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公共管理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公共经济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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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配置理论

资源稀缺问题是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在经济学家看来,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是否具有效率是最重要的,因为任何社会可用来生产的资源(如土地、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无论在质还是在量上都是有限的;而这些资源要用来满足的人类需求是无限的、多样的,于是产生了资源如何最优配置的问题。应该用何种方式来作出资源配置的决策,政府应该如何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正是公共经济学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一、资源配置方式

(一)资源配置内涵

资源配置(resource allocation),广义理解是指社会总产品的配置,狭义理解是指生产要素的配置。总的来说,资源配置就是运用有限的资源形成一定的资产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以及地区结构,以优化的资源结构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需要。在这里,狭义的资源配置问题主要是通常所说的“效率”问题;广义的资源最优配置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效率、公平和稳定三方面的内容,这也是评价社会经济活动的三条基本原则。

(二)资源配置方式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源配置有两种极端方式,即完全通过市场力量自发完成所有的资源配置,以及完全依靠政府通过计划指令来实现资源配置。前者即市场经济,后者即计划经济。而处在这二者之间,同时存在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经济模式,被称为混合经济。代鹏:《公共经济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页。因此,近现代社会存在三类基本的资源配置模式: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这三类资源配置模式在解决经济学三大基本问题——生产什么(what)和生产多少(how many),如何生产(how),为谁生产(for whom)——有不同的解决方式。

1.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即主要通过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形成的价格,来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在市场经济下,资源的配置以货币为媒介,在价格信号的引导下,自动流向收益最高的领域,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帕累托最优”。

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与市场发生直接的联系,企业根据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状况,在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市场机制作用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有可能产生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

具体说来,市场经济对经济学三大基本问题作如下回答:

(1)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答案:生产利润最高的产品,按照净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决定生产数量。

(2)如何生产?——答案:按照成本最低的原则组织生产。

(3)为谁生产?——答案:谁取得要素收入并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收入就为谁生产。

市场经济的理想状况下,政府等公共部门的行为不对经济决策产生任何影响,市场自动完成资源最优化的配置。这种极端状态又称为自由放任经济。但在过去二百多年里,不平等、大萧条、环境污染、周期性经济危机等事实反复证明——纯粹的市场经济并不像那些狂热信仰者们所想象的完美无缺。

2.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command economy),即计划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以计划配额、行政命令来统管资源和分配资源。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直接决定全社会生产何种产品,这些产品以什么样的价格进行出售,以及出售获得的收入在社会各个阶层中间如何进行分配。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方式有可能从整体利益上协调经济发展,集中力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但是,配额排斥选择,统管取代竞争,市场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从而容易出现资源闲置或浪费的现象。

具体说来,计划经济对经济学三大基本问题作如下回答:

(1)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答案:政府决定企业生产社会最需要的产品,根据对需求的预测决定产品的生产数量。

(2)如何生产?——答案:按照计划指令组织生产。

(3)为谁生产?——答案:政府决定收入如何在各个阶层进行分配,每个阶层能够取得的产品种类由政府通过计划规定。

在计划经济中,政府处于资源配置的核心位置。市场和价格不能起到引导资源流动的作用。计划经济中的帕累托最优能否实现,取决于政府的计划能否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

3.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即主要依靠市场体系中的私人部门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资源配置,同时也存在多种形式的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市场的稳定与宏观经济目标的经济模式。混合经济中同时存在以市场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系,以及来自政府的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即混合经济的帕累托最优是通过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共同作用而实现的。

一般而言,混合经济的具体分工如下:市场中的私人部门通过供给与需求形成的价格信号来引导资源配置和决定自己的行为;政府通过税收、购买、转移支付等直接和间接的手段来从外部维持市场的运行,并矫正市场内部的失灵现象,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主要宏观经济目标,进而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具体说来,混合经济对经济学三大基本问题作如下回答:

(1)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答案:私人部门生产利润最高的产品,并按照净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决定自身的生产数量;公共部门提供私人部门不愿意提供或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

(2)如何生产?——答案:政府本着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对生产方式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私人部门按照成本最低的原则组织生产。

(3)为谁生产?——答案:谁取得要素收入并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收入就为谁生产,但政府可以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生产、消费和收入分配的格局。

