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道:新律师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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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所研究的法律问题

开始法律研究的第一步,也是法律研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理解所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资深律师的经验。

有一些刚入行的律师,尤其是刚刚毕业的法律学生,常常会抱怨,辛辛苦苦做完一堆法律研究之后,却得不到合伙人或者资深律师的认可,不是被指没听懂问题,就是被指没研究到点子上。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与进行法律研究的律师个人经验不足或者没有听懂问题有关,另一方面跟交代工作的律师陈述是否清楚也有关系。比如,交代工作的律师在对案件背景更清楚或者对相关的法律环境更了解的情况下,陈述问题时可能会过于简单或笼统,而接受工作的律师因为经验不足和信息的不对称可能没有完全明白所交代的问题,最终得出不切实际的结论,或者根本相反的结论。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笔者对于初级律师的建议如下:

(一)主动询问背景信息和确认问题的细节

一般来讲,作为初级律师,在和律师同事或者客户讨论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备好笔和本,随时把对方提供的背景信息和所提出的问题记下来。不要以为这是不值一提的提示,这是进行法律研究的一个好开端。永远都不要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实实在在地记录在案的信息才丢不掉。而且,记录的过程,更容易使你想起需要明确的各种细节。

接收问题的律师和交代问题的律师在信息上经常是不对称的,交代问题的律师通常了解更多的问题背后的经济背景、法律环境和客户意图。在交代问题的时候,因为忙碌或者不了解接收问题的律师的经验程度,交代问题的律师所叙述的问题及问题背景可能无法面面俱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接收问题的律师没有听懂问题,或者没有明白问题的范围,不知道该如何去做法律研究,但又碍于面子保持沉默,回到自己座位上苦思冥想,那么最终的法律研究结果很可能是不尽如人意的,这对于接收问题和交代问题的律师双方来说都是没有效率的做法。

笔者的建议是,接收问题的律师在没有明确问题或者不懂得背景的时候,应主动地询问。不要担心这样做会使自己显得无知、没经验或者是在浪费时间,任何人都要经历学习的过程,即使是资深律师或合伙人,也不是所有领域的专家。所以,大可不必过虑,正常情况下,资深律师和合伙人都很欢迎讨论和提问,这不仅是在给你解释,可能也会帮助他们自己思考。即使是因为交代问题的律师很忙,无法给你详细的解释,他可能也会在你提问后给你一个方向,或者告知你可以参考的材料,以便于自学。

如果你担心过多的提问会浪费交代问题的律师的时间,那么建议你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来询问:复述所需要研究的问题以确认问题正确与否;询问项目的大致进展;索取基本的文件和资料作为参考;在不太困难的情况下做问题的假设以确认研究的范围,等等。如果正好想到相关的其他问题,你也可以主动询问一下要不要同时研究一下相关的问题。总之,只有全面吸收了问题的相关信息和清楚了问题的范围,你才能做到切题的法律研究。

[例1]

中外合资项目中,外方拟定从中方购买股权,直至把合资公司变为独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程序?对于这样的问题,你可能需要了解,中方是否国有企业,是否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是否涉及不允许外商独资的业务;公司的规模以及每次购买的数量有多大等问题。

再如,关于外国演出公司能否在中国开办艺术学校的问题,你可能需要了解,外方是否教育机构,外方是否接受艺术类公司或艺术培训机构等变通的形式,外方打算在哪里开办艺术学校,等等。

有初级律师可能会问,做法律研究的时候,时间是有限的,而法律研究可以做到无穷深,如何把握一个度,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先在网上搜索一下相关的论文或案例,了解问题的宏观背景。比如关于反垄断问题,首先可以了解一下反垄断法目前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发改委、商务部或工商局分别有哪几类规定,即先研究“大法”,确定研究的广度。另一后面,研究的“深度”则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案件的安排来确定的,需要和交代法律问题的律师进行沟通。

有些律师在合伙人或高级律师要求其研究法律问题时,大概地听懂了问题,但是不太明白这个问题到底有多大,客户关心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就开始研究,然后交上来一大堆的研究结果,却没有切中要害。我们建议,在对问题的广度、深度有任何不清楚之处时,要及时与交代问题的律师或合伙人讨论,不论其是否因为太忙或者自己没考虑清楚而交代问题不清,你都要尽早与之确认,到底问题是什么,范围是什么,客户的关注点是什么。或者你在自己先考虑要研究的问题并进行归纳后,将问题范围缩小再向其确认,比如:“这个问题是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方股东把股份卖给外方股东需要哪些程序吗?”

(二)明确核心问题

在弄清问题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之后,还需要明白关键的法律问题是什么,或者说核心问题是什么。有时候,关键问题或者核心问题可能是解决整个法律问题的一个钥匙,如果没有它,你就不能打开这把锁,就不能解决问题。“只研究了细枝末节,关键问题没搞清”可能也是初级律师比较害怕得到的评价之一。

要对关键问题作一个定义很困难。笔者的理解是,关键问题的研究结果通常能决定一个法律问题是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是什么,以及最终研究的结果是否切中要害。就好像走在迷宫里,只有在一个分叉路口找对了方向,你才能最终找到出口。

[例2]

某位律师进行一项关于税法的法律研究。问题是一个外国个人每年在中国居留183天以上,是否需要纳税。按照中国税法,外国个人在中国居留或者逗留183天,应该交纳所得税,这是一般的理解。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外国个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纳税,是在工作的情况下要交税,还是在旅游期满183天也要交,还是说探亲访友期满183天也要交呢?此外,还需要看他在中国有没有一个相应的付款机构,有没有任何投资,等等。这就是关键问题所在。在研究关键问题之后,才能研究到进一步的问题。同样是以上税法的问题,如果外国个人在中国一年工作期间超过183天需要纳税,那么相关的问题可能还有,如果他不是为中国的机构工作,也不是为在中国的外国公司子公司工作,而是其外国公司派到中国来工作的,是否需要交税呢?这个属于进一步的问题,可能要进一步研究。

(三)全面地看问题

我们在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是把法律割开来读的。比如一门课讲民法,一门课讲公司法,另一门课讲证券法或担保法,税法或反垄断法又在其他课上。对于刚走出校门进入律师行业的初级律师,这种学习方法可能会使其不能全面地理解一个法律问题。

实际上,各个领域的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是结合在一起的。同一个法律问题可能受制于不同领域的法律,而不同领域的法律对于同一个法律问题的影响又表现在不同的方面。有时候,交代问题的律师只想了解某一个领域的法律研究结果,但有时候他想了解的可能是综合性的法律研究结果。

因而,在拿到一个问题的时候,要想一想,这个问题涉及哪些领域的法律,相互之间可能有什么样的关系;如果发现一个问题涉及多个领域的法律,就要想一想,交代问题的律师或者客户所需要的是哪个领域法律下的答复,是只需要从一个领域出发,还是要多个领域相结合来回答这个问题。在凭自己的经验和研究,无法判断要从哪个领域出发,或者无法确认到底要综合哪些领域的法律研究时,笔者建议接收问题的律师如上述第(一)点中所述,主动向交代问题的律师确认。

[例3]

假设有一个外国发起人是一个基金,这个基金产品包括房地产收益,比如是加州的房地产投资收益。问题是,该基金根据美国的证券法在全球进行“豁免发行”,可否按份发给一个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容易想到和证券法有关,但是不是构成个人对外投资以及是不是构成外国主体在国内的经营活动等问题,很少有人想到。像这样的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基金发行的整个过程,把图画出来看每一步涉及什么法律,这样才能找到法律的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