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吕才与《阴阳书》
这里要着重探讨的是唐代堪舆术的主要流派,以促进对葬经及考古材料,尤其是墓葬材料的认识。唐宋时代的墓葬形制和埋葬习俗,除了政府规定的制度程式之外,在很多地方都是根据当时堪舆家所规定的制度来安排的,特别是在葬式、随葬明器、墓地的选择和墓区的地面建筑等方面,与堪舆术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研究堪舆是进一步了解古代社会丧葬行为乃至藉以触摸社会各阶层思想观念的重要手段。
中国历史上两次大规模的官修地理(堪舆)书籍的行为便发生在唐宋时期。其一是唐贞观年间,吕才编订《阴阳书》。其二是北宋初期,王洙等编修《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典籍亦流传至今。毋庸多言,二者皆是讨论唐宋时期堪舆术的重要典籍。惜因受第二次官修地理的再度冲击,吕才《阴阳书》早已亡佚。这里掇拾成篇,欲对该书成一印象,并略申所涉唐代堪舆术及其运用。
吕才,博州清平人,少好学,善阴阳方伎之书。此学养该与重阴阳谶纬之说的河北经学传统有关。吕才在其《阴阳书·叙〈葬书〉》中,明确指出当时“《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鉴于阴阳术如此冗杂,唐太宗才诏令吕才编订《阴阳书》。《旧唐书》卷七九《吕才传》云:
太宗以“阴阳书”近代以来渐至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吕〕才与学者十余人共加刊正,削其浅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并旧书四十七卷,〔贞观〕十五年书成,诏颁行之。
又《阴阳书·卜宅篇》云:
近世乃有五姓,谓宫也,商也,角也,徵也,羽也。以为天下万物悉配,属之以处吉凶。然言皆不类,如张王为商,武庾为羽,是以旨相谐附至。柳为宫,赵为角,则又不然。其间一姓而两属,复姓数位不得所归,是直野人巫师说尔。
从这段记载可知唐时纳音调姓的泛滥,以及吕才对此反对的态度。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至迟从西汉开始,便已有了依照五音定名归属的行为,当时五音图宅术已经盛行。东汉五音姓利说的盛行该是此风的延续。隋唐时期,则承其流绪更为流行。
《五行大义》卷一《第四论纳音数》云:
纳音数者,谓人本命所属之音也。音即宫、商、角、徵、羽也。纳者,取此音以调姓所属也。
又《直斋书录解题》卷八《谱牒类》云:
《天下郡望氏族谱》一卷,唐李林甫等天宝八年(749)所纂,并附有五音于后。
此上说明纳音调姓确是当时的社会时尚之一。《隋书》卷三四《经籍志》著录有:《五音相动法二卷》、《五音相动法》一卷梁有《风角五音占》五卷,京房撰,亡。;《风角五音图》二卷,《风角杂占五音图》五卷异氏撰。梁十三卷。京房撰。异奉撰。;《五姓岁月禁忌》一 卷;《五 姓 登 坛 图》一 卷;《五 姓 墓 图》一 卷梁有《冢书》、《黄帝葬山图》各四卷;《五音相墓书》五卷;《五音图墓书》九十一卷;《五姓图山龙》及《科墓葬不传》各一卷;《杂相墓书》四十五卷,亡。。又《旧唐书》卷四七《经籍志下》著录有:《五姓宅经》二卷;《五姓墓图要诀》五卷孙氏撰。;《玄女弹五音法相冢经》一卷胡君撰。等。《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著录有:萧吉《五行记》一卷,又《五姓宅经》二十卷;郭氏《五姓墓图要诀》五卷;《胡君玄女弹五音法相冢经》一卷;僧一行《五音地理经》十五卷等。另外,敦煌文书也给我们展示了唐代冗杂的堪舆典籍。
宋王应麟(1223—1296)曾总结了唐代的阴阳五行家。所撰《玉海》卷五《唐六十家五行》云:
志:五行类,六十家一百六十部六百四十七卷,始于史苏《沈思经》,终于吕才《地理经》。若《焦氏易林》、《京氏四时飞候》及《错卦逆刺杂占》、《参同契》、《筮占集林》、《新林》、《洞林》,《连山》之属,易占之书也。若郑玄注《行棋经》及《太一大游历》、《元鉴枢》,会赋之属,九宫太一之书也。翼奉《风角要候》、王琛《六情诀》及《遁甲开山图》、《囊中经》、《九星历》、《八门三奇三元》,九甲之属,风角遁甲之书也。式经有六壬、雷公、太一之殊,堪舆有历注、四序、地节之异;以历名则《黄帝斗历》、《大史公万岁》、《张衡飞鸟》、《吕才百忌》,以占书名则《师旷》、《东方朔》各一卷,龟经则柳彦询、世隆至孙思邈六家,阴阳书则王璨、吕才二家。他如七政历、白泽图、黄帝集、灵武王,须臾、淮南、万毕、周宣占梦,咸著于篇。