通常认为资源配置的定价主要由市场来完成,而政府主要提供国防、治安、司法等公共产品。不直接干预市场中价格形成机制的国家,属于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英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而定价主要由政府的政策规定,或者政府干预大部分产品的定价,私人部门的生产经营决策受政府指令直接控制的国家,属于计划经济国家,如朝鲜,以及转型前的古巴、苏联和中国。

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属于混合经济。但是不同国家的混合经济中,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同,或者说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或计划经济国家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三)问题的提出:谁能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

人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增进个人的福利或自己所认同的其他人的福利。那么,由市场竞争机制支配的私人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需求机制支配的公共经济活动,究竟谁能更好地达到社会公正和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呢?要对这个问题作出判断,首先需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标准,公共经济学把这个最基本的标准设定为福利最大化,进一步而论,是所有社会成员福利的最大化即社会福利最大化。

“福利”一词源于西方社会,是从英文“welfare”翻译过来的。从词根上去分析,它就是“well”、“fare”——一种美好的理想状况。所以,其本义可以解释为“一种健康、幸福、无拘无束的令人向往的生活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非常朦胧的、非常理想化的。陆谷荪主编:《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Owen Watson, Longmen Modern English Dictionnaru, Longmen,1973。“welfare”一词可能是由国外的宗教团体传入我国的,翻译者将它译成了一个富有东方宗教色彩的词——“福利”。20世纪20年代前后,现代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学传入中国,“social welfare”一词也就相应地被译成“社会福利”,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马歇尔(T.H.Marshall)在解释福利概念时,将主观感觉与客观条件联系起来,认为“福利”(welfare)这个词意味着比它的姐妹词语“财富”(wealth)更个人化、更主观。福利与对良好状态(well-being)的体验和形成良好状态的条件有着复杂的联系。说一个人活得好,是指他实际好和感觉好(doing well and feeling well)T.H. Marshall, Social Policy in the Ttwentieth Century, London: Hutchinson and Co.,1985, p.11.。马歇尔对福利的解释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实际状况良好;个人对自己的状态有良好的判断,即主观感觉良好;形成这种良好状态与一定的客观条件有关。不过,马歇尔对福利概念的解释虽然考虑了这三个方面内容,但却并没有进一步探究它们的具体内涵和相互关系,特别是没有将这些相关的内容以一个更具综合性的概念表达出来。

可见,“福利”一词,其含义可谓包罗万象,但说到底,就是指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的满足。人类社会的福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精神性和文化性的福利,如获得友谊,金榜题名,遇到故知,拥有财富,事业成功等。这样的福利,来无影去无踪,捉摸不定,无法计量,经济学鞭长莫及。另一种福利是经济性的福利,即用货币收入满足自己需求的程度。这种经济福利是可以衡量的庇古在其代表作《福利经济学》中提出了“经济福利”的概念,主张国民收入平等化,并建立了效用基数论等。把福利经济学的对象规定为对增进世界或一个国家经济福利的研究。庇古认为,福利是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社会福利中只有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才是经济福利。这样,庇古就把对主观福利的研究,转到对客观的国民收入的研究上去了,这是他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以此为基础,他提出了两个命题: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经济福利越高;国民收入越多。社会经济福利越高。,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福利就是经济福利。

这样,上述问题和矛盾,即市场竞争机制支配的私人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需求机制支配的公共经济活动,究竟谁能更好地达到社会公正和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呢?它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市场竞争机制支配的私人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需求机制支配的公共经济活动,究竟谁能更好地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呢?

要考察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经济学理论的帕累托最优原理。

二、资源配置原则:效率与公平

资源配置的主要目标就是提高效率。经济学中最基本的效率概念是帕累托最优,又称帕累托效率。

微观经济学强调个别经济主体的福利最大化(表现为效用最大化或利润的最大化),但是个别经济主体的福利最大化的加总,未必是社会福利最大化。帕累托最优化正是研究在怎样一点上个别经济主体福利的增加不会造成其他经济主体的福利的减少,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

(一)效率原则——帕累托效率

经济学的目的是全社会福利的极大化,但是用什么指标来衡量全社会的福利总和?

