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本章从人人皆自贵其身这一普遍生活现象的揭示入手,而倡导以“贵身”的态度去治理天下。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这两句总说对于“宠辱”所应当采取的态度。人情的普遍现象,大概“得宠”则喜气洋洋而安之,“受辱”则患得患失而惊惧。然老子认为,无论是“得宠”还是“受辱”,都应当为之惊惧,所以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正常语序当作“贵身若大患”。生活中人人都“贵身”,若身体有大患,便总会惶恐不宁,无不对“大患”给予重视,而重视“大患”,正是“贵身”的体现,所以说“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以下至“是谓宠辱若惊”,具体解释“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一句,向来解释不一,或断句作:“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似乎文理顺畅。朱谦之先生则以为文本有脱讹,当作“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但帛书甲、乙本均无“宠为上”之文,甲本作“宠之为下”,乙本作“宠之为下也”,显然当在“下”下绝句,也可证王弼本原本不误。人们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分歧,盖因不领会“宠为下”之意。在常人看来,或许“得宠”是好的,当“为上”,而“受辱”是不好的,应“为下”。而实际上,按老子之见,所谓“宠”,原是在上之人对在下之人的“恩宠”,无异于一种“施舍”,所以说“宠为下”。“宠”既是上之人的一种施舍,安能保其长久?若施舍而为“宠”,施舍之取消而为“辱”,那么“宠”、“辱”就并无不同,“宠”是必然向“辱”逆转的。苏辙说:“所谓宠、辱,非两物也,辱生于宠。而世不悟,以宠为上,而以辱为下者,皆是也。若知辱生于宠,则宠顾为下矣。故古之达人,得宠若惊,失宠若惊,未尝安宠而惊辱也。所谓‘若惊’者,非实惊也,若惊而已。”此意最为得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无论得宠失宠,既能保持“若惊”的心态,便能淡然处之,超然于宠辱,而免于真正的受辱。
“何谓贵大患若身”以下至“吾有何患”,是具体解释“贵大患若身”。人之所以会有“大患”,是因为我有身体在,若无身体在,又有何患?身体是人的生命的直接形式,人无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故“贵身”之实,即是“贵生”。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是由前“贵身”之说而得出当以“贵身”、“爱身”之道去管理天下的结论。“贵以身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正常语序当是“贵身以为天下”、“爱身以为天下”。既是天下人人皆无不“贵身”,无不“爱身”,那么一个真正懂得治道的人,就应当像珍重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珍重天下,对于这样的人,天下是可以寄托给他的;就应当像爱惜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爱惜天下,对于这样的人,天下是可以托付给他的。“爱”者,惜也。两“若”字,相当于“则”。
顺便提及,本章古来解释多样,文字略有差异,义理发挥不一,这里所给出的,只是我自己的理解而已。敝见以为,本章之所谓“贵身”、“爱身”,原是人情的普遍常态,老子也无所谓提倡,而只是给予揭示而已。但他基于“贵身”、“爱身”之普遍人情的揭示而倡导“贵以身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则在政治或者“为天下”的意义上体现了对于生命的普遍尊重。要求把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理念融贯于政治的实践之中,这才是特别值得重视的。因自贵其身而要求贵天下人之身,因自爱其身而要求爱天下人之身,则正与儒家之“恕”道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