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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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类行为与制度

制度的起源与发展都与人类行为密不可分。受客观不确定性与主观智力资源稀缺的双重约束,人类深受有限理性之苦。如果仅有不确定性,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无限的,那么人类能通过理性计算实现最大化;或者人类的认知能力虽然受到限制,但人与人的交往都是确定的、无任何风险的,那么人类也能依靠有限的智力资源实现理性选择。在此二者共同作用下,制度不可或缺。

一、制度与人类行为的关系

关于个人与制度之间因果关系的争论持续不断。究竟是个人创造制度还是制度塑造个人?借助于认知科学的相关成果,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社会过程的舞台上,制度与人类行为互补与对比,永远相互塑造”。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2页。青木昌彦特别强调认知能力有限的个体与制度之间的正负反馈机制:制度为个体行为提供信息,同时又对个人的行动决策施加“人为约束”;参与人相互作用共同再生和印证着制度,或在外部冲击和内部累积性影响下调整主观认知寻求新的行动可能性,使原有制度陷入危机,从而产生制度变迁和新的制度均衡。卓越,张珉:《新制度经济学的新发展与政治学新制度主义:比较与启示》,《经济学家》2008年第4期。人类行为与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制度塑造个人,并能扩展人的有限理性;个人也能塑造制度,人性的演变影响制度变迁的方向。

1.制度塑造个人,能扩展人的有限理性

从本质上讲,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大,但为什么有的成为“好人”,而有的沦为“坏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如果人们在一个地方显得宽宏大量,在另一个地方显得自私,并不是他们的本质不同而只是社会组织不同。在制度分析中,意义重大的不是罗列这种或那种动机,而是在动机中起作用的制度结构,通过明确的制度法令,这种结构促进了一些人类倾向,压抑了另一类人类倾向。[美]阿尔弗雷德·S.艾克纳:《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1页。

制度具有塑造个人的功能。人类行为在本质上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规范:一是直接凭借外部权威,它靠指示和指令来计划和建立秩序以实现一个共同目标(组织秩序或计划秩序);二是间接地以自发自愿的方式进行,因各种主体都服从共同承认的制度(自发秩序或非计划秩序)。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经济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1页。现实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不讲卫生的人到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中会不自觉地将纸屑入篓,而一个爱干净的人到了一个肮脏的广场上则会将手中的冰淇淋盒随手一扔。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只有“好制度”与“坏制度”的差别。好的制度能促进人性中“善”与“美”的一面,抑制人性中“恶”与“丑”的一面,使个人行为朝着促进社会进步的方面发展。以1983年英国强制实行汽车安全带法律为例,在此法律生效以前,大批司机不系安全带;法律实施后,只有极少数司机不系安全带。引起这种行为变化的最重要因素是,法律本身对驾驶者有一种强有力的合法化影响,使他们的目标和偏好倾向于更安全的行为模式。法律权威的影响力不仅在于通过施加惩罚,使人们了解代价与收益从而改变行为决策;而且还改变了那些人本身,系安全带变成了一种习惯,由于人们普遍相信它对减少伤亡的作用而被广泛接受。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

制度不仅塑造个人,还能扩展人的有限理性。人类具有自利、机会主义等行为特征。有人经常会满口应承事后却忘得一干二净或者自食其言,有时还妄图不劳而获地“搭便车”甚至“损人利己”。制度则有助于增加逃避义务的风险,增强互利合作的习惯,达到抑制这种本能性机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制度使他人的行为变得更可预见,为社会交往提供一种确定的结构。在行为经济学家眼中,制度是对不确定性的反应,节省了稀缺的认知资源。罗伯特·海纳确定了一个能力——困难差距(CD gap),当不完全和不完善的考虑将导致错误时,人们可以依赖标准操作程序。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6—77页。