综上可见,当时阴阳术极为流行且颇混乱,故唐太宗才有此统一编订颁行《阴阳书》之举。《唐会要》卷三六《修撰》条小字注云:
太宗以“阴阳书”行之日久,近代以来,渐至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有司总令修撰。
对此,两《唐书·吕才传》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从考古材料上看,这一时期,我国西北地区所谓坟院式茔域,坟院的方向和祖穴的方位多不相同,没有一定的规律。这种现象很有可能是按照姓氏的五音来决定坟院的方向和祖穴的方位的。既然当时纳音调姓之风如此之盛,可是为什么统治者却偏偏没有附和、取用这种堪舆术,而采用反对此风的吕才编订《阴阳书》并颁行全国?这究竟是何缘故呢?这可能还是统治者调整门阀制度的结果,跟当时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是密切相关的。
门阀士族制度规定的血统到初唐时已经不合时宜。尽管东魏、北齐以来的山东旧族在政治、经济上已经衰落,但是他们社会门望的影响却依旧。新兴的关陇贵族则历世显贵,掌握朝纲,但其血统地位却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后者的社会声望就显得极为必要了。李义府所谓“上林多许树,不借一枝栖?”注3便表达了出生寒门的庶族地主要求参与国家政权的强烈愿望。此为盛唐以前唐政府锐意变革门阀制度的内在动机。
注3(唐)刘撰,程毅中点校《隋唐嘉话》卷中,《隋唐嘉话·朝野佥载》,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0月,页19。
李唐为提高自己的威望和血统地位,一方面对此制度不满,故唐高祖李渊一即位就与道教教主老子李耳攀亲,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暂且利用该制度来压抑旧有的士族并提高自己的威望。于是,李唐便先后于太宗、高宗朝二度调整门阀制度,这两次调整大意是“贞观中,高士廉、韦挺、岑文本、令狐德棻修《氏族志》。凡升降,天下允其议,于是州藏副本以为长式。时许敬宗以不载武后本望,义府亦耻先世不见叙,更奏删正。委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定其书,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进者,悉入书限,更号《姓氏录》”。从中可以注意到阴阳家吕才参与了此项工作。当然,在施行《姓氏录》的同时,武则天还实行了其他相应的措施。
唐太宗制定《氏族志》的目的是“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中略)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他为《氏族志》规定的原则是“参考史传,检正真伪,进忠贤,退悖恶,先宗室,后外戚,退新门,进旧望,右膏粱,左寒畯”,并要求修撰者“辨其昭穆,第其甲乙”。后又加以干涉,以皇姓为首,外戚次之,崔幹为第三等。唐太宗在这方面的改革正是利用了当时人们尚存在的比较强烈的门阀观念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利用了这种观念提高自己新生力量的社会地位,而压抑打击了原先的社会阶层。接着,唐高宗于显庆四年九月五日(659年9月26日)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并委托礼部侍郎孔志约、太常卿吕才等12人参与撰定《姓氏录》。最后撰定结果是:皇后四家、一品官吏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等;其他按当时在职官品高低,以此类推,止于五品。如此,遂从制度上彻底压制了原有士族势力。《姓氏录》制定后出现了唐代中后期的“富商豪贾,尽居缨冕之流”的历史现象。同时,原先的士族势力日臻衰落。在唐代还显赫一时的山东崔、卢、李、郑诸大姓,在宋代已是绝无闻人。
