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建设幸福平安晋城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晋城市从建市伊始,就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富管理于服务当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权益受到保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晋城
安居才能乐业。保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良好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1985年建市初,晋城市即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1991年6月,成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1992年3月,全市开展首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治理的意识。1992年至1995年,开展以基层综合治理的机构建设、强化基础工作和完善基础设施为内容的“基层基础年”活动。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狠抓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民调会、治安巡逻队以及民兵、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任务、报酬五落实。与此同时,在城镇和工矿区普遍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以一个相对集中的居民区作为一个治安单元,实行群防群治。到1997年,全市建成安全文明小区198个,安全文明村镇856个,分别占规划总数的41%和54%。1997年6月,全省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现场会在晋城召开。
1993年12月,制定关于推行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对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市、县、乡、村每年都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按照“打击、防范、教育、建设、管理、改造”六个方面,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年初签约,年终兑现,目标具体,职责明确,有力地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
1998年,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三项制度,包括成立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制度。199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省委维护稳定三项制度的意见》。市、县两级都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组,层层落实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并对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稳定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各级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立由各级书记总负责的信访领导责任制,出台《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行领导包案制。
2001年,在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结合晋城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为综治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2001年后,工作重心定位在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道路。一是按照“三有”要求,规范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市、县、乡三级综治委、办建设,88%的村(居)委成立综治领导组,96%的村(居)委组建治保会、调委会和治安巡逻队。在全省率先实行综治专项经费制度,并在治安防范岗位职业化、报酬货币化、责任契约化方面积极探索,为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提供物质保障。二是按照“齐抓共管”的要求,规范基础工作模式,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主抓、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三是按照“提档升级”的要求,规范安全文明创建工作。至2008年,全市安全文明覆盖率达到95%。四是按照“全区域覆盖”的要求,规范防控体系建设。引深快速反应、社区警务、农村“协防员”三大机制改革,整合协警、治保和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保安、治安信息员、治安监督员六支队伍,构建起社区管控、农村联防、单位守控、道路巡控、卡点堵控五大网络,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全时空的治安防范格局。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明确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足额予以保障。
2002年11月后,全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方针,深入开展“三打三防三创”活动,开展平安晋城建设,狠抓领导责任制,把维护稳定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市形成综合治理“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主抓、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晋城市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省、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4年,市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市掀起平安晋城建设高潮。2010年,市委常委会将社会管理创新列入2010年工作要点。各级政法部门相继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11年,晋城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管理创新列入全市十二五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社会管理工作项目化管理,把27个具体项目工作责任落实到牵头单位和40余家责任单位。2012年7月25日,晋城市召开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大会,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同年,晋城市全面启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广落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和“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全市实施“网格化”管理,共划分网格9153个,其中农村7967个,城市1186个,共配备网格长9153名。
1994年至2013年,晋城市强化综治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壮大村(社区)综治工作力量,推行“网格化”工作模式,形成服务管理联动、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应急工作联勤、社会治安联防、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确保晋城市在中央综治委全国四年一度评选中,连续五届二十年被评为优秀市,三次获得全国综治工作最高奖——长安杯,是全国不多、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
(一)关爱流动人口,体现人文关怀
1985年建市初,全市共有暂住人口5.6万余人。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和包工队、基建队等进行了调查摸底,印制临时户口簿、暂住人口登记表和登记证,开展暂住人口办理暂住户口前期准备工作。1986年开始,全市普遍实行临时户口登记办法,凡经工商部门批准来市务工经商人员,可持原居住地介绍信、本人照片办理临时户口。
1993年,市公安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完善“一证一簿,一片一照”的做法;推行暂住人口集体食宿、旅馆化管理办法,由公安派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留客,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暂住人口档案卡,做到跟踪管理。各包工队、用工单位和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承包责任合同,建立治安会,健全保卫制度,施工单位与用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1994年,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实施意见》,重新制定暂住人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各县(市、区)也制定实施意见,规范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同年,全市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郊区下村镇召开。1995年,市委、市政府就如何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晋城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行公安牵头、各界配合、综合治理及“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办法。1996年,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和队伍,加强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清理整顿,严格执行《暂住证申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聚居、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
