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饥饿的童年
莫言的文学共和国根植于他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他的几乎所有作品,都以这里为故事背景。饥饿、孤独,漠视、迫害,以及与自然乡村、河湖的关系,构成了他作品的核心
莫言在自己的作品里,对山东高密东北乡有着神奇瑰丽的描述:无边无际的、血一样颜色的红高粱,浊水流淌的墨水河,方圆几十里茂密的野草地,神奇古怪的作坊草鞋窨子,还有各种作物——如高粱、玉米、地瓜、棉花、麦子、向日葵等,各种动物——如狐狸、野狗、狗熊、乌鸦、麻雀、兔子、老鼠等;各种虫子——如蚂蟥、蝈蝈、金龟子、蜜蜂、苍蝇、蚊子等;各种鱼类——如鳝鱼、鲤鱼、黑鱼、鲇鱼、草鱼、鲫鱼等;各种水族——如泥鳅、乌龟、河鳖、螃蟹、河虾、青蛙、水蛇等……[8]
莫言小时候留下来的唯一一张照片(和他的堂姐,摄于一九六二年)
这些可以进入新人类食谱的动物和植物,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饥饿的少年莫言和他的同伴们在村里村外、村头村尾游荡时发掘和拓展的。莫言在散文《忘不了吃》中,完整地谈到了自己少年时代的饥饿经验和寻找食物的过程: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9]
在莫言的作品里,近乎包罗万象地出现了上述的各种作物和动物,他的作品最富有土地气息,他写到的那些景物无不栩栩如生而且生命力旺盛。这些事物生灭的背景,以及人和人之间复杂的关系,成为莫言小说中的重要脉络。这种性质相异、特点不一的风景,与先前那些循规蹈矩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品,如赵树理长篇小说《三里湾》、柳青长篇小说《创业史》、浩然长篇小说《艳阳天》等的描写方法,是彼此隔离、各不相容的。在那些作品中,不同风景拥有不同秩序不同等级,不能违背、不能冒犯,小麦和杂草等级分明,玉米和高粱各有不同的排列,就如同表面上平等的村庄中,行走着大权在揽的村支书、村长们的身影。
莫言大胆地、野蛮地、无法无天地把所有这些原来被人们有意地区分为高低贵贱的事物通通都混放在了一起:把英雄和狗熊放在一起,把君子和小人放在一起,把香蕉和大便放在一起,把高尚和卑鄙放在一起,把美丽和丑陋放在一起,把馨香和恶臭放在一起,把男人和女人放在一起,把敌人和朋友放在一起……
在莫言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混沌的、暧昧的、生机勃勃的,犹如无边湿地的自然生态,水草鸟兽自然生息,各种生灵和谐相处,任何人休想对他那方水土一分为二。
莫言像低幼儿童一样,随手拿来旁边的积木,随性把它们组合在一起。他越写作越自由,条条框框、清规戒律,此时对他全都不起作用了。成年人谈论干净和肮脏,小孩子却不在乎这种区别。儿童视角反观出成人世界那些貌似庄严的道德伦理的荒谬感,这是莫言作品的最为重要的秘密之一。[10]他像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在这时他绝对地自由,不遵守什么天上律令地下王法,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在玉皇大帝面前胡说八道,到十八层地狱里跟阎王爷讨价还价,跟三山五岳四海五湖妖魔鬼怪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吆五喝六,在如来佛祖手指头下面撒尿留念。所有这些,都是孩子本真性情。
这个时候的孙悟空最有趣。可惜他后来被象征着成人秩序世界的佛界最高代表如来佛用无边佛法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只能餐风饮露吃喝铜汁铁水,把个上天入地的无边猴性磨灭个干干净净——一个孩子成长的历程也是如此。那时候看着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万物变换、沧海桑田的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变成了遵纪守法、循规蹈矩、左右牵擎、动辄得咎的孙悟空。他辅助十代转世灵童、唐朝大和尚、唠叨讨厌的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紧箍咒所困,变得平庸乏味,无法腾挪了。为管好“春游”队伍里这几个孩子——唐僧、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他不得不婆婆妈妈地维持秩序,山南地北到处告求,天堂地府低三下四,反反复复操碎了猴心。从前随便一棒下去就能打个屁滚尿流魂飞魄散的妖精鬼怪们,而今竟然也动不动都能跟从前的齐天大圣、现在的孙悟空使刀弄棒,斗个几十回合不分胜负。他的脑袋被各种清规戒律的象征——紧箍咒——勒索得头昏脑涨之后,失去了原来的坚毅和果敢,变得像长舌妇一样饶舌,时不时的还得跟太上老君、观世音菩萨等露出点讨好的表情。孙悟空的真性情已在五百年中消磨殆尽,又在紧箍咒时时紧勒之下,早已不复当年独斗十万天兵,冲破天罗地网的大智大勇机智潇洒。
