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
与近代制度经济学派反对新古典经济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是运用正统经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去分析制度的构成与运行的。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又不仅仅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它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冲击”从而对经济学的发展乃至社会科学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近代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反对和批判。
我们从理论上搞清楚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关系,既有利于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发展中的价值及其意义,也有利于我们探讨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趋势。
一、新古典经济学及其局限性
(一)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制度
与早期经济学相比,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和以萨缪尔森、索洛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在完整性和精细化程度上得到了极大提高。在经济学发展早期,经济学家往往以思维逻辑推理和定性语言描述为主,这虽然利于描述现实经济问题,形成完善的逻辑框架,但由于缺少数学等定量描述语言和推理工具,很难做到精确和科学。
新古典经济学则充分利用了现代数学的发展成果,并在一些基本假设的前提下,采用了“奥卡姆剃刀”的方式,把多余的问题全部去除,从而保证了整个范式的清晰和系统,避免了通常因为过大的理论雄心而希望面面俱到所导致的理论的内在矛盾。经“奥卡姆剃刀”处理之后,新古典再辅助以数理工具,使其理论模型化和普适化,最终使以数学模型解释经济现象并预测其变化趋势成为经济学新方法的典型特征。如,经济学中基本的供求平衡原理,通过线性的供给函数和需求函数以及相应图形表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简要而精确地刻画了市场出清价格的形成过程,使得我们对于供需平衡原理有了直观而深刻的理解。
二战后,新古典经济学在美国达到了鼎盛,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精神在这一时期被精细化和泛化到了极致。二战后,社会科学的研究重心从欧洲转到美国,欧洲学术界长期使用的历史方法、制度—法律方法及哲学思辨传统逐渐被放弃,强调实证、数量分析的方法在“科学主义”的推动下,成为研究主流,价值判断在分析中被最小化甚至摒弃。经济力量的强大以及经济学显学地位的确定和对其他学科的渗透助长了强调个人和市场本位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扩张,使之成为建构新的解释范式的出发点和基本框架,在此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下产生的理性选择范式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的主流范式。
从源头上分析,理性选择范式继承了亚当·斯密著作中的一个基本假设——“经济人”假设,同时承接了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概念,把分析个人在既定的环境中选择和行动的动机原因作为范式的解释重点。理性选择范式把理性个人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和根本出发点,强调个人有判断选择和行为的成本和收益的能力,即理性;并认定理性个人的选择和行为动机是实现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理性选择范式中的制度是既定的,是解释范式的外生变量。这些简化处理使理性选择范式非常易于形式化,使经济学至少在结构和形式上摆脱了传统社会科学,取得了最接近自然科学的“外衣”。同时,由于理性选择范式在基本假设上既肯定了现有制度,又突出了个人本位,实际上认同甚至维护了西方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它取得主流的地位。
新古典经济学一方面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许多经济思想,另一方面又加进了边际理论。边际理论的核心,一是方法上的个人主义,一是源于主观价值论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新古典主义理论的一切基本命题和基本分析方法,都包括在最初由瓦尔拉斯提出的、至今发展为“阿罗—德布鲁模型”的市场一般均衡体系当中。
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主要有:一是个人主义,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坚持并发展了新古典主义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二是反设事实,科斯、诺思在论述经济学发展走向时,对反设事实的方法论甚为推崇。近来,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上的最新进展是解析性叙述(analytic narratives)。
