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导论(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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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2005年3月,联合国在北京、伦敦、华盛顿、东京等全球八大城市同步发布《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综合报告》。95个国家的一千三百六十多名科学家经过四年的研究表明,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有60%正处于不断退化状态,自然资源的2/3已经被损耗。科学家们警告,未来50年,这种退化也许还会加剧,随之而来的生态系统突变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这是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对生态系统及其对人类福利的影响进行的多尺度的综合评估,其目的是为政府提供可靠的地球生态系统变化的信息。这份报告是全球有史以来有关生态系统最全面和最深入的调查报告,报告尖锐地指出了人类发展账户上出现亏空,生态系统弹性降低且可能发生突变、生态破坏与贫困的交织等严重问题。参见《人类欠下自然和子孙的巨债——〈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全球发布》,载《国际瞭望》2005年第9期。

《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综合报告》告诫我们: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生态系统,包括人类自己走到了危险的边缘。但是,地球的未来仍然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报告郑重地指出:只有依靠人类社会的力量才能缓解自然遭受的强大压力;与此同时,我们还能够更合理地利用自然提供的服务,为所有人带来更高的生活水准。为达此目的,必须彻底改变所有决策层对待自然的方式,自然的弹性和丰富性不能再被理解为不可摧毁和用之不竭。同上。

一、环境问题的含义

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在内都与环境进行着物质交换、能量流动与信息传递,这是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在生物的作用下环境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环境一旦发生变化,生物也会随之变化。这种自然与生物的结合广泛地存在于整个地球范围内并产生不同的后果。

环境问题是一种不利的后果,它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具体来说,其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的影响使环境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给人类带来灾难的现象。

1.环境问题可以由不同的因素引发

环境问题可以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起。自然因素主要是指自然界发生的异常变化,如火山爆发、地震、洪水、冰川运动等等。这些因素可能在短时期内彻底破坏生态平衡,导致生态系统毁灭,人们将这类环境问题称为第一环境问题或自然灾害。严格说来,这类环境问题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其危害后果也难以估量,人类主要是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减少或避免对人类的生命财产产生重大的危害后果。因此,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也主要表现为对科学技术的促进以及预警机制、应急机制、救助机制、灾后重建机制的建立等等,我们通常将这类法律称为“防灾救灾法”,它是社会法的重要内容。

人为因素主要是指人类对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活动,包括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各种行为。人类在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不尊重自然规律,结果就是使环境产生各种不利于人类的变化,如空气污浊、河水发臭、噪声刺耳、森林锐减、草原退化、物种灭绝等等,我们将这类环境问题称为第二环境问题。由于这些问题都是人类活动而引起的,从理论上讲也是可以通过对人类活动的调整而减少或避免其发生的,同时还可以采取有效手段加以治理。对这类环境问题的控制措施主要是对人类的环境活动重新进行审视与评估,采取有利于环境的方式利用自然环境、保持环境的生态平衡能力。因此,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建立有利于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以及风险预防机制、生态保护机制、污染防治机制、法律责任机制等,我们通常将这类法律称为“环境法”,这是我们要学习的主要内容。

上述两类环境问题存在着一定差别和联系。从产生的原因看,第一环境问题由自然因素引起;第二环境问题由人为因素引起。从影响的范围看,第一环境问题由于出现的频率不高和地域分布有限而对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影响不是很大;而人类活动量大面广,对环境的影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而第二环境问题发生的数量多、影响范围大,问题十分严重,这也是环境法得以产生的最直接原因。

2.环境问题的形式及后果

因人类活动所引发的环境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产生不同的危害后果,通常将其归结为两类,即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自然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发生变化,产生了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环境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使有用的资源变为废物进入环境而造成危害。环境污染有不同类型: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物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

自然环境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的一个或数个要素,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它们的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以致破坏或降低其环境效能、生态失衡、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现象。自然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超出环境生态平衡的限度开发和使用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的再生能力或平衡能力。自然环境破坏也有不同类型:如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草原退化、土壤贫瘠化、水源枯竭、气候异常、物种灭绝等。