2001年,市公安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具体意见》,对流动人口实行统一的“一卡两证”制度,即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2002年,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管理。2003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晋城市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办法》,明确外来人口、出租房主和承租人的定义、义务和责任。“非典”期间,收集、上报、反馈各种报表10万余份,共登记进入晋城市流动人口152498人。200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设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乡镇成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居(村)委会成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室,负责本辖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人口登记、统计、计生、劳动保障、教育等业务“一站式”受理。2008年,制定《晋城市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办证和备案比对制度、入户调查工作制度、分层次管理制度、责任分工负责制度、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2009年,探索“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动态跟踪、分组管理”的人口管理新模式,当年,基层派出所招聘182名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晋城市创新管理方式,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管理,采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源头治理、优化服务,走上流动人口规范化服务管理新路子。
2011年,推广一户一档、一户一卡、人卡对照的流动人口“抽屉式”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提供服务、统一考核评估”的“四统一”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模式,仅市区登记流动人口78413人,登记出租房屋信息17239条。2012年,探索社会化布局、信息化支撑、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四位一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将全市流动人口区域划分为96个大网格、864个中网格和4865个小网格,依托社区警务室、警务联络站,建立“1+N”管理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实施“网格式、分层式、门户式、集中式、时分式以及流动人员对接式”精细化管理,织密服务管理流动人口的工作网络。建立社区(村)服务管理室2340个、服务管理点4876个,组建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3462支7332人。按照“同步建设、同步培训、同步采集、同步应用、同步研发、同步创新”的工作思路,完成全省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登记流动人口123757人,比对在逃人员8人(抓获5人),吸毒人员26人,涉毒人员9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人,受治安处罚人员92人,受刑事处罚人员12人。在城区公安分局“房屋租赁中介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研发“全市房屋租赁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形成以二代身份证采集仪、机修业、网吧系统、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等为采集手段的社会化采集、服务和管理网络,破解长期以来流动人口发现难、登记难、信息采集难、效率低、渠道单一的问题。至9月底,网站共登记租住流动人口66936人,雇佣人员73055人,登记出租房屋25369户。依托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系统,研发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子系统”,将流动人员划分为重点、不稳定、安全三种类型录入系统分类管理,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的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双向管理。9月13日,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晋城市召开,推广晋城市的经验做法。
(二)搭建帮教平台,浪子回归新生
1995年以前,“两劳”(劳改释放、劳教解教)回归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由公安、司法、检察机关负责。1995年11月底,晋城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1998年3月,规范各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原协调小组改为晋城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
2006年,调查摸底2004—2006年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084人,有1262人衔接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将822人(含145名信息不全、见档不见人、死亡、搬迁等情况的人数)移交公安部门继续排查。至年底,市、县两级共成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10个,工作人员75人;乡镇、街道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148个,占应建数的100%。2006年后,消除社会公众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以上。2009年,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和谐回归”活动。在全市总结推广安置帮教“五个三”方法:一是工作三清(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二是机构三建(建机构、建制度、建档案);三是对象三包(村干部、党员、亲属三包一);四是任务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五是方法三会(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2006—2009年全市共帮教释解回归人员1951人,安置1776人,安置率达91%。12月17日,山西省阳城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成立暨挂牌仪式在三利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举行,该公司当年安置释解人员300余人。
2011年,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7个,分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00多名。3月25日,泽州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基地成立暨揭牌仪式在晋城市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举行。2013年,落实人员机构、帮教制度、帮教经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降到3%以下。至年底,全市累计衔接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882人,核实率达94.6%。
(三)开展社区矫正,预防重新犯罪
2009年,晋城市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6月11日至12日,在阳城县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市六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科科长,全市85个司法所所长,以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2010年,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会议,成立晋城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市委、市政府制定晋城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至年底,全市共有社区矫正“五类人员”1502名,包括: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是被裁定假释的;五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双保险”:即“人力保险”,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五管一”管理,由一名司法所长、一名调委会主任、一名党员、一名直系亲属和一名社会志愿者共同管理教育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签订协议,落实到人头;“科技保险”,每个县(市、区)配备一套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联络。
