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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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语素

英语“morpheme”进入汉语,初译“词素”,后改译“语素”。“词素”也好,“语素”也罢,它们最初为汉语语法学者所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主要用于汉语语法的教学和研究,只是当汉语词汇学诞生之后,它才在汉语词汇教学和研究中使用开来。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当“词素”这个术语被造出后,“字”似乎就不大被用于语法的分析之中;当“语素”这个术语被造出后,“词素”这个术语也不大再被用于语法的分析中;而当“词素”“语素”的术语出现后,不少人又提出“字”是文字学的术语,属于语文学的概念,于是“字”便被这些学者从语言学的术语序列中摒除出去,打入冷宫,不再将其用于汉语词汇学的研究,语法分析中更鲜见其踪影。在对汉语的词语进行分析时,有意义的单字成分被称作“语素”,其中能独立自由地使用的单字成分又被单独称作“词”;没有意义的单字成分被称作“音节”。这样的术语分布是否妥帖,是值得研究的。

语素的时空性很强,在很多情况下是从可否运用和理解的角度来论的。例如“企鹅”的“企”,今日说普通话的人理解起来会有些吃力,甚至可能会怀疑“企”是否来自其他语言的外来语素。其实“企鹅”的“企”在古汉语中是“尽力前望而踮脚站立”的意思。《唐韵》《集韵》《韵会》:“去智切”;《正韵》:“去冀切,音器。举踵望也。”现代粤方言里,“企”仍是一个非常自由的语素,公交车上有“座”位,有“企”位。汉民族共同语中的“企鹅”的“企”,就是“(为尽力前望而)踮脚站立”的意思,亦即“举踵望”意。再比如构成“悭吝”这个词的“悭”“吝”都被看作是语素,因为它们都不可独立自由地运用于语句中。但澳门政府电力部门每年组织“住宅客户知悭惜电比赛”,可知“悭”在粤方言中的使用比在普通话中有更大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其实,一些语素若给予它一定的语境,也是可以独用甚至单说的。例如珠海的拱北海关,有“横琴政策比特区还要特”这样一条宣传标语。这最后一个“特”字就是个语素,它依赖“特区”这个词而在这里独用单说了。若无此条件,它大概是不可以这样用的。再如“骄娇二气”中的“骄”“娇”都是语素,但在这个特定的语境条件下却可说。再如2012年6月25日新华网就女子乘坐地铁时穿着过于暴露是否构成骚扰的讨论发布如下一条消息:“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地铁二号线,蒙着面,手持彩板,上书‘我可以骚,你不能扰’,以此表达抗议。”“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将“骚扰”一词分解开,成为两个语素,单独使用。这也是凭靠语境才可出现的。语素单用所凭靠的语境,不一定只是上述那样的对称,也可以是语体的典雅,例如电影片名《非诚勿扰》。“扰”,《现汉》(1996年版)列出三个义项,“骚扰”的义项是处理为语素的。

现代语言学认为,词是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准此,所有的被称作自由语素而能单独出现的字(例如“人、吃、大、很”)都是词,所有由被称作黏着语素的字相互组合而成的单位(例如“民生、浪迹、旅次、令阃”)、所有由被称作自由语素的字与被称作黏着语素的字组合成的单位(例如“开赴、流逝、敢于、阿飞”)、甚至由部分被称作自由语素的字相互组合起来的单位(例如“忙乱、家产、高大、心肠”),只要它们彼此间的结合是紧密的,或者说它们结合后增生了新的意义或非字面上的意义,只要这个新的组合体具有自由运用的资格,就都能为一般的学者和普通的人认定为词。上边所列出的词,实际上可大别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的单字词,一类是复字词中所谓的合成词。绝大多数的单字词都是由有义汉字充当的,只有少数无义汉字或弃义汉字在一定条件下才具有充任单字词的资格。现代语言学又认为,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词汇范围内所谈的语素分别为两类:自由语素和黏着语素——成词的是自由语素,不成词的是黏着语素。然而,成词的虽然一般是自由语素,但自由语素却未必一定成词——不少自由语素既可直接充当词,亦可作为词语构件用于构词造语,例如“人民性”的“人民”,“公路段”的“公路”,“飞行器”的“飞行”,“笔记本”的“笔记”。当“人民”在“人民性”中用于构词时,不能认为它是成词的。“公路段”的“公路”,“飞行器”的“飞行”,“笔记本”的“笔记”与之相同。不成词的尽管一般是黏着语素,但黏着语素却不见得不能成词——相当数量的黏着语素也具有词一样的功能,如“分道而行”的“行”,“殷实之家”的“之”,“眼耳鼻舌身”的“耳、鼻、舌、身”(这里边大概只有“眼”可单说单用,另四个都要缀上一个尾巴方可成词:“耳朵”“鼻子”“舌头”“身子”),“听我慢慢道来”的“道”,很难有独立自由运用的资格,但却可以出现在上述未必是熟语性的组合中。可见,将语素分别为自由和黏着,仍旧无法彻底解决何者是词何者不是词的问题;更何况当被称作语素的字成词时称其为“词”,当被称作语素的字不成词时又称其为“语素”,有违逻辑,容易造成混乱。