制度增进可预见性,建立起信任,协调各种行动,并减少人们在知识搜寻上的消耗。即使受规则约束的行为并非百分之百地确定,人们仍会觉得它比混乱更恰当,更合理。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经济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2—113页。稳定的、惯例化的行为建立并再造了一套法则与规范,后者由“习惯、习俗固定下来,默契地或合法地支持社会共识或一致性”(科尔奈,1982年)。它不一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重要的是,它能帮助当事者估计其他人可能的行为。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8页。

制度还可以缓解知识的不足。我们对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并不以“完备知识”假设为基础,而是将知识的不足——无知——作为人类存在的必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学这一研究如何克服稀缺性的科学来说讲,人类的无知及其应付无知的办法成了绝对的中心问题。同上,第51页。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知识的不足可以靠恰当的制度安排来缓解,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经济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62页。

青木昌彦、格雷夫等人的研究则更加直观地诠释了制度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参与人的偏好外生于制度,制度通过既协助又制约的方式影响参与人的行为以实现其外生偏好。一方面,制度可以帮助有限理性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另一方面,制度为参与人提供关于制度均衡的信息,从而协调他们的信念,并控制参与人的行为决策规则。在多种可能性中,共有信念引导着参与人朝着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动。格雷夫还进一步指出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响行为方面发挥不同的作用,“规则”提供共享信息并协调行为,“信念”和“规范”提供遵循规则的激励,“组织”产生并传播规则。Greif Avner, Institutions:Theory and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制度的存在构成了不确定世界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正如海纳提出的,制度起因于个人在面临不确定性时所做的努力,通过限制人们的有效选择并因此使行为成为可预测,从而减少不确定性。没有制度就没有秩序、没有社会、没有经济、没有国家组织”(奈特和诺思,1997)。概言之,制度有助于约束人类某些有碍于合作的本性,有助于增进可预见性,有利于缓解人类知识的不足,从而扩展人的有限理性。

更重要的是,制度具有传递性,它减少了每一代人都要重新学习的成本。如家庭中的个人消费方式是通过一套以前形成的惯例而保持下来的,它会受社会文化以及有关人员的性格的影响。儿童通过“和琼斯同步前进”的模仿过程及服从的倾向,把家庭持续已久的消费习惯不断地传递下去。惯例与正式制度,通过建立固定化的人类行为范式,或者设定人类行为的界限,或者订立人类行为的规则,或者约束人类行为,实际上都提供给其他当事者以信息。这种不变性或约束告诉每个人其他当事者可能采取的行为,因而他就可以相应采取行动。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8页。在所有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中都有可能发现惯例化行为的广泛影响,包括教育系统、科学联合会、公共服务、贸易联盟以及地方及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惯例以一种类似的方式在所有制度中充当“基因”。同上,第170页。两位美国和德国的经济学家(Alesina-Fuchs-Schundeln,2007)研究发现,民主德国的居民比联邦德国的居民更渴望一个家长式的福利国家,这两个地区居民的价值观和预期完全不同。这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对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2.个人塑造制度,人性的演变影响制度变迁的方向

唯理主义建构论者认为立法者的理性意志是法律等制度的起源,个人可以塑造制度。我们认为,个人塑造制度应该体现在人类行为会影响制度的构建方面,而不是人类对制度的设计。个人在塑造制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人类价值观念、认知特征等很大程度上决定制度的取舍。

