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语言的修辞力量曾经体现在它的雄辩性之中,体现在论证与说服的能力上,这是需要制度进行授权话语才能具有的力量。当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况下,修辞学就转变了方向,转向了诗学和美学的方向,修辞学从政治修辞学转向了诗歌修辞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诗歌修辞学失去其全部社会功能,诗歌修辞学在具体社会事务上所失去的力量,有可能在塑造社会表征(群体幻想或群体幻象)方面取得成效。它塑造群体经验,组织群体精神能量,把人们的日常生活组织进更深刻的象征结构之中,给予突发性社会事件(隐喻或转喻式地)以原型背景的叙事。它组织起人们的经验世界,以象征的形式赋予社会现实以可以辨识、可以叙述的形态。因此可以说,象征就是现实。创造社会象征也就是创造社会现实。今天诗歌写作所遭遇的,既是诗歌话语在论证与说服力方面的缺席,更是创造社会表征或群体象征方面的无效。人们指责诗歌进入了纯属个人感受性的封闭领域。
然而,真正需要更深入去思想的,恰恰是语言的力量从制度的授权、甚至从创造明确的社会表征体系的功能转向内心经验或个人感受性领域这一过程。当单独的个人不再是一个行为的主体,不再是有效的社会行为的主体,甚至不是有效的社会话语行为的主体时,个人变成、或仍然是一个感受性的主体,和内在经验的主体。当然,即使纯粹感受性的主体也仍然受到驱动这一变化的外部力量的压力,并且还在继续侵蚀和剥夺个人内心经验的主权。
从制度的授权行为转向对个人内心经验的主权的获取,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是语言的内在化过程,语言把它在直接性的层面上所不能触及的问题,转换到诗学和修辞学的层次上,它发展了一种特殊的包容性的话语,在隐喻的层面上对经验重新进行组织与转换。诗歌修辞学发展、建构了一种关于人的内在性的话语,从另外一条更加重要的路线上确立了与个人、主体、内在性有关的价值语言。今天,个人所遭遇的真实危机正在于主体性的丧失,或内在性的瓦解。事实上,一种行动的主体性或行为主体感的丧失,并不意味着感受性主体的丧失,相反,行为主体性的丧失会导致更为激烈的感受性主体的确立,会带来主体的感受性的激进化,而不是感受性主体的殉葬。在此意义上,诗歌修辞学所建构的不可能是社会层面上的行为主体性,而是一个因失去与有效行为的主体的联系而变得更加激进化的感受性主体,和它所可能拥有的批判力量。
那是雄辩修辞学一度在非自由的社会中失去的,现在却在内在性的意义上获得了它。现代社会所确信的关于个人价值的理念,正是来源于这种关于个人感受性和主体的内在性神话。关于内在性的理念来源于诗歌(文学的)修辞学传统,一种诗歌修辞学所发明、传承的这样一套内在性话语,以及这种内在性话语对个人感受性的建构。正是这样的个人感受性使个人仍然拥有经验的主权。当个人感受性、当感受性主体亦被侵蚀,或者当个人感受性沦为纯粹的梦幻,只剩下单子化的个人,那么,就像帕斯所说的,我们文明的中心就成了一个空洞。
诗学——修辞学偏离了政治修辞学的说服和雄辩目标,在此意义上诗歌修辞学转向了语言的内在性探索,变成一种在语言中寻求神秘启示的世俗行为。诗是世俗启迪的观念,即强调语言的创造能力是一个值得辨析的、并非自明的理论。尤其是在一个多世纪以来艰难地寻求合理化或现代性的社会里,诗学自身的传统一直面临着历史目标和社会具体语境的压力。诗歌话语既要继续在它的修辞学取向上持续进行这种世俗启迪,扩展人们对意义的感知,又不得不面对社会语境的压力与要求。诗歌话语似乎永远处在寻求其合法性的危机意识之中。每个时代都有对诗歌写作或诗歌话语的起诉,把充满虚构和修辞学幻象的诗歌驱逐出理想国或共和国,而诗人们也总要继续写作“为诗辩护”之类的文字。