门阀是与门第姓氏紧密联系的,纳音调姓的阴阳术自然让人感受到门第姓氏的兴味。唐政府反对原有的门阀,反对纳音调姓的吕才自然被政府起用参与修撰《姓氏录》。对唐代社会结构变化的敏感和对当权者意图的及时跟进,应该是吕才参与撰定《姓氏录》和得以负责编订《阴阳书》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面对纷纭的阴阳术,吕才阴阳术才有脱颖而出被统治者御定为地理官书的可能。实际上,《氏族志》和《阴阳书》应该是唐王朝在“生”与“死”两个领域里配套整饬原有世家大族的政治行为。魏晋以降,门阀世族盛行。他们在行为处事等各个方面都独自高标,以为门阀之标榜。这在他们的家族墓葬上也得到如实的反映,从考古材料来看,这阶段发现的门阀士族墓地情况存在两个明显的特征。其一,各个士族墓地的形制以及排列原则都是不同的。这无疑表明墓葬也成为世族标榜门阀的一个媒介。其二,世家大族的墓葬形制跟中央皇权规定的墓葬等级制度不同,即不在后者规定的秩序之中,这显示了门阀政治与皇权抗衡乃至不受制约而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政治状态。同样,这些家族墓葬的各异不仅直接导致了所执阴阳术的不统一,同时更是对中央皇权的藐视和削弱。隋唐以前长年的战乱,更给此风提供了滋长的土壤,而这一切都是一个统一的中央王朝所不能容忍的。恐怕这才是唐太宗委任反对纳音调姓的吕才整顿阴阳术的主要动机吧。若纳音调姓无疑又不得不跟这些世家大族联系起来,实现不了用统一的法则彻底摧毁原有世家大族优越性的效果。故而,吕才阴阳术的颁行益发凸显纳音调姓阴阳术的泛滥。
不管唐代的堪舆术如何众说纷纭,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分成重纳音调姓(即五姓堪舆法)与非纳音调姓等二大类。其中影响较大的堪舆派别主要有三家,即吕才、一行和由吾公裕等,直至赵宋影响犹在。按照上述的分类原则,这三家可以分成两大类。一行、由吾这两家堪舆派别为一类,吕才一派为一类。其中最大的区别便在于前二者主张纳音调姓,而吕才一派则不主张这种做法。下面重点介绍吕才、一行之堪舆术。
前引《旧唐书》卷七九《吕才传》云:
太宗以“阴阳书”近代以来渐至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吕〕才与学者十余人共加刊正,削其浅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并旧书四十七卷,〔贞观〕十五年书成,诏颁行之。
又《新唐书》卷一〇七《吕才传》云:
帝(太宗)病阴阳家所传书多谬伪浅恶,世益拘畏,命〔吕〕才与宿学老师删落烦讹,掇可用者为五十三篇,合旧书四十七,凡百篇,诏颁天下。
参照上面的记载,可有四个判断。
第一,此“阴阳书”非专指后来吕才编订之《阴阳书》,乃当时社会上各派阴阳家传承之典籍的泛称。此者即吕才所称之“诸‘阴阳书’”,《旧唐书》卷七九《吕才传》云:
验于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
查稽《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便同时载“王璨《新撰阴阳书》三十卷”和“吕才《阴阳书》五十三卷”,《旧唐书》卷四七《经籍志》亦如是。前引王应麟《玉海》卷五《唐六十家五行志》以为唐代《阴阳书》有王璨、吕才二家,从《新撰阴阳书》之“新撰”二字,可知王璨之书当在吕才之后。
第二,《旧唐书·经籍志》载《阴阳书》五十卷,与该书《吕才传》所载“五十三卷”不同。这是《旧唐书》本身自相矛盾的地方。《新唐书·艺文志》亦载《阴阳书》五十三卷。参照前引两《唐书·吕才传》的记录,吕才《阴阳书》成书后当为一百卷,而非《旧唐书·经籍志》所言之五十卷。《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地理新书序》称:“唐贞观中太常博士吕才奉诏撰《阴阳书》五十篇,其八篇地理也。”这里的“篇”恐是“上、下卷”的意思。吕才《阴阳书》八篇地理是《地理新书》的基础之一。综合《新唐书·吕才传》的记载,或可推断《地理新书序》所言吕才《阴阳书》五十篇,实有百卷。此恐为北宋王洙所见吕书之状况。换言之,两《唐书》及《地理新书》的相关记载存在不同,或为版本流传之异所致。
第三,吕才《阴阳书》编订成于贞观十五年(641),是在原有的某《阴阳书》四十七卷旧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从其他“阴阳书”中采编的五十三卷。至于其卷数的记载之所以出现说法不一的局面,则恐与后世渐以“吕才《阴阳书》”特指此五十三卷有莫大关系。
第四,吕才《阴阳书》颁行天下后,不管是否占据了整个社会的阴阳书市场,这一点从考古材料上得不到证明,但它至少是盛行于当时的统治者或统治阶层的,代表着合法以及官方的正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有假托吕才的《阴阳书》面世。