有人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社会福利占了欧洲国家GDP的45%,而美国却只有30%?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和他们对贫穷的价值认知有关。60%的欧洲人认为贫穷是环境所迫,美国却只有29%的人这样看;24%的欧洲人同意贫穷是个人懒惰所造成,却有60%的美国人认同这种观点。比较多的人认为贫穷是咎由自取,或者比较多的人认为贫穷是社会的责任,决定了这个群体的制度——人类的价值观念、认知特征等决定了欧洲与美国在福利制度上的取舍。类似地,有人对各国足球队引进的外援数量进行了对比研究,以2003年各国引进外援所花费的金额占该国GNP比例排名,依次为:挪威(0.92%)、丹麦(0.84%)、荷兰(0.81%)、卢森堡(0.8%)、瑞典(0.7%)、比利时(0.61%)、爱尔兰(0.41%)、法国(0.41%)、瑞士(0.38%)、英国(0.34%)、芬兰(0.34%)、德国(0.28%)、加拿大(0.26%)、西班牙(0.25%)、澳洲(0.25%)、新西兰(0.23%)、葡萄牙(0.21%)、希腊(0.21%)、日本(0.2%)、奥地利(0.2%)、意大利(0.16%)、美国(0.14%)。其中,17个是欧洲国家,而且,前12名全部是欧洲国家。龙应台:《积极和消极的道德》,载《读者》2005年第9期。欧洲国家的外援引进制度同样与该地区人们的社会观念有关,个人在塑造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塑造制度,人性的演变则影响制度变迁的方向。由于人类本身是不断演变的,这决定了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制度必然随人性的演变而变迁。最初的原始人类是蒙昧的、单纯的,不存在理性计算的能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稀缺的,因而约束人类行为的制度不会产生。随着社会文明的向前推进,开始出现剩余产品,人们有了交换的需要,“结绳计物”、以物易物等制度开始产生。物物交换的范围与数量的扩大又进一步促进了实物货币的诞生,贝壳甚至黏土块等实物货币的价值是建立在人们相互信任基础上的。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环境的复杂程度增加了,人性中贪婪自私、损人利己的一面开始凸显。除了包括习惯、禁忌以及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外,由国家强制执行的法律条例等正式制度开始扮演重要角色。到了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们追逐利益的本性开始松懈,重点逐渐转移到爱与利他、诚信合作、社会公平与共同进步、代际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社会制度也由侧重约束(惩)功能逐渐转向侧重激励(奖)功能。人们开始重视惯例、学习的功能,各种促进学习制度化,全面提升人类文明程度的制度也应运而生。

人类行为与制度之间存在着互相塑造的关系。因此,在研究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到人类行为的基本特征以及人性的发展状态。既要认识到大脑的有限理性与分层次的认知模式,又要注意人类行为规律与学习过程,并且结合人性的动态发展来研究制度。

二、认知结构与制度

研究表明,个人认知与不同类型的社会结构(如不同类型的人际交流)相互作用产生了不同结果。约翰·N.德勒巴克等:《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页。诺斯认为,“在经济变革的长期趋势中,制度或认知模式的变化往往起源于不同个人群体面临的初始条件的改变。正如不同群落因其所处物质环境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不同语言,并用不同思维模式来解释周围世界。语言和心智模式形成非正式约束力,它们限制了该群体的制度框架,并被当做习俗、禁忌或是神话,世代传承下去,产生了我们所谓的文明,从而形成了路径依赖的关键部分。随着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发展,群落演化出不同政治与经济形式。随着在解决稀缺性这一根本经济问题上取得各种不同程度的成功,经验和学习的多样化逐渐产生出差异日益扩大的社会和文明。随着人类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环境的复杂性增加,为了从交易中获得潜在收益,就需要更加复杂的制度结构”。诺思:《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载孙宽平主编《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4年版,第7—8页。

在人类制度体系中,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强外在约束是人类集体思考和行动的结果。这样,在制度和组织强外在约束的形成和演进过程中,人类心理起根本作用。对认知科学的最新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些外部结构的作用和渐进发展。根据认知科学的研究,人类行为受大脑认知结构的影响,可以分为意识行为、直觉行为、潜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见表3.1)。新古典的理性假设属于第一层次,即有意识的推理行为;除这一层次外,人类尚有许多属于半理性甚至非理性的行为(表3.1中的上面三个层次)。在非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个人行为不可能实现最大化,人们倾向于沿用惯例或模仿方式行事以节约心智资源。此时,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非正式制度将在引导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行为实验证明,许多人类行为是由习惯来协调的,它们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不可能由理性的计算来解释:当投票显然对政策的实施毫无可测度效应且与投票者的生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时,人们为什么还要在选举中投票?为什么人们会向其再也不会碰到的侍者付小费?人们常常单纯地因袭习惯模式,模仿他人。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经济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69页。

