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表面上公案小说与清代侠义小说的渊源最深,可实际上破案只是侠义小说的框架和引子;真正影响侠义小说发展的,是以《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正如鲁迅在评述清代侠义小说时说的:
其中所叙的侠客,大半粗豪,很像《水浒》中底人物,故其事实虽然来自《龙图公案》,而源流则仍出于《水浒》。
只是侠义小说之受惠于《水浒传》,远不只是粗豪的侠客形象(如《三侠五义》中的徐庆、《小五义》中韩天锦等愣爷莽汉),更包括打斗场面的描写和行侠主题的设计。至于具体的细节和场面的袭用,可就难以胜数了。此外,《续小五义》中施俊于庙中被害,因道出自家姓名而得救(第四十九回),自是从宋公明清风山遇险一节脱胎而来;《儿女英雄传》中描写十三妹连杀十凶僧时,始终不忘“那一轮冷森森的月儿”(第六回),此笔法也似曾相识,起码“张都监血溅鸳鸯楼”一回用过。
清代侠义小说从《水浒传》等英雄传奇借鉴取法之处实在太多,以致我们必须首先谈论两者之异。关于宋代说话四家的分类,学界历来众说纷纭,这里不作分辨。只是《都城纪胜》中“瓦舍众伎”条称:“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故事、铁骑公案之类。”其中“烟粉灵怪”重文,“铁骑公案”近武。何以后出的《梦粱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均唯独丢了“铁骑儿”?这谜不好解,今人的研究也只是猜测而已。耐得翁的原话是这样的:
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
也就是说,同是动武,有“朴刀杆棒”和“士马金鼓”之别。严敦易将“铁骑”解为“异民族侵入者的军队的象征”,因而:
“说铁骑儿”便用来代替了与金兵有关的传说故事的总名称,而叙说国内阶级矛盾冲突的农民起义传说故事,因为起义队伍的大多数参加了民族斗争,便又借着这个名称的掩蔽而传播着。
胡士莹赞赏这一说法,并强调其思想内容与统治者尖锐对立,因而很快“不复存在”。在我看来,问题很可能没那么复杂,政治斗争如何直接影响“说话”的分类,起码没有直接的佐证。反而是“说铁骑儿”的具体内容,若狄青故事、岳飞故事、杨家将故事、水浒故事,不但没有消失,而且愈演愈烈,后竟发展成为长篇的“英雄传奇”。只不过在吴自牧和罗烨生活的时代,“说铁骑儿”的项目可能已不时兴,这一类故事散入“朴刀”和“杆棒”——《醉翁谈录》中“朴刀”和“杆棒”类就收有《杨令公》、《五郎为僧》等杨家将故事和《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王温上边》等水浒故事。
不过,若从后世武侠小说和英雄传奇各自的发展路向看,“朴刀杆棒”和“士马金鼓”的区分还是颇为精彩的。侠客锄强扶弱,是为平人间之不平;英雄夺关斩将,是为解国家之危难——两者动武的目的不同。侠客“不轨于正义”,隐身江湖,至多作为“道统”的补充;英雄维护现存体制,出将入相,本身就代表“道统”——两者动武的效果不同。侠客仗剑行侠,浪迹天涯,擅长单打、步战、使短兵器、打巧仗;英雄带兵打仗,运筹帷幄,注重阵战、马战、用长兵器、打大仗——两者动武的方式也不一样。后者或许就蕴涵着“朴刀杆棒”与“士马金鼓”的主要区别。《三侠五义》第九十八回写北侠擒蓝骁,交手别致斗法新奇,后有一句补充说明:
虽则是失了征战的规矩,却正是侠客的行藏。
侠客与英雄打斗方式的划分,没有“明文规定”,两者不无交叉之处;而“壮士”、“豪杰”、“好汉”、“英雄”、“侠客”之类的称呼,更可能为武侠小说与英雄传奇共有。不过,前者作为独立的个体(不妨有帮手),而后者则是军事集团的代表(不妨单枪匹马),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至于侠客为什么选择步战而不是马战,《施公案》和《笑傲江湖》各有一段精彩的说明:
原来马战,虽然得势,却不比步战灵便。步战身纵蹿跳,自由便利。马战任你身躯灵活,总不能如步战便捷。(《施公案》第三百八十九回)
林平之剑法的长处,在于变化莫测,迅若雷电,他骑在马上,这长处便大大打了个折扣……(《笑傲江湖》第三十五回)
