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型汽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制定本大纲。
(一)学时安排
1.小型汽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表1-1。
表1-1 学时安排表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二)教学要求
1.本大纲分为“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3.“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科目三(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三)培训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教学目标:掌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熟练掌握道路交通信号的含义和作用;掌握地方性法规的重点内容;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掌握机动车主要仪表、指示灯和操纵机构、安全装置的基本知识(详见表1-2)。
表1-2 科目一教学大纳
第二部分 科目二(基础和场地驾驶)
教学目标:掌握基础驾驶和场地驾驶理论知识;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具备对车辆控制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基础操作和场内驾驶的基本方法,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详见表1-3)。
表1-3 科目二教学大纳
第三部分 科目三(道路驾驶)
教学目标:掌握道路驾驶时的安全行车相关知识;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状况安全驾驶;具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处置随机交通状况、无意识合理操纵车辆的能力,做到安全、文明、谨慎驾驶(详见表1-4)。
表1-4 科目三(道路驾驶)教学大纳
第四部分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教学目标:掌握各种道路条件、气象环境下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掌握正确辨识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知识;掌握危险源辨识知识;掌握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知识;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现场处置、伤员自救常识和常见危险化学品名称、特性等常识;正确分析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详见表1-5)。
表1-5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大纳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