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正统文化运动:嬉皮士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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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正统文化的定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反正统文化在英文里写作counterculture。在国内的诸多刊物上,不少作者都倾向于按counterculture的字面意思,把它译作“反文化”。(赵梅,2000:68-97;覃光广,1988:103;周伦佑,2002:5-13;程巍,2006:135-141)这种译法貌似正确,实则大谬不然。众所周知,所谓counterculture并不是文化虚无主义,或者说反对文化,因为它是需要文化的,且积极追求一种文化价值观,只是它需要的文化不是正统/主流文化,所追求的文化价值观不是正统/主流文化价值观。根据上文为文化所下的相关定义,不论是从价值观念层面上来说,还是从生活方式角度来说,counterculture都有其明确的价值取向和表现形式,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因此,说counterculture是“反文化”是对该词的误读,因而是不确切的。把counterculture译成或理解成“反正统文化”或者“反主流文化”才比较确切,因为只有加了“正统”或“主流”两字之后才明确无误地反映和表达了该词的实际内涵。就此而言,本书赞同《战后美国史1945—2000》一书中对counterculture一词的译法,即“反正统文化”(刘绪贻,2002:338)。

确定了counterculture为“反正统文化”之义之后,“反正统文化”的实际内涵又该如何定义呢?

如同“文化”一词的定义多种多样一样,“反正统文化”的定义也比较复杂,没有一个共识性的定义。就中国学者而言,对“反正统文化”的定义可以归纳成五种。一种是根据“反正统文化运动”本身的性质做出定义。譬如,刘绪贻先生在其主编的《战后美国史1945—2000》一书中,就为“反正统文化”作了这样定性似的释义:“反正统文化”是“该运动的参与者向美国主流文化价值观发起(的)挑战”,是“六十年代美国青年在思想文化领域对正统价值标准的公开反叛和挑战,也是对战后美国主流文化的第一次大规模冲击”。(刘绪贻,2002:338)一种是基于对“反正统文化”运动的描述。譬如,覃光广等主编的《文化学辞典》为“反(正统)文化”所下的定义就属这一类。根据该辞典的释义,“反正统文化”“是(流行于)美国的一种不承认现代思想和传统价值标准,颂扬神秘的、无意识的和无节制的行为的思潮……拒绝接受传统习俗,蔑视安稳的生活格局,渴望进行各种新的探索。他们反对现代科学技术,不信任工业文明,认为它们不是在为人类服务而是在驱使人类”,其“主要目标不是获取经济上的权利,而是在文化上对传统习俗提出强烈挑战。社会上的各种反文化团体,如嬉皮士、耶稣迷、黑豹党、吸毒癖、同性恋者、摩托车帮、公社群居者、东方宗教迷、新左翼激进派等,他们之间的唯一共同点就是对现实社会的不满”。(覃光广,1988:103)另外一种是借助外国学者的定义,如温洋在《反主流文化的亚文化群——嬉皮士》一文中、潘小松在题为《美国的反正统文化》的文章中,都借用外国学者的观点为反正统文化下定义。前者以《反正统文化的形成》之作者、美国学者罗斯扎克的定义为标准,把“反正统文化”释义为“同我们(指美国)社会中代表主流的信念完全脱节”的文化。“年轻人背叛我们社会的行为之所以成为文化现象,而不仅仅是政治运动,是因为它所涉及的(东西)已远远超出政治原则的范畴。它关心的是人的自我意识,即试图改变自我、他人和社会在人们心目中的根本概念。”(温洋,1988:44-53)后者借用美国学者约翰·斯托雷在《摇滚霸权:西海岸摇滚乐与美国的越战》一文中的观点,指出“反正统文化”是美国资本主义的产物,仍受制于美国制度。“它与这个社会的联系有时近乎断裂,但张力很快就会平息,利润流淌出来,反正统文化就枯萎。”(潘小松,2003:46-50)还有一种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反正统文化”,譬如,赵梅在《美国反文化运动探源》一文中说,“如果严格从字面上理解,‘反(正统)文化’是指美国60年代在青年人当中流行的以反战和反主流文化为特征的一种价值观、文化和生活方式。”赵文还在此基础上,把“反(正统)文化运动”界定为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反抗运动”。(赵梅,2000:68-97)最后一种是从哲学高度来审视反(正统)文化及反(正统)文化运动,譬如,周伦佑在其《反价值——对既有文化观念的价值解构》一文中提出,反(主流)文化本质上是对主流文化的怀疑、否定和反动,表现在语言、艺术风格、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抗议活动”,“是超政治的文化层次的困惑之产物”,“反对一切权威,拒绝委身于任何价值”,“强调个人自由选择”,“反对一切真理,主张价值相对主义”,反对“理性化的制度”,要求“官能……尤其是两性及同性关系上的解放”。(周伦佑,2002:5-14)综合上述五种“反正统文化”的定义,它们的共同点一清二楚,即五种定义几乎都认为,反正统文化的最基本要义是挑战和反对主流文化所代表的价值观,而主流文化的最大特征则是它的理性观念及由这种理性观念所产生的文明制度和科学技术对人的压抑和控制,导致个性丧失、自由削弱。