侠客之所以是“仗剑”而不是“持斧”,是“步战”而不是“马战”,为的都是打斗中的“自由便利”与“变化莫测”。
若此说成立,则《水浒传》前半部虽有武侠小说的味道,但其基本倾向仍是英雄传奇。如今讲武侠小说者,颇有以《水浒传》为“正宗”,并因此斥责后世的武侠小说为“侠文学的堕落”的;而我则只是将其作为深刻影响清代侠义小说形成的含武侠内容的英雄传奇的代表。也就是说,在我看来,英雄传奇大都夹点侠客的故事,《三侠五义》等取法借鉴的也不只是一部《水浒传》,而是以其为代表的整个小说类型。故单讲《水浒传》的影响远远不够。
英雄传奇之影响于侠义小说,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打斗场面的描写,一是侠义主题的表现。
现实生活中的侠客不一定动武,可武侠小说中不能没有打斗。不但要“打”,而且要打得“好看”。好看不好看,不取决于侠客,而主要取决于作家。要说侠客本领,红线、昆仑奴、聂隐娘自是武林高手,可惜小说中打斗场面要不一笔带过,要不作暗场处理。段成式《酉阳杂俎》中的《兰陵老人》,算是唐代豪侠小说中描写技击较出色者,也不过近乎杂耍般舞七口利剑于中庭,与后世武侠小说中精彩的打斗场面相比,仍有很大距离。
话本小说中的打斗,开始出现转机。固然仍有“飞剑取人头”、“顷刻行千里”之类的简单叙述,但也出现了一些实战场面的精细描摹,而且越来越戏剧化。宋人话本《杨温拦路虎传》中叙杨温分别与马都头、李贵使棒,两段描写都还说不上精细,但已颇有情趣:
马都头棒打杨官人,就幸则一步,拦腰便打。那马都头使棒,则半步一隔,杨官人便走。都头赶上使一棒,劈头打下来,杨官人把脚则一步,棒过和身也过,落夹背一棒,把都头打一下伏地,看见脊背上肿起来。
杨三官把一条棒,李贵把一条棒,两个放对,使一合,杨三是行家,使棒的叫做腾倒,见了冷破,再使一合。那杨承局一棒,劈头便打下来,唤做大捷。李贵使一扛隔,杨官人棒待落,却不打头,入一步则半步,一棒望小腿上打着,李贵叫一声,辟然倒地。
到了明人创作的《赵太祖千里送京娘》,侠客依然还是使棒,不过动作幅度大为提高,斗勇兼斗智,且不忘调侃两句,更显出文章波澜:
公子隐身北墙之侧,看得真切,等待马头相近,大喊一声道:“强贼看棒!”从人丛中跃出,如一只老鹰半空飞下。说时迟,那时快!那马惊骇,望前一跳,这里棒势去得重,打折了马的一只前蹄。那马负疼就倒,张广儿身松,早跳下马。背后陈名持棍来迎,早被公子一棒打翻。张广儿舞动双刀,来斗公子。公子腾步到空阔处,与强人放对。斗上十余合,张广儿一刀砍来,公子棍起中其手指。广儿右手失刀,左手便觉没势,回步便走。公子喝道:“你绰号满天飞,今日不怕你飞上天去!”赶进一步,举棒望脑后劈下,打做个肉。
而《水浒传》中“林冲棒打洪教头”一回,妙处主要不在双方的打斗技巧,而在使棒人的心态。用金圣叹的话说,就是:
写得棒是活棒,武师是活武师,妙绝之笔。
把武打场面的描写和人物性格的表现结合起来,武中见“文”,武中见“人”,此类例子在《水浒传》中并不罕见,若“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莫不如此。
《水浒传》中也有部分神怪斗法的战争场面,实在未见精彩。不过作者似乎颇有自知之明,往往只是略叙,“特避俗笔也”。金圣叹对此相当赞赏:
写公孙神功道法,只是一笔两笔,不肯出力铺张,是此书特特过人一筹处。
尽量减少神怪色彩,实写打斗场面,而且注意表现打斗中的“人”,这一点对以后武侠小说的发展影响甚大。而作者之所以无须借助神仙法力,单靠实写技击,就能满纸生辉,跟其时武术技击的发达大有关系。明清时代,中国武术各家各派均有大发展大普及,军中民间都不乏擅长此道者,打斗起来“蔚为奇观”。《水浒传》中棒法精彩,不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不是寻常家数”。到《飞龙全传》可就不一样了,强调“太祖神拳出少林,全凭本领定乾坤”(第二十三回),只是赵匡胤“拉开架势,踊跃腾挪”时,未见少林绝招。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武技》一篇,少林拳外又添了武当拳,而且分出内外家:“拳勇之技,少林为外家,武当张三峰为内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中瘦和尚以少林拳与十三妹相斗,一招一式均有来历,照作者的说法,“打拳的这家武艺,却与厮杀械斗不同,有个家数,有个规矩,有个架势”(第六回)。有家数、有规矩、有架势的打斗,写起来自是更热闹更好看。