“个体主义方法论”这个词是熊彼特在1908年发明的,而使这个词为众人所知的却是米塞斯。他第一个在经济学论文中强调了其隐含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一下米塞斯的精确而富有权威性的阐述。他说,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准则,包含着对如下论断的承认:“所有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在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在外后,就不会有任何团体的存在和现实性。”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关键假设有三个:①只有个人才有目标和利益;②社会系统及其变迁产生于个人的行为;③所有大规模的社会学现象最终都应该根据只考虑个人,考虑他们的气质、信念、资源以及相互关系的理论加以解释。
新古典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本主张是,所有社会现象都可以追溯到个人因素或用个人因素来解释,并将分析过程终止于个人因素的解释水平。肯尼思·阿罗(1968)主张,所有经济现象的解释都应归因于个人,并认为这是一种有益的“对社会问题的有机方法的摈弃”。新古典主义的一切理论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个别行为主体的行为分析基础上的。个人决策者在组织中的作用被赋予了全新的解释,“社会”、“国家”“人民”、“企业”或“政党”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组织或集体本身不再是主要的研究对象。相反,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其个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其理论必须建立在个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之上。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中,个人主义是基本的方法论。哈耶克强调过,各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可能用统一的具有先后次序的目标序列来表达。而且,任何人都没有能力去了解所有人的各种需要,并给它们排出先后次序。在此基础上,哈耶克论证了市场机制优于计划机制。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也采用了彻底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他认为,只有个体是选择和行动的唯一和最终的实体,社会仅作为无数个体的集合来理解,它本身不存在任何独立于个人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这就是说,不存在所谓的集体利益,社会福利函数如果被用来选择唯一的最优点,它必定是独裁的。新制度主义文献强调选择的个人基础,把决策者看做在有关约束条件确立的限制下追求自利的行动者。
在新古典学派那里,个人被看做仅仅是循着一个设计好了的追求最优化的模式来对经济环境作出反应,偏好一旦确定,选择便确定了。个人被置于一个机械世界里,其中质点总是对合力直接作出反应。新古典学派方法的显著特征是,从个体理性出发产生了最大化这个概念,均衡代表了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米塞斯和拉赫曼都暗示:在目的和计划的形成中,有一种强烈的、自发的、不确定的因素,这就导致了目的和计划的形成不能由哪一种特定的理论完全涵括,不论是从心理学还是社会科学角度,都无法完全解释清楚。很明显,仅仅依靠一个“个体有目的性原理”,还不足以确定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学说体系,尽管它在多数阐述中都占有突出地位。除此还有一个重要思想:个体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充分的起因。哈耶克认为,理解社会现象,不可能有别的什么方式,只能通过理解个人的行为,这种个人行为是指向别人的,同时又可能受到别人所期望的行为的诱导。波普尔认为,所有社会现象,特别是所有社会组织和制度的职能,应该理解为人类个体的决定、行动、态度等的结果,而且我们永远也不应该满足于一种根据所谓“集体”所作出的解释。
值得指出的是,忽视社会和制度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是新古典主义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这表现为:
(1)新古典学派拒绝考察与个人偏好、意图形成过程有关的制度的或其他力量的作用,从而,我们对于从个体角度出发来解释社会现象的可能性异常乐观,然而同时我们却发现,要从社会的甚至心理学角度来对个体行为给出即便是部分的解释,也是极其困难的。像这样把制度和其他因素排除在外的考察方法,不仅是武断的,也是教条主义的。
