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全面推进
2009年和2010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实施的头两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国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共28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正是由于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领导得当、衔接顺畅,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已经初步形成年度推进计划和行动计划的发布机制。按年度推出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和《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的方式,布置、规划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和举措,已经成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最重要的政策文件,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步骤、有计划运行的集中表现。
第二,已经初步形成部门合成力和地方聚集力。截至2010年6月,初步统计显示,国务院已有7个部门成立了贯彻落实《纲要》的领导机构,15个部门制定了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或具体工作方案,22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各部门共制定修订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4项,出台主要政策措施82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24项,建立公共服务平台28个,同时开展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宣传、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活动。
第三,已经初步形成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项基本特色,是贯彻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保护机制。两年来的实践也表明,通过坚守并改进这一机制,行政保护的高效、便捷优势与司法保护公正、救济功能均能同时得以发挥。
(二)知识产权立法修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主干法的修改获得重大突破。在这两年里,《专利法》、《著作权法》均已经进行了修改,《商标法》的修改工作也已取得重大进展。本轮知识产权法律修改行动,已经突破了20世纪80年代和21世纪初期的局限性,实现了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转变。尤其是《专利法》的修改,更加注重以制度规则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更加注重保护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行业,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弥补法律运行中的缺失。
第二,知识产权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与完善。国务院及其部委出台或修改多项行政法规和规章,一些规定颇具针对性,甚至解决了长期以来纠结已久的法律疑难。例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出台,就有助于保护权利人利益,实现广播电视机构的合法运作。
第三,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和规章的创新。虽然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地方性规定依然以“专利权促进条例”、“著名商标认定办法”等传统内容为主,但是一些新的调整对象进入规制视阈。例如,深圳市对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杭州市对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等,都是较有特色的地方立法探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市,《武汉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若干规定》以“法典”的形式集中规范影响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措施和规定,是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的重要实践。
(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明显提升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度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对外出口受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还是“逆势而上”,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大亮点,这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例如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申请量在大环境发展不利的情况下仍然快速增长。其中,国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22.4%,商标注册申请同比增长18.9%,软件著作权登记同比增长44.6%,植物品种权申请同比增长9.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同比增长9.9%。
第二,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国家有关机关积极推进重点产业、企业集群的知识产权工作,启动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工程,使之成为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生力军。2008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凭借1737件PCT申请,跃居全球单个公司申请国际PCT专利总量排行榜榜首。2008年,申请专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478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2.3%;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2.9233万亿元,占51.2%。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达49.6万件,占国内专利申请量的44.2%。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完成的《中国发明专利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09)》,2008年,我国发明专利实施率达到60.6%。实现经济收益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利有2249件,占已实施发明专利的10.4%。凭借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在迎战金融危机的考场上,中国企业交出了一份转危为机的出色答卷。
第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更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化危为机”。广东、河南、江苏等地的一些企业在国际经济环境疲弱的情况下表现出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讲,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不少企业讲授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战略普及课。通过现实的启迪和教育,国内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优势和功能,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特色。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呈现出不少新的特点和成绩。
第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修改后的《专利法》明确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职能,增强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力度,增加了有关专利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手段的规定。再加上《著作权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依据更为明晰、执法手段更为合理。
第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雷雨”、“天网”、“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不仅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利益,震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其所营造的声势和采取的高压打击态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国际效果。例如,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
第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区域专利执法保护试点工作、加大保护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制等举措,执法条件得到改善,执法效率得到提高,执法协作得到推进,有效遏制“以罚代刑”、“无序执法”、“违法执法”等不良倾向,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正当性、积极性、科学性。
第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致力于能力建设和工作效能的提升,尤其是知识产权审查工作效率,以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制度,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的目标。2009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实审周期达到25.8个月;国内申请量占绝对优势的实用新型审查周期为5.8个月,速度稳中有升;外观设计审查周期5.5个月,与2008 年同期相比缩短了4个月。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跻身五大局之一,其国际专利申请量跻身世界前5位。
(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卓有成效
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稳步开展,取得显著成效。第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两年的努力以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发布,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确权类案件审理分工更加规范与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将涉及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一、二审和再审案件统一交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结束了自2002年以来该类案件由有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分别受理的历史。第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体制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和规划在集成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统一审理的“三审合一”体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已经形成“浦东模式”、“西安模式”、“武汉模式”、“广东模式”、“昆明模式”等多种模式,为进一步改进知识产权审判组织结构提供了实例支持。第三,知识产权案件指导制度初步建立。