阿兰·斯密德认为,“即使在竞争世界中,个人需要知道大量的价格以便作出最优决策。但这似乎超出了人脑的信息处理能力,个人用推测填补了他们的知识空洞,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提供了协调成为可能的习惯和共同预期。预测可能是自我否决的或自我实现的。如果足够多的人共有其预测,他们响应该预测的行为可能是自我实现的。预测可以起作用,即使该预测是以错误前提为基础的。就如阿罗说的,‘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情形,社会事实本质上是惯例,而不是潜在事实’”。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5—76页。斯密德进一步指出,完整的制度经济学必须包括本能、习惯、有意识与无意识推理。习惯特征的固有学习在人类和高级动物中无处不在。渐渐地,心态和意识知觉都得到升华,并且能熟练掌握较基本的学习方法。精神、身体和环境是相互依赖的,行动引起反馈和所谓信仰,而信仰提供了行动基础。同上,第63—64页。

表3.1 心智结构与行为卿志琼著:《有限理性、心智成本与经济秩序》,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页。

康芒斯指出,人设立一套“习惯假定”,并利用它们为常规交易提供基础。他的关键论点是,习惯假定使日常工作不需要经常的思考就能够自然进行。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习惯的存在可以大大地节省交易成本和决策成本,它与我们的主题的高度相关性已由索尔斯坦·凡勃仑在他的许多著作中都作了强调。按照凡勃仑的看法,制度本身就是由“为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固定的思维习惯”所组成的。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页。

不同的认知层次导致不同的行为模式,而不同的行为模式又与不同的制度结构相对应。完全理性的行为模式适合于市场制度,政府只要界定好私有产权,并对国家和私有产权提供保护,个人在“无形的手”的指引下,出于自利的计算可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福利的一致最大化。

通过将认知科学引入制度分析后,不难发现原来的社会科学有两个致命的缺陷:一个是没有预见性,另一个则是我们不敢回忆。诺斯通过认知科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发现经济学家也有特定的学习曲线,在很大程度上,经济学家是通过推测和回忆来理解制度过程的。这样就不免在复制历史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有意识的遗漏。诺斯认为,我们必须从认知科学领域、从心理学领域再挖掘对制度的理解。从诺斯的洞见中可以看出:只有整合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认知科学,甚至包括社会心理学等众多学科,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人类行为,理解制度以及制度的变迁。2000年诺斯在华盛顿大学召开的“规范与法律”的研讨会上题为“不确定世界的法律与社会科学”的演讲。

因此,个人认知差异如何影响制度和制度结构及制度变迁;人类如何学习,如何把信念和偏好结合起来,以作出选择(这个选择是经济理论的基础);在面对纯粹的不确定性时,他们如何和为何发展理论(并据此行事)诺思:《经济学和认知科学》,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第18—23页。等,这些都是新制度经济学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三、规则遵循者与理性最大化者之间的关系

新古典经济学是在既定的制度(或规则)下研究理性的人如何最大化的。如果我们仔细地观察现实中的人就会发现,人们在不少的情况下并没有在所谓既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最大化,而是做了规则的遵循者。凡伯格(1988)和科尔曼(1990)指出,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可以使得个人因遵循规则或规范,而不是尝试根据每一具体情况作出调整来获利。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哈耶克一直主张人是“追求目的的动物,也是遵循规则的动物”(1973)。人应在多大程度上概念化为“规则遵循者”而不是理性最大化者?前者建立习惯和常规,更重要的是采纳社会规范和惯例;后者则根据其环境和机会的变化调整其行为,以使他的净收益最大化。正像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常常被置于二元对立的地位一样,关于人的这两个概念也被分为对立的二元。用琼·艾尔斯持(1989)的话来说,“社会科学中最持久的分歧之一就是……单一经济人与单一社会人……的对立”。前者适应环境的变化,始终关注改进的机会。后者则对环境无动于衷,即使出现新的、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也要坚守规定的行为方式。前者容易被漫画成沉默寡言、离群索居的颗粒,后者则像是没有头脑的社会力量的玩偶或是先定标准的消极执行者。同上,第62页。