(2)社会制度对个人目标和选择的影响,已经几乎完全被经济理论的主流派所摒弃。正如弗兰克·奈特(1935)指出的,正统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将所有经济人放在大量数据资料面前,并且假设他们不受任何其他‘影响’的制约,而只是通过同样的方法互相观察和提示”。典型的做法是,在新古典理论中,个人欲望和偏好都被当做既定的东西。这种做法不仅使新古典理论产生了对个人作出许多不必要的、僵硬的假设的倾向,也在实质上使新古典理论显得静态化和不合时宜,使这种理论的发展和变化势头受到禁锢,并使其面向未来的本能思维遭到严重窒息。社会科学的研究实际上已经揭示出社会制度和生活条件对人的行为确有重要影响,而且,我们可以在接受这一观点的同时,给予自发因素和非确定性因素以同等的重视,但又不会陷入各式各样的宿命论的泥潭。关于不确定性的任何衡量标准,都不应该将社会的和制度的因素排除于人类行为的理论之外。
正统经济学把个人偏好和目的看做给定的,或看做由经济系统以外的变量决定的,但正统经济学将制度的、社会的因素与心理因素一起,归入个人目的形成和决定的原因,这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需要指出的是,制度并不仅仅只是一个障碍因素或约束条件或仅用于估量当事者的各种可能行为。这样看来,个人可以在追求各自目标的过程中对制度作出反应。但是,在另外一种意义上,制度和文化极为重要:它们在影响和形成目的本身方面确实在起作用。诸如制度结构和常规、社会规范和文化这类因素不仅影响我们的重要行为,而且也影响到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以及我们追求的目标。
完全消除社会属性并成功地用纯个人主义术语来表述社会理论,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极其困难的。第一,社会术语如“阶级”或“官僚”并没有界定一组单一特定的个人关系、状态和信念。第二,个人行为的意义来自周围环境,这些环境通常牵涉社会制度和规范,同样必须分别描述。第三,用社会作用的概念来描述行为,又提出了相关的问题。个人行为普遍根据他的角色,如教师、医生或法官来解释。运用这些术语意味着要涉及广泛的社会规范和制度,后者构成每个角色的环境并规定每个角色的内容。所有这些都用纯个人主义术语表达似乎是难以想像的。第四,可以历史地看这些主张。现存制度“影响人们能够得到的机会,而且决定人们的效用函数”或气质。所以,不考虑个人身处其中的现存制度,就不可能解释他当前的行为。这些现存制度可以解释为个人过去行为的结果,但那些过去的行为只有考虑那一时刻存在的制度倾向,才能得到解释,如此等等。制度个人主义方法是许多新老制度主义者共同遵循的方法,这一点如果不是明白地说出,也是暗含其中的。然而,制度个人主义只提供了很宽泛的方法论要素,而且不带偏见地说,许多问题根本是悬而未决,这些问题包括规则遵循和理性选择的性质和作用,包括个人选择与社会结果方面的确切联系机制,还包括制度适应经济效率或社会利益要求的倾向,等等。此外,20世纪60年代后,个体主义还受到公共选择学派、新哲学派别及自然科学三个方面的挑战。
(二)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性
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一直没有被动摇,但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指责也从未停止。有的经济学家从根本上否定新古典经济学(如近代制度经济学派),大多数批判和指责主要是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不足或局限性。
在某种意义上讲,一种理论成熟之时也就是其僵化之日。目前,新古典模型已日趋僵化,如果不进行进一步修正,很难用于各类重要问题的分析。或者说对现实问题缺乏解释力。这一模型的僵化主要体现在它限制了对许多特定的很有意义的方向作进一步探索。思拉恩·埃格特森指出了被新古典经济学家忽视的三个研究领域:①各种可供选用的社会法规(产权)和经济组织如何影响经济行为、资源配置和均衡结果;②在同样的法律制度下,经济组织的形式为什么会使经济行为发生变化,如像企业以及其他一些经济契约的经济逻辑是什么;③控制生产与交换的基本社会与政治规则背后的经济逻辑是什么,它们是如何变化的。
从研究对象来看,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中心论严重限制了其思想的范围和方法,因为许多对经济过程极其重要的东西都被这种交换观点掩盖起来、搞乱了。交换过程涉及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但这些人已经由文化和社会结构造就定型了,他们的偏好、能力、价值和指导原则大部分在参加交换之前就给定了。这就是说,由于注重交换,主流经济学绝大部分把这种变量看做数据。正统经济理论同样没有能力考察交换经济对这些变量的影响,但正是这些变量决定交换过程的实际内容和含义。事实上,正统经济学甘愿考察附带现象而置现象的本质结构而不顾。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新古典经济学的无所作为以及同现实的强烈矛盾源于基本的认识论。主流经济学把经济过程定义为面对稀少进行选择,实际上其整个核心都依赖于对经济的逻辑演绎分析,忽视了对在历史上同生产和消费联系在一起的现实的社会制度和行为的分析。与其他科学不同,新古典经济学过分强调完全公式化理论体系的发展,而缺乏足够的行为假设和前提条件等的经验基础。
新古典经济学的解释力也是有限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按自我利益行事,也可以解释人们为什么讨厌选举。它可以解释,作为搭便车问题的结果,当个人得利微不足道时人们为什么不愿意参加集体行动。然而,它不能有效地解释问题的另一面,即对自我利益的计较并不构成动机因素的那些行为。我们如何解释利他行为(如自愿献血),以及人们自愿作出巨大牺牲而从事并无明显报酬的活动(如历史上无数个人和集团为了抽象的事业而被关进监狱或牺牲)?我们怎样解释大量参与选举的人或自愿作出大量努力参与一个自发组织的人(在那里个人得益甚微)?