对于效率的评定标准,经济学家们进行了长期的讨论,现在被广泛接受的是“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或“帕累托最优”标准。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菲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在《政治经济学讲义》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生产资源的最适度配置问题。

在经济学上,帕累托最优指的是:在给定现有资源条件下,不存在任何其他配置结果使某些人情况更好,而又不使任何其他人处境更坏。

假设我们同时有若干个目标,这些目标彼此独立,又无法加权求和。试问我们如何能实现自己的目标?一般而言,如果突出某一个目标,必定会牺牲其他的目标,所以不可能同时兼顾所有的目标。帕累托最优的意思是尽量改进各个目标,一直达到某一程度,此时任何一个目标的改进要以恶化其他目标为代价。这一状态,就称为帕累托最优。它不是一个唯一解,对各个目标照顾的程度不同便有不同的解。但它避免了存在有改进余地而没有利用的不利状态。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种改变现状的资源配置方式或措施都会至少使其中一方遭到损失,那么原来的方式就是帕累托最优。

帕累托最优,通俗地讲,就是“恰到好处”。例如,一辆车可以乘坐40人,如果只有39人,那么还达不到“帕累托效率”,因为再增加一个人上车,当这个人的处境变好时,别人也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如果已经满员了,那么,再增加一个人上来,别人的处境就会变差,比如不安全。所以,满员时就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如在生产领域,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两种情况是:产品在消费者之间的任何重新分配都会至少降低一个消费者的满足水平;要素在厂商之间的任何重新配置都会至少降低一个厂商的产量。就是说,现有的状态已是“恰到好处”。

经济学理论的分析表明,达到帕累托最优是有条件制约的。它必须满足在市场经济和市场交易活动中的三个条件:最优交换条件、最优生产条件、交换和生产同时最优条件。最优交换条件是指消费者从市场交换中得到的满足最大化。最优生产条件是指所有的生产者都最佳地利用资源。交换和生产同时最优是指不仅社会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而且消费者得到的使用价值最大化。这三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市场都处于无效率状态。而且西方经济学认为,如果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市场,必须是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如果是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市场都不能满足这三个条件。就是说,在完全竞争经济中,产品的均衡价格实现了生产和交换的帕累托最优状态。离开充分市场竞争,帕累托最优的实现就是缺乏条件的。这便是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任何一个帕累托有效配置都能够由完全竞争市场机制来实现。

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的重要性在于它阐述了一种可以保证帕累托最优实现的一般机制——竞争性市场机制。

帕累托最优是一个理想市场状态,就像物理学中讲的参照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多数的经济活动,都可能是以其他人境况变坏为条件而使某些人的境况变好。精确的帕累托最优也许永远不可能实现,但可能近似地接近,成为检验社会经济效率的基本准则。在实际中,我们可以将帕累托效率准则的实际含义解释为:经济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当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或者从全社会看,“宏观上的所得要大于宏观上的所失”。如果做到了这一点,资源配置就可以说是具有效率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所谓效率,无非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这虽不像经济学家的定义那样严谨,但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有了帕累托最优这一理想标准,我们就可以比较、衡量和评价现实世界中各式各样经济制度安排的好坏,看它们离这一理想目标还差多远,从而得知改进经济效益的余地,使资源配置尽可能接近帕累托最优标准。

当尚未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时候,就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了。“帕累托改进”,是指由一部分人利益的改善引起的群体利益的改善,而且任何人的利益都没有受损,例如一辆车尚未满员,再增加一个人上车,就是一种帕累托改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帕累托改进。如你早上出去买早餐就是一个帕累托改进:你填饱了肚子,早餐店老板也赚了钱,一个人的处境变好的同时并没有损害任何其他人的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帕累托最优是指没有进行帕累托改进的余地的状态;而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在现实生活中,帕累托最优肯定是不存在的,经济快速发展通常带来的并不都是“帕累托”效应,更多的是一种非均衡发展。

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如果是一种“帕累托”改进,社会将是平衡和谐的。由于没有人受到损害,所以阻力自然就很小;如果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非帕累托改进”,这样的改革会更多地遭受来自利益受损集团的阻挠,因为,受到损害的人必然反对。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大多是帕累托改进,例如,分田到户,搞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好处,别人也没有什么损失,所以阻力不大。但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损害到一些人的利益,所以阻力重重,进展缓慢。

帕累托改进是一个很严格的标准,它不允许任何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满足这个条件的变革。通常的情况是有人有所得就有人有所失,希望改造社会的福利经济学家们于是提出了“补偿准则”,即如果一种变革使受益者所得足以补偿损失者的损失,这种变革就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Kaldor-Hicksim Provement)。这就是福利经济学的另外一个著名的准则,现在的很多改革都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案例西部的两难抉择:要温饱还是要环保董小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西部“不开发的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7月23日。