对孩童来说,清规戒律真不好玩,也缺乏创造力。莫言顿悟这道理后,立即就乘上时光飞船,从纷扰城市返回到乡村,从无聊中年回到谐趣童年,从绞尽脑汁地迎合陈腐写作教条回归到自觉地去表达爱与恨,从体验别人的生活回归到挖掘自己的生活。
在莫言自己创造的“高密东北乡”里,他进入了写作的“自由王国”之中。
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像《西游记》里那妖怪手中宝瓶,无论什么东西,只要答应一声就会被装进瓶里去。“宝瓶”的特点是外表看似小巧,里面大有乾坤。莫言有很多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11]对此莫言沾沾自喜地说:“这条破麻袋,可真是好宝贝,狠狠一摸,摸出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出几个短篇。”[12]
莫言在高密东北乡平安庄的祖屋。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很多人来这里参观甚至看风水
以前没有去过山东“高密东北乡”,在翻开《中国地图册》查证之前,我一直误以为高密县是鲁西某个偏僻的小镇:默默无名,资源匮乏,地不杰人不灵。现在去过了高密、还可以在“google地球”上准确定位,看到了莫言出生的高密县河崖镇平安庄以及胶河北岸的大栏村,才发现,高密县是一个扼山东半岛之咽喉,虎踞在山东著名城市济南、淄博、潍坊、青岛中心线的通衢大邑。而莫言小说中的“高密东北乡”则地处高密、胶县、平度三县交界处,一马平川,一望无际。一个乡村孩子在这里长到十八岁,满怀着一腔热血,把目光投向了整整一个大世界。
在地图上可以看到,高密北望莱州湾,南觑胶州湾;胶济铁路贯穿其间,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东临胶莱河太古河之流淌,西有峡山水库之高悬。土地肥沃,作物丰饶;江河密布,高粱丛生;百姓善良,人民彪悍;古往今来,神人不断,圣贤继出。无论按照什么风水学说,高密都是一个物宝天华,人杰地灵的泱泱大郡。用莫言那种天马行空的笔法,往大里想象,远古之圣人孔丘孔老夫子,也许就诞生在高密这里。我们还可以假设孔夫子曾在高密设坛招徒口吐圣言;无论达官贵人还是下里巴者,最低学费是略奉“束脩”即可登入师门,成为三千弟子中一员。然后,老孔登高望远,开讲仁义道德,流风所及,遍惠千古。由此可见,在高密这个丰沃的土地上,盛产莫言小说里写到的上官斗、司马大牙、司马库、余占鳌、余豆官等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加土匪流氓,也是理所当然之事。如果莫言本人有幸出生在那个“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时代,说不定也是个占山为王、砍人脑袋如开瓜切菜的不凡人物,起码是个水浒吴用、明军刘伯温、“闯王”牛金星之类的大智囊。如这假设成立,在莫言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我二姐”上官招弟用“猫腔”所深情演绎的那个雪夜出击、英勇炸毁日寇铁路大桥、从而威震四方的铁血男儿司马库,就不是司马库了,而有可能是莫言了。
每个人都是时代造就的,莫言成不了司马库,司马库也成不了莫言。在司马库的时代,人们就得为贼为寇打家劫舍占山为王;在莫言的时代,人们就得打字上网聊天约会,甚至可能是如网上流传的庸常生活那样,炒楼炒成房东,炒股成股东。
莫言生不逢时,出生在公元一九五五年这个毫无特色的年份里。莫言生得晚,余生更晚,不知道这年发生过什么值得一说的大事要事小事。据此,我们可以略微“无耻”地拔高说,莫言出生基本可算得是“高密东北乡”这年份一件大事了。