吕才《阴阳书》现在可以看到的是两《唐书·吕才传》,《资治通鉴》卷一九六“上以近世阴阳杂书”条,宋王应麟《玉海》卷五《唐阴阳书》条。但皆是从两《唐书·吕才传》中辑录、衍变出来的。从中可进一步确定吕才《阴阳书》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反对纳音调姓的做法。此外,《图解校正地理新书》中也有关于吕才《阴阳书》的若干记载。如《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地理新书序》便有关于吕才《阴阳书》若干内容的记载;又如同书卷一五《吕才论宅经葬书之弊》条,所记与两《唐书·吕才传》大同。又同卷《孙季邕奏废伪书名件》条:“孙季邕撰《葬范》引吕才《葬书》所论伪滥者一百二十家,奏请停废其《力牧》等,一二可用之说已行编用外,亦无传者。”下列118家而非120家,其中第一家即为《黄帝五姓葬经》。这又进一步证明了吕才是反对姓墓葬法的。《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载“孙季邕《葬范》三卷”,可见孙季邕也为唐朝人,或与吕才同时或晚于吕才,应该是熟谙吕才《阴阳书》大旨的。其所撰《葬范》宗旨或与吕才《阴阳书》同。从《崇文总目》卷四《五行类》的记载,可知孙季邕《葬范》此时仍流传于世,《地理新书》的转载应该不误。由《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地理新书序》可知吕才《阴阳书》所记“地理”部分的内容、写法以及与《图解校正地理新书》的渊源关系。《地理新书序》,略云:
唐贞观中,太常博士吕才奉诏撰《阴阳书》五十篇,其八篇《地理》也。唐太宗贞观年中为“阴阳书”近代以来渐致讹伪,拘忌亦多,遂命太常博士吕才删修,至十五年书成,诏颁天下,遂乃行之。 至先朝更命,言宋太祖为先朝,更新天命,得天下也。司天监史序等分门总辑为《乾坤宝典》四百五十篇,其三十篇《地理》也。司天大监史序与其官属,将吕才旧书分作门类,再总括编集目为《乾坤宝典》,内《地理门》有三十篇也。书既成,高丽国王上表请于有司,诏给以写本。高丽,东夷国名也。其王遣使上表来诣朝廷,奏请诏赐以写本。然序之书丛杂猥近,无所归诣,学者抉其讹谬,凡三千五百。言史序编成其书,尚未精当,丛杂不一,猥俗浅近,不能取验,无所归着。后学之人,见其如此,遂抉挑出伪误者三千五百字。景祐初,仁宗景祐元年甲戌。 司天监丞王承用又指摘阙误一千九百,始诏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嵇颖冬官正张逊、大(太)卜署令奉,并与承用覆校同异,五年而毕。先有精于术学者,抉其讹谬,次又王承用指出阙少摘去错误,缘已奏闻,方始诏下,委差儒臣集贤校理嵇颖与冬官正张逊、太卜署令秦牟、司天监丞王承用四人又反复精审校勘所说义理同与不同,至五年而罢。诏付太常命司天少监杨惟德与二宅官三十七人详其可否,惟德洎逊斟酌新历,修正舛盩,言奉诏送付太常寺,再命司天少监杨惟德等详度其中可否,惟德及张逊将见行新历,天道删修改正,舛错谬盩也。别成三十篇,赐名曰《地理新书》。将旧书修正,专取地理为首,作三十篇进呈奉敕,赐名为《地理新书》。言“新书”者,古是新书其文也。复诏钩核重复,言此《地理新书》虽赐名讫,又再下诏,恐有重复,则钩去其重,核考其实也。至皇祐三年(1051),集贤校理曾公定领其事,奏以浅漶疏略,无益于世。公自景祐五年戊寅王承用等再校毕,至今皇祐二年辛卯,凡一十三年。又集贤校理曾定提领修撰,奏其书浅漶瀚漫,理不深幽,疏而不实,略而不备,无利益于世也。有诏臣洙、臣禹锡、臣羲叟,洎公定置局删修,以司天监主簿亢翼改正其旧,将才有所长,业有所专,故以司天监官阴阳旧书错者改之,差者正之。观文殿学士丁庆典领焉,庆薨,臣洙寔掌其属。于是,具阅三馆所藏,备检阅馆阁所藏之书。及古今占术验忌,占家信验、避忌之术。披其奥突,诘其苞柢,管以体要,区以轻重,而各从攡部,先后可寻。此言编修之法,先管束、定事体要当;次分别开吉凶、轻重,立作门类,张于篇部,则先后次第,易为检寻耳。自吕才成书名以地理,而专记冢墓,颇殽以室舍吉凶同条,非著书之法。地理之书,自吕才名之,专记冢墓善恶,复于其中颇有杀杂宅舍宜忌之文。又吉凶不别,同在一门,此非著作文书之法。
这些是直接了解吕才《阴阳书》的文献,加之上文概括之四点可为进一步了解吕才《阴阳书》的基础。
《阴阳书》有《卜宅篇》、《禄命篇》以及《葬篇》三篇,其要义得以在两《唐书·吕才传》中转述。其内容是反对姓墓;反对禄命;主张葬有定期,不择年月、日、时;认为葬无吉凶,葬用五姓不可信;荣辱升降,事关诸人而不由于葬;诡斁礼俗不可以法。换言之,吕才是主张根据礼法,反对纳音调姓,反对将年月日时、丧葬、人事吉凶相关联。这些都颇有些唯物主义的意味。