相比较而言,美国学者有关“反正统文化”的定义要更为复杂和更为详细一些。自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反正统文化运动爆发后,美国学者根据各自的解读,在不足20年里就为反正统文化运动下了几十种定义。(Yinger,1982:18)考虑到本书篇幅,这里不可能就所有这些定义作详细的讨论,只能择其要者,就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作一简要回顾和评述。大体而言,美国学者对反正统文化的定义主要集中在下面几种。

一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是把“反正统文化”看作是对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准则的反动。譬如,肯尼思·威斯特休斯指出,反正统文化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理解。“从意识形态层面上说”,它指的“是一套从根本上拒绝社会主导文化的信条和价值观”,主张“制定另类文化(价值观)”,具有相当明显的“宗派性”。“从行为层面来说”,反正统文化主要是指“那些认同和接受反正统文化‘另类文化价值观’的群体”。在这种“另类文化价值观”的指导下,“他们的行为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倾向于逃避社会,远离尘嚣”。(Westhues,1972:19)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威斯特休斯对“反正统文化”的这一定义具有相当大的影响,美国学者普遍都认为,“反正统文化”既指涉一定的准则和价值,又指涉信奉这些准则和价值的一部分社会群体。

另外一种“反正统文化”定义强调差异比较,认为在文化主题基础上进行细小和鲜明的对比有助于对“反正统文化”的释义。譬如,美国学者弗雷德·戴维斯提出,20世纪60年代的青年亚文化群体,“无论从其本质意义上说,还是从其生存性质上说”,都可以说是一种“反正统文化”,因为“这一群体的所有成员与美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之间有着一种模式化了的离经叛道”。戴维斯进而具体罗列出一连串主流文化与亚文化群体在价值观念和行为举止上的矛盾,以彰显出“反正统文化”与“某些美国中产阶级价值观和惯常做法的有意对立和颠倒”,如“即刻即时vs过去与未来;神秘奇想vs科学理念;平等观念vs等级思想;自然任性vs虚假造作;原始朴实vs精致矫揉;多重性vs单一性;公共性vs私域性;艳亮奇异vs拘谨正统”等。(Davis,1971:4,14-15)戴维斯这种把主流文化价值观与嬉皮士亚文化(或称作嬉皮士反正统文化)价值观逐条对比的方法在“反正统文化”定义中常见,其缺点是容易使分析陷入程式化,其优点是凸显“反正统文化”的价值走向,令其价值坐标一目了然,一清二楚。

