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文学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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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舌尖上的权力

对粮食的掌控和分配,在乡村的权力秩序中形成了一种严格的等级。掌控粮食分配权的乡村干部,对普通村民有予夺大权,对“地富反坏右”,控制粮食可直接置之于死地。对“吃人”主题的深入挖掘,使莫言小说具有历史的深度

在莫言的作品里,“吃”是一个核心概念。对吃的渴望,源于强烈的饥饿感。莫言生不逢时,在最需要营养的少年时代遇上了大饥荒。灾荒和饥饿的惨痛记忆成了作家莫言重返高密东北乡的一条秘密通道,他在这种重返故乡的归途中,寻找到了丢失已久的自我以及自我的记忆。

在很多小说和散文里,莫言反复提到“饥饿”这个词。二〇〇〇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莫言直接就用“饥饿”作为演讲题目。[1]莫言的小说里有很多“小男孩”形象,通过小男孩形象,莫言把“饥饿”具象化——小男孩是“饥饿”者,他们是饥饿的直接体现——小男孩不仅饥饿着,还是被漠视、被边缘、被压迫的饥饿者。

通过“孩子”的眼睛看世界,成了反观成人世界的新视角,凸显出成人世界繁琐秩序的荒谬性。在莫言小说里,对一名饥饿小孩来说,任何与“吃”相悖的行为,都是可笑的、荒谬的。

文学中的儿童视角是一种常用手法,通过小孩子的视角来观察成人世界,把儿童世界和成人世界对立,用儿童纯真目光透视那些貌似合理的成年世界,直接呈现成年世界的虚伪、无趣、荒谬。儿童的纯真反衬出成人世界的复杂,儿童的善良影射着成人的邪恶。这样,小说就构成了一个尖锐对立的矛盾关系。这种矛盾关系出现在小说里,就能造成一种叙事的紧张感。

法国儿童文学大师安东尼·德·圣艾克修佩利在《小王子》里揭示了成人和儿童的差异:

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到一幢用红砖盖成的漂亮房子,它的窗前有天竺葵,屋顶上还有鸽子……”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房子有多美。你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么他们就会惊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2]

通过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里“黑孩”的眼睛,莫言看到成年人世界隐藏起来的“爱”与“恨”、“嫉妒”与“宽容”,这些复杂情感,在“黑孩”眼中还不能理解,他只能感受,并把这种感受呈现出来。

在水利工程劳动时,十二岁的黑孩常常饥肠辘辘,眼睛不断地在扫描食物可能存在的信息。当时成人社会对整个谵妄世界的表达是“火热的劳动工地”,是“建设社会主义大好河山”,黑孩看到的却是小石匠和小铁匠的明争暗斗,是菊子姑娘被误伤眼睛的惨剧,是工地劳动的枯燥乏味,是粮食的极度匮乏。因为饥饿,他嗅觉特别灵敏,田地里的红萝卜也成了令人垂涎的美味佳肴。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掩盖不了黑孩肚子咕咕叫的事实。无论怎么唱高调,一个孩子的饥饿感是真实的。在小说里,莫言用真实“饥饿感”来冰释“高大全”的幻觉。儿童视角和成人秩序的反差,通过这种强烈对比,而显得意味深长。黑孩的身体本能地跟成人世界、跟意识形态形成了鲜明对比。当饥饿感蔓延时,虚假的高尚口号就空洞可笑了——这个时候,“咀嚼”才是最实在的,也是最令人羡慕的。所以,在小说的开头,当别人都在倾听村长传达“最高指示”时,莫言和黑孩,以及那些同样饥肠辘辘的村民们耳朵的听觉机能都关闭了,而他们的视觉和嗅觉,都因饥饿而变得敏锐起来。

《透明的红萝卜》开头写村长召集村民们开会,这位乡村最高权力者,他的尊贵地位通过边走边咀嚼食物体现出来。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村长边走边吃,是一种意味深长的炫耀,是对食物和权力的双重展示。

村民们无精打采地出来集合时,眼睛死死盯住的就是村长的嘴巴:

——秋天的一个早晨,潮气很重,杂草上,瓦片上都凝结着一层透明的露水。槐树上已经有了浅黄色的叶片,挂在槐树上的红锈斑斑的铁钟也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队长披着夹袄,一手里拤着一块高粱面饼子,一手里捏着一棵剥皮的大葱,慢吞吞地朝着钟下走。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象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他拉动钟绳,钟锤撞击钟壁,“嘡嘡嘡”响成一片。老老少少的人从胡同里涌出来,汇集到钟下,眼巴巴地望着队长,像一群木偶。队长用力把食物吞咽下去,抬起袖子擦擦被络腮胡子包围着的嘴。人们一齐瞅着队长的嘴,只听到那张嘴一张开——那张嘴一张开就骂……[3]