从唐代豪侠小说中的侠,到清代侠义小说中的侠,最大的转变是打斗本领的人间化与思想感情的世俗化。除说书人需要适合市民听众的口味外,很大原因是中间隔着《水浒传》、《杨家将》、《隋史遗文》、《水浒后传》、《说岳全传》等一大批英雄传奇。英雄发迹之后率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此前则可能流落江湖,或本身就是绿林好汉,故其打斗方式与思想感情影响后世的侠义小说,一点也不奇怪。
人们对清代侠义小说中的“英雄”投靠清官,徒供驱遣,甚至像黄天霸那样“仗本领高强,要灭尽江湖上的我辈”(《施公案》第四百零二回),很不以为然,斥之为对“水浒精神”的背叛。鲁迅说“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不同之故罢”,还算客气;破口大骂以致全盘否定小说价值者,也大有人在。不过在我看来,“侠客投靠清官”这一情节模式,在《水浒传》中已埋下种子,经过众多英雄传奇的着力培植,到清代侠义小说那里只不过是自然而然“开花结果”。这一“模式”当然让现代人大倒胃口,不过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令现代人羡慕不已的真正侠客,日子是很不好过的。任何一个统治集团,都不会允许(更谈不上欢迎)侠客与其争夺权威与民心;对这些“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汉书·游侠传》)的侠客,要不诛杀,要不收买,没有第三种选择。除非揭竿而起另立新朝,想建功立业就得与当权者合作。水浒英雄之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以及最后受招安,都是基于这么一种现实选择。
宋江之“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历来受抨击;可阮氏三雄不也高唱“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水浒传》第十九回)?英雄未出山时尽可行侠,“不平聊雪胸中事”, “微躯拼为他人死”(《隋史遗文》第四回),可这并非英雄的志愿。请听秦叔宝弹锏作歌:
旅舍荒凉雨又风,苍天着意困英雄。
欲知未了平生事,尽在一声长叹中。(《隋史遗文》第六回)
什么“平生事”?无非建功立业出将入相。而这并不全靠自身本领,得有“明主”赏识提携。这就难怪是英雄就得大讲“忠义”,而且一投“明主”,顿失豪气,变得猥琐起来;古往今来,官场可都不是那么好混的。
英雄要想不落魄江湖,就得投靠明主;要想位极人臣,就得既忠且义——这一古老中国的“国情”,已为甚多英雄传奇所再三诠释,清代侠义小说家不过接过来略加发挥而已。只不过如此侠客,与司马迁笔下“时扞当世之文罔”的游侠实在过于遥远;再加上民国以后的武侠小说,喜欢渲染侠客的天马行空独立不羁,“御猫”们之依附名臣大官也就难以得到谅解了。
其实,侠客也有他们的难处,正如《绿牡丹》中鲍自安说的:
我等何不前去相投,保驾回朝,大小弄个官职,亦蒙皇家封赠。若在江湖上,就有巨万之富,他日子孙难脱强盗后人之名。(第五十五回)
侠客的追随清官除恶霸擒奸党,说是“义士”也好,说是“奴才”也好,其实都是如黄天霸在皇上面前所供认的:“看破绿林无好。”(《施公案》第一百七十四回)想想也真可怜,就为了“久后挣个功名,轰轰烈烈”(同上,第一百一十三回),本来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得不尽量委屈自己,昧着良心,充当鹰犬。黄天霸镖伤同盟,开始也曾负疚伤心,可自觉“为施公难以顾义,不免从今江湖落下骂名”(同上,第六十五回)。与江湖朋友如此“断义绝交”,与其说为“忠孝节义”,不如说为个人前程——只是比起后世武侠小说中那些明明利欲熏心偏要装作谦谦君子的“岳不群”们来,清代侠义小说中的各式侠客,也还率直得可爱。
侠客的现实处境,读者的心理需求,以及作家所接受的英雄传奇这一文学传统,都驱使侠客站到名臣大吏麾下,后人似乎也就没必要对此横加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