还有一种定义主张从美国社会本质的变化来释义“反正统文化”。根据这一主张,二战结束之后不久,美国经济飞速发展,进入了一个由技术专家治理的社会,其最大特性是技术理性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而技术管理则成为现代社会的主体模式。技术理性和技术治理的结果是,社会崇尚工具理性主义,唯科学技术马首是瞻,忽略人的需求和人的价值,淡化人的情感和人际交流。作为对技术治理的回应和对工具理性的反动,“反正统文化”应运而生,主张以情感代替理性,以人的自然需求代替人为的技术需求,以个人的自由解放代替社会的技术统治。基于这种认识,“反正统文化”便被释义为对技术治理社会的反叛,对理性统治模式的对抗。在这种定义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反正统文化的形成》一书作者罗斯扎克。他在该书的副标题上即旗帜鲜明、明确无误地表达了他的这一观点——“对技术治理社会及青年反抗的反思”。(Roszak,1969)换言之,在罗斯扎克看来,“反正统文化”可以定义为反技术、反理性的文化思潮/运动。

再有一种“反正统文化”定义倾向于在“反”字上做文章,认为既然“反正统文化”“反”字当头,其定义必须以此为基准,把与主流/正统文化截然对立的文化价值观作为“反正统文化”的基本内涵。美国学者菲力普·斯赖特就持这种观点。他指出:“反正统文化倾向于把所有正统文化认为重要的文化观念一一颠倒过来。”斯赖特举例说,正统文化宣扬和崇尚“财产权、技术需求、竞争、暴力、集结、生产者、手段、隐秘性、社会形式、奋斗和俄狄浦斯式爱情”,反正统文化“反其道而行之”,提出了一系列与上述观念针锋相对的价值观,如“人身权、人类需求、合作、性欲、分配、消费者、目的、开放性、快乐和群体欢爱”。斯赖特认为,与正统文化截然对立的文化构成了“反正统文化”的本质,有多少正统文化观念就会有多少反正统文化观念,所谓有“正”(thesis)必有“反”(anti-thesis)也。(Slater,1971:100-103)

如果说上述定义大多是从褒义或者说同情、理解的角度来解释“反正统文化”的话,那么还有不少定义是从否定或者说贬义的角度来释义“反正统文化”的。譬如,马丁·加德纳在评论《大脑的力量》一书时就指出:


当今流行的反正统文化,尤其是年轻人中盛行的反正统文化,是一盘令人恐惧的大杂烩——他们鲁莽无知、历史知识浅薄、可悲地渴望毒品带来的瞬间快乐。他们要让所有的宗教、科学、哲学、经济和政治都见鬼去,要让所有的文科都见鬼去。事实上,他们要让任何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学科都见鬼去。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沉浸在摇滚乐的震耳欲聋声中,缠绵在随心所欲的性生活之中,静思于冥冥苦想之中……(Martin Gardner,1975:46)


这个定义显而易见是对“反正统文化”的全面否定,因为它不仅指出“反正统文化”“反”得幼稚可笑,而且把“反正统文化”所追求的一切说得一无是处。事实上,这类定义大多以嘲笑调侃的语气,讽刺和挖苦反正统文化的幼稚和无知。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也曾以这种语气评述过“反正统文化”,说“所谓的反正统文化只是孩子们搞的运动,旨在消除幻想和现实之间的界限。他们打着解放的旗帜,但实际上只是想发泄出生命的冲动;他们自称嘲讽资产阶级道貌岸然的假正经,但实际上只不过是要炫耀一下他们自由派父母的私生活……总之,就反正统文化而言,与其说是反文化(counter culture),还不如说是假文化(counterfeit culture)”。(Bell,1978:xxvi-xxvii)

还有一种定义也是从反面的角度来考察和解读“反正统文化”,但下出的定义却与上述充满嘲讽、反感甚至厌恶的意思大相径庭。举例来说,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反正统文化”的出现是当代美国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征兆,是对西方思想文化和西方理想主义的否定,也是对西方传统意识形态和西方基督教文化观念的否定。不管是西方的家庭观念还是性观念,也不管是西方的个人主义原则抑或是西方的工作伦理精神和道德责任感,所有这些方面的价值观都遭到了“反正统文化”的抨击和否定。鉴此,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认为,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运动标志着西方资本主义的深刻危机,严重地影响了“道德和思想意识价值观代代相传的社会化机制”,预示着西方尤其是美国资本主义的岌岌可危。(Davidov, 1978:19)应该说,这一定义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反正统文化”所反映出来的美国社会内在本质,但就此而得出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没落、岌岌可危的结论也许有点过于匆忙牵强,甚至不无武断之虞。