“披着夹袄”的村长,是公社化时期基层乡村干部的典型形象。他“一手里拤着一块高粱面饼子,一手里捏着一棵剥皮的大葱”,显得极其“富有”,包括“权力”的“富有”。田鼠搬运粮食是一个欢快的劳动场面,用来比喻村长的腮帮子——这种有趣的对比是一种强烈的反讽,显示村长召集村民开会的荒谬性:当村长一本正经地发表讲话,要求村民们主动去参加水利建设时,倾听者变成了观看者。他们在聚精会神地观看村长咀嚼的腮帮子——而不关心他在说什么——就像在观看一场马戏团田鼠的表演。在这个场景里,咀嚼行为才是有意义的。村长用自己持续不断的咀嚼否定了自己冠冕堂皇的发言,相对于他手上的事物,他的发言毫无意义。在他讲得唾沫横飞时,村民们也在不由自主地吞咽唾沫——这造成了村民们在聚精会神地倾听村长讲话的虚假场面。

把庄严和诙谐两种事情加以对比,小说轻松地显现出了乡村权力的荒谬性——肩披开敞衣服、嘴嚼精美食物的村长,无疑是一个重要人物,但他张开嘴讲的不是读者们记忆中那些高级革命话语,而是破口大骂。

小说一开始就通过这种精巧叙事技术,消解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小说中的严肃性。同样对于乡村基层干部的描写,在五十年代合作化小说里,则通过整齐有序、庄严肃穆的方式来强烈呈现。如作家王松写公社化时期的长篇小说《沱江的早晨》,在第三章“带头的人”里,这样描写一位乡村干部:

在沱江南岸,尽是高高低低的丘陵地带。有一条公路蜿蜒在中间。

黄昏时候,林德茂沿着公路回家。六月的晚霞,把丘陵照得亮通通,斜坡上的包谷出衣了,红苕牵了藤,豆子也成熟了,远远的甘蔗成了绿林,路旁田里的稻谷快熟了。他心里乐呵呵的,脚步也加快了。……因为天热,他把头上扎的白布帕子扯了下来,又把衣扣子也解开了,就露出那一根一根看得清清楚楚的肋骨,是个瘦个子,人也还长得高,背略略有点驼,虽是四十五、六岁的人了,精神却很好。[4]这段描述,把美丽乡村和农会主席林德茂的火热内心放在一起形成一种经典叙事语调。他这么高兴、这么精神十足,是因为推进合作化的工作有了进展。

对比这段描写,可以看到莫言的消解方式,是把环境和人物分开。小说中,在貌似严肃的环境下,嘴巴像田鼠一样勤快地蠕动着的村长,其庄严形象变成了滑稽。其后叙述中,莫言偏离革命叙事中经典乡村的庄严景象——人们不是热火朝天地搞社会主义建设,而是无聊苦闷地争风吃醋扭打斗殴。虽然小石匠和小铁匠的身体,都还是结实硬朗,但他们的精神却出现了杂质,尤其是表情阴郁的小铁匠,徒有一身结实的肌肉,却心术不正。

在我们国家漫长的历史中,“吃”是一个被反复提起的字眼。过去最常见的是人们碰上了打招呼:“吃了吗?”每天早晚,脑子里考虑的就是吃事。

“民以食为天”,只有吃饱了肚子,人们才能谈论高雅的事情。“君子远庖厨”固然高雅,但饭总是要吃饱的。而且,吃也有等级区分。天天喝粥吃糠,地位卑下;日日饮酒啖肉,身份尊贵。有些情况下,“吃”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居九五之尊的皇帝,吃一顿饭要流水般摆上几百道美味珍馐——其实,皇帝虽是真龙天子,但两碗饭照样能填饱肚子——物质过剩的表演真正意味在于炫耀,不在于实用。《红楼梦》里贾府姑娘们炒个鸡瓜子要用到几十只鸡,王熙凤向刘姥姥介绍,闷个茄子要加各种山珍海味、再行数道讲究工序,把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唬得一愣一愣的。姑娘们看着刘姥姥惊讶的表情,觉得很有趣。

