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目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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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献单元关系的组成与揭示

通过文献单元的描述和标引,形成了一条条独立的款目,每一条款目代表每一本书的记录。但款目必须组织有序,才能反映“一批书”之间的结构关系并进一步确立“一批书”背后的文化结构,最终实现检索利用乃至规划“天下”文献、反省“天下”文化的功能。

总体上,文献单元关系的揭示有多种方式,如根据书名、作者笔画顺序排列的字典式目录,就是一种组织众多款目的有效方式,藉此,每一条独立的款目都可以根据各自书名、作者的笔画排列出先后顺序,形成目录体系。但这种形式主义编排,只能机械地反映文献外部形态的物理联系,而不能揭示文献单元的内容本质并从内容本体的高度确立“一批书”之间的深层关联。在中国古代目录学中,组织文献单元的方式主要是分类。而古代的分类,与西方形式逻辑分类又不尽相同。

(一)分类

图书的分类,古称“类例”。中国古代学者习惯于以持军为喻,强调分类在组织款目中的重要作用。郑樵《通志·校雠略》曰:“学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士卒之亡者,由部伍之法不明也。书籍之亡者,由类例之法不分也。类例分,则九流百家各有条理,虽亡而不能亡也。”又曰:“类书如持军也,若有条理,虽多而治,若无条理,虽寡而纷。”高儒《百川书志》亦云:“书无目,犹兵无统驭,政无教令,聚散无稽矣。”分类的首要功能是将众多款目组织为一个体系,它主要包括“因书设类”和“即类分书”两大方面的内容。

1.因书设类

现实存在的文献是编目的基础,书目类别的规划是“因书”而设的,它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

(1)类目的总体设计和规划

历史上的六分、七分、四分、八分等不同体系,就是不同设计与规划的产物。大致自《隋志》以降,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成为我国古代目录学的主要分类体式。但中国古代从未出现过类似“国家标准”的分类方案,所以,即便在四分法畅行之后,目录学家们仍各抒己见,形成了种类繁多的目录分类类型。例如,明万历二十三年(1605)张萱(约1553—1636,或1557—1641)等人奉命修撰的《新定内阁藏书目录》虽是官修目录,但却打破四部常规,将书籍分为圣制、典制、经、史、子、集、总集、类书、金石、图经、乐律、字学、理学、奏疏、传记、技艺、志录、杂部等十八个部类。

(2)类别的基本层次

类别的基本层次是通过不同类名的概念关系显示的。例如,《七略》将文献分为六略(大类)、三十八种(小类)两个类别层次。郑樵《通志·艺文略》则分为经、礼、乐、小学、史、诸子、天文、五行、艺术、医方、类书、文等12大类,类下又分82家,家下再分442子目,形成了三级类目体系。

(3)分类的标准

分类标准是对一批文献进行划分时所依据的某种属性或特征。姚名达总结《七略》分类标准说:“诸子略以思想系统分;六艺略以古书对象分;诗赋略以体裁分;兵书略以作用分;数术略以职业分;方技略则兼以体裁作用分。所用标准,很不一致,无非便于编录而已。”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67-68.郑樵《通志·校雠略》认为,图书分类必须以学术为基础,并强调“一类之书,当集在一起,不可有所间也”。但郑樵所说的“学”与今天学术分科意义上的“科学”或“学科”概念并不等同,其“不可有所间”的论断也不能从形式逻辑“排中律”的角度予以认知。我们认为,文献在“修己”和“经世”上的价值功能,是中国古代书目分类的一个重要标准。详见第四章的第四节和第六节。

(4)类目的命名及其结构

类目的命名即类名,类名是建构分类表的核心元素,类表就是由若干类名结构而成的网络。今天的类名一般都是明确的学科概念,具有严格的逻辑规范,而古代类名则鲜有定义,它们只是一个个兼具知识论和价值论内容的主体范畴,而这又是与整个古代目录学既重视知识的系统统一性又重视价值的系统统一性直接相关的。不同类名之间的关系,包括纵向等级层次和横向线性次序两重内涵,前者涉及诸如经部之下为什么分为易、书、诗等类目,或易、书、诗等类目为什么从属于经部等问题;后者涉及诸如经部之下的同位类之间,为什么易排在第一,然后依次是书、诗等问题。因此,类名问题本质上也是分类表的结构关系问题。

2.即类分书

所谓“即类分书”,就是在业已规划好的类表的基础上,如何分类一本本具体文献,它主要涉及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具体文献在类表纵向等级层次上的位置选择,即某文献为什么归入甲类而不归入乙类;第二,作为分类变通措施的互著、别裁;第三,具体文献在类表横向线性次序中的位置选择,即归入同一类目之下的诸多文献之间的排列顺序;第四,具体文献如何反作用于类名和类别从而导致类名和类别的改变,等等。而这些问题又都或多或少跟分类标准有关。

总体上,中国古代目录学既“因书设类”又“即类分书”,既致力于类表的设计也重视具体文献的归类。尽管,文献是根据现实存在的类表归类的,但类表的规划来自文献的现状,文献相对于类表而言更具逻辑先在性。并且,中国古代目录学既“部次甲乙”,从而组织与检索文献,也有“类例既分,学术自明”的学术考辨功能。此外,古代分类还具有“疏通伦类”“申明大道”的作用。因此,在“因书设类”和“即类分书”的表象文献整理工作之外,另有超越内涵,不可不辨。

(二)序言

和分类一样,序言也是针对“某类书”的,它是在分类的基础上对“某类书”的进一步说明。“类”是一个相对概念,对不同层次的“类”的文字说明,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序言。总体来说,中国古代目录的序言主要包括总序、大序和小序三个层次。

总序类似“前言”,内容涉及“天下”文献和学术发生发展的总体脉络与走势以及该目录的编撰源起、目标和依据等方面的内容,并不完全以叙述“某类书”的概貌为职志。

大小序分别介绍每个大类(略、部)和每个小类(种、类)所收文献的总体情况及其学术的历时性变化过程,因而可以概称为“类序”。例如,《汉志》中的《六艺略·序》就是对“凡六艺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入三家,一百五十九篇”六艺文献的总体说明,《六艺略·易小序》就是对“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易类文献的总体说明。大小序主要是为了补充“哑巴”类例不能充分反映“某类书”的基本情况,并强调“某类书”并非具体的“每一书”的简单集结,而是有组织层次和内在结构的。大小序有时也交代该类的类目分并改隶、设置缘由以及该类文献的分类依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