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都是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环境的结果,过量地掠夺自然环境造成自然环境破坏,将过量索取的物质和能量不加以充分利用而使其成为废物进入环境又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两者互为因果,严重的环境污染可以导致生物死亡从而破坏生态平衡,使自然环境遭受破坏;自然环境的破坏则又会降低环境的自净能力,加剧污染的程度。环境污染与自然环境破坏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是环境法要解决的主要课题。

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通常被称之为公害。环境法上的公害以人的活动为基础,以区域性的或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财产损害为界限,以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媒介,是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是与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相关却又不完全等同的概念。

二、环境问题的历史变迁

“一个猎人露宿在大平原上,一堆小小的篝火给他带来了闪烁不定的光明和时断时续的温暖。一缕轻烟融入浩瀚晴朗的夜空。第二天,猎人起身离去,身后留下灰烬、残羹剩饭和他的粪便。走出10步之遥,这些就从他的视线和嗅觉中消失了,……他向着地平线继续前进,去寻找新的猎物。”〔美〕A.柯尼司:《经济与环境》,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22页。直到今天,人类一直奉行着这种牧童思想,仿佛大自然提供的一切资源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地球上还有超出他们居住区域以外的地方,有许多边疆可以去开发,这儿污染了,还有别处,人类像一群暴徒瓜分着地球,把一个美丽的地球弄得破烂不堪。各国人都以为把“东西”拿回家才是收获,殊不知许多自然界的东西须放在原处才对人类的生存才最为有益。“假如我们把生命在地球上已经存活了30亿年缩短为一天(即24小时)的话,那么‘人’在这里经过的时间似乎不到半分钟。我们知道人类同其他生物共享地球这个行星才是过去24小时的几秒钟。然而在这几秒钟内,人类已经直接地滥用了数百物种并使之濒临灭绝的境地,如此激烈地改变了地球的环境,以致数千个物种濒临危机。这样就打乱了或者严重破坏了自然界错综复杂的平衡,使大多数物种都受到严重影响。”〔美〕A.W.哈尼著:《植物与生命》,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环境问题是人与环境对立的结果,其产生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是人在有目的地改造和利用环境;另一方面是环境以其固有的规律在运动,会对人类产生反作用。但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局限性。因为种种限制,人类不可能完全认识环境的发展变化规律,尤其是不能正确地预见人类活动对环境远期的、间接的影响,由此引发了人对环境的利用过程与自然环境的演变规律之间的矛盾。加之人作为社会性动物,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受到自然因素的制约,还要受到生产方式、发展模式、传统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使得环境问题与经济制度、文化传统乃至政治制度相联系,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关系。可以说,环境问题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开始存在,它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但由于多种社会、经济的原因而显现出不同的特征。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环境问题的历史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其中又可分为若干小的时期。

(一)局部环境问题阶段

人类能够直立行走的时候,就产生了从环境中获得改善生存条件的基本物质的需要。人类要发展,要不断满足各种需求的增长,就必须从事生产活动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这些行为必然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环境问题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具有绵长而悠远的历史,一开始表现为局部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间又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萌芽期

原始社会,人刚刚从动物中“离家出走”,他们的大脑还不够发达、心智也远未成熟,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俱重。此时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人类对环境的适应,人的生存方式是穴居树栖,以野生动植物为食,使用的工具主要是石器。人的劳动也主要是原始采集和捕猎活动,生产能力极为有限,对环境的干预和影响极弱,基本上靠自然的恩赐度日。这一阶段,也许还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环境问题。但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加强,也出现了环境问题的萌芽,如在人类聚居区周围过量采捕野生动植物等。总的来看,在原始人类时期,人口的数量、生产力水平、社会发展都极为有限,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尚未超出自然环境的调节能力,未对环境造成危害后果。但远古人类留给我们的许多遗产,如埃及金字塔、玛雅文化等也使我们看到了祖先们非凡的能力与改造自然的力量。

2.发展期

人类进入农牧业社会以后至18世纪60年代产业革命以前,是环境问题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人类已经认识了许多的自然规律,铁的使用使人对环境的改造能力大大增强,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结庐而居,为从环境中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开始了开垦荒地、放牧牲畜、人工育种、驯化野生动物等改变自然的活动,并向环境排放人类的代谢产物及农牧业废物。随着农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增加、城市的出现和扩大,逐步出现了以下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