面临社会和历史语境的巨大压力,臧棣曾如此表达:“诗歌永远不会认同现代社会,这是由它的特殊的文化意志决定的,但另一方面,我也很难想象诗歌有能力参与对现代社会的批判。”臧棣谈到,在前现代社会里,“对历史的记忆主要是由诗歌来承担的。荷马史诗是这样,印度的两大史诗也是这样。当然,在现代阶段,诗歌已没有必要再对历史采取一种总体的姿态。诗歌越来越趋向用感性来截取历史的片断”。在臧棣看来,诗歌话语主要是一种关乎感性的力量,但它是关于认知的感性,“如果我们把诗歌看成是探寻人类的未知领域的感性力量,那么,有的时候,诗歌会因为意识的暧昧或经验的隐晦而显得晦涩。我对人类的意识怀有强烈的探知欲,而我无法像有些人那样天真地对待意识,则可能是导致我的诗歌显得晦涩的主要原因。但我从来没有刻意追求过晦涩。我认为写作应该与一种尼采所指陈的‘快乐的知识’联系在一起。我想我以后也许会注重发明一种方法,用写作的快乐来刨光风格的晦涩。此外,有的时候,我也会把感性强行作为一种智性来运用,这也会造成阅读上的晦涩”。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力和想象力来说,最成为问题的就是臧棣这里所说的认知的感性,是诗人“把感性强行作为一种智性来运用”的话语方式。在感性与认识、事实与象征、世俗与神圣被分割的世界上,人们无法跟从诗人在话语上的越界行为。
对于诗人来说,保持感知与认识的古老联系,保持语境的相互关联,保持语言的多义功能,也是保持世俗启迪的可能性。在这种意义上诗歌话语的价值取向与古老的巫术、神秘启示有了关联。那么诗歌话语的现代意义是什么?即使作为理想的交流媒介的公共话语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依据个人感知或个人感受性的诗歌话语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甚至哈贝马斯也同意:“在我们替宗教话语中所保存的经验和内涵找到一种合适的语言之前,其修辞力量还有存在的理由。”无论人们是否认可,诗歌话语事实上已经成为失落的宗教功能的某种替代,诗歌话语以世俗启迪的形式为宗教性的经验和内涵找到了一种转化形式,这绝不是说诗歌话语直接替代了先前宗教所创造的一切,而是就话语的功能而论,在一个理性和交流话语环境之中,在信息和传播话语的社会中,继续寻求世俗启迪的话语空间。它处在交流性话语一个边界上。或者说,诗歌话语处在“启迪”与“交流”之间,而带有更多的非交流话语的启迪色彩。
当我们考虑诗的话语对之说话的话语群体的时候,或者考虑这个群体对社会语言场所发生的作用问题的时候,不能不承认,注重世俗启迪的话语群体与古代社会掌握启示话语的群体相比,他们在社会话语场所不仅处于一个边缘地位,而且还处于暧昧状态。诗歌的启示不可能像神圣启示那样直接预言、干预或促成事件的发生,不能在非常显赫的意义上成为社会或精神事件。如果我们强调诗歌话语作为事件的性质,那也只是一种语言事件或内在感受性的事件。近代社会的世界观合理化和现代性进程,使神启脱离了社会和政治实践领域,权力的世俗化进程使得神启变成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的微弱身影,它在诗歌话语中成为一种人类想象力的主观性残留,是非理性的剩余价值。
诗歌话语是对语言常规模式的一种个体偏离,诗歌话语对话语修辞方式及其风格化的关心至少同诗歌话语所表达的事物显得同样重要。这种取向赋予话语独特的属性,使其成为一种专门化的精细话语活动。偏离语言常规模式的那种“偏离力量”却不应该仅仅理解为语言自身的力量,或单方面地来自语言的神秘内在性,至少这种力量、一种个人修辞学的动机来自于感受性的主体与话语之间的交互作用。在现代思想中,行为主体性的丧失,关于语言的自主性或内在性意识几乎成为一种语言本体论。但诗的话语是一种在此时此刻感知着的东西,它既指向被感知的经验世界,又指向语言对这种经验的即时建构过程,同时它们只是在与正在感知着的主体的关系中存在。在诗歌话语中在场的主体是一个复合与复杂的“主体间”。即使在被明确区分为某一类型的诗作中,“物自身”的显示与表达,“语言自身”的言说,作为言说者的诗人主观表达也总是混合在一起,难以完全区分,从而形成诗歌话语意义感知的图式与风格,并把这些风格汇合为与其他交流话语的系统性差异。
