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陵的布局:空间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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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余论

在中国古代社会,不管政权如何更迭,新的王朝统治者总是要进行皇权正统的建设,意图为自己的统治取得正朔的地位。所谓正朔,实为文化正统。具体而言,正统文化实际上是对汉文化传统的趋同,儒家文化便是这个传统的内核,其根本实为被历朝历代奉为圭臬的周礼古制。这就是历朝历代对周礼讨论不休的一个主要原因。

经过南北朝,李唐代隋后,同样的问题也摆在政权的建设者面前。7世纪时,随着确立一个新王朝的合法与合理性的需要,曾经有过一个重新以儒学为依据的政治意识形态对知识、思想与信仰的清理过程。葛兆光《盛世的平庸——八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知识与思想状况》,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页10;后收入所撰《中国思想史第二卷·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95。此前北方胡族的入主中原,河洛名士的南迁,使中原地区在儒家经典文化上形成一个真空,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儒家礼制重建成为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在南北朝时期,这是尊崇汉代经学传统而杂以谶纬占候的河北经学一度成为北学主体的原因。唐长孺《南北学风的差异》,载所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页217—242。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政权,唐政府不可避免地需要重新面对这一问题。

寻找正朔的依据,进行文化建设,其结果往往是一个混同体。陈寅恪认为隋唐制度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陈寅恪《陈寅恪集·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叙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4月,页3。这三个来源实际上是所谓“周公之礼”与鲜卑习俗的混同,其根本目的是对周公之礼的共同认同和趋附。这是一个经过多次反复清理整顿的过程,即如李唐统治者所说的“斟酌汉魏”。在关中唐陵陵地的安排方面,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陵址选于都城(城邑)的西北,这一点如前文所论是源自《周礼》的制度;

二、陵位的排列方式,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阐释。

第一,除了靖陵之外,唐陵中六座堆土为陵者中有四座,即永康陵、献陵、端陵及庄陵,它们位于三原县。西汉太上皇陵也在三原县献陵东徐木原。从形制及地点、身份(太上皇)推测献陵、永康陵等的选址是因为西汉第一座陵太上皇万年陵坐落于此。由此导致了唐代前几座先祖陵与后之堆土为陵者主要在三原,后三者的原因可能是要跟邻近之祖陵永康陵取得一致或不敢僭越。永康陵是整个关中唐陵陵区的祖陵,处于中心的地位。而修建靖陵则已在亡国之际,国家乏力,无力进行开凿玄宫如此大规模的活动,只好堆土为陵。由此亦可反证依山为陵并非“俭约”,太宗之诏文乃掩人耳目,欲盖弥彰之举。其中缘由或许还有如下几种可能性,其一,堆土为陵的三原县帝陵已经密集,再没有较好的可供选择的陵位;其二,泾河以东陵墓比较密集;其三,将靖陵陵位选择在泾河以西的乾县可以更好地给此后的昭穆组合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尽管当时王朝已经即将凋零。

第二,对鲜卑习俗的采纳,表现在唐陵第一组、第二组排列原则对北魏北邙瀍西陵地布局的模仿。

第三,对汉制的采用,具体表现为玄宗泰陵以后对西汉陵地秩序的摹写(形似),实即对周礼昭穆制度的崇奉。西汉十二座帝陵以最东北端的太上皇万年陵为祖位,采取宫姓昭穆葬法。这种昭穆布局的表面结构被唐王朝忠实地摹写关中唐陵陵地的布局反映了多种阴阳术(堪舆术)因素的杂糅。比如尽管是对西汉陵地秩序的摹写,但是唐陵陵园的朝向却是一概以南北为主要方向。敦煌晚唐S.2263《葬录》云:“南方阳为上,故午地吉。”又P.2362《宅经》云:“徵姓以南门为吉”。此可解释唐陵陵园的朝向问题。另外,南方六朝陵墓葬地均选在山麓、山腰和山上,而地面建筑如石刻等物均在平地,已成规律(罗宗真同上揭文,页362)。这一点也已为唐陵所承继。另,杨宽对此也稍有涉及,详所撰《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页47。,而巩县宋八陵则采取赵姓(角姓)昭穆葬。详本书附二《巩县宋陵陵地秩序》。对于西汉帝陵陵地秩序而言,无论是关中唐陵的用其形,还是后来巩县宋八陵的用其神,其昭穆葬的原则却是始终如一的。这反映了历代王朝统治者在文化正统建设中对《周礼》制度的奉行和忠实再现。

昭穆制度的使用本身便是最高权力的表征符号,是一种特权等秩的物化。根据文献的记载,昭穆制度只能用于天子及诸侯墓地秩序之中,它代表儒家的伦理与统治秩序。昭穆制度也因其代表的宗法精神和礼教秩序而成为儒家经典的核心。昭穆制度不仅代表血缘嬗递的高贵与合法,更表明帝位、王位权力继承、更迭的权威性与法统的正朔。如此层层嬗递便构建了帝国统治秩序的合理性。从昭穆制度在西汉、唐朝及北宋帝陵陵地的实际运用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公元前3世纪到12世纪中国中古社会皇权建设之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