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问竹主人为《三侠五义》(《忠烈侠义传》)作序,盛赞其“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无废书长叹之时”;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一是“极赞忠烈之臣、侠义之士”,二是“叙事叙人,皆能刻画尽致”。这实际上概括的是千古文人侠客梦转化为武侠小说创作的主要途径。前者强调侠客形象的当代诠释,必须与大多数人的欣赏口味相吻合;也就是说,侠客的行为举止,必须符合公众所认可的道德准则。后者强调每代作家在重新诠释侠客形象时,必须考虑由读者对象及表现手段决定的文类特征;也就是说,小说家笔下的侠客应有不同于诗人或戏剧家笔下侠客的地方,这样才能真正吸引读者。
按照曾国藩的说法,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实际上将游侠作了如下区分:“布衣闾巷之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求阙斋读书录》卷三)三种侠中,司马迁最欣赏的无疑是布衣闾巷之侠,因而对世人误将布衣之侠与“侵凌孤弱,恣欲自快”的“豪暴”混为一谈表示极大悲愤。尽管如此,朱家、郭解辈之“时扞当世之文罔”,仍然没有得到班固、荀悦等史家的谅解。班固还算客气些,在指斥其“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后,还肯定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汉书·游侠传》)。这种对待游侠的态度,正是韩非子早就批评过的“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五蠹》),根本无法使境内之民言谈举止“必轨于法”。于是荀悦干脆称游侠为“德之贼”,全盘否定游侠的行为准则:“以毁誉为荣辱,不核其真;以爱憎为利害,不论其实;以喜怒为赏罚,不察其理。”(《汉纪》卷一〇)此后,历代文人倘想倡导侠士精神,就必须重新诠释“侠”的观念,为其“正名”。唐人李德裕作《豪侠论》云:
夫侠者,盖非常人也。虽然以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
“侠义”并提,而且强调两者的互相依存关系,突出“侠”的伦理内涵,这一点对后世的武侠小说影响甚大。当然,“天下之人异义”,百人百义,百世更是何止千万义,每代文人学者在诠释“侠”的观念时,很大成分是在重建这“侠”中的“义”。近代章太炎之格外阐扬“以儒兼侠”,梁启超的述中国之武士道而由孔子开篇,以及蒋智由的区分“报私恩”的小侠与“赴公义”的大侠,都是在用当代视界重新诠释“侠”中的“义”。
学者如此,诗人也不例外。当曹植歌咏“幽并游侠儿”之“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或者当王维吟唱“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时,游侠形象几乎十全十美无可指摘。可这距离历史上真正的游侠未免太远了,完全变成了保家卫国的壮士——诗人似乎有意回避游侠身上可能存在的评价的矛盾。“失意杯酒间,白刃起相仇。追兵一旦至,负剑远行游”(鲍照《代结客少年场行》)——游侠“不轨于正义”、“时扞当世之文罔”的这一侧面,不管是布衣之侠还是卿相之侠,抑或是司马迁所称的“豪暴”,都无一例外。单是舞剑飞马,并非游侠行径。既有“百里报仇夜出城,平明还在倡楼醉”的狂荡,又有“斩得名王献桂宫,封侯起第一日中”的军功(张籍《少年行》),这才是唐人心目中真正的游侠儿。
唐人游侠诗,其叙事有两种基本模式:一以王维《少年行》为代表,一以李白《白马篇》为代表。前者“狂荡—征战—受赏”:先是“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后又“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最后是“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后者则“狂荡—征战—功成不受赏”:同样是“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而后又同样“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妙的是结句“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游侠依然还是游侠,照样“归来使酒气”,并不以功名富贵为意。