如果说“语素”是一种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的话,那么这“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其实未必就仅可出现于词的构造内部,句子层面上亦可有“最小的音义结合体”。仅就词的层面而言的语素概念,其实不少情况下也无法避免与字的概念纠缠不清。无论是就词内有意义的成分而言还是就词内无意义的成分来说,将“字”摒除出去都存在着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例如:“啤酒”“咪表”“沙皇”“忏悔”,词的一半是汉语本有的,是有意义的,另一半是用汉字拟写外语词的音而非外语词的义的——如果说汉字形体(带音形体)表达汉语字义,是一种直接的关系的话,那么汉字形体拟写外语词的音,那音才代表外语词的义,则是一种间接的关系。直接表示汉义的汉字和间接代表外义的汉字都是汉字,它们本身并无质的区别,只不过前者形体和所表示的内容都是本民族的,而后者形体是本民族的,所表示的内容则是舶来的。它们都是字,都是意义的承担者。再看下面的例子:“瘫痪”“雷霆”“狼狈”,词的一半是有义字充任的,一半是无义字充当的。“IC卡”“卡拉OK”都是全外来词,词的一半用汉字拟音,一半照搬西文字母。“鄂温克族”“克里姆林宫”,词的最后一个字是汉语本有的有义字,其他都是由弃义字堆砌在一起构成的。它们都是合成的,只不过与纯粹有义汉字跟有义汉字合成的词有所不同。这不同就在于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虽都表示着意义,但其各自的身份却有所不同。

人们早已习惯了“语素”的术语,现在突然重提“字”,而且把“字”放到原先“语素”的位置上,可能会令一些人难以接受。最早把“morpheme”的概念引进汉语并译作“语素”(或“词素”)的不是词汇学者而是语法学者,“词素”“语素”孰是孰非的争论也间有耳闻。6在现代汉语句法的分析中,常常充做句法成分的是词,且是复字词,而很少可能是字。因而,语法学家们把那些能独立地充当句法成分的字以及那些独立地充当句法成分的字与字的组合体称作“词”,把那些不能独立地充当句法成分而又有意义的语言成分称作“(语)素”,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词汇的分析与句法的分析不尽相同。绝大多数的字在词汇的分析里呈两种状态:一是独立的材料单位,二是材料的构造成分。在语法分析中,不能独立地充当句法成分而又有意义的语言成分,对句法而言是备用性的单位。这备用性的单位,要首先成为词这样的现实性的使用单位,然后才能在句法上派上用场。句法分析完全可以对仅有意义而无法独立地充当句法成分的单位视而不见而称其为“素”。在词汇里,即使它是另一个词汇材料的构造成分,对词汇来说也是现实性的单位,词汇分析必须正视它而很难称之为“素”。作为独立的材料单位的字,历史上的地位本是居首位的,由于语言的发展,此消彼长,相当一部分字现在仅能作为材料的构造成分,尚能作为独立的材料单位出现的字在数量上似已退居第二位。但无论是从时间的角度看还是从其功用的角度看,字仍旧是字,本质上并未发生任何改变。

当然,字当中还有一些或从现代的角度看是不能独立出现的或本就是不能独立出现的,总之它们独立地看是无义的,如“蹊、跷、嶙、峋、耄、耋、饕、餮”。这些字,我们不认为属于词汇,它们只属于词汇的基础成分。只有当它们“蹊跷”“嶙峋”“耄耋”“饕餮”两相组合起来,才代表语言中的一个语素,使用时也才具有一个词的功用。那些语义不自足的字串,也不能看作属于词汇,它们也只属于词汇的基础成分,如“珠穆朗玛峰”中的“珠穆朗玛”,“塔拿格拉雀”中的“塔拿格拉”,“哀的美敦书”中的“哀的美敦”,“克里姆林宫”中的“克里姆林”。“珠穆朗玛”“塔拿格拉”“哀的美敦”“克里姆林”根本就不是汉语语素,只是在被个别汉语语法学者分析时被消极地分析做语素,称之为“剩余语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