西部地区是全国的“百水之源”,风沙源头,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其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中下游及全国广大区域的环境,对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生态服务的提供者与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在地理范围上的不对称,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导致生态服务提供者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存在着搭便车的现象,生态服务的价值和生态资本在现实中未能反映出来。西部地区由于长期过度开发,生态环境处于快速退化状态,全国一半以上的生态脆弱县集中在西部地区。为了保护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将西部许多地方列入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战略构想,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由于西部兼具生态功能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二重性,老百姓要致富自然要利用本地资源优势,但“限制与禁止开发”使得“靠山吃山”的西部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如重庆三峡水库建成后,国家规定库区所有江段及重要干流都禁止网箱养鱼,而长江沿岸多属坡耕地,农业生产条件恶劣,农民祖祖辈辈都是靠渔业为生,网箱养鱼被禁止后,无疑是掐断了这部分渔民的生计来源。重庆市奉节县,自国家作出关闭小煤窑的决定后,该县每年不仅失去了10万个就业岗位,30万人面临生存困难,而且减少了近亿元的财政收入。四川的阿坝州一直以木头财政为主,自1999年天然林停采禁运后,很多县财政收入失去主要来源,导致阿坝州全州林业系统债务98651万元无法归还。贵州省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为禁止保护区农民摄取保护区资源,茂兰保护区农民无法像从前那样进行狩猎活动了,大多数农民因缺少生活来源导致生活贫困。陕北定边县农民石光银治沙20年,总投资2000万,营造起大片生态效益明显的林地,如果按市场价估算这片林地值1亿人民币,但禁伐政策使“绿色银行”只能存不能取,“亿万富翁”变成了“千万负翁”。定边县农民杜芳秀、靖边县农民牛玉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农民白春兰,也因类似的境况而不同程度地陷入生态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不佳的“怪圈”。

西部一方面要保护环境,另一方面要解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问题,西部陷入“要温饱还是要环保”的两难抉择。

【案例分析】 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如果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此时的社会将是平衡和谐的,改革推进的阻力自然就很小。但如果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非帕累托改进”,改革的阻力通常就比较大一些,因为,受到损害的人必然反对。

我国“主体功能区”建设与生态保护政策,就是一项“非帕累托改进”。资源配置中的帕累托改进标准与“卡尔多—希克斯”标准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提供了合理逻辑。根据“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原则,一项改革不允许任何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帕累托改进),如果受损,受益者必须给受损失者足够的补偿,才是合理公平的(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限制”和“禁止”开发区,使得该区域的资源价值与生态价值在现实中不能反映出来。该区域老百姓陷入“要温饱还是要环保”的两难抉择。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如何实现“不开发的发展”?这是我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冲突的一个现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体现这两类开发区的生态价值,既是有效保护生态资源价值的紧迫需要,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公平原则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着重关注了资源配置中的效率实现问题,但却忽视了公平问题。在这里,“效率”准则没有考虑到初始的要素如何在人们之间分配,以及生产成果(收入)如何在人们之间分配的问题,收入应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社会的价值判断,这是经济学无法回避的。因此,许多人不同意将效率作为评价经济运行的唯一标准和社会发展的唯一目标。

许多经济学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以肯定现有福利分配标准下为合理的分析判断可能是不对的,这是一种以分配现状不公平为条件力求达到社会公平的逻辑。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下,判断的标准仅仅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下,社会财富大量聚集在少数人手里,社会贫富差别加剧,仍然可以达到形式上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乞丐从一个挥霍无度的富翁处拿走一个面包,当乞丐的福利状况变好而富翁的福利状况并没有因被拿走了一个面包而变坏了,这是满足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状态的。但是,这不是真正的帕累托最优。要达到真正的帕累托最优,就必须考虑所有社会成员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不但要考虑富人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也要考虑其他人包括穷人甚至流浪汉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社会福利最大化应该是所有人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的综合,这才是真正的帕累托最优。就是说,必须所有人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都做出满意的判断之后,帕累托最优才会起作用。这就必须考虑改善现有分配标准和分配现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公平。

因此,必须引入判定社会福利水平的另一个标准——公平。

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经济机制所追求的两个目标。因此,如何能够在关注效率的同时兼顾到公平的实现,就成为经济学理论所关心的另一个问题,而这正是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所致力于解答的问题。

那么,如何能够在保证经济效率的同时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呢?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为了解决这问题,在社会中引入了政府这一角色,政府可以通过其强制性的收入转移,来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经济目标。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指出,如果某种社会资源配置状况虽然满足帕累托最优,但这种分配如果不很公平,政府可以介入,进行收入转移,然后由竞争性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同样能够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表明,效率问题和公平问题可以分开来处理,即市场机制主要解决效率问题,政府主要解决公平问题。该定理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某种理论基础,也成为公共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然而,另外的问题又出现了。什么才算公平呢?公平的准则是什么呢?