村长一个草芥般微官,不可能像皇帝那样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不可以享用数不胜数的山珍海味。但在“吃”的权力形式上,他们却有一致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隐喻里,“吃”还是一种消灭对手的手段之一,就像鳄鱼撕咬河边饮水的瞪羚。“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第一篇代表性作品、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狂人日记》,一开始就提出了“吃人”的主题: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5]

在《狂人日记》里,“吃”被抽象化,“历史”成为一个饕餮,它必须通过吞噬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能量平衡。但“吃”不全是抽象行为,在中国历史中,“吃人”长期真实地发生,例子多到数不忍数的地步。

春秋时期,易牙烹子献给齐桓公品尝,满足了他老人家吃人的愿望。这是吃刁了的嘴巴想换口味。从“吃”的角度来说,限于道德伦理的约束,“吃人”变成了美食的最高境界——因为需要打破食材的严格禁忌。每当乱世,妖孽作乱,吃人风气就流行起来了。而通常来说,“吃人”只是如《西游记》里写的妖怪们的癖好,一位圣人或者正常人,则不该摄食人肉。

隋末高瓒和诸葛昂,前者把双胞胎的小儿蒸熟拼盘请诸葛昂品尝,诸葛昂则把自己心爱的小妾蒸熟后抬出来招待高瓒,蒸盘上的女人精心打扮,栩栩如生。[6]为隋炀帝开凿大运河的麻叔谋嗜食小儿,运河凿到哪里,小儿吃到哪里[7]。唐武后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于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8]元朝时淮右军吃人成瘾,“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9]明成化年间,都指挥彭伦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把他们用乱箭射死后割裂他们的身体,兵士烹煮而食之。明末,李自成率农民军攻陷洛阳,掳杀福王朱常洵,“杂鹿肉食之”[10]

以上种种,不胜枚举。

莫言敏锐地抓住了“吃人”这个经典概念,把它写实化,放进长篇小说《酒国》里。

《酒国》主题也是“吃”。

“酒国”这座城市以吃喝闻名,那里几乎所有人在小说里一出现,喝酒都是海量。“酒国市”头号名菜,是烹饪学院女教授主持研发的“红烧婴儿”。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级侦察员丁钩儿接到秘密指令,去酒国市调查群众反映的“吃人”事件。丁钩儿像莫言一样,有深刻的饥饿记忆,虽然长大之后没有再挨饿,但记忆深处总有一种惴惴不安。他看什么都能联想到吃,并由吃推及到七情六欲。所以,他的同行们不无揶揄地讽刺他说——“丁钩儿用鸡巴破案”[11]

丁钩儿进到酒国市前,在煤矿招待所里,就被双胞胎一样的矿长和矿党委书记联袂劝酒,灌得头昏脑涨了。之后,小说中的主人公、“吃人”的最大疑犯、酒国市委宣传部长金刚钻才翩然出现。他一照面就说:我来晚了,先自罚三十杯!

这样翻天覆地的豪爽,如滚滚洪流般淹没了还残存几丝理智的丁钩儿。他不由自主地又喝了起来。一通凶猛浇灌,丁钩儿终于灵魂出窍了。他贴在天花板上,看着自己沉重的肉身像条死狗一样被服务员拖进房间里。他动弹不得,无奈地看着独行侠余一尺把动弹不得的自己搜个底朝天。这位肩负秘密重任的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高手,还没有来得及正式开展工作,就被金刚钻们“吃掉”了。喝醉的丁钩儿失去了原则,也失去了灵魂,迷失在酒国市里,忘记了自己要执行的任务——到了小说的第九章,丁钩儿落进一个露天的大茅坑里:

……几秒钟后,理想、正义、尊严、荣誉、爱情等等诸多神圣的东西,伴随着饱受苦难的特级侦察员,沉入了茅坑的最底层……

《酒国》一开始就把主人公丁钩儿写丢了——一个特级侦察员不是“高大全”式的无缺点的英雄,他没有坚毅的脸庞,也缺乏炯炯有神的目光。他爱吃,好色,常常违反规定,但因为能干,常能破获大案,领导也容忍了他的缺点。“反英雄”小说有很多,瑞士作家迪伦马特写了一部“反推理”小说《诺言》,里面有个副标题:侦探小说的安魂曲。小说主人公是老资格的探长马泰依。他为了兑现抓捕凶手的诺言,放弃了出国高就的机会,在国内也遭到了严重的排斥,并因为精神的原因最终从警局辞职。他辞职后开了一家加油站,耐心地等待猎物——那个变态杀手的到来。小说所揭露的无可避免的悲剧是:马泰依等来的不是被他猜得分毫不差的变态凶手,而是自己的悲惨命运。丁钩儿到酒国市调查,他得到的也不是真相,而是悲惨的命运。