在语言交流活动中所流通的并非是“语言”本身,而是以不同风格来标识的话语。甚至大众传播媒介的共同话语也难以掩盖这一情境:不仅是每一话语行为都从普通语言中形成了一种个人语型,而且,每一接收者都通过把构成其个人的以及更小型化的集体经验的语境附加于信息之上,甚至形成一种话语的过滤装置,从而有助于生产他所感知的信息。在社会交流话语中,并没有一个共通的媒介,共同语言媒介只有通过引入那些独特的、并且因为独特而被社会所标示了的经验才能发挥作用。布尔迪厄说:
我们可以把我们所谈到的关于诗的话语的见解延伸到所有话语中去,因为当其成功时,它最高程度地表现了下述效果,即把那些个体之间各不相同的经验唤醒。如果说外延代表着“对所有言说者来说都共同的稳定部分”,而内涵与之相反,指的是个体经验的单独性,那么这是因为,内涵是在一种具有社会性特征的关系上形成的,而信息的接收者们则把其象征性占有手段的多样性引入到这种关系中来。交流的悖论是,它预设了一个共通性的媒介。
可以这样说,社会语言不仅在文学与诗歌的意义上是杂语化的,社会是一个杂语化的世界,而且社会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杂语化世界。除非涉及到经济生活及其管理领域,社会之间通用一种计算性的共同话语,在此之外,一旦涉及意义的感知和价值判断领域,社会语言就会显示出它的“巴别塔化”。社会不是只有一个语言共同体,而是有许多个意义感知和价值取向不同的语言共同体。宗教与革命曾经希望寻求一种普适性、普世性的共同话语,企图向每一话语群体或语言共同体说话,它们企图取消其他话语共同体的存在。意识形态至今仍然企图这样做。它把某个语言共同体的话语变成真理唯一的话语,力图向所有的群体进行说教。甚至企图把它伪装成中立化或中性化的自然语言。它甚至不顾每个语言共同体的“关键性的情境”或“关键语境”,也不顾对不同的关键性语境来说,每一个词语、每一种表达方式所具有的相互对抗、甚至相反的意义。
经验的复杂性、生存的意义资源在嘈杂的社会话语之外仍然被大量废置着。虽然应对困扰的有效经验消失或过时了,然而困扰性的经验自身并没有消失。如同有效的象征方式已经解体,然而象征在社会层面上的消失所带来的困扰却因此而加剧了。有时它以极其现代的形式出现,生、死和不朽的问题不是出现在宗教经验中,而可能出现在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之中。英雄、暴力正义和暴力美学不是出现在史诗之中,而是出现在新闻事件之中。通常而言,由于新闻话语这样的“共同的媒介”对事件的叙述是一种单一、单义的话语,它几乎没有可能性揭示出当代事态的象征含义。如果可以把这些经验的外部形式——出现在经济活动和出现在新闻叙述之中的事件——视为社会经验的“共同的稳定部分”,那么诗歌话语就是对个人之间彼此不同的经验的唤醒。
与任何一种形式和风格的社会话语相比,诗歌修辞学都不是仅仅诉诸共同媒介的幻觉或经验的共同与稳定的部分。但是如果说诗歌修辞学仅仅是在叙述纯属个人的经验,那也就真的沦为纯粹个人的梦幻。诗歌话语不仅在诉诸个体经验,同时也通过它独有的修辞学,对个人经验进行隐喻和转喻处理,将细节主题化。这意味着诗歌修辞学仍然没有放弃创造经验的象征意义的古老意图。进入现代世界以后,在不断祛魅的过程中,诗歌(文学和艺术)尽管也受到理性化的影响,以及对进步的时间观念的影响,但诗歌仍然是一个寻求保持世界的魅力、创造事物的隐喻和复魅的过程。借用巴什拉的一句话就是:“在消过毒的世上,人不可能是幸福的,我们应当让微生物繁殖起来,在世上恢复生机。应当恢复想象力,发现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