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编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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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品相关术语

物品的定义明确了物品编码标识研究对象的范围,基于对物品定义的考虑初步形成了物品相关词语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2-1所示。并以该逻辑图为基准,对图中涉及的词语还一一进行了解释。

图2-1 物品相关术语的逻辑关系

一、产品

《马克思主义辞典》中对产品的理解是:产品指劳动创造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人们在劳动过程中,以自己的有目的活动,借助于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变化。这时,劳动和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其结果就是产品。作为产品,它是劳动的产物。一切自然资源,在没有经过人的劳动加工之前,都不是产品,而是自然财富。

《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卷)》认为产品一般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所创造的物质资料。广义上则指具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的劳动成果,包括物质资料、劳务和精神产品。在这个定义中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主要是因为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越发达,劳务和精神产品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越大。例如,大量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文化艺术作品的生产和传播,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交换,以及运输、商业和其他服务部门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同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且,利用现代技术可以把许多精神产品物化,使它们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科学文化知识物化为书籍,可以长期、广泛地流传下去;通过录音、录像把科学技术讲演、艺术表演等保存起来,需要时可以使它们再现;可以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缩微技术把大量的文献资料储存下来,以备查用等。多种多样的形式使得产品不再仅仅具有实物的形式,这些虚拟的存在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成为了产品的一种外在表现。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词典》的解释是产品即劳动生产物,为人们有目的地生产劳动所创造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新世纪企业家百科全书》中讲道:广义的产品是指凡是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和欲望的东西就是产品,显然它既包括有实体形状的实物产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而狭义的产品则只包括具有某种特定物质形态和用途的物体,即实体的产品。

在GB/T 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中产品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在GB/T 16656.1—1998《工业自动化系统和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 第1部分:概述与基本原理》中产品的概念是指“通过自然或人工过程产生的物品或实体”。该标准在2008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GB/T 16656.1—2008《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 第1部分:概述与基本原理》将产品的定义修订为“指由天然或人造而成的事物”。GB/T 24662—2009《电子商务 产品核心元数据》也引用了这一定义。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如果对产品的理解局限于生产领域,那么会使产品的内涵缺失,因此对产品的新理解应主要依据以下几点思考:

(1)产品是物品,既包括实体的物品,也包括虚拟的物品,是物品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2)产品是为了满足人们需要的事物;

(3)产品应该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有人类的加工痕迹的物。

因此,这里将产品理解为“通过人工过程产生的物品”。产品既有有形的产品又有虚拟产品,既有物质资料又有劳务和精神产品。

二、服务

服务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早已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劳动日益增加,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有不断扩大的趋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也不断增长,而这些需要大部分有赖于服务部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来得到满足,这就要求在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同时,相应地发展服务部门。然而什么是服务呢?

《新世纪企业家百科全书》对服务的定义是:服务即为满足顾客需要,服务组织(供方)与顾客接触的活动和服务组织(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辞典》中认为服务又称作劳务,即劳动者主要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形式向社会提供非物质形态的特殊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效用的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环境保护、旅游、金融、商业、非生产性服务行业劳动者的劳务活动。他们的劳务活动可以为他人提供无形的效用,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要,但不生产物质产品,不创造价值,是非生产性活动。

在经济领域,对服务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消费经济学大辞典》中认为服务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某种特殊需要的活动。

在《现代经济词典》中,服务指主要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形式为他人提供的产出成果。其特点是,它提供的不是有形的使用价值,而是无形的效用。它既可以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满足人们物质方面的需要。劳务包括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部门、行业和职业的活动,按其性质可分为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流通服务和一般社会服务四种。劳务部门和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一样,也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务的范围、内容将会不断扩大,质量也将会不断提高。

美国学者Cengiz Haksever等指出,所谓服务,就是提供时间、空间、方式或心理效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本质是具有无形性、不可分割性、不可保存性和多变性特征,却可给人们带来某种利益或满足感的、可供有偿转让的一种或一系列活动。

