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社交:“五伦”关系
商的始祖契的时代就有“五伦”关系,即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强调“五伦”关系,要求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君臣关系属于政治关系,父子、夫妻、兄弟属于姻缘或血缘关系,而朋友关系例外,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但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秦汉时期作为中国两千年历史的奠基时期,为“五伦”关系赋予了新的内涵。
秦汉时期确立了大一统的君主专制主义制度,打破了上古、三代的宗法制度,引起了社会政治格局的大变革,社会政治结构经历了一个从君子、小人到君、臣民的划分,再从君、臣民的划分到君、臣、民的划分。社会政治格局的变革,带来了君臣关系的新变化,如何建构起符合时代发展的君臣关系新范式成为秦汉时期社会各基层关注的焦点问题。西汉大儒董仲舒总结先秦、秦汉之际的历史经验和各派政治势力、政治学说的共同智慧,依据儒家经典提出自己的主张。在君臣地位问题上,董仲舒既继承传统儒学“从道不从君”的理念,又主张天人感应下的君主“强勉行道”以维护天命不改,他还进一步把君臣关系本身作为一个永恒性原则确定下来。在君臣之间的相互对待关系上,董仲舒的观点折中于差异与等级之间。在君道、臣道问题上,董仲舒立足儒学又吸收法家、黄老之学的思想营养,提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治统治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现实提出的问题,为“独尊儒术”和汉王朝的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父子、夫妻、兄弟属于姻缘或血缘关系,属于家庭关系范畴。秦汉时期的家庭关系说起来让人沉重。早在先秦时期,秦国的商鞅在变法时曾颁布过一项法律规定,一个家庭如果有两个成年男子却还不分家的,就要交纳双倍的赋税;还有一项法律,父子兄弟不但要分家,还不能居住在同一屋檐下。这两项法律彻底摧毁了大家族,让成年父子必须分家和分散居住,以鼓励百姓之间互相监督、告发,便于国家对百姓的控制。这些做法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某种程度上对道德文化乃至朴素的家庭亲情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后世的家庭关系,尤其是秦汉两朝的家庭关系影响甚巨。秦代直接脱胎于战国时的秦国,其意识形态、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都继承了商鞅的衣钵。西汉初年著名政论家、文学家贾谊在《新书·时变篇》中批判道:商鞅变法,抛却传统礼数,两年行使后使得秦朝旧有民风衰败。所以秦朝的人一个人家如果是富有的话,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后,就跟爹妈分居,给他娶个媳妇儿。一个人家如果是贫穷的话,等到儿子长大后,就把他送给人家做女婿。儿子长大了一定要分家,这也就罢了,父母到儿子家借个锄头、扫帚之类的都不愿意借,而婆媳之间,一言不合,立马反目成仇。人情冷漠竟到这种地步!商鞅变法时摧毁的家庭形态和家庭温情,在秦朝灭亡之后,经过整整西汉一朝的努力,都没能彻底恢复元气,直到东汉时才完成重建。这样的历史教训着实让人唏嘘。
秦汉时期,朋友关系成为了规范与约束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使包括朋友关系在内的五种人际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在“白虎观会议”(东汉章帝时召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和诸生在白虎观召开的一次讨论儒家经典的学术会议)之后,朋友关系被纳入到纲纪之中,使其渐渐蒙上了血缘宗法的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