《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载:“吕才《阴阳书》五十三卷,《广济阴阳百忌历》一卷,《大唐地理经》十卷。贞观中上。”根据《地理新书序》的记载,吕才《阴阳书》有八篇关于“地理”,看来吕才的另书《大唐地理经》十卷便是此八篇“地理”的全面阐扬和论证。《宋史》卷二〇六《艺文志》又载:“吕才《阴阳书》一卷。”不过同书同卷又云:“《唐删定阴阳葬经》二卷,《唐书地理经》十卷。”唐代文献只有吕才奉诏编订《阴阳书》的记载,此处所言《唐删定阴阳葬经》当即吕才编订之《阴阳书》,此时仅余其中二卷有关埋葬的堪舆术。由此看来,《宋史·艺文志》的记载出现了混乱的局面。这种情况的出现应跟宋时吕氏《阴阳书》的散佚密不可分。参较郑樵《通志》卷六八《艺文略》仍载有“《大唐地理经》十卷,吕才撰”,可知《唐书地理经》很可能便是吕才所撰《大唐地理经》的另名,此时仍存有完整的十卷。从宋代的目录学著作可知,吕才《阴阳书》在北宋史序等人将其重新分门总辑为《乾坤宝典》后,便逐渐亡佚了,吕氏著作只有《大唐地理经》流传于世,并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后来《大唐地理经》及《乾坤宝典》也都亡佚,代之而起的是王洙等撰《地理新书》。王应麟《玉海》卷一五《皇祐地理新书》《唐地理经》条,云:
隋庾季才撰《地形志》八十七卷,《唐志·五行类》:吕才《大唐地理经》十卷、贞观中上。一行《五音地理经》十五卷。《书目》云《地里经》。初真宗朝,史序等撰《乾坤宝典》四百五十篇,其三十篇地里(理)也,其书丛谬。景祐三年六月己酉(1036年6月28日),命嵇颖、胡宿重校《阴阳地理书》,〔景祐〕五年而毕。司天少监杨惟德等别修成三十篇,赐今名。皇祐五年(1053),《书目》云“三年”。正月癸亥,一本“甲戌”。 复命知制诰王洙提举修纂《地理图书》,直集贤院掌禹锡著作,刘羲叟删修,嘉祐元年(1056)十一月书成三十卷上之,赐名《地理新书》,赐洙等器币。
《书目·形法类》:凡三十卷,首以城邑、营垒、府寺、邮传、市宅、衢衖为《地事》二十篇,次以冢、穴、埏、门、道、陌、顷、亩为《葬事》十 篇,《地 图》一 篇,《目 录》一 卷,成 三 十 二 篇。《图》一篇今不存。《汉志》:形法六家,百二十二卷,有《宫室地形》二十卷,大举九州岛之埶以立城郭室舍。
《崇文总目》卷四《五行类下》云:
《葬范》三卷,孙季邕撰。(中略)
《乾坤宝典葬书》三十卷,原释:以下俱阙。见天一阁钞本。
《大唐地理政经》十卷,吕才撰。
锡鬯按,《通志略》无“政”字。
《五行地理经》十五卷,释一行撰。
锡鬯按,《宋志》无“五行”二字、十二卷。
《崇文总目》的编撰始于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成书于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1042年1月8日),是在四馆藏书的基础上,仿《开元四部录》,约国史艺文志,编修政府藏书目。前后历经七年,完成六十卷,叙录一卷,编成有序有提要的目录,对宋代以及宋代以后的公私藏书目影响巨大,成为书目编撰的典范。王洙参与了编目工作,《崇文总目》卷四《五行类》应在其工作内容之中。因此,上文应该是准确地反映了当时的四馆藏书情况。《地理新书序》中言及史序根据吕才《阴阳书》八篇“地理”整理成《乾坤宝典》,《乾坤宝典》中有关地理的有三十篇,颇疑《乾坤宝典葬书》便是此三十篇的单独成册。而《大唐地理政经》十卷或为吕才《大唐地理经》之别名,《五行地理经》当即《五音地理经》之义。此时四馆中仅存二书书目而已。
《崇文总目》在南宋时还没有缺佚,郑樵(1103—1162)曾对《崇文总目》的提要发表意见,谓其泛释无义,文繁无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郑樵《通志校雠略》全为攻击此书而作。《通志》卷六八《艺文略》葬书条,云:
《大唐地理经》十卷,吕才撰;《五音地理经》十五卷,一行撰;《地理三宝经》九卷;《地理新书》三十卷。
但是,《通志·艺文略》所著录之书,自汉至宋,略于汉晋而详于宋代。据此又难以确定1056年《地理新书》颁行天下后,吕才《大唐地理经》及一行《五音地理经》仍行于世。《地理新书》卷一四《阡陌顷亩篇》幽穴浅深法便记录了由吾、一行、吕才的葬式,可见王洙确曾目睹一行《地理经》。从下文亦可知,北宋在讨论帝后陵寝时参考了一行、由吾的葬经。也就是说,北宋皇家是能接触到一行的葬经的。可见称一行《地理经》未见于北宋皇家藏书,显然是故意为之。颇疑王洙此举跟欲图树立《地理新书》的权威地位有关。换言之,在王洙等人编修《崇文总目》时,北宋皇家藏书中必有吕才《大唐地理经》及一行《五音地理经》。