一是人类为获取丰富的食物而在人类居住区周围大量开垦土地,破坏天然植被,导致了森林破坏、草原退化以及严重的水土流失,最终形成沙漠或土壤肥力极低的荒地,使局部地区的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有些至今也未恢复。如古代两河流域、古希腊、阿尔卑斯山南坡、古巴以及我国的黄河流域等。虽然这些问题在当时发生的区域并不很多,范围也不很大,在人口不多的情况下,尚未构成对人类的威胁,但这些破坏的后果却难以逆转。伴随着我们今天生活的黄土高原、美索不达米亚沙漠在以自然特有的方式告诉我们:当时那些为了得到耕地而砍伐森林的人们,做出了怎样的蠢事——他们的子孙后代再也不可能见到“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情形,而是漫无边际地承受着失去草原、森林的种种艰难。

二是由于出现了人类的聚居区——城市,环境污染显现,有些甚至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作为特殊的生态系统,其功能结构不合理,环境自净能力极为有限。在一些早期形成的城市中,因人口拥挤、生活废弃物增多使城市生活环境恶化,出现了较为集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如我国的长安城在10世纪左右因水污染严重而被迫迁向西南,美国的洛杉矶在16世纪中期被称为“烟湾”,而罗马城则有“死人也能被吵活”的说法。这时污染虽已出现,但总的来看影响的范围不大,当时的人口、城市数量都有限,人类以为可以通过迁徙解决污染问题,因而并未引起重视。

3.爆发期

自18世纪60年代蒸汽机的发明开始至20世纪60年代,是环境问题的爆发期。这一时期,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从大机器出现开始,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认识能力和开发能力都达到了空前程度,对于自然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取得的对自然环境改造和利用的成就使人类盲目自信起来,以为自己可以主宰自然、呼风唤雨。于是,人类采取了许多“敢叫山低头、敢让水倒流”的行动。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大规模的垦殖、采矿以及森林采伐使得局部地区的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将环境作为天然垃圾场,毫无顾忌地向自然排放废弃物,城市和工业区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迅速超过了自然环境破坏的速度。化学工业尤其是有机合成化工业生产了大量的化学品,人工制取的化学品的种类与年俱增,其中不少是有毒、有害及生物难以降解的物质。这些物质进入环境,在环境中扩散、迁移、累积和转化,或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或在特定气候条件下造成危害,最终损害人体健康,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成千上万的人被环境污染夺去了生命。在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发生了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痛痛病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等严重的公害事件。我国学者将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合称为“八大公害事件”,由于20世纪80年代又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公害事件,为示区别,又将它们称为“旧八大公害事件”。莱茵河、泰晤士河变成了鱼虾绝迹的臭水沟;爱尔兰海上成千上万只海鸟因多氯联苯中毒而死亡;南极大陆上的企鹅体内检出DDT;格陵兰冰盖层中,铅和汞的含量在不断上升……许多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及生物体内还会产生潜在的和远期的危害。

(二)全球性环境危机阶段

20世纪中叶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及其所引发的人类健康受害和社会问题,使人们警觉起来,许多污染严重的国家开始了对污染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但从世界范围来看,环境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还在不断恶化:局部地区的问题突破区域和国家的疆界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问题;暂时的问题相互贯通、相互影响演变成长远问题;潜在的问题进一步恶化蔓延演变成为公开性问题。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开始出现,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更大范围的生态破坏事件频繁发生,出现了所谓的现代环境问题。在当今,人们所严重关切的现代环境问题有:

1.酸雨

素有“空中死神”之称的酸雨,是远距离大气污染的结果。酸雨通常是指pH值小于5.6的雨雪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大气降水。产生酸雨的原因主要是矿物燃烧和冶炼过程中的硫和氮的氧化物排入大气层,在空气中与水汽化合生成硫酸和硝酸,随大气降水降落到地面。酸雨对人类环境的危害表现为多种形式,它可使土壤、湖泊、河流酸化,影响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它妨害植物的生长;它腐蚀建筑材料、金属结构、油漆等,使古建筑、雕塑像损坏;它污染湖泊、河流及地下水,使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中金属溶出,直接影响饮用者的健康。早在20世纪80年代,科学家们估计,欧洲各国森林、湖泊和农作物受酸雨危害的损失每年超过13亿美元,瑞典和挪威南部以及美国东北部的许多湖泊已成为无鱼的死湖,仅以瑞典为例,其十八万多个大中型湖泊已经酸化,其中的4000个酸化严重。《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3年版,第372—373页。目前,世界上有三大酸雨中心,它们是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欧洲大陆和北美。此外,印度局部、日本列岛以及我国的长江以南地区酸雨也比较严重。

