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策略选择的一般原则
1.知己知彼:博弈思维的起点
我们在决策时,作为策略家,首先要知己。
所谓“知己”,在这里主要是指要熟悉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我们有哪些可以选择的可能策略——它们构成我们的策略空间,在对方某种策略给定的情况下,我们各个策略下的得益是多少,以及实现这些得益的可能性(即概率)有多大。
似乎是,不容易“知彼”,但容易“知己”。但在实际博弈中,我们不一定能够做到充分了解自己。举一个拍卖的例子。竞价者在拍卖之前均要对被拍物品做一个估价,并给出自己的可能的叫价区间。拍卖时,竞价者这样的行为是理性的:如果他人对被拍卖的物品的出价不超过他的估价,他将继续叫价;否则退出竞价是合理的。然而在竞价时,竞价者有时被你追我赶的加价气氛所感染(不排除不断加价的气氛可能是组织者故意找托制造出来的这种可能,这是拍卖方的作弊行为)。竞价者不理会自己的理性分析而不断地加价,喊出的价格可能超出自己的理性估价。此时,可能的是,某个竞价者最终得到该物品,他发现自己出的价格高于他对它的估价,他后悔了。在这个拍卖过程中,拍得拍卖品的竞价者“忘记”了自己的目标是,使该物品的估价与付出的货币量之差尽可能地大,并且这个值不能为负值,他“忘记”了他能够叫出的价格空间。即,他没有能够真正地“知己”。
在实际博弈中,我们往往“忘记了”我们的目标,我们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往往不一定清楚我们实现目标的可用策略,不清楚某些情况下的收益有多少;在不确定情况下——我们经常与不确定打交道——我们也往往不能准确估算各种情况下所得收益的可能性。
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自己的理性计算选择合理的策略,以达到我们的目标,然而在此之前,作为理性人,我们首先要“知己”——对与“己”相关的各种要素做出准确把握。
然而,光“知己”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知彼”。我们获取多少得益,不仅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策略或者行动,而且取决于与我们处于同一个博弈之中的其他理性人的策略或者行动(当然他人的利益也取决于我们的行动)。即,我们与他人的利益是相互依存的。这是博弈论的一个基本假定。这就要求我们,作为策略家,要了解与我们进行博弈的对方的情况,与我们“玩游戏”的对方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他们各自的目标是什么?可能的选择策略是什么?这就是“知彼”。
同时,“知彼”要求我们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思考。所谓设身处地地思考就是,我们要清楚,我们的“对方”与我们一样,他们具有理性分析能力;并且他们有自己追求的目标,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策略选择达到他们的目标。当然他们也知道,他们的目标的实现也与我们的行动密切相关。我们要将与我们一起“玩游戏”的人看作理性人。
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就是理解对方,考虑对方为自己利益的策略选择。如果我们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取策略,而不顾及对方的策略选择,那么,我们实际获得的得益或好处将不会是我们所期望的。
站在对手立场上思考,在某些场合下,类似于我们日常所说的“换位思考”。通过“换位”,了解他人的所思所想,以及可能做出的相应的策略选择,从而使我们做出正确的策略选择。当然,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或者换位思考,并不是说我们要一味地“迁就”他人。而是说,我们要了解对方。当然了解对方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我们的目标,或者说极大化我们自己的利益。
孙子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我们在进行博弈思维时,只知道自己的目标或者得益、自己备选的策略,是不够的;而且要知道对方的目标以及对方可能的备选策略。
“知己”与“知彼”,是正确推理与计算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