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本章的内容与上一章有某种程度上的连贯性,主要涉及老子所理想的至治之世应当呈现出一种怎样的政治局面。
“太上”相对于“其次”而言,犹言“最好的状况”。在政治的意义上,“最好的状况”是由领悟到道的最高智慧的人来实现的“无为”之治,在这种状况中,被统治的民众只不过是仅仅晓得有位统治者而已,所以说“太上,下知有之”。“之”在这里是指统治者。在这种无为的政治局面之中,民众并不卷入“政治”,“政治”也不干涉他们,民众的日常生活与“政治”是疏离的,从而享有其自然的生存。“其次,亲而誉之”,比“太上”差一些的情况,是人民与统治者相互亲近并赞美他。“其次,畏之”,更差一些的情况,是人民对统治者感到畏惧。“其次,侮之”,最差的情况,是人民对统治者加以轻蔑与侮辱。
“政治”而至于天下人民对统治者“畏之侮之”,还能叫做“政治”吗?但如何会至于如此局面呢?“信不足焉”,也即是诚信缺失。统治者对人民既丧失诚信,用现在的话说,已经丧失了政治的公信力,那么统治者也就必然丧失值得人民信任的基础,所以“有不信焉”,人民对统治者就不会有信任。既不会有信任,而或慑于淫威,则“畏之”而已;及至淫威也收拾不住,则继以“侮之”矣。所以“信”不可失,惟诚信可以取天下,也惟诚信可以安天下。在政治以“诚信”为本这一维度上,道家与儒家之间是保持着充分的一致性的。
“诚信”之所以丧失,是因言行不一,行不掩言;或言出不践,民无由取信。所以在老子看来,要取信于民,必须“贵言”,这才接着说:“悠兮,其贵言!”这个“悠”字,今人多作“悠然”解,“悠”有舒缓宽平之意,解为“悠然”,似也无不可。但这个字有的本子作“犹”,有的本子作“由”,朱谦之说:“‘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帛书乙本也作“犹”。我个人以为作“犹”较好,就是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之“犹”,为谨慎、审慎之意。“悠”,也应通“犹”。“犹兮,其贵言”,即是出言要谨慎,以言为“贵”。凡言之出,必以行践履之,是为“贵言”。以行践言即是“信”,孔子谓“言可复也”,即是以行掩言。
如果统治者是以审慎的态度去为政而“贵言”的,凡言之出皆可验之于行的,则统治者以行而示信于天下,人民也以行而示信于上,遂得相互疏离而又相安无事,天下人民便归于自然的生活秩序之中,是即为天下大治。“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事业成功,诸事成就,百姓却说:“我原本如此。”“原本如此”、“自然而然”,叫做“自然”。这一在政治意义上讲的“自然”,如果我们稍微加一点引申,便确乎包含着老子关于政治的某种非凡卓见。“自然”的“无为之治”,实质上要求统治者摒弃把自己的统治意识强加于人民,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政治对于人民生活的干预,使人民得以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民众关于生活与生产的自主组织能力,从而“自然地”实现生活本身的秩序性。人民生活秩序的自主实现,由于不是统治者之统治意识强加的结果,所以在统治者那里乃是“无为”;同样由于不是统治者之政治干预的结果,所以在人民那里,便是“自然”。这种“无为的自然”或“自然的无为”,作为一种政治的理想境界,便是所谓“无为而治”。汉初的“文景之治”,在某种意义上可算是对这种“无为而治”的一种尝试。而这一思想,与孔子关于政治的理想状态也是可以相互衔接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