把通俗侦探小说里的大侦探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小说里的正面英雄糅合在一起,打碎,再糅合到一起,加上“反英雄”因素,就变成了“丁钩儿”。在《酒国》里,丁钩儿的出现不是为了侦破酒国市的集体吃人案,而是几乎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杀人者的同谋犯。这正是莫言小说中令人惊奇的探索之一。在一个“吃人”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似乎是命运的指使,小说里,身为《国民文学》杂志社的文学编辑、曾不断地跟酒国市酿酒博士李一斗通信的“莫言老师”,在小说最后一章不得不亲自出马,买了一张硬卧中铺车票,搭乘一列似乎是开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12]的列车,于凌晨二时半来到了酒国市:

……体态臃肿、头发稀疏、双眼细小、嘴巴倾斜的中年作家莫言却没有一点点睡意。列车进入夜行,车厢顶灯关闭,只有脚灯射出一些微弱的黄光。我知道我与这个莫言有着很多同一性,也有着很多矛盾。我像一只寄居蟹,而莫言是我寄居的外壳。莫言是我顶着遮风挡雨的一具斗笠,是我披着抵御寒风的一张狗皮,是我戴着欺骗良家妇女的一副假面。有时我的确感到这莫言是我的一个大累赘,但我却很难抛弃它,就像寄居蟹难以抛弃甲壳一样。[13]

莫言是充满戏谑精神的作家,他在这里玩耍了一通当时流行的符号学概念“能指”和“所指”,并加以发挥。他反思了灵魂与肉身分裂的现状,认识到无法在一列火车上有效地捏合灵魂与皮囊——这二位时而结合,时而分离。

我们的编辑“莫言老师”来到了酒国市,作家莫言跟在文字背后冷眼旁观:在寒冷的清晨,他们见到了接站的酒博士李一斗,见到了商业精英、身高不足一尺的余一尺总经理。他们把“莫言老师”带到酒国市最著名的“驴街”,亲眼目睹驴街上孙记驴肉铺秃头老板宰杀黑驴的血腥场面:

秃头提着一柄血迹斑斑的橡木槌走到驴腚后,抡起来,在驴蹄与驴腿的结合部敲了一下,那头驴便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挥动木槌,又在驴的额头上敲了一下,那头驴便彻底放平了,四条腿挺得笔直,像四根棍子一样。另一头驴子依然不跑,只把一颗驴头死劲抵在墙上,仿佛要穿墙出去一样。

秃头拖过一只铁盆,放在倒地驴的颈下,然后持一把虎口长的小刀,挑断了驴颈上的血管子,紫红色的血喷到盆里……

看完了杀驴,莫言跟李一斗走上驴街。莫言说:

“够残酷的。”

李一斗说:

“比之过去,这已经是超级温柔了。”

莫言问:

“过去还能怎样?”

李一斗说:

“清末这驴街上有一家驴肉馆,烹炒的驴肉最香,他们的方法是:在地上挖一个长方形的坑,上边盖一块厚木板,木板的四角上各有一圆洞,把驴子的四条腿下到圆洞里,驴子就无法挣脱。然后用滚水浇驴,刮尽驴毛。食客们要吃驴身上哪块肉可随意选,选定后即下刀割取。有时把驴肉卖光了,驴还在苟延残喘。你说残酷不残酷?”[14]

在《酒国》里,“吃”不仅具有果腹功能,更抽象成了一种胜利象征、征服姿态和恐吓手法。驴街的残酷杀戮,既是美食,也是炫耀。莫言在小说里揭示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美食常常伴随着残忍的杀戮。

仿佛是一种铺垫,在莫言的“残酷叙事”系列中,长篇小说《檀香刑》里的“残酷物语”叙事风格达到了顶点。

莫言在《檀香刑》里描写刽子手施行天底下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剐刑”。其详细冷酷,令人不忍读下去。通过奇诡的想象来描写更残酷的“檀香刑”,莫言让一种关于“酷刑”的叙事,变成了无法超越的绝唱。此前在《红高粱家族》里,罗汉大爷被日寇胁迫屠夫孙五剥皮示众,曾让当时的读者为之胃部痉挛。这位罗汉大爷曾在夜晚带领“我父亲”余豆官去抓螃蟹,那月色融融,万蟹过网的情景,和后来描写日本人施行酷刑相衬,就变成了一种令人无法忘却的震惊体验。要注意的是,被日本人胁迫来对罗汉大爷施暴的是村里屠夫孙五——一个制造肉食者,在这里制造着人间最大的恐怖。