唐代游侠诗中不乏赞颂功成不受赏的游侠精神者,如“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侠客行》)、“气高轻赴难,谁顾燕山铭”(王昌龄《少年行》)、“济人然后拂衣去,肯作徒尔一男儿”(王维《不遇咏》)等。可大量诗作还是希望游侠儿立功受赏,狂傲不羁的李白也有“丈夫赌命报天子,当斩胡头衣锦回”(《送外甥郑灌从军》)这样颇为世俗的诗句,余者可想而知。固然可从时代风尚找到游侠儿从军且立功受赏的“客观依据”(这已为无数学者所论及),但文学形象的转换其实是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衣锦回”也罢,“赐侯印”也罢,都是为了让文明社会重新接纳“不轨于法”的游侠儿。游侠的“意气”固然使人称羡,但醉倡楼弄宝刀毕竟不值得效法。幸得有边关战事,“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李白《白马篇》)成了游侠儿重归文明社会的最佳途径。征战归来的游侠儿,俨然成了民族英雄,完全值得诗人称颂。至于结局是“隐蓬蒿”还是“赐侯印”,其实无关紧要;诗人已经借边关战火为游侠儿洗礼,不再存在韩非子所说的世人对游侠评价的矛盾(《五蠹》)。
小说家当然也必须努力使侠客之举止符合当代人的伦理道德标准,如唐传奇《红线》中红线行侠而“无伤杀”,以及《三侠五义》中展昭拜谢皇上赐御猫称号,当时人觉得顺理成章,非如此不足以快人心。至于后世读者是否欣赏,那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般而言,诗文中侠客越来越文明,小说中侠客则未必,甚至有故意再野蛮化的倾向——这里涉及不同文类的不同表现特征。不过有一点必须指出,即使当代武侠小说中侠客的日益野蛮化,也是当代文化思潮的产物,并不违背当代人根本的伦理准则。正如侯健指出的,这种标榜彻底摆脱文明社会道德规范束缚,“以行动直接表现喜怒哀乐”的侠客,不过是“浪漫主义皈依自然与高贵的野蛮人的说法”,仍然是公众的“白日梦”。强调侠客形象诠释中当代视界与历史意识的融合,实际上也是指明这种诠释的“历史性”——它是受其自身的历史情境和某种利害关系所制约的,因而也将随历史情境的变迁而变得不合时宜。与其热讽冷嘲“三侠五义”之“为王前驱”,不如把精力放在思考这“诠释”的由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今天备受推崇的侠客杨过或者乔峰,若干年后一定不会变成备受嘲讽的“怪物”。
至于侠客形象的诠释受文体特征的影响,这一点更是十分明显。史书中侠客形象虽也体现了史家的主观视野,但毕竟讲求实录,没有武侠小说家天马行空的权利;诗歌中侠客形象主要是一种精神寄托,而不追求精细刻画,故其仗剑行侠的举止未免大同小异;戏曲可以叙事写人,但因其表演的虚拟性与程式化倾向,不适于讲述曲折的故事情节,也不适于塑造性格复杂的侠客形象(况且戏曲中的侠客形象好多是从小说中移植来的)。
即便如此,“戏曲里的侠”仍然是个十分有趣的研究课题。刘若愚着意介绍侠在中国文学上的种种表现,当然不能漏了《李逵负荆》、《黄花峪》等元杂剧和《义侠记》、《双红记》等明清传奇。这里不准备像刘著那样详细介绍二十几种出现侠客形象的戏曲,也不准备辨析同一故事在不同文学体裁中的变形,而只是略为指出戏曲讲述侠客故事的某些基本特征。
中国戏曲(杂剧、传奇)作为一种叙事文学,带有很浓厚的抒情色彩,这早已为学界所公认。戏曲家关注的是侠客表面的神态和内在的思绪,至于行侠乃至打斗的过程大都一笔带过,留给演员根据表演程式临场发挥。也就是说,武侠小说家冥思苦想的打斗场面设计,在戏曲家很可能根本不予考虑。而插置在武侠小说中则显得虚假造作的侠客大段大段抒情独白,却是戏曲表现侠客风貌的主要手段,故称中国戏曲本质上是诗也不无道理。“弹剑作歌,以泻心事”乃中国诗人的惯技,不外表达“剑有用处,但不遇时”(李开先《宝剑记》)的悲愤。而在描写侠客的戏曲中,往往也弹剑或借剑抒情明志。明人李开先撰《宝剑记》第四出中林冲歌曰:
丰狱尘埋兮光犯斗,青天暗霮兮悲风吼。
午夜悬门兮魑魅走,为主提归兮豪侠手。
五陵游兮藏入袖,三尺芒兮破穷寇。
倚天兮撑白昼,沉渊兮化龙斗。
剑兮剑兮等高价,人兮人兮奈时候!
明人沈璟《义侠记》第二出中武松的上场诗,也离不开“剑”的意象:
湖海元龙气未平,相逢剧孟意方倾,
百年此日看交态,千古谁人不世情!