莫言出生的那年春天,新历二月十七日、农历正月二十五日,高密河崖镇平安庄的村民刚过完年,正忙着各种串门、各种消遣。北方乡村的过年漫长而懒散,过了正月十五后,人们才逐渐收心,准备翻地、播种、春耕。他们对生孩子这种事情习以为常,毫无新奇感觉,也许他们觉得掉到土木灰里的莫言跟畜圈里的小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跟我们这个国家很多地方一样,村民们有着旺盛的生育能力,生个孩子就像生条驴——按照莫言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伟大的母亲上官鲁氏的男人“上官家”的看法,甚至还不如生条驴重要。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文版一九八四年初版封面。这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对当时中国文学界影响极大
在《丰乳肥臀》里,上官鲁氏,这个跟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里女族长乌苏拉一样性格倔强、生命力旺盛、意志坚定的妇女,在就要生下上官金童和上官玉女这对双胞胎的关键时刻,全家人都跑去关心同时生育的那条母驴了——对于驴子的生育记忆,莫言可能感同身受。他在长篇小说《生死疲劳》里让那位被冤杀的开明乡绅、善良地主西门闹被阎王爷哄骗着、被小鬼偷摸着去投胎,第一次转世就是变成一匹驴子。小说中蓝脸等人伺候驴子生产的景象,在写于此书十一年前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更早地出现。
根据莫言的回忆,他的亲生母亲的一生也是这样的多灾多难、顽强质朴:一次为了抢收谷场上的粮食,她把莫言之前的一对双胞胎生在了打谷场上。[13]
在一篇文章里,莫言较为详细地描述过他母亲的形象。莫言母亲是一个身材矮小、身体瘦弱、一生疾病缠身的普通乡下女人。她四岁时母亲就死了,由“像钢铁一样坚强的”[14]姑母养大。她从四岁开始缠脚,缠了十年,十六岁时嫁给了当时十五岁的莫言父亲——“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十多年的艰难生活”[15]。她生过许多孩子,活下来的只有四个。莫言曾经写过这样的话:“我想困扰我母亲一生的第一是生育,第二是饥饿,第三是病痛,当然,还有她们那个年龄的人都经历过的连绵的战争灾难和狂热的政治迫害。”[16]
莫言母亲为《红高粱》电影剧组做饭(摄于一九八七年)
莫言在多个场合下谈到过自己的母亲,在散文如《吃的耻辱》等里写到自己的母亲,在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诺贝尔文学奖演讲中,莫言一开始就讲到了自己的母亲:
我母亲生于一九二二年,卒于一九九四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莫言是他母亲最小的孩子。这位苦难的母亲一生中曾生育过八个孩子,但在动荡时局、生活艰辛中,只有莫言的大哥、二哥、大姐和他自己活下来。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莫言和大哥年龄相差很大,他大哥管谟贤考上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时,他才上大栏小学念书。在他幼小时所遇到的各种事件、灾难中,都是瘦弱的母亲在保护他: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莫言出生之后,因为他的饥饿感,因为他的惊人食量,母亲没少为他操心,也常常因为他而遭受各种误解和委屈。也许正是对于母亲的这种深切的认识和同感,使得莫言跟他的“高密东北乡”产生了密不可分的情感联系。在莫言的小说中,直接写到“母亲”的,以野心巨大、篇幅浩瀚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为最。长达五十万字的《丰乳肥臀》,充分地体现出了莫言的浩阔视野和丰富复杂的情感综合能力,那里面对于母亲的深情叙述,充满了真正的刚性格调。莫言的母亲去世后,有一天他在北京西单的某个地铁口,看见一位母亲坐在边上奶孩子,奶头上淌着乳汁,夕阳打在她们身上,深深地击中了莫言的心。他说,那时他的眼泪就出来了。一个苦难母亲的形象,在他的心中突然放大,他被这个母亲的形象所打动、所催促,奋笔直书,仅仅用了几个月,就把这部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写了出来。故乡的人与物,如发洪水的胶河般汹涌冲过,那些马头般的波浪,在他的记忆中翻滚。
一名作家无法斩断自己和故乡的天然联系。肉体的脐带割断了,精神的潜溪却汩汩流淌。甚至可以说,有什么地方就会诞生什么作家。也许这种事情不是绝对的,却是普遍的。什么鸟儿唱什么歌,什么花儿结什么果。