莫言用最极端的残酷叙事方法,切入了历史背后,让读者看到血淋淋的真相。但他的“残酷”嗜好,也招来了很多批评。

在历史的书写中,“吃”本身是一项复杂的文化功能行为。上述例子,除了饕餮本能外,吃人的举动更多是为了炫耀、泄愤或恐吓。这跟从饥饿感出发的本能行为有很大的差异。吃人者,除了实在穷困“易子而食”之外,其他都是极端行为,而不是本能需求。这种类型的“吃人”往往是一种相对的高端人士,如春秋霸主齐桓公、隋末大臣麻叔谋、明末首领李自成等人的所作所为——“吃人”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权力和暴力。——《透明的红萝卜》里村长的咀嚼行为,相形之下是低层次的进食举动。

在《透明的红萝卜》里,莫言采取低姿态,还原了“吃”的原生态。“吃”就是嘴巴的“咀嚼”和“吞噬”行为。小说里“吃”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殊的身体功能形态,是因为人们的“饥饿感”在起作用。

通常,在人们的生活相对平稳,生活资料不难获得的情况下,“吃”只是人的各种综合需要中的一种普通功能而已,其重要程度并不凌驾于其他功能之上。而在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吃”却超过了其他一切需求,成了“绝对意志”。

饥饿强化了“吃”的需求和本能,在食物匮乏折磨下的乡村,致使原有的道德伦理全盘崩溃,代之以脆弱不堪的人际关系。例如,莫言在短篇小说《大嘴》里,就写到“父亲”因为在解放前贪嘴吃了还乡团的两个馒头,而在解放后让全家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而现实中,因为饥饿拔了一根红萝卜的莫言,遭到了整个工地两百多人的批斗。

即使在家庭里,人们也常常因为“吃”事而导致空气紧张。在这种情况下,血缘关系、亲情爱情,都成为次要因素。饥饿使得整个社会变了质,而这个社会的这个特定时期,曾被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小说描写得温情脉脉、其乐融融,一派诗意的原野景象。通过对“吃”的权力的挖掘,莫言在小说里造成了令人不安的事实骚动。这些事实,直接破坏了传统写作中的诗意,是一种坚决的“小说弑父”行为。他早期摹仿孙犁等作家的笔调写成的《乡村音乐》等小说,也因为过于克制、秩序的语言,而遮蔽了他所看到的乡村现实。莫言逼近了乡村的深切痛楚,而这些沉痛在长时期里,都是无言的,失语的。

占据暴力主导位置的父母们,可以在饥馑到极点时“易子而食”,而那些不幸沦落到了“肉食品”地步的孩子,就成了最无辜、最悲惨的牺牲者。

在经典革命话语里,“我们的队伍”常常会在布置一场作战会议的时候,说出“吃掉”这样的词来。“把敌人吃掉”,意味着要消灭敌人。在这里,“吃”这个动词被活用了。“吃掉”,在这样的话语里,意味着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一部分人对另外一部分人的支配和控制。这种控制既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肉体的。当我们说到“吃”的时候,其中就包含有吞噬的主体和被吃掉的客体两个方面。由此可见,“吃”本身,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修辞,而是一种实际的权力支配和被支配的运用。评论家张闳注意到了莫言对于描写“吃”方面内容的迷恋:

在莫言笔下,吃的场面屡见不鲜。在《透明的红萝卜》的开头部分,生产队长正是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吃,在这里比一天内的任何一种工作都要来得早。是吃——而不是钟声——召唤着劳动的人群,并提醒着劳动的必要性。在这篇小说中,只是到队长的吃的活动终了之时,钟声才敲响,并且,吃的活动的余绪仍然长时间地延宕,比钟声的余响还要来得更悠长些。[15]

在《透明的红萝卜》里,是“生产队长”而不是社员们,才拥有“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标准权力者的形象。吃在这里变成了权力的标志和权力的炫耀。反之,在弱小者那里,吃则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生存问题。莫言在短篇小说《铁孩》里,描写过同样的吃,然而那却是对“反食品”铁筋的进食。这两种进食的差别,不仅仅体现在食品的特质上,更是体现在进食主体的社会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