那么,如何理解规则遵循者与理性最大化之间的关系?弗兰克认为,理性选择模型的朴素描述中所隐含的收集信息、进行计算的工作大概要花费超过任何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和精力,任何企图作出完全明智的选择即理性选择的人,恐怕每周只能作少量决策,而不得不将数百个重要问题搁置一边。我们大多数人都靠习惯和拇指规则来作日常决策。照这个观点看,习惯代表对理性最大化的偏离。决策的质量虽然下降了,但其损失可能被信息和决策成本的节约抵消还有余。当然,结果是否如此还取决于所选择的特定规则,取决于它节约信息的程度以及它对所制定的决策的质量的影响。同上,第82页。

哈耶克认为,标准的理性假定高估了人所具有的“理智力”,低估了他们活动于其中的社会领域的高度复杂性;个人面临普遍的不确定性和无知,而规则是被利用的手段,人们利用规则是“因为我们的理性不足以把握复杂现实的全部细节”。像哈耶克一样,西蒙也想脱离最大化计算概念和最优概念。他用作为习惯、决策规则以及试探程序建立者和修正者的个人的思想取而代之,同时又没有将所有的理性概念都抛弃。西蒙的要点不是说理性不在场,而是说由于认知的限制,理性是有限的。人没有能力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同上,第83页。由于所要求的信息及计算能力的容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能力,要对经济行为的所有方面进行完全有意识的理性思考,是不可能的。

新制度主义认为,之所以出现规则遵循行为,是因为存在:①信息和决策成本;②认知及信息处理约束;③尝试逐案调整而出错的风险;④个人由于其行为被规则决定而得到的某种利益。这四个原因被应用于习惯、常规、个人行为规则,而且同样也被应用于社会规则及规范。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1页。大多数正统经济学都用最大化或最优化术语来解释理性,并且试图通过考虑信息成本、认知限制或预先承诺的好处或名声效应等方面的因素,将最大化理性与地道的规则遵循协调起来。但是,理性同样可以用适应性术语来解释。同上,第66页。

纯粹的理性最大化者只会在所采用的规范或所遵循的规则同他或她的自身利益一致时才肯这么做。新制度经济学试图用理性主义术语解释各种类型的规则遵循。这可以通过将规则遵循归结为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克服二分法,但是这种努力并非没有困难。有一个替代办法是假定至少某种规则遵循不能用理性主义术语解释,所以人类的行为可以看做既包含理性过程又包括非理性过程。这里的问题不是选择一个模型而舍弃另一个模型,而是要理解理性与规则遵循如何相关,各自发挥什么作用以及它们如何结合。如艾尔斯特指出的,“行为典型地受理性和规范的双重影响”,结果有时是妥协,有时是理性制约社会规范,有时理性又受规范制约。同上,第63页。当然,也不是所有遵循规则行为都可以最大化的。一旦遵循规则,“就不会每换一个环境就重新选择是否继续服从原有规则”,从而特定的规则遵循行为有可能是非最大化的。这方面的例子可能包括:个人或企业遵循某项运作良好但有时达不到最优结果的决策规则;个人保持一种特殊的消费模式,尽管相对价格有所变化;个人不惜时间和精力在选举中投票,尽管他的投票无足轻重、不投票也不表明社会不认可;个人遵循诚实或“正当”的行为规则,虽然有时违反该规则对他或她自身有利而又不会被人发觉;个人以高昂的私人成本追求社会正义目标;或者众人通过不厌其烦地非难不守规范者来遵循规范,尽管不守规范的行为并没有伤害到他们。同上,第66页。许多学者,包括亚历山大·费尔德(1984)和琼·艾尔斯特则认为,规则遵循,尤其是接受和坚持社会规范的倾向不可能用理性主义术语完全解释清楚,还需要对人类行为作更广泛的探讨同上,第67页。