上述有关“反正统文化”的定义,由于各自的侧重点和观察视角不尽一致,各自的内涵大异其趣。有的强调“反正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表现层面,有的注重“反正统文化”与正统/主流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对立,有的主张从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之下考察“反正统文化”,也有的认为应从“反”字着手,把“反正统文化”归入另类文化或者亚文化,还有的坚持把“反正统文化”释义为文化价值和社会制度危机的表现。总之,美国学者有关“反正统文化”的描述和定义种类繁多,与这些描述和定义相对应的赞同和反对态度也各自相异,所以,学者们难以就“反正统文化”的确切定义达成一致意见。不过,尽管无法确定一个共识性的定义,我们还是可以就上述“反正统文化”的定义,概括出其中最基本的内涵。首先,所有的定义都认为,“反正统文化”本质上是对主流/正统文化的拒绝和反抗;其次,所有的定义都认为,“反正统文化”以青年群体为主力军,属于青年亚文化群体;第三,几乎所有的定义都认为,“反正统文化”不仅表现在价值观念上,而且还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因为它试图在观念和行动上都把正统文化颠倒过来;第四,相当多的定义认为,“反正统文化”与现代工业社会的价值理念和治理模式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差异巨大,有时甚至截然对立。从很大程度上讲,这些共同点为“反正统文化”的定义提供了有效的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所讨论的“反正统文化”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泛指意义上的“反正统文化”,即西方历史上所出现过的“反正统文化”现象(Adler,1972:xxiii);第二层意思是具体指涉的“反正统文化”,即20世纪60年代爆发于美国的“反正统文化运动”。众所周知,自有正统/主流文化之日起便始终存在着“反正统文化”,这是由事物矛盾对立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事物辩证统一原则的必然表现。(Meddin,1976:392; Yinger,1982:13)因此,无论是从哲学辩证法角度来看,还是从事物发展规律来看,正统文化衍生出“反正统文化”都乃“题中应有”之义,无任何值得惊讶之处。换言之,任何一种准则/价值体系都含有其矛盾对立的种子,当这种准则/价值体系难以在社会运作时,如它的文化价值观失去支撑力,它的神话和象征符号失去意义,它的信条和准则失去信奉者,那么,挑战、反对和抵抗其文化观念和价值标准的声音便会出现,“反正统文化”思潮或运动于是就应运而生。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反正统文化”有时来势凶猛,有时平缓温和,有时大涨大起,有时悄然低落,但它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Yinger,1982:11)。基于这一认识,“反正统文化”不妨定义为:当一个社会群体的准则体系与社会主流价值体系发生冲突,且该社会群体成员执意坚持和大力发展自己的价值,并同时坚决抵制和积极反抗主流文化价值观念时,“反正统文化”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以此推论,“反正统文化”的第二层意思,即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反正统文化运动,便不难释义了。由于它特指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运动,所以,这里的“反正统文化”所“反对”的自然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同样的道理,由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群体的价值观与当时的主流文化价值观格格不入,且嬉皮士群体不仅对自己的价值体系坚信不移,而且还竭尽全力以自己的嬉皮士行为去挑战和颠覆主流文化价值观,所以,这里的“反正统文化”实际上指的就是嬉皮士文化。鉴此,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运动不妨定义为:20世纪60年代,以嬉皮士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对当时的美国主流文化价值观深感失望和反感,不仅怒斥和拒绝主流文化价值观,而且还提出了一套与之截然对立的文化价值观,并积极身体力行地将它们付诸实践,进而掀起了一场规模可观的反主流文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