不是碰巧,而是必然地,出生在一九五五年春天的莫言,正好插翅难飞地在人的一生中记忆力最敏锐的少年时代,深刻地体会到了灾荒年代给自己和村民们带来的深切痛苦。饥饿的感受给莫言带来的体验和记忆,是难以磨灭的。饥饿未必会把所有人都造就成作家,但是饥饿总是让人对于饥饿本身记忆深刻。莫言在自己的文章里,反复地提到“饥饿”这个词,这种难以忘怀的饥饿感受,是他后来从小说这个精神的后花园里某条交叉的小径中重返高密东北乡的动因之一。在那个年代,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的莫言,基本人物形象是:脑袋大,身子小;肚皮透明,皮包骨头。高密东北乡平安庄的小孩,都像他一样生有一张不知疲倦的、勇于探索的嘴巴和一个无底洞般的巨胃。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古怪而狂热的时代,一方面是物质极度匮乏,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几乎可以说是在死亡线上挣扎;另一方面,人民的政治热情高涨,在不知疲倦地进行着共产主义的崇高实践,勒紧了裤腰带,饿死了亲人就地掩埋,然而也就在此时中国人民竟然还有满腔的热情和大量的枪支弹药以及粮食药品支援第三世界的同志们。在“高密东北乡”,像莫言这样的小孩饿得嗷嗷乱叫,像老鼠一样遍地乱窜,到处觅食。
回忆这段严酷的历史,莫言说:“那时候,我们这些五六岁的孩子,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基本上都是赤身裸体的,只是到了严寒的冬季,才胡乱地穿上一件衣服。”[17]
回忆完没有穿的经历,莫言继续回忆吃:“那时候,我们身上几乎没有多少肌肉,我们的胳膊和腿细得像木棍一样,但我们的肚子却大得像一个大水罐子。我们的肚皮仿佛是透明的,隔着肚皮,可以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蠢蠢欲动。我们的脖子细长,似乎扛不住我们沉重的脑袋。”[18]
那时候,他们这些屁大孩子饿得嗷嗷乱叫,每天想的就是食物以及如何弄到食物。为此,他们这些被饿狠的小家伙竟然想出了吃煤块的主意。莫言回忆说:“一九六一年的春天,我们村子里的小学校里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一个聪明的孩子拿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地吃起来,看他吃得香甜的样子,味道一定很好。于是我们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咯嘣咯嘣吃起来。我感到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的确是好极了。”[19]
因为饥饿,小孩子们的食谱变得千奇百怪起来。同样的情形,莫言在另外一篇散文里写到过,我们可以看看这篇散文里的叙述:“一九六〇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村里人也老实,饿死了也不会出去闯荡。后来盛传南洼那种白色的土能吃,便都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又死了一些人。于是不敢吃土了。……冬天,学校里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杜姓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着吃,果然越嚼越香……”[20]
两篇文章,前者纪实,后段稍演绎。具体到吃煤时间,前一篇是“一九六一年春天”,后一篇里是“一九六〇年冬天”。时间的偏差我们可以认为是莫言记忆上的一点小小的失误,但是在事实的传达上,两篇文章都把那个时代的“饥饿”和“匮乏”的特征鲜明准确地表达出来了,莫言对于饥饿感的回忆如此深刻、如此鲜明。
儿童时代的莫言们想象力如此丰富,复杂到了悲怆的程度。在那个灾荒年代,天天都有人饿死,但他们这些小东西,尤其莫言这个富裕中农后代,却顽强地活了下来,这也算是一个奇迹。按照莫言自己的回忆,他是个命很硬的人。这位“高密东北乡文学共和国”的创始人、这位起于草莽的乡村英雄,两岁时曾掉进茅坑里,还是他哥哥把他拎出来冲洗干净的。[21]