2.臭氧层破坏

臭氧层被称为地球的保护伞,是指距离地球表面10至50公里的大气层中由臭氧构成的气层,其主要功能是吸收来自宇宙的紫外线,使地球生物免受紫外线辐射的危害。20世纪人类开始大量使用高度稳定的合成化合物,空调、冰箱、工业溶剂、航空航天用制冷剂、喷雾剂、清洗剂中所含的氯氟烃化合物挥发出来,通过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与臭氧发生化学反应,最终将其摧毁。1984年,科学家首先在南极上空发现臭氧层空洞——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已经没有了,后来在北极上空了也发现了臭氧层空洞。臭氧层破坏的直接后果是太阳辐射的紫外线可以长驱直入,使人类遭受紫外线的危害。科学家证实:大气中的臭氧每减少1%,照射到地面上的紫外线增加2%,皮肤癌的发病率增加约4%。此外,臭氧层的变化还会损害人的免疫系统,使人罹患白内障和呼吸道疾病的可能性增大。臭氧层变化也会损害海洋生物,阻止植物生长。臭氧层破坏也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地球表面的温度及气候由太阳辐射决定。长期来看,地球从太阳吸收的能量与地球和大气层向外释放的辐射能应该平衡。如果地球向外释放能量的一部分由大气层气体吸收再反射回地球,就会减少地球向外层空间的能量净排放。为了维持全球的能量平衡,大气层和地球表面将变得越来越热,甚至外放的能量等于进入的能量,这就是温室效应。人类活动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使地球变成了一个大“暖房”。自然界中主要的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水蒸气、甲烷、一氧化氮和臭氧。自工业革命以来,矿物燃料使用量大幅度增加,而森林遭受了严重破坏,地球上的二氧化碳天然储备库丧失,温室气体的浓度迅速增加。温室效应可能使全球气温升高。据科学家们计算,二氧化碳浓度增加一倍,将会使全球平均温度增加1.5—7℃,高纬度地区增加4—10℃。这样迅速升高的温度将会引起地球上的冰川融化,导致全球海平面上升,使许多沿海城市遭受灭顶之灾。此外,温室效应也可能引起全球气候变化。

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科学家们经过大量观测,认为温室效应是引起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科学家们确定:过去一百年来地球表面温度已上升了0.3℃—0.6℃。钟述孔:《21世纪的挑战与机遇》,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虽然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成因及后果,科学家之间还存在分歧,但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将给人类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却是共识。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污染事件大量发生,据英国核能安全局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年发生二百多起严重的污染事故。其中影响范围大、危害严重、引起世界注目的有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曲格平:《中国的环境资源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104页。等。这些污染事故发生突然、污染范围大、危害严重、损失难以估算,受害者不仅有污染源所在国居民,甚至影响到不少邻近国家。如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使欧亚两大陆近半个地球遭受放射性尘埃的危害。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危害持续时间长,危及子孙后代的健康,如博帕尔事件的受害者所生育的子女中就有先天性双目失明者。这些危害后果是以前的污染事件所不能与之相比的。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

生态破坏在全世界范围内均有发生,但后果俱深俱重的当推持续了多年的非洲大灾荒。非洲大灾荒的产生固然具有自然因素如气候、地理条件的影响,但专家们普遍认为:这场灾荒是“天灾加人祸”,大面积森林破坏、农业和人口政策失误,滥伐、滥耕、滥牧是更为主要的原因。大灾荒从20世纪60年代末初显端倪,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急剧恶化,有36个国家遭受灾害,数以百万计的人被饿死,危害后果历史罕见。人类不合理利用自然所造成的恶果通过联合国组织发布的各种图片展现在我们眼前——被毁的原始森林、如火的骄阳下干裂的土地、皮包骨头的孩子、等待救援时饥饿的大眼睛……它们的背后是一串恶性循环:人口激增,加剧了毁林、毁草和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结果更导致生物生产量的减少,生活愈加贫困,生存条件愈得不到保障。