我国对服务的定义也有相应的标准。GB/T 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对服务的定义是: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和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服务包括供方为顾客提供的人员劳务活动完成的结果;供方为顾客提供的通过人员对实物付出劳务活动完成的结果;供方为顾客提供的实物实用活动完成的结果。

总结“服务”已有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到服务的如下特征:第一,服务是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是一种人类的活动;第二,服务是不能贮存的,其使用价值不能脱离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固定在一个耐久的物品上;第三,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另外,从生产关系或服务关系上理解时,服务即一种劳动;在与消费者相交换时以及在作为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被购买时,应该被当作服务产品。因此服务可理解为以劳动形式向社会提供特殊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效用的活动。

计算机技术作为认识世界的新手段,加速了人类认识的进程和认识的效率,带来了人类认识上新的变革。产品的存在形式也由于技术的进步呈现多元化,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这种多元化的存在形式也带来了理解上的混乱。例如,什么是虚拟产品、数字产品?这些新名词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应该怎样理解呢?

三、虚拟产品

威廉·戴维陶(Willam H.Davidow)与麦克·马隆(Michael S.Malone)合著的《虚拟企业》(the Virtual Corporation)一书中提及虚拟产品是相对传统产品而言的,“生产及运输等合成为效益原则,费时短,且可以同时在许多地点提供给顾客多样化的选择;给一般人的印象是迅速,以致人们很容易忽略另一特点——提供顾客的满足感”。相对传统产品,戴维陶称它为“虚拟产品”。

目前对虚拟产品的理解还有以下两种情况:(1)从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角度对虚拟产品进行解释。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与相应的生产能力组合这类信息和知识提炼为每一个客户和生产者都能理解的概念,就是“虚拟产品”。这个虚拟产品是实现客户与生产者对话的共同语言,或者说是一个界面。由于一个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是对应于一组固定的能力单元,而是对应于分布在不同资本主体之中的能力单元组合的,而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被分解后也能够提炼出相似点,把能够满足这些相似性的需求的能力赋予特定的能力单元,对于这个能力单元来说,个性化就变成了规模化,特殊要求就变成了常规。“虚拟产品”这个中介就具有把个性化与规模化相统一的神奇功效。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与满足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单元组合以及相应管理信息通过系统不断内化到“虚拟产品”中,客户就相当于在供应网络上拥有了一个针对自己特殊需求的“专属工厂”。“虚拟产品”越是成熟、信息越是丰富,对客户与能力单元的“黏性”就越强。(2)从计算技术带来的数字化的角度进行理解。虚拟产品是基于网络的、主要面向普通用户的经济类产品。

综合理解,虚拟产品是产生于信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的无实物形式的产品。它可以是满足个性化需求,给顾客提供满足感的产品,也可以是基于网络的产品。由此可见虚拟产品是能够满足人类需求并以非实物形式存在的产品。虚拟产品的外延远大于数字产品或服务产品。可以说虚拟产品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数字产品、服务产品等。

四、数字产品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夏皮罗和瓦里安在《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一书中认为包含数字化格式,可编码为二进制流的交换物,均可视为数字产品,例如以数字格式分布和使用的数据库、软件、音频制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等。

《电子商务经济学》一书中认为数字产品指的是信息内容基于数字格式的交换物。百度作为大众常用的搜索工具,其定义也反映了部分学者对数字产品的理解。百度百科中认为数字产品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数字产品指信息内容基于数字格式的交换物或通过互联网以比特流方式运送的产品,而广义的数字产品除了包括狭义的数字产品外,还包括基于数字技术的电子产品、将其转化为数字形式通过网络来传播和收发的产品以及依托于一定的物理载体而存在的产品。

