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十五讲(修订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在第一讲里,我曾向各位念过罗素的一段话,大意是讲中世纪是一个二元对抗时代,在和基督教文化相对抗而又相互渗透的文学中,值得我们各位了解和研究的,首先是骑士文学。骑士是在欧洲中世纪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当时,各个国家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多数国家的国王都有一支亲信部队,用中国的名词来说就是“御林军”。这支部队是由一些中小地主子弟组成,后来也有一些贵族青年参加。部队的成员不同于一般的平民,带有贵族化的倾向。他们比较有文化,过着很优裕的生活。每个人都有一匹漂亮的马,构成了所谓的骑士阶级。表现骑士生活的作品称为骑士文学。文学作品中的骑士把“忠君、护教、行侠、尚武”视为“骑士的信条”,把勇敢、冒险、在战斗当中取得胜利视为“骑士的荣誉”。骑士们还有一种“荣誉”是我们所不太理解,而在西方的骑士文学中常常加以表现的——骑士应该有一个女恩主,这个女恩主通常是贵族的已婚妇女。骑士同她约会,效忠于她,为她做各种事情,甚至为她牺牲。除了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外,还有“骑士的风度”:骑士们比较讲究礼仪,比如说,在西方,甚至在我们国家也快要成为一种规范的所谓“女士优先”,就是骑士时代的遗风。一个骑士在给他所喜欢的女人写信的时候,落款往往是“你的忠实的仆人”。这样一种习惯,直到现在,在西方依然相当地流行。骑士在吻一个女人的手的时候,能不能保持优美的姿势,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风度上的要求。哪怕在发生热烈的爱情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保持一种优美的姿势。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骑士的风度加起来叫“骑士精神”,即骑士文学的思想内涵。

骑士文学有两大类:一是骑士抒情诗,以普罗旺斯为最。还有一类是骑士传奇,有三个系统:古代系统、不列颠系统和拜占庭系统。在这三个系统里,比较流行、价值比较高的是不列颠系统,特别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各位可以在书店里找到一些不同的中文版本。在这些骑士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和我们的剑侠小说相似的东西,例如,它们都是写一些很勇敢、武艺很高超的人,情节比较离奇,都有一些神秘的描写。但是,西方的骑士传奇和中国的剑侠小说也有一些不同(我说的剑侠小说是指明清到民国时期的作品,不包括当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的小说),至少有以下两个区别:

第一就是关于忠君的问题。在我们中国的剑侠小说里比较多的还是强调忠君。这些小说的核心人物往往是一个清官,他们忠实地为皇帝效劳,比如说《三侠五义》、《包公案》、《彭公案》、《丁公案》、《施公案》、《于公案》里的包、彭、丁、施、于都是清官。他们要为皇帝办事,要为民除害,要除暴安良,靠谁呢?靠手下的一批侠客。到了关键时刻、危急时刻,都要靠侠客们挺身而出,化险为夷,解决问题。这些侠客都是为清官服务的,像展昭一样,是一只“御猫”。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骑士们的信条首先也是忠君,但是事实上看这些小说的时候会感觉到,他们更多地还是重视个人的荣誉。譬如说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张150人的大圆桌,哪一个骑士想在圆桌周围占一个席位,首先得讲述个人的英雄业绩,周围听的人,感到他够得上一个英雄,他才可以获得这种资格。个人的勇敢、个人的荣誉,还是第一位的。