案例1

科学家称人脑进化和人类智商进化已达极限

一项研究显示,人类大脑可能已经到达了智慧演化的极限,已经无法继续进化了。现代人类的大脑重量大约占据人体体重的2%,消耗人体总能量的20%。因此大脑的任何进一步进化都将使人体能量供应不堪重负。专家们认为,在数百万年的演化中,人类大脑越来越大,也相应越来越聪明,但是在未

来这一趋势却可能很难延续下去。除了能量供应问题,科学家们认为脑细胞的精细化,以及脑细胞之间突触神经元链接都已经到达了自然演化的极限,这一因素也会对人类智慧的进一步升级产生阻碍。

剑桥大学神经生物学教授西蒙·劳林告诉记者:“我们已经了解大脑的运作需要大量的能量供应,而这一点已经足以对我们的表现产生限制作用并决定其演化的可能性。”他说:“高度的抽象推理思维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这是因为大脑在进行此类思考时需要快速检索大量不同的信息源。这种能量消耗上的局限性限制了我们同时处理大量信息的能力。”劳林在《当工作遭遇生活》一书中详细描述了大脑细胞需要的能量机制,指出脑细胞对能量供给的需求和心肌细胞相同,而大脑负责抽象思维的灰质部分是能量消耗最厉害的部位。他甚至指出在未来人类的大脑还可能萎缩,如果人类认为应当将大脑消耗能量的一部分留出来以供他用的话。

人类大脑在进化中已经形成了多种独特的方式来最大限度地增加其聪慧程度,如增加大脑实际皮层面积的大量沟槽,以及极度复杂的脑细胞神经元链接。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精神病学教授马丁·冯·豪威尔认为,这对人类智商会产生直接影响,进一步增加大脑的能力将极大地增加能量消耗,尽管预测未来是非常冒风险的行为,但显然对人类智慧进一步进化存在的限制是非常严重的。

另外,我们投入大量能量提高自身的记忆力、智能和注意力,甚至通过利他林和咖啡因等药物让自己变得更聪明。然而,变得更聪明似乎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任何用于永久性提高智商的新型药物或者技术都具有潜在危险性。根据一项新的研究发现,人类的脑力可能已经进化到极限,例如记忆不完整,这种极限似乎是一种防御机制。

这项研究由英国华威大学的托马斯·希尔斯和瑞士巴塞尔大学的拉尔夫·赫特维格合作完成。希尔斯表示,“此消彼长”在进化中非常普遍。拥有8英尺(约合2.43米)的身高固然很好,但绝大多数心脏都无法将血液泵到这一高度,智商方面同样存在这种权衡。

婴儿的大脑体积因一系列因素受到限制,例如母亲的骨盆大小,更大的大脑意味着更高的分娩死亡风险。利他林等药物可帮助人们提高注意力,但通常只能帮助注意力低于基线的人。如果一个人的注意力没有问题,服用药物反而适得其反。这一现象说明人类的注意力存在上限。

拥有出色的记忆力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生动的记忆太多,你的生活也会困难重重。希尔斯说:“记忆是一把双刃剑。”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无法停止回忆可怕的经历。“如果发生不好的事情,你显然希望忘记它。”

即使一般智力提高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德裔犹太人的平均智商高于普通欧洲人,但同时德裔犹太人也饱受戴萨克斯症等遗传病折磨。这种疾病会破坏神经系统。德裔犹太人的遭遇似乎说明脑力的提高也意味着患病风险的提高。

希尔斯表示,鉴于这些在思考力提高时付出的“代价”,超级头脑可能并不存在。“如果面对一项需要更多记忆、更高速度或者更高精确性的特殊任务,你可以通过服用增强剂的方式提高能力,进而完成任务。但如果认为增强剂能够提高你的所有能力,你就大错特错了。”