在某种意义上讲,新古典经济学为了其研究达到“科学”的水平,确实进行了许多抽象,并对其范围进行了较严格的界定。这固然有利于其研究水平达到“科学”,如在变量明确并且范围明晰的情况下,数学及计量技术可以大大地用于经济学研究。但是另一方面,这会大大地降低经济学的解释力。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在不存在歪曲或甚至很多偏离的情况下,如果人类一般行为果真是短期个人消费、闲暇和物质享乐的最大化,或甚至是长期的最大化,那么这将是令人不安的:只关心可能的小家庭,对其他人概不过问,除非在缺乏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因为这使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失去意义),或不关心道德准则,除非必须遵守的法律(因为其他伦理行为会造成金钱损失);或不关心传统、风格、情操、耻辱、恶意的妒忌、或上帝,甚至地狱(因为它们不是理性的);或不注意任何影响到他将来消费的储蓄(如果没有遗产);或不关心从他的工作中获得非金钱的满足;等等。
批评者对新古典脱离实际的假设极为不满,尤其是利润最大化和均衡这些经典假设,被认为过于苛刻,无视经济实践的丰富多彩。批评者认为,将复杂的现实经济问题抽象为数学模型,往往难以准确刻画系统整体的动态变化过程,尤其是系统内大量的个体之间、个体和环境之间的复杂交互过程。而现实中,整个经济系统是动态的演化系统,个体具有“适应性”,个体与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对整个经济事件有着重要影响,任何形式的经济学模型都不应该忽视这种日益成长,否则只会使经济学的道路越来越狭窄,而新古典经济学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对有机的经济过程加以处理,随机和偶然因素被排除在分析体系之外,使得经济理论发展为一门类似于数学、物理学的学科,虽然凯恩斯主义革命引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思想,然而其后的新古典综合派却丢弃了凯恩斯关于风险、不确定性与预期等革命性的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既然先验地认同了既有制度,就永远无法为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提出见解,使理论的构建趋于保守;它既然对个人理性的判断如此单一化,就必然忽视个人的社会需求一面。
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危机,和其本身的方法论基础缺陷密不可分:
第一,过于锋利的“奥卡姆剃刀”使新古典变得越来越封闭。新古典理论顽强地固守其极端的抽象,为追求理论模型的完美不断抗拒现实经济生活的信息来源,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心理学、组织理论和商业史,越来越隔离。当然,各种严格的抽象和它们造成的隔离可能是一种有正当理由的代价,那就是为了完成便利分析复杂体系的功能。如为了有效地进行均衡分析,引入代表性企业的概念,抹杀了企业间的差异和多样性,企业被简缩为一个点,通过类似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供求力量进行原子化的质点分析。
第二,还原论。新古典经济学遵循经典科学的方法,把复杂的经济整体还原为部分之和,以至于长期以来新古典经济学不存在一个宏观经济分析结构。凯恩斯革命之后,新古典主义通过形式化处理了凯恩斯宏观分析的方法,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但同时也抛弃了凯恩斯思想的精髓,以至于许多经济学家提出重建凯恩斯宏观分析的微观基础。这种还原论的另一突出特征,则是排斥对非线性和报酬递增的研究,从而不能对部分与整体之间的交互作用给予更深刻的说明。
第三,决定论哲学观。新古典没有包容任何关于风险、不确定性与预期变化的思想,它通过给定参数的结构(给定偏好、技术和制度),通过系统各部分之间可描述的关系,排除了随机和偶然因素,以一种决定论的过程对随机的经济过程加以处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事实缺乏预见性和解释力。
正如纳尔逊和温特所比喻的,新古典理论越来越像在松散沙滩上建造的华丽逻辑宫殿,在这宫殿面前,新工匠们的努力从来就不会停止,整个20世纪,新古典经济学一直都伴随着指责、批评和修正,在异端的经济思想中,制度主义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支。
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一种新观念正在形成,即经济协调不可能只是市场上的价格信号问题,而且还必须得到广泛范围的其他经济的、社会的制度的支持。后者尽管有一些旧时盛行的新古典反对,但还是被看做经济研究的重要而理所当然的主题。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固然重要,但是如果缺乏制度体系的支撑,价格机制难以发挥配置资源的基本作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大量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就实际的经济政策层面来看,近年来,标准的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在解释和预测实际现象上一再失败,因为它将制度和制度存在的理由排除在其模型之外。例如,在解释经济增长过程方面,标准经济学的贫乏已变得一清二楚。发展中国家里的政策建议经常是牛头不对马嘴,因为许多经济顾问都惯于假设制度是无关紧要的。在实践中,许多引进的概念遭到失败,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与发达国家的制度大相径庭,而要使特定的政策概念起作用就必须修改当地原有的制度。因此,现代生产和商业能赖以繁荣的制度框架不能被习以为常地视为自然天赐。
新古典主义理论认为,当人拥有充分信息、正确预期和无限理性时,只有一类决策是可能的。但是,在不充分信息、错误预期和有限理性的情况下,会有无穷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新制度经济学要降低抽象程度,那么,它必须从古典和新古典理论的演绎方法转向经验、历史和制度方法。现代理论确实存在很多局限。它的脆弱性正是体现在它的制度中性分析方法上,即没有严格地考虑制度约束和交易费用。因此,新古典经济理论只能在高度抽象的意义上用来分析资源配置问题。