总之,宋代“吕才《阴阳书》”式微,由此可见《阴阳书》的不合时宜。从姓墓的做法一直流行于世来看,吕才《阴阳书》在民间不合时宜的症结便在于反对纳音调姓。在敦煌文书中发现主张姓墓的“吕才《阴阳书》”便是很好的例证。这大概是为了继续实行姓墓的做法,民间假借政府所倡导的“吕才《阴阳书》”一名为掩护的泛滥吧。唐代社会使用姓墓葬式的情况,吕才在其《阴阳书·卜宅篇》描写道“近世乃有五姓,谓宫也,商也,角也,徵也,羽也,以为天下万物悉配属之,以处吉凶”,由此可见一般。这可从敦煌吐鲁番文书以及墓志资料得到印证。前者如晚唐S.2263《葬录》便是“葬用五姓”的阴阳书籍,后者如出土于江苏省江都县的徐府君刘夫人合祔铭。其铭云:
……其墓园内祖墓壹穴肆方
各壹拾叄步丙首壬穴……
徐府君葬于唐大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835年11月22日)。徐姓在五音中属于羽姓,徐府君墓园便是依照羽姓自如向来安排家族墓地的。但是,吕才《阴阳书》的编订颁行是有深刻的政治背景的。这在前文已有讨论。总之,随着唐代政权的日微和远去,原本民众基础薄弱的吕才《阴阳书》渐渐失去了政权的支持,逐渐不符合日益发展的占卜术的需要,到唐后期就分化成各种不同的占卜书了。
管见所及,唐代文献中有关“阴阳书”的记载有:
《贞观政要》卷六《仁恻第二十》云:
贞观七年(633),襄州都督张公谨卒,太宗闻而嗟悼,出次发哀。有司奏言“准《阴阳书》云:‘日在辰,不可哭泣。’此亦流俗所忌。”太宗曰:“君臣之义,同于父子,情发于中,安避辰日?”遂哭之。
《朝野佥载》卷六云:
永徽(650—655)中,张筑马槽厂宅,正北掘一坑丈余。时《阴阳书》云“子地穿,必有堕井死”。有奴名永进,淘井土崩压而死。又故宅有一桑,高四五丈,无故枯死,寻而祖亡殁。后有明阴阳云“乔木先枯,众子必孤”,此其验也。注4
注4(唐)张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隋唐嘉话·朝野佥载》,页145。
《唐会要》卷六六《将作监》条云:
建中元年(780)九月,将作监上言:“宣政内廊有摧坏者,今当修之,准《阴阳书》,谓是岁孟冬为魁罡,不利修作,请卜他时。”上曰:“《春秋》之义,启塞从时。若修毁完败,何时之择。诡妄之书勿征。”乃修。
贞观七年,吕才《阴阳书》尚未编订颁行天下,故可知上揭《贞观政要》文中所言“阴阳书”断非吕氏之书,是否作为吕书的一个来源也已不得而知,无从判断了。而张与将作监则属于政府官员,均约束于官僚体制,特别是将作监所参《阴阳书》亦当在政府的管束之中。换言之,此二者跟吕书发生关联的可能性较大。下文将继续讨论其他一些相关的文献。
敦煌唐末五代遗书P.3865《宅经》云:
《皇帝二宅经》,《地典宅势三□宅经》,《孔子宅经》,《宅锦宅桡》,《文王宅经》,《王澈宅经》,《王敢宅经》,《淮南王子宅经》,《刘根宅经》,《玄女宅经》,《司马天师宅经》,《刘晋平宅经》,《张子二宅经□》,《九宫宅经》,《八卦宅经》,《五兆宅经》,《玄悟宅经》,《六十四卦宅经》,《左盘韵□宅经》,《李淳风宅经》,《五姓宅经》,《吕才宅经》,《飞阴乱伏宅经》。已上诸家宅经其皆大同不异。
据P.3865《宅经》所载诸家宅经可见当时阴阳术的盛行。此外,文书所载《吕才宅经》是否跟吕才编订的《阴阳书》之间有着某种渊源关系?如前所言,吕才是反对姓墓的做法,该文书认为《五姓宅经》与《吕才宅经》大同小异,纳音调姓当为其大同者。因此,可知《吕才宅经》为假托之作,实非吕才所撰。
敦煌文书P.2534号首残尾全,尾标“阴阳书卷第十三 葬事”字样,是敦煌文书中唯一明确标明“阴阳书”的卷子。本卷先逐月讲葬事的吉凶,特别标出了“金鸡鸣、玉狗吠”日和五姓行用的吉凶,然后有“立成法第十二”是灭门大祸日岁月的推算表格,最后是“灭门大祸日立成法第十三”,是灭门大祸日日子的推算表格,其末尾称:
凡葬及殡埋斩草日值灭门日者,妨害深重,不可用;若值大祸日者,被劫盗。日音与姓相克,害深。
可见,这件文书并非吕才编订的《阴阳书》之一部分,因为文书的内容主要讲“葬及殡埋斩草”和起土日的吉凶,并与五姓相联系,而吕才是反对纳音调姓以及反对将年月日时、丧葬、人事吉凶相关联的。此《阴阳书》表明,“五姓”在葬日选择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是吉日,会因五姓的不同而由吉变凶。使用“五姓”,是唐代占卜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而同样的日子,因为“五姓”的不同或“年命”的不同,“权殡”择日(时)的吉凶也不同,所以先要定“五姓”和“年命”。P.3647便记录了具体的操作程序。