第二个不同就是对待女人的态度。在中国的剑侠小说里,剑客一般是不结婚的,即使没有妻室也是不恋女色的,绝不能贪恋女色。但是欧洲的骑士文学不同,如果从中国剑侠们的眼光来看,西方骑士传奇里的那些英雄,都有点像中国剑侠小说里的“采花淫贼”。我们举一个例子: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位最有名的骑士叫兰斯洛特,这个人武艺非常高,非常受亚瑟王的重视。但是,他一方面和亚瑟王的妻子桂内维尔偷偷地约会,另一方面又接受一个叫阿斯特拉特的少女送给他的礼物。他为了王后桂内维尔,可以不骑马而坐小车,这对于一个骑士来讲是有伤荣誉的事情。但是为了自己的女恩主,他毅然这样做。为了桂内维尔,他曾经非常勇敢地从两座悬崖之间像剑刃一样薄的桥上爬过。在和别人比武的时候,完全按照桂内维尔的眼色行事,要进就进,要退就退。完全被一个女人的意愿左右,这样的人能算作一个英雄吗?当亚瑟王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和兰斯洛特之间的隐情的时候,兰斯洛特非常果断地把亚瑟王的妻子掳到自己的房间里,然后站在门口要和亚瑟王决斗。这种事在我们的剑侠小说里,是不可能出现的,是有悖于伦理道德的,但是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蔚为时尚。骑士对待女人的态度很谦卑,但也包含着某种虚伪,因为他所重视的是骑士的个人荣誉,对待女人的态度是他个人荣誉的一个方面。对于“风度”,他们所重视的是外表而不是内涵。

但是,也有一些骑士传奇表现了很有震撼力的真实情感。有一部在德国、法国很流行的骑士故事,叫《特利斯坦和绮瑟》。特利斯坦是一个年轻的骑士,他的叔叔马克是国王,特利斯坦受他叔叔马克的委托,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接准备嫁给马克国王的女人,叫绮瑟。绮瑟长着一头美丽的金发。两个人在船上,由于喝了一种魔汁,发生了热烈的爱情。马克国王发现以后,把两个人都赶出宫去,把特利斯坦发配到很远的地方。特利斯坦感到很对不起自己的叔叔,但又无法消除自己对金发绮瑟的恋情。过了不久,马克又把金发绮瑟接回自己的宫里。而特利斯坦在那遥远的地方又结识了一个女人,也叫绮瑟,但是她的头发不是金色的,她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皮肤非常之白,特利斯坦管她叫玉手绮瑟。特利斯坦和玉手绮瑟结了婚。不幸,他被毒蛇咬伤,生命垂危。特利斯坦告诉玉手绮瑟说,现在只有金发绮瑟有办法治好我的伤。玉手绮瑟答应派人去接金发绮瑟。特利斯坦跟她说好,如果接到金发绮瑟,就在船上挂白帆;没有接到,就挂黑帆。过了不久,船回来了,玉手绮瑟到岸边去看,船上挂的是白帆,但是出于嫉妒,她告诉特利斯坦,船上挂的是黑帆。特利斯坦在绝望中死去。当金发绮瑟弃船登岸,来到自己的情人身边时,发现他已经死去,自己也绝望而死。这个故事,我们听起来很像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对忠贞不渝的恋人死了,但是爱情没有死亡。他们用自己的殉情,宣告了爱情是不可战胜的。

在骑士抒情诗中,特别是普罗旺斯的抒情诗中,有很多是描写骑士与女恩主的爱情,和与女恩主幽会时的情景及感受。我们前面讲到,骑士的女恩主常常是一些已婚的贵族妇女。恩格斯在评价普罗旺斯抒情诗时说,它“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个人的爱情,它破坏了封建主夫妇之间的忠诚,是对基督教禁欲主义的一种挑战”。从反基督教禁欲主义这个角度来讲,普罗旺斯的这些抒情诗有其特别的意义。

以上是关于骑士文学的简单介绍。和基督文化相对立又相互融合的还有两种文学现象,一种就是民间英雄史诗,这些英雄史诗大半都记载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在形成过程中的民族英雄。在基督教从天上寻找上帝的时候,这些英雄史诗的创造者在人间、在自己的民族里找到了自己的上帝。这些英雄往往也具有一些神力,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为自己的国家效忠,是受本民族敬仰的强者。英国的《贝奥武甫》、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法国的《罗兰之歌》、俄国的《伊戈尔王子远征记》都是这一类史诗性的作品。

除了这些民族英雄史诗以外,还有一种是反映刚刚形成的城市生活观念的作品。这些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的故事诗《列那狐的故事》。主人公列那狐是中世纪富裕商人和上层市民的写照,作品第一次把狡黠作为审美的对象加以描写,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生活与价值观念。整个故事诗十万多行,富于生活气息,情节生动,所描写的各种动物均具有鲜活的个性,十分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