资料来源:晨风,《科学家称人脑进化已达极限未来或将萎缩》, http://www.sina.com.cn,新浪科技2011年08月02日;孝文,《新研究发现人类智商进化已到极限》,新浪科技微博,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3日。

案例2

人类行为的利他性

《科学》杂志曾经做过一个试验,鼓动读者给该杂志寄一张索要20美元或100美元的明信片;但规定,如果20%以上的读者索要100美元,所有的读者将一无所获。其结果是,在33511张明信片的邮寄读者中,索要100美元的占了35%,因此所有邮寄明信片的读者一无所获。这个试验结果反映了人类行为特征的两面性:一是与传统经济学相吻合的一面,即人类行为的理性或功利主义特征,以及个体理性对集体合作所形成的阻碍作用;二是与传统经济学相背离的一面,即人类行为同时具有互利主义特征——绝大多数响应者(65%)确实采取了具有集体理性的行动,只索要20美元。

从深层次上考察,上述试验所验证的人类行为的利他性可能仅仅是一种“为己利他”——要想增进自己的收益,必须考虑对方的利益;否则,就可能引起报复,反而得不偿失。但我们仍能在现实世界找到一些似乎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行为案例:2006年6月25日,世界第二富豪、“股神”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从下个月起逐年将价值370亿美元的股票捐赠给5家慈善基金会。而且,巴菲特还准备将手上剩余的股票(价值约70亿美元)在其死后捐赠给慈善事业。

在慈善家们眼中,给予财富比获取财富更让人感到幸福。纯粹的爱与利他、社会责任感、同情心等非财富最大化行为目标与行为特征能更好地解释慈善家们从传统经济学意义上而言的非理性行为。

2010年两会期间,被誉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提出建议: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他认为,未来10—15年,80%的富翁将向富二代移交财产,但有六成富二代将是未来国家的“高消费品,他们不知道怎么利用手上的资源”,有必要征收遗产税、高消费税。同年9月6日,陈光标致信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和“股神”沃伦·巴菲特,承诺其在离开这个世界时,将为慈善事业捐出所有财产——此“裸捐”信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

一般而言,较大贫富差距及其难以扭转之势往往会给多数人以焦虑和挫败感,导致社会关系紧张,抑制社会的内在活力和创造力,即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无论是何种社会体制,指望所有先富起来的人一致采取爱与利他主义行为模式,主动、自发地扶贫济困,将自己的财富与人共享是不可能的。

人类行为特征影响着制度演进,而好的制度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人类行为。如何充分认识富豪们的行为特征,并科学合理设计税制,利用好税收制度的财富分配功能,调动富豪们人性中“善”的部分,抑制“自利”的部分,缩小贫富差距,减慢贫富差距的代际传递速度,是我国税收法律体制改革和完善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资料来源:朱富强,《如何理解真实世界中的人类行为》,载《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3期,第17页;《“股神”成为世界最大慈善家》,载《环球时报》,2006年6月27日,第13版;人民网,http://house.people.com.cn/GB/12685370.html

关键概念

理性有限理性 认知科学 拇指原则 简捷启发式 心理账户

思考题

1.理性的形式有哪些?

2.有限理性的根源是什么?有限理性的形式有哪些?

3.试比较奈特派、西蒙派以及哈耶克派对有限理性的理解。

4.行为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目标和有限理性的研究结论有哪些?

5.行为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规律研究的共识有哪些?

6.行为经济学关于人类心理规律研究的共识有哪些?

7.如何理解制度与人类行为的关系?

推荐阅读

1.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约翰·N.德勒巴克等:《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秦海:《制度、演化与路径依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4.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修订版),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

5.孙宽平:《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6.[美]安德鲁·肖特:《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7.卿志琼:《有限理性、心智成本与经济秩序》,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8.[美]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9.[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10.[印]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11.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