此前已论,初唐时阴阳术极为流行且颇为混乱,故唐太宗才有此统一编订颁行之举。不过,唐太宗的举措对民间的影响看来好像收效甚微。吕才是唐太宗这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从前文所引《阴阳书·卜宅篇》,可知吕才是坚决反对纳音调姓的。可是,纳音调姓的风尚却一直延续到宋代,如《地理新书》便自称“五音所属”录自唐《元和姓纂》。不过,如前所言,吕才一派的观点在某段时期内(唐玄宗以前)还是曾经在社会的某些阶层占有主导地位的,至少在唐朝最高统治阶层里是这样。代表唐代上层社会堪舆观念的吕才《阴阳书》,势必影响到帝陵的营建。《旧唐书》卷一九一《严善思传》,云:
则天崩,将合葬乾陵。善思奏议曰:“谨按《天元房录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于后开入。’则天太后卑于天皇大帝,今欲开乾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事既不经,恐非安稳。臣又闻乾陵玄阙,其门以石闭塞,其石缝隙,铸铁以固其中,今若开陵,必须镌凿。”
最终,不管严善思如何坚持,武后依旧合葬乾陵,其建议还是未被采纳。从中可以获知《天元房录葬法》也应该是唐代最高统治者参考、使用的堪舆术。正因为《天元房录葬法》与吕才《阴阳书》同为唐代高级阶层葬法,由此或可进一步推测《天元房录葬法》与吕才这一堪舆派别有着不可或分的关系,至少在王朝统治者眼中是与吕才《阴阳书》并行不悖的堪舆术。在丧葬制度中杂糅多种阴阳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此可见于北宋陵墓营造。《文献通考》卷一二六《王礼考二十一》山陵条载:“景德三年(1006),皇太后李氏崩。四月,司天监言:‘奉诏集众官,以诸家葬书选定园陵年、月。'”结合考古材料,也可知巩县宋八陵的营建实际上至少是斟酌一行、由吾、吕才三家之说。
此外,日本宽平年间(889—897)根据当时实有图书编写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明确记有“《大唐阴阳书》五十一卷、《新撰阴阳书》五十、吕才撰”。这其中的《大唐阴阳书》保存到现在有七个本子,这些本子都不是唐代写本,并都源自嘉祥元年(848)历博士大春日真野麻吕的一个抄本;也都不是全本,而只存有卷三十二和卷三十三。黄正建认为唐代编纂的《阴阳书》最迟在天平十八年(746)已经传到日本,《大唐阴阳书》确是抄自唐代的《阴阳书》。若将京都大学图书馆所藏《〈大唐阴阳书〉三十三卷下》与前述敦煌文书P.2534比较,则可发现尽管二者都讲历日吉凶,在表达形式上亦接近,但《大唐阴阳书》却不再将历日吉凶与五姓相关联。这可以说是它们最本质的区别,也正是这个差异使得《大唐阴阳书》与吕才编订《阴阳书》发生关系成为可能之事。换言之,《大唐阴阳书》与吕才《阴阳书》至少是同在反对纳音调姓这一系统中的阴阳书籍。虽尚不能断言,但称《大唐阴阳书》是研究吕书的重要资料却不为过。
至于五姓堪舆法,从敦煌文书提供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此术之大概。关中西汉陵地以及巩县北宋八陵的布局更给我们展示了考古学上的证据。《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著录有“由吾公裕《葬经》三卷”可能便是由吾一派的堪舆经典。同书同卷又著录有僧一行“《五音地理经》十五卷”。《宋史》卷二〇六《艺文志》云:“僧一行《地理经》十二卷”,同书同卷又称:“《僧一行地理经》十五卷。”上述二者的记载有相互矛盾的地方,但是,从文献多记载为“十五卷”看,当是。《佛祖历代通载》卷一三,云:
〔一行〕著《易论》十二卷。《大衍论》二十卷。(中略)《五音地里经》十五卷。宰相李吉甫奉诏撰《一行传》一卷。并见《唐艺文志》。
此可为辅证。宿白曾用较大的篇幅考辨了一行、由吾的堪舆术,全文迻录如次:
查晁公武《昭德先生读书后志》卷二《五行类》云:“《五音地理新书》三十卷,右唐僧一行撰。以(按“以”字原文阙,此系据《文献通考》卷二百二十经籍志四十七引晁志补)人姓五音验八山三十八将吉凶之方,其学今世不行。”一行《五音地理新书》,宋以后佚,其内容就晁志所记知与王洙等《地理新书》相似。按一行之说于《地理新书》编纂之前极为流行,北宋皇室曾一再根据其说选择陵地,《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云:“(乾兴元年二月)二十二日(1022年3月26日)命宰臣丁谓为山陵(真宗永定陵)使……(六月)十六日(1022年7月6日)王曾等上言得司天监主簿侯道宁状,按由吾《葬经》皇堂下深九十尺,下通三泉。