特别是在2009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按年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公布每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这是大陆法系国家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司法指导作用的有益尝试,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对于增加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权威均具有重要价值。在某种意义上,定期公布典型案例,还有助于塑造知识产权文化,为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提供案例支持。
(六)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科学推进
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模不断扩张:因应社会需求之必然
近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规定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导向。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到来,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随之增长,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日趋增加,人才培养规模也因应需求增长而不断扩张。
至2010年6月,全国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大学已有22所,不少大学通过整合教学资源,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学或知识产权管理学相关硕士点、博士点,部分院校开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试点。全国高校毕业的知识产权人才至今已有约三千人,其中本科生一千多人,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约一千人,硕士数百人,博士数十人。
2.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途径多样化: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
2008年6月以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推动和社会需求的激励下,全国各高校愈发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养。既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试点,也有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与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层次的培训,还有知识产权博士学位教育。尽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置仍存争议,但就人才培养的探索上而言却值得肯定。
在高校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如火如荼地开展时,知识产权继续教育也在近年得到重视。近年来,政府特别是知识产权部门在采取了极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力举措,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加大政府投入,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进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等专项计划,分期分批地引导和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培育出一大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开展自主创新成绩显著的优秀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包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在内的等诸多继续教育与培训项目加快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步伐,其在2008年、2009年分别培训了培训人数达到34100人次、42624人次,壮大了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3.复合型、规范化与科学化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以湘潭大学为例
(1)知识产权双学士
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后,利用法学院获批的“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与“高等学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等现有创新平台,推行模块化理工课程,培养知识产权双学士。
2009年6月,在综合考察了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决定设置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信息工程及电子工程四个理工模块,以此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本科人才教育。2009年9月,学院在2009级学生中择优选取了28名理工学生,并选取化工模块开设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培养知识产权双学士,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方案主要强调理工科模块与知识产权课程的结合,以培养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特色在于学科知识的交叉与综合性,学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完成规定的课程后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并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与较强综合适用能力,满足社会所亟须的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2)在法律硕士培养中设置知识产权法律硕士方向
知识产权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既以法律为基础,又涉及以研发为基础的技术创新的保护,也与文化、科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密切相关。因此,知识产权专业具有学科交叉与融合、紧密契合社会现实需要等特性,正是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具有综合性、复合性与技术性等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应当是具有多门学科知识融合交叉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即文理交叉、科技与法律并举等多方面知识与能力。
2009年4月,知识产权学院在法律硕士中开设知识产权硕士班,择优选录了15名理工学生、7名非理工学生共计22人开设知识产权法律硕士课程,培养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3)单列理工学生的研究生推免指标,培养知识产权法硕士
考虑到社会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内在迫切要求,湘潭决定每年单列一定的研究生推免指标,供理工学生选择攻读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2010年即推免9名理工专业学生攻读知识产权法硕士。一方面,这些推免生将以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与管理等相关方向为目标,在弥补知识背景缺陷的同时,也符合学科交叉复合人才培养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些学生在专利代理人报考方面也不存在资格障碍。这将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最重要途径,也将是特色所在。
近年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在复合型、规范化与科学化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诸多努力与探索,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不为提高,人才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初步繁荣与快速发展的局面。
(七)知识产权文化日益繁荣
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在于创新意识和权利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旨在促进创新、维护知识产权合法秩序与权利人合法权益。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文化日益繁荣。
1.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自2008年至2010年,随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推进,总体上我国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有所提高。2009年4月22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由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与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历时三个月完成的首次“中国公众知识产权文化素养调查”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文化素养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但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仅仅经历了30年的发展,欠缺知识产权文化是我国的国情。即使在这一背景下,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的加强与宣传活动的开展,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的广泛建立与知识产权维权活动的开展,我国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较以往相比,具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公众总体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指数为42.1,尽管绝对值属于中等偏低,但已有了较大提高,并且在经济发达地区指数则更高。
2.知识产权的普及力度加大
两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普及力度,拓展了知识产权文化宣传的形式与途径。每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日、宣传周、保护月更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知识产权文化知识,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必不可少的普及教育,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此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大学生、研究生等高等学历教育,开始在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从而拓展了普及教育范围。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聘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担任武汉中小学知识产权校外辅导员制度更是有益探索与尝试。
3.在紧扣社会热点问题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深入
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在于创新意识和权利意识,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旨在促进创新、维护合法权益。近两年来,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紧扣社会热点问题,如“山寨”、“软件正版化”、“奥运会”、“世博会”等热门话题都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其中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就上述问题,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关文件,为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化建设作出了政策保障,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使社会公众对上述问题的关注的同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了公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