腰下剑,膝边横,男儿本自重横行,
宁为紫塞百夫长,不作青衿一老生。
在武侠小说中,宝剑是打斗的手段;而在写游侠的戏曲中,宝剑则主要是抒情明志的道具或意象。至于剧中的宝剑出不出匣,最后是否真的“戳开地府,斩断天山”(《宝剑记》),那倒无关紧要。故喜欢武侠小说者,往往不会连带喜欢游侠戏曲,因后者正好在前者最引人入迷处——“武戏文唱”的打斗场面描写——岔开去。不应该褒贬两种不同艺术形式的价值高低,但就其对现代读者的吸引力而言,武侠小说无疑占有很大优势。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对于“剑”的使用,武侠小说家更别出心裁,更神幻莫测——当然,这与不同艺术形式各自驰骋的疆域和使用的工具有关,没有理由扬此抑彼。
游侠戏曲和游侠诗文,在表现行侠主题时也颇有差异。唐诗中驰骋边关立功受赏的游侠行径,在戏曲中只起转换人物身份(地位)的作用。淳于髡的“养江湖豪浪之徒,为吴楚游侠之士”(汤显祖《南柯记》),或者卢生的“长剑倚天山”(汤显祖《邯郸记》),都不是作家和读者注目的中心。戏曲中真能算游侠主题的,一是报恩仇,二是锄奸邪。根据唐人豪侠小说改编的《黑白卫》(尤侗)、《双红记》(梁辰鱼),基本保留原作的行侠主题;叶宪祖的《易水寒》则让荆轲吟唱:
俺闻万金酬士死,一剑报君恩。
又道是人生留得丹青在,纵死犹闻侠骨香。(第三折)
水浒戏曲也有渲染报个人恩仇的,但更多的是强调锄奸斩恶济困扶危。康进之的《李逵负荆》和元代无名氏的《黄花峪》,都是称颂梁山泊莽汉李逵为小民百姓打抱不平。前者是“李山儿拔刀相助,老王林父子团圆”,后者则“黑旋风拔刀相助,刘庆甫夫妇团圆”,两者都挂上梁山泊宗旨“替天行道”,也都符合古游侠精神。梁山泊英雄中“手提三尺龙泉剑,不斩奸邪誓不休”(凌濛初《宋公明闹元宵》第九折)者,远非只莽李逵一人;可作为游侠形象要求,水浒戏曲中的李逵无疑最有出息。有趣的是,水浒戏曲中主要的侠客形象如李逵、鲁智深、林冲、武松等,在小说《水浒传》中也照样以侠义心肠和游侠行径见长。一部《水浒传》,起码一半可作武侠小说读。而其中若干颇具古侠风貌的英雄形象,显然得益于元代戏曲家的创造。
“天下多有不平事,世上难遇有心人”(汤显祖《紫钗记》第五十三出)——对拯世济难的侠客的期待与崇拜,使得诗人、戏曲家和小说家共同选择了“游侠”作为表现对象,而且确实也曾“各领风骚数百年”。或许,由于武侠小说比游侠诗文、戏曲更容易做到“事迹新奇,笔意酣恣,描写既细入毫芒,点染又曲中筋节”(俞樾《重编〈七侠五义〉序》),其千变万化的侠客形象也更符合现代读者的欣赏趣味,故武侠小说能在记载或歌咏游侠的史书、诗文、戏曲衰退以后仍大放异彩。
唯一对武侠小说构成威胁的是武打电影。但武打电影容易陷于“打斗”而不能自拔,无法表现好的武侠小说(如《天龙八部》)那种丰富的思想内涵及文化氛围,而侠客形象的神秘性与多面性,留给读者的思考似乎也比直接呈现在银幕上更有魅力。因此,没必要担心武打电影的崛起促成武侠小说的消亡——起码在近期内武侠小说仍会有大量读者。姑且不论其文学价值高低,单凭其对当代文化的深刻影响(正面的、负面的),对大众阅读口味的引导与改造,武侠小说无论如何值得认真探究。
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小说类型,有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既不能用《天龙八部》来衡量唐人豪侠小说,也不能据《虬髯客传》来界定武侠小说范围。注重历史性类型(historicalgenres)者往往强调其“源远流长”,过分突出类型发展的连续性,不免有琐碎和“生拉硬扯”之讥;而注重理论性类型(theoreticalgenres)者则可能主张“古今平等”,过分渲染类型的定型与完善,又颇有“数典忘祖”之嫌。本书倾向于“史论”,意在兼顾历史性描述与理论性分析。这不只体现在全书结构上——第二至第四章是发展过程描述,第五至第八章为形态特征分析,而且作为一种理论眼光渗透到每一章节的具体论述中,尤其注意在共时性的形态分析中引入历史因素,在历时性的发展脉络中扣紧类型特征。
研究作为一种小说类型的武侠小说,形态分析与过程描述两者难以截然分开,而是互为因果。可一张嘴毕竟无法同时说两句话,只好学说书艺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在尚未充分论证武侠小说基本类型特征的情况下,为便于论述,先按我的研究框架,将中国武侠小说的发展分为如下三个阶段:唐宋的“豪侠小说”、清代的“侠义小说”和20世纪的“武侠小说”。至于分期依据及目的,留待各有关章节具体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