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8版前言

对于一位年迈的作者来说,生前还能重新出版一部几乎50年前进入一个他很陌生的领域的著作,是一种莫大的欣慰,对于这个领域,它只能期望几位优秀的学者同情的接受——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弗里德利希·保尔森和阿道夫·瓦格纳的名字。拙作和它的出版商也曾多次命运不济。今天,它在一个新的出版社这里指的是莱比锡的汉斯·布斯克出版社。——德文版出版人公诸于众。可以认为,还应该向世界说几句话。因为社会学的理论尽管在德语区几年来停滞不前,但在世界上其他地区还是在顺利发展,人们也许可以相信,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清晰的、抽象的思维,不论对于具体的个人还是整个的国家,都很有补益。

从前曾想过彻底改写这部著作,但我早已放弃了这种打算。对于学说的真正的补充,我必须指出我的一些新的论文,它们部分收集在3卷集的《社会学的研究和批判》(G.费舍尔出版社,耶那)里,部分选入到新近的著作《社会学导论》(F.恩克出版社,斯图加特)里。因此,我在这里重新刊印从前版本的文本,它在第1版后仅仅作了若干补充,篇幅有所扩大,不敢说是对理论的拓展。以这种形式出版第8版,受到了一家年轻的、蓬勃向上的出版社的极大关注。我们期望,它还会找到读者,读者还会欢迎它。

我还想补充说明一下,以免误导读者:50年前也好,今天也好,我都从不认为这本书是一本伦理的或政治的小册子。我在我的第1版的前言中,早已告诫不要对它作误解的阐述,不要自以为是地随意利用它。纳粹的宣传部门曾经别有用心地利用“共同体”的概念,宣传所谓的“人民共同体”,令滕尼斯非常反感,多次反驳纳粹的滥用。滕尼斯晚年遭受纳粹的迫害,与他反对希特勒和纳粹的行为、甚至连利用他著作里的概念都不能容忍,不无关系。请参阅:乌维·卡斯滕斯的《滕尼斯传——佛里斯兰人和世界公民》,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八章:“晚年”(1933—1936)。从那时以来,我自己关于伦理和政治问题的思维方式,虽然不是在本质的方面,但是在若干方面,已有所改变。我已不再抱有很大希望,能以系统的方式,把我对这些问题的思维方式遗留给我的朋友们和更大范围的读者们。

斐迪南·滕尼斯

1935年3月于基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