第13章 鸟儿和我
我几乎每天在家门外的林荫道上流连,要么慢跑要么散步,但从来没指望鸟儿予我任何礼遇。这些小鸟,不能算陌生,每天就是它们,在街口用电线做的五线谱上,排成音符,大多还算安分,也有顽皮分子不时跳跃,换位,撤离,使得乐谱灵动起来。它们所奏的曲子,倒是千篇一律的——天籁。可是,今天小鸟们都离开电线,落在草地上,唧唧喳喳,仿佛放学路上的小女生。我咚咚地跑过,小鸟并不惊慌,老成持重的几只,要待我的脚步近到差点踩上尾部,才施施然飞离,也没飞远,在我前边几步处落下,又低头觅食。不知道是什么鸟,似乎有好几种,一如旧金山市的人类以多元为标志。有一类体形较小,羽毛灰中带黄,茸茸的,小喙啄着草梗时,颈部灵巧地一扭,叫我想起甜美妞儿闹小性子的憨态。我一路走下去,鸟们并不飞走,“大呼窿”地腾起,在前头落下来,再飞起,落下。我禁不住得意起来,从前的官儿出巡,衙役开路,威风诚然威风,但并非出于义务。这群可爱的小鸟却是不请自来,如果我的自我感觉特佳,可视为“有鸟来仪”,凭这从天而降的祥瑞,纵然无法获得任何委任状和聘书,但买几块钱的六合彩是必要的。不过,还是谦虚点,将自己看作鸟们的跟班吧!人类凭什么要永远站在中心位置?在“狐假虎威”的成语里,我该当一回狐狸——无能但不狡猾的狐狸。何况,我敬仰的诗人洛夫先生在一首歌咏广场雕像的诗里说过,小鸟比矗立在历史烟云中的任何一位不朽的英雄都站得高一点儿。
真留恋这前呼后拥的阵势,我放慢脚步,权且做一次牧人,放牧有翅的动物,放牧浏亮的天籁。人和鸟,是可以这般和平地相处的。曾经看过一本书,写人和鸟的亲密关系,一位男子仰躺在草地上,小鸟栖息在他的嘴唇边,他每一次伸出舌头来舔唇,小鸟都不失时机地啄上一口——它把舌头看作泉水里冒出来的长苔的石头呢!十年前,优山美地的“新娘面纱”瀑布下,我还亲眼看到,小鸟站在游客的头顶、掌上。不该把鸟养在笼里,除非它甘愿为了定时供应的黄澄澄小米和剖开的番石榴而交出天空。更不该去掏鸟窝。鸟枪应该没收。
整整一天,我的心情极佳,为的就是这群小鸟。明知它们并不是对我格外看得起,无非是碰巧了,它们在这个时间,在这一带觅食。
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