如何消除新古典主义的局限性?迪尔斯(Dealessi,1983)提出,新古典理论能够被一般化以消除它的某些局限性。主要步骤是,一是通过将效用最大化假设拓展到包括商业经理、政府官员在内的所有个人,从而消除消费者选择理论和企业理论的两分法。这种两分法使新古典主义缺乏一般性。另一个步骤是引入更多约束到个人选择中,包括制度约束(产权制度),也包括由自然和技术水平决定的其他约束(例如,包括交易费用等)。总之,引入制度分析可以大大地克服新古典主义的局限性。
二、从新古典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新制度经济学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去分析制度问题,但是这种利用并不是一种简单、照搬式地应用,而是一种有修正、有发展的运用。诺思在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时指出,这一分析(指新制度经济学)框架是对新古典理论的修正。它所保持的是稀缺性的基本假设和由此产生的竞争和微观经济理论的分析工具,它所修改的是理性的假设,它所引入的是时间维。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是一些有关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设,它隐含地假设制度是既定的。
新制度经济学为微观经济学理论的标准假设增加了一剂现实主义的补药。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个人基于稳定和一贯的偏好排序,尝试使自己的行为最大化,但是他们在最大化时却面临认知限制、不完全信息以及监督和实施契约的困难。当制度给予的收益大于创造和维持制度所引起的交易成本时,制度就会出现并持续下去。
(一)制度经济学从新古典经济学继承了什么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一大批新古典经济学家开始对经济组织的结构产生了兴趣。一项新的研究规划开始试图将微观经济理论更一般化,当然这一研究仍保留传统价格理论的基本要素——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人们相信标准的新古典技术可以富有成效地运用到一系列新问题和制度安排的分析中去。
就科学结构而言,拉卡托斯(1970)将一份研究纲领(范式)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不变的“硬核”(hard core)和可变的“保护带”(protective belt)。硬核是科学家已经承认的无可辩驳的事实,这事实是范式的一部分。保护带是指,当某种假说被验证和反驳时,范式中具有某种伸缩性的那一部分。保护带代表波普的可证伪性,或者实证主义者的可验证性所涉及的范围。对于一种研究纲领的修正是重新调整它的保护带,而对内核要素的改变则意味着形成一种新的研究纲领。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和相互作用的均衡结构构成了微观经济学范式的内核,它成了本世纪经济学主要的研究纲领。而它的保护带按照努森(1986)的说法可以分成三个部分:①主体面临特定的环境约束;②主体拥有特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③研究特定的相互作用的方式。新制度经济学通过引入信息和交易成本以及产权约束,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
新制度经济学明确地考虑了环境约束、信息不对称及经济行为者间相互作用的性质,但同时保留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假设——稳定的偏好、个人的理性选择及可比较的均衡。它在近年来一直沿着两条路径发展——代理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研究内生化制度的严格意义上的新古典方法,总是把制度和制度变迁看成在技术约束、人口统计约束以及其他外生给定约束发生变化时个人最优行为决策(有意或无意)的结果。按照亚大山·费尔德(1981)的说法,新古典的制度研究方法试图“通过考虑另外三类变量”(禀赋、技术及偏好)来“解释四类传统外生变量中剩下的一类”(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所涉及的方法论在本质上与正统的微观经济学分析是一致的。如威廉姆森(1975年)声称:“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正在做的乃是对常规分析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取代。”这种方法论上的一致性表明,新制度经济学融入主流经济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二)新制度经济学修正和发展了什么
新制度经济学力图将制度理论整合到经济学中。但是新制度经济学不像早期一些理论那样试图推翻或取代新古典经济理论,而是力图在古典经济理论的基础上,通过修正和扩展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使人们能够把握和处理迄今为止还处于其分析范围之外的大量问题。新制度经济学放弃了机械理性主义(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的假设——这个假设使新古典经济学成为与制度无关的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但在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科斯看来,这个假设既没有必要,也会引人入歧途。他指出,在当代制度经济学中,我们应该从现实的组织体制出发,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度条件中活动。显然,新制度经济学是要用“现实的人”、“实际的人”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的人”。科斯所说的“现实的人”、“实际的人”可以用威廉姆森所概括的两点来描述:①人的有限理性。人总是想把事情做得最好,但是人的智力是一种有限的稀缺性资源。②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假设的修正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对实际人的行为分析使经济学更具有了“解释力”,二是从实际的人出发更有利于对制度问题的分析。人的行为与组织、契约及制度创新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如果不对新古典经济关于人的行为假设分析的修正,就很难找到对制度问题分析的突破口。和旧制度主义者一样,新制度主义者也是从批判流行经济理论“过于抽象”(威廉姆森,1975)入手。但是,降低抽象程度意味着要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建立于确定性和无限理性基础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放弃这一基本假设的方法论意义无论是从整体说还是从局部说都是巨大的。