在实际的运用中,数字产品和信息产品常常发生混淆,信息产品与数字产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数字产品强调其数字化的存在形式以及因此而引致的一些特性;而信息产品则侧重于讨论产品的信息内容及其特点。数字产品必然要求具有信息内容,因为具有信息内容是一个产品成为数字产品的前提条件;而信息产品则未必是数字产品,它也可以以实物的形式存在。从本质上讲,数字产品本身就是信息,是在网络经济中交易的可以被数字化并可通过网络来传播的信息;而信息产品则包括任何可以被数字化的事物。总之,信息产品就是基于信息的交换物;数字产品就是信息内容基于数字格式的交换物。在了解了两者的区别之后,数字产品才能被清楚界定。数字产品就是数据或信息技术能识读并处理的数字格式所表示的产品。

五、服务产品

信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服务产品的快速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中认为服务产品是指非实物形式的劳动成果。非实物形式的劳动成果被纳入产品范畴,根本原因在于它具有满足需要的功能,历史原因是服务比重日趋增大使对产品的认识发生了飞跃。《新世纪领导干部百科全书》指出服务产品的存在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实物形成存在的物质产品,另一种是以“活动”形式提供的无形服务。经济学大多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服务或服务产品这一概念。

《新世纪企业家百科全书》认为:①服务产品具体有无形性,服务产品是以活动或好处的形式提供的无形服务,如演员表演、旅社住宿等,顾客在购买服务产品前,不可能看到、听到或感觉到这种服务,而且,即使顾客在获得了某种服务之后,也并未可以因此取得任何实体持有物;②服务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具有同一性,服务作为劳动的产品具有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高度同步性,两者在空间和时间上往往是紧密联系的;③服务产品具有不可储存性,虽然提供服务的各种设备可以在需求之前准备,但生产出来的服务如果当时不消费,则它不可能像工业企业提供的实物产品那样被储存起来,并且同时还会伴有一定的损失产生,如旅社的空床位、飞机的空座位等,这种损失一般不像实物产品那样明显,仅仅表现为机会的损失和折旧的产生;④服务产品的提供具有随机性,服务活动过程的发生是不确定的,服务活动的供给也因此而不能由服务产品的供应者单方面决定,而应由服务消费者的需求随机决定。

《新编财政大辞典》中对服务产品的定义是:服务劳动者依靠一定的生产资料(服务设施、工具、原材料等)为他人提供的服务劳动的成果。它具有物质性,是改变了形态的物质产品。有些服务产品可以进入生产消费领域,有些服务产品可直接进入生活消费领域。所以,服务产品又可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类。

服务产品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经济科学学术观点大全》中在这方面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服务产品有两大类,即纯粹服务和物化服务。纯粹服务,是指无形服务产品,如交通、商业、教育、广播服务等;物化服务,是指有形服务产品,如电影、电视、出版、饮食、修理、照相等服务产品。另一种观点认为,“物化的服务”已是实物产品,不是严格意义的服务产品了,所以不应将有形产品纳入服务产品的范围。服务产品之所以区别于实物产品,就在于它具有服务的四种性质,即非实物性、非贮存性、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再生产被制约性。两种不同的观点的关键在于“物化的服务”是否应纳入服务产品的范畴。

服务产品是非实物的,服务产品是服务的一项具体的活动,是服务的具体表现形式。当服务物化为实物产品时,它就失去了服务的四种性质,不再属于服务产品的范畴。根据上述分析,服务产品可以重新理解为以服务形式提供的能被消费者购买和实际接收及消费的产品。

六、商品

在商品经济这种经济形式下,生产是为了交换,产品转化为商品,或者说产品采取了商品的形式,商品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关系。

《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卷)》中定义商品是“用来交换、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政治经济学大辞典》中商品的定义是“用来交换的货物”。《新华汉语词典》中商品的定义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性”。《税收大辞典》指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综合理解后可以认为商品是一种产品,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价值,自然属性是使用价值。首先,可被定义为商品的物品首先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其次,物品被用来交换才具备“商贸”的特征,才能被称为商品。

因此,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并用于交换的产品。服务产品也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可以用来交换的,因此服务产品也是一种商品。

比较了物品、产品、商品后,可以发现物品范围最广,产品是通过人工过程产生的物品,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并用于交换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