又一行《葬经》皇堂下深八十一尺,合九九之数,今请用一行之说……”又同书礼三七云:“(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二十五日(1004年6月15日)按行使刘承圭言得司天监史序状:‘(明德皇太后)园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其地西稍高,地势不平,按一行《地里经》地有庞不平,拥塞风水,宜平治之,正在永熙陵(按即太宗陵)壬地,如贯鱼之行,从之……'”永熙陵选壬地如贯鱼之形亦正与《地理新书》所记角姓葬壬、河南行贯鱼葬之说完全相同。由此可知,仁宗时王洙等人奉敕编纂之书,必曾因袭一行之说,或就一行书有所增删,故彼此内容、立论相似,且沿其书名而不改也。至于〔169〕—〔171〕(案:此指《白沙宋墓》文后的注释)所记敦煌所出《相阴阳宅书》和张思贤《葬录》二书,颇疑亦源于一行书,故能与《地理新书》极为吻合。
从上文可知,一行的《五音地理新书》又称为《地里经》,即《地理经》。宋王洙《地理新书》为因袭、增删一行《地理经》而成,不仅沿其书名而不改,而且二者内容、立论相似。如,《地理新书》卷五《筮兆域》条便是根据《一行地理》及《天门子十八章》参定的。
综上,根据现有的材料不难发现,除了纳音调姓这个重要区别之外,关于“地理”方面的论述,吕才《阴阳书》与一行《五音地理新书》有共通之处,且都被巧妙地吸收到《地理新书》中。但同为地理官书,王洙《地理新书》与吕才《阴阳书》最大的不同便是前者重新恢复并认可了五音姓利说在官方的合法地位。这不仅反映了长期以来五音姓利说普遍而深厚的民间基础,而且也愈益凸显唐政府官修《阴阳书》的政治动机及其严重脱离民间现实的状况。实也正是这种脱离加剧了唐代阴阳书在官方与民间之间的分野。
《汉书》卷三〇《艺文志》明确记载的西汉时期堪舆书籍有《堪舆金匮》十四卷、《宫宅地形》二十卷,从堪舆术发展的内在理路来讲,或许它们跟王充所记《图宅术》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遗憾的是其具体内容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是,汉代存在“五音图宅术”是没有问题的,由此似可断定一行的《五音地理新书》及吕才《阴阳书》之地理部分与西汉时期的此类葬经存在某种关系。
上文已经论及唐宋时代的墓葬形制和埋葬习俗,与堪舆术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过,唐宋时的堪舆术又各有宗派授受,自立门户,不相通用。因此,在参考葬经的时候,必须充分认识到它们的派别和地区上的局限性。宋元时代流传至今的阴阳地理书除了王洙等的《图解校正地理新书》之外,尚有张景文《大汉原陵秘葬经》以及北京国家图书馆所藏元刻本《茔原总录》等。《大汉原陵秘葬经》的成书年代是在金元时期,但其制度可以追溯至唐五代。唐至元代时期,山西、河北、陕西、河南、四川等地的墓葬中还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其中的内容。
《周礼》卷四一《春官》冢人云: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
昭居左,穆居右,夹处左右。《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卷一三《步地取吉穴》条云:
昭穆亦名贯鱼者,谓左穴在前,右穴在后,斜而次之如条穿鱼之状也。又礼曰:冢人奉图先君之葬,君居其中,昭穆居左右也。(图2-6)
图2-6 昭穆葬及贯鱼图
《大汉原陵秘葬经·辨八葬法篇》云:
凡葬者,阡陌平原,昭穆贯鱼葬大吉。余者先吉后凶,不可用之。
又《图解校正地理新书》卷一三《步地取吉穴》条云:
昭穆亦各(名)贯鱼。入先茔内葬者,即左昭右穆如贯鱼之形。仍避廉路、地轴、阴尸、阳尸、雄辕、雌辕,惟河南、河北、关中、垄(陇)外并用此法。
综上,昭穆葬法主要流行在河南、河北、关中、陇外等地,为阡陌平原地带大吉之葬式。1981年至1984年初,在陕西凤翔马家庄发掘了春秋秦一号建筑群。研究表明凤翔马家庄秦公宗庙采取祖庙居中,左昭右穆的布局,秦公朝寝的钻探又证明了史籍中所谓的“朝之制如庙,路寝之制如庙”的说法也是正确的。这几乎已成为一个共识了。
关于五音归属的判定原则,前揭《大汉原陵秘葬经·定五姓法篇》云:
凡阴阳师定五姓正真,不只有姓难定,俗人声音亦难定。欲得商舌梁张,欲得徵舌主齿,欲得角舌缩壳,欲得宫舌隆中。以切韵定五音,喉音宫,齿音商,牙音角,舌音徵,唇音羽,百中定五音也。
虽然姓别在五音归属中存在一姓多音等这样那样的情况,但其归属基本上还是相对稳定的,如刘姓便始终归为宫姓。由P.2632背《宅经》列举了五音下属诸姓,其中所列徵姓下有“李、史”,可知李姓属徵姓。这一点也可以从音韵学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