新制度方法是如何适用于新古典理论的呢?它首先从稀缺性,以及由这种稀缺而引致竞争,而价格理论是制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价格的变化则是引导制度变革的一种主要强制力。新制度经济学不断把传统正规新古典价格理论与制度理论结合起来。其最终目的不是试图去替代新古典理论,而是使制度经济学成为对人类更有用的理论。这就意味着新古典理论中有用的部分——特别是作为一套强有力分析工具的价格理论应与正在构建的制度理论很好地整合在一起。新古典经济学把机会成本作为分析工具并强调相对价格的重要性。新古典分析的范围扩大,把交易费用包括在内,就能提供一个重要的理论途径,通过它就可以分析经济组织,并探讨现有产权制度与一个经济的生产潜力之间的冲突。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约束条件,并把交易成本的分析作用作为制度和生产成本之间的联系添加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新制度经济学试图将规则的限制和约束交易的契约纳入经济模型,而且新古典模型中的理想产权结构也被作为基本标准而加以确认。其次,新古典经济学中关于完全信息和交易无成本的假设也被放宽,正交易成本的影响得到了广泛研究。在交易成本为正的世界里,产权、企业、契约、组织、法律及制度就极为重要了。第三,对于有价值的商品仅存在两方面的特征——价格和数量的假设被放宽,经济产出的内在意义以及与商品和劳务的质量有关的经济组织方式得到了研究。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工具是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有了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我们就可以解释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中的许多问题。为什么呢?第一,交易费用范式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没有交易费用就没有新制度经济学。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论生产和交换活动怎样安排,资源的使用都相同。这意味着,在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各种制度安排或组织安排不会提供选择的依据。第二,按照产权经济学的看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不是商品买卖,而是权利买卖。最简单的商品权利与商品本身不可分,而复杂的商品(如知识、思想)没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支配和享用它的权利就成为不是简单物体买卖可以处理的事。所谓外部性问题,都是由于人们议定契约的权利无法严格界定,而没有严格界定的这种权利,就不会有有关产品的市场,所以产生了外部性。如清洁空气的所有权难以界定,就有了污染问题的外部性。所以市场的失败是产权定义不明确的结果。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组织、技术和效率。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中,产权都是重要的变量,所以从交易成本、产权入手是我们理解制度运行和制度构成的关键。产权方法和交易成本方法之间是存在重要差别的,前者需要一种对个人诱因的分析,而后者则把个人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机构框架内,它容许把公司作为一个组织起来的实体而加以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的修正和发展还表现为它把观念和思想意识形态引入分析中,并把政治过程的模型作为经济绩效的关键因素,作为经济绩效多变的根源以及“市场失灵”的解释,从而扩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与正统派不同,制度主义者的研究把技术和个人嗜好与偏好均作为经济系统的一部分来考察。而且,它还用“社会经济系统”这个术语来强调这样一种事实,即经济与整个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不可割裂的。
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体系,在其产生之初仅仅作为拓展新古典经济理论适用范围的一种努力。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一些关键假设进行修正。对于微观现象的分析,它具有完全不同的视角和特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正在迅速扩展和深化。它对传统经济学领域的拓展主要表现为:为诸如经济协调方式、企业纵向一体化和非一体化、契约不完全性、组织安排、市场结构和增长的要素等关键性问题提供了新见解和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同时,它也扩展到法学、政治学和人类学等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正在不断深化,表现为概念越来越精确,模型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经验验证不断丰富并卓有成效。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主要成果有:①制度不再是中性因素,它会对经济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②存在多种类型的产权形式,不能确保利润或财富的最大化;③经济体制不是无摩擦的机器,交易过程中会有交易费用,它的大小影响着经济活动组织方式和执行的方式;④分析的焦点应集中于单个决策者而不是组织或集体,每个人的目标不同,但是每个人都在现存制度框架的约束下最大化其效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