那个时候农村孩子都这样,像草丛里爬来爬去的蚂蚁般活着,像蝗虫般见到绿色植物就张嘴啃上一口,像蟑螂一样在垃圾堆里爬来爬去,有穿山甲一样顽强钻洞的大毅力。既然命大,莫言们就年年月月地长,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上学念书识字。大家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好说的。问题在于莫言这位普通的少年比较古怪,成年累月吃不饱穿不暖的,竟然天生就拥有一副记忆力不凡的脑袋。他六十年代初上学,到了“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念到了小学五年级。
莫言是小学里的好学生,虽然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图为莫言和他的小学老师(右一:张作圣,中:王兆聪)
上小学的时候,莫言的成绩一直很好,据他自己的回忆录里吹嘘,他的作文尤其好。三年级时他写的一篇作文叫做《抗旱速写》,曾经被公社中学的老师拿去给中学生朗诵。
如果不是爆发了“文化大革命”,他上中学应该没有问题,可是“文革”却愣是革掉了这么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的中学受教育资格,也差点革掉了他的未来。莫言的读书生涯在念完小学五年级之后,就这么结束了。
上小学五年级时,莫言念大学的大哥管谟贤从上海返乡探亲,带回了几张大字报,全都是那些革命造反的口号,莫言看到这些大字报,也学着去学校搞革命,说过令人心惊肉跳的反动话:“因为我当着一个同学的面说学校像监狱,老师像奴隶主,学生像奴隶,学校里就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22]
至于被“革”掉上中学资格的事情,莫言是这么回忆的:“……我家成分是中农,原本就是团结的对象,郑红英一歪小嘴就把我上中学的权利剥夺了。……郑红英却说:‘上边有指示,从今之后,‘地富反坏右’的孩子一律不准读书,中农的孩子最多只许读到小学,要不无产阶级的江山就会改变颜色。’就这样,我辍学成了一个人民公社的小社员。”[23]
在这篇回忆录般的散文里,郑红英是莫言的班主任,她因为跟红卫兵头头“搞破鞋”被莫言和同学张立新窥见,所以产生了浓重的报复心理。张立新出身过硬,郑红英不敢不让他上联合中学,但是作为老中农的后代,莫言就在劫难逃了。但据莫言的大哥管谟贤的回忆,确实是因为莫言的“造反”而给他带来了灾难。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莫言就留心起了“读物”。他看的第一本“闲书”是《封神演义》,接着又看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青春之歌》、《破晓记》、《三家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为《三家巷》里的区桃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冬妮娅而胡思乱想,闹出了笑话。然而,这种阅读的美妙记忆也很快就终结了。莫言回忆说:“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化大革命’就爆发了,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24]
莫言酷爱读书,梦想将来上大学。这跟他六十年代初就考上了华东师范大学的大哥管谟贤的深切影响有直接的关系。莫言的大哥管谟贤上了大学,在他们家乡里也是一件轰动一时的大事情。家乡人带着嫉妒说,这个老中农家不得了,孩子上了大学。在“文革”前,一个乡村孩子能考上大学,那是多么风光的事情。这也深深地吸引着少年莫言。他把大哥留下来的书全都看了。莫言被辍学之后,十二岁就没有书念了,算是公社小社员。活是干不了的,事情也是没有多少的。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供他打发。那是一个基本上什么消遣都没有的时代,莫言像条饥饿的狼一样,见到什么就啃什么。他说过,那时候,他连大哥留下来的一本《新华词典》都基本上翻烂了。
被小莫言翻烂的《新华字典》。上面小莫言用毛笔写着自己的名字“管谟业”
“文化大革命”开始的形势乃是一片大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在偏远的山东高密县东北乡平安庄里,家庭出身好的老师闻风而动,一夜之间就成立了红卫兵组织。红卫兵这玩意儿在村子里也就是稀罕了十几天,因为十来天后,村子里的贫下中农也都成了红卫兵。不管怎么说,当红卫兵,尤其是当红卫兵的头头,总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至于像莫言这样的中农后代,就只能当臭狗屎了。当然,做红卫兵头头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莫言在散文《我的中学时代》里写道:
那几个成了红卫兵头头的老师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里用火炉子炒花生吃,吃得满校园都是扑鼻的香气,他们买花生的钱就是从我们买袖标的钱里克扣出来的。……他们不但在办公室里吃花生,还在办公室里耍流氓,这是我和同学张立新亲眼见到的……担任着学校红卫兵头头的老师,正往代课老师郑红英的裤腰里塞花生,郑红英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些都是后话,莫言事后追忆起来,各种奇妙情感交织在一起,而线索如同织布的经纬线。
莫言告别教室,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放牛娃。他每天牵着牛、背着草筐去田里,都要经过联合中学的教室,心里因此充满了苦涩。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如莫言自己说的那样,他后来有一段时间,知识和经验不是来自课堂,而是鲜活的田野。这种经验非常直截了当,对莫言此后的感受具有重要的影响。莫言跟牛说话,跟鸟儿交流,对着大树自言自语,说话都如莫言自己说的那样“合辙押韵”,语言里充满了花花草草的气味。莫言曾经讲过一个鬼故事,作家阿城叹为真正的天才,因为他把鬼故事讲出天真来。[25]
在一篇文章中,阿城写道:
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26]
作家阿城也是一个怪才,他在莫言闲谈的一个故事中,敏锐地看出了莫言叙述故事的不同寻常的角度,即莫言家乡、莫言情感、莫言的成长经验中,他们把仙灵狐精、妖魔鬼怪都当成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日常中的生活经验不是恐惧、而是亲切。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演讲时说:
两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们村里的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他的传人。我在集体劳动的田间地头,在生产队的牛棚马厩,在我爷爷奶奶的热炕头上,甚至在摇摇晃晃地进行着的牛车社,聆听了许许多多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这些故事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庭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我当时只是一个迷恋故事的孩子,醉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回家时,无边的恐惧便包围了我,为了壮胆,我一边奔跑一边大声歌唱。
莫言在小学毕业之后,不得不光荣地当了人民公社小社员的经历,反而让他拥有与众不同的自然感受。这种感受,结合他听讲的各种故事,从蒲松龄那里流传下来的,还有从更早的志怪小说里演绎而成的,都在少年莫言的心中,酿成了一坛只待今后适合时机启封的美酒。
在演讲时他坦陈:“辍学之后,我混迹于成人之中,开始了‘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
在村头村尾听故事,是这种特殊的“听读”方式之一。
对于作家而言,很多少年时代的苦难记忆,到了成年,往往发酵成一坛醉人的美酒。海明威说过,“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
莫言也在《超越故乡》一文中写道:“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和饥饿伴随我成长。”[27]
在记忆之光中,童年的黑暗,被有灵性的文字还原成光彩夺目的风景,这是作家从发酵到叙述的一个重要的过程。
就这样,不是很必然地,莫言跟自然的关系搞得非常亲密,亲密到了喃喃自语的程度。他对于很多自然景物的切身感受,想必就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