上述事实表明:世界环境问题有了新的发展,不仅老的环境问题在以新的形式出现,如大气污染造成酸雨;而且还在产生全新的环境问题,如环境事故。现代环境问题大致可分为全球性环境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生态破坏三类。有的学者将前述六件突发性污染事故加上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合称为“新八大公害事件”。比较新旧公害事件,二者确有显著的区别:

旧的公害事件大都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产;新的公害事件既包括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又包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源除了工业生产以外,还包括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开发活动乃至政府决策等多方面的人类活动。

旧的公害事件大都局限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之内,危害规模不大,危害的时间也相对短暂;新的公害事件则是危害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并且后果严重。

旧的公害事件大多为单个环境要素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危害后果,且污染物累积的时间有限;新的公害事件则表现为长期环境污染的综合效应,是对环境更深更广的危害。

旧的八大公害事件从1930年马斯河谷事件至1968年米糠油事件,前后经历了38年时间;新的八大公害事件则发生在20世纪70年中期到80年代初的不到10年的时间内,公害发生的频率在加快。

旧的公害事件都发生在发达国家;新的公害事件却扩展到了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是比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大、更难解决的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的新发展告诉我们:在现代,环境问题及其危害已经超越国界而成为各国无法回避的共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国的共同行动;否则,将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三、环境保护

在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之前,面对环境危机,人们对未来的预测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思路:要么悲观绝望,要么盲目乐观。前者以著名的罗马俱乐部为代表,其于1972年发表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探索了全球关切的五个主要趋势:加速工业化、快速的人口增长、普遍的营养不良、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环境的恶化。该报告认为“如果在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方面以现在的趋势继续进行下去,这个行星上增长的极限有朝一日将在一百年中发生。”〔美〕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报告》,李宝恒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因此,他们选择了“零增长”,要人们“回到自然去”。后者以美国的未来研究所为代表,他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报告——《世界经济发展——令人兴奋的1978至2000年》,认为所谓增长的极限是虚幻的,随着经济和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终将走出目前的危机,从而实现没有极限的增长。人类在不讲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已生存了几百万年,今后也仍会生存下去,车到山前必有路,大可不必为一点环境问题惊慌失措,杞人忧天。

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在扬弃这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人类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

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加以解决。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自然规律的作用与人类认识水平之间的距离是存在的,环境问题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人类只有在不断提高对自然规律认识水平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以求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正因如此,老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新的环境问题还会出现,人类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而环境问题的解决,又与人类的认识水平、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这就需要我们既看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又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谋求环境问题的解决,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采用各种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弄清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将环境的考虑贯穿到社会生产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采取适当的方式管理环境,进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提出的积极对策。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较为明确和科学的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来的。环境问题出现之初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污染严重时期,在西方国家产生了反污染运动,当时人们认为环境保护就是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控制以及废物的处置,并认为环境污染只是局部地区的问题。《人类环境宣言》在分析了当代的环境问题,全面阐述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关系后,提出了全球环境保护战略。人类环境会议及其宣言都明确指出:环境问题不是局部问题,而是全球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社会经济问题。换言之,环境保护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是社会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的物质需求不断增长,导致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扩大,排放到环境中的废物也日益增加,人类发展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日益加强。在此意义上,环境保护的任务就是保护人类发展和生态平衡。世界各国针对本国的环境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保护措施,如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制定环境法律法规等。纵观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各不相同,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人类在环境的不良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同时也保证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的延续与再生产。

环境保护是人类调整自身与自然关系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转变。人类从自然的惩罚中开始冷静地反思过去,懂得了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逐步收敛了对待自然的傲慢态度,采取对策,限制破坏、治理污染,使环境保护在局部地区、某些方面和领域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整体上看,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程度距人类所设定的环境目标还相差很远。一些污染的形成机理还不清楚,解决某些具体环境问题时往往与总体环境质量产生矛盾,自然环境在人为影响下对人类社会的反作用还难以作出可靠的预测等。这些都表明:人类环境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辛的工作,尚需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