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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入职关键信息审查

当企业确定拟录用的员工后,在员工入职时需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规范的审查。

关键审查信息如表7-2所示。

表7-2 新员工入职关键信息审核表

通过关键信息审核,要确定该录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此外,对于简历上所列的应聘者个人信息应进行核实。因此,录用审核一般需要应聘者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企业应在新员工入职后及时核实应聘者的关键信息以免引起各种劳动纠纷和管理隐患,核实信息的过程就是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过程。对于关键敏感岗位,更要精心核对,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招聘单位应该确认所拟录的人员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如果审查不严,导致录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则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业界最好的做法是要求员工必须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盖章),并将这个条件纳入录用的刚性条件中。

《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的规定是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告知要求,用人单位都应该主动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报酬等向劳动者如实说明,这些细节看起来琐碎,一旦发生纠纷则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