在这里,经济学家们讲的是以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为标准,而不同人的主观价值判断之间肯定存在差异,例如不同收入阶层之间、富人穷人之间、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等等,各自对自己享受福利状况的判断必有差异,那么应该以谁的判断为公平的准则呢?这就出现了对公平的不同理解。我们讨论公平时主要关心的是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因此,衡量社会不公平的程度是必要的。

为了对公平程度进行衡量,经济学家常运用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这两个指标作为分析工具(详见第八章公共分配)。

在很多情况下,公平与效率是存在矛盾的,在取得效率时,常常没有公平,而追求公平往往以损害效率为代价。对于某一具体的法律制度,其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要由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任务来决定。

对公平与效率谁优先的问题,罗尔斯、弗里德曼和奥肯代表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于2001年出版了他的最后著作《作为公平的正义》。无论人们实际所处的社会地位如何,分配制度应该保障人们获得均等的收入。在选择分配方式之前,如果人们既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社会地位的相对高低,也不知道将来的分配结果对自己有利与否,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人们总是要求均等地分配收入。罗尔斯公平观的实质就是使境况最糟的人的效用最大化。

罗尔斯主张公平优先。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中,第一个原则,即最大的均等自由原则,要优于第二个原则,即差异原则。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主张效率优先。他主张按产品分配,以有效利用资源,反对利用国家手段达到结果的均等。他指出:“生活就是不公平的。”

阿瑟·奥肯(Arthur M.Okun)主张公平与效率兼顾。奥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漏桶规则”,通过“漏桶”这一收入调节制度,达到既要适当地平均,又要不能太多地损失效率。

假定有这样一个社会,富人和穷人分灶吃饭,富人那里人少粥多,许多粥吃不完,白白地浪费掉;而穷人那里人多粥少,根本吃不饱,已经有不少的人得了水肿。于是政府决定,从富人的锅里打一桶粥,送给穷人吃,以减少不平等现象。奥肯认为,政府的这种愿望是好的,但不幸的是,它使用的那个桶,下面有个洞,是个漏桶。这样,等它把粥送到穷人那里,路上就漏掉了不少。意思是说,政府如果用税收的办法,从富人那里转移一部分收入给穷人,穷人实际得到的,比富人失去的要少一些,比如富人的收入减少了1000元,穷人可能只得到了600元,其余的400元就不翼而飞了。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因为追求平等损害了效率,从而减少了国民收入。奥肯有一句名言:“当我们拿起刀来,试图将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在穷人和富人之间做平均分配时,整个蛋糕却忽然变小了。”

这里所说的蛋糕变小,实际上就是效率的损失,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税收削弱了富人投资的积极性。二是税收影响了劳动的积极性。不仅影响富人,而且影响穷人。比如一个失业工人,由于得到了一份月薪并不算高的工作,而失去了政府所有的补贴,他自然也就对找工作不热心了。这样,由于在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可供分配的国民收入总量减少了,结果就必然与政府的桶发生了“泄漏”一样,使得富人失去的多,而穷人得到的少。最终的结果是富人和穷人都不满意。

因此,奥肯主张只能寻找一种折中,既促进平等,又尽量减少对效率的损害。比如缩小补贴范围,降低补贴标准,就可以控制收入分配对穷人的劳动积极性的影响;调低所得税税率,提高消费税税率,就可以减小收入转移对富人的损害等等。奥肯特别指出,贫穷的根源是缺乏教育和训练,而要打破这种“贫穷—不良教育—贫穷”恶性循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向贫穷的人口敞开教育大门。“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没有比提供免费的公共教育更为伟大的步骤了。”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打破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即在初次分配强调效率,二次分配才注意公平。过分追求效率忽视公平的结果是,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要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就要快速发展经济,提高国民平均收入水平,实现充分就业,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让穷人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的收入增长,以缩小贫富差距,在生产过程的初次分配中就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因此,“十七大”报告首次强调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也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作报告时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参见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修正了过去所强调的初次分配强调效率所产生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