2011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15名,累计解除矫正157人。3月25日,泽州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成立暨揭牌仪式在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举行。2012年,市司法局成立集“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矫正中心,设立“心灵驿站”心理咨询室,部分县配备移动定位监管系统,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98人,累计解除矫正710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1%。2013年,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按照“电话约、当面谈、上门访、认真查、慎重评”五项要求,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审前调查评估采信率达100%。完善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日常管控、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专职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建立劳动教育和学习教育两个基地,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和电子定位监管。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270名,累计解除矫正1122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
(四)关注青少年成长,预防违法犯罪
2002年2月,市委批准成立晋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2007年,晋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6县(市、区)全部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各县(市、区)按照《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200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宣传、教育、公安等部门联手开展专题活动,优化育人环境。9月20日,全省青少年社会教育论坛在晋城举办,“知心姐姐”卢勤、沈阳师范大学社会教育科学学院社会教育研究所所长王雷等国内青少年社会教育专家,就青少年的学习教育、养成教育、困难救助等方面交流经验。11月30日,晋城市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12月26日,晋城市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代表队获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二等奖。2010年4月18日,晋城市首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在晋城二中举行。活动以“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就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如何有效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预防和整治青少年网络侵害等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2011年5月,团市委联合市司法局成立晋城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加强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发展结对学校10所,结对人数529人。11月11日至13日,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访问团就青少年维权工作在晋城交流访问。2012年,开展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命名表彰26家“晋城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各级团委成立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队69个,签订“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协议书”63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关爱行动”,全市共建七彩小屋8个,在结对农民工子女集中的20所学校,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7887人。开展“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心灵护航行动,成立晋城市校外心理辅导站,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600余人次。同年3月,晋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团市委。12月9日,全市首个未成年人爱心平台——晋城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举行揭牌仪式。2013年,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14场,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15次。依托12355平台、晋城市校外心理辅导站,提供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600余次。在全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市2187名重点青少年群体基本情况。制定《晋城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晋城市关于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绿色家园”工程的方案》,并将城区、高平市作为试点,开展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五)整治校周环境,建设平安校园
2005年,在全市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至2013年,全市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22所,市级平安校园94所。市直各学校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两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交通安全辅导员。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均聘任法制副校长。2010年,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新增设保卫机构782个,新增加专兼职保卫人员3000余名,80%的学校按要求安装了监控设施,配备防范器材2683件。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责令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64所幼儿园停办整改。
2011年,学校师生数量在500人以下的配备2名保卫人员,每递增500人增加1名保卫人员;幼儿园设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保卫人员。全市建立校园保卫机构1122个,校园警备室557个,配备专职保卫人员1417人,兼职保卫人员2659人。筹集资金1780余万元,为1277所学校安装了监控设施。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健全保卫机构,增加保卫力量,增高安防措施,强化校车管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2013年,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共设立保卫机构1122个、校园警务室557个,配备专职保卫人员1417名、兼职保卫人员2659名。市、县两级按照“财政为主,多方筹资”的方式,为824所学校安装监控设施,配备防护器材7969件,其中购置6049件、自制1920件。大大促进了学校的安全。
(六)开展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1..禁毒
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吸毒、贩毒案件基本绝迹。80年代以后又有发现。1995年,陵川县破获以魏保安、苏景元为首的贩毒团伙,涉及成员40余人,贩卖毒品咖啡因达1200多公斤。1998年至2008年,全市共发生毒品案件3848起,打击处理3635人。2003年7—10月,市公安局成功侦破“7.13”特大吸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抓获吸毒人员22名,收缴毒品土制海洛因179.5克、赃款1万元、手机5部。2006年3月底,城区公安分局查获晋城市首例吸食毒品摇头丸案件,缴获摇头丸3粒。2006年7月6日,城区公安分局破获首例吸食麻古案件,当场抓获吸贩毒人员5名。2007年,缴获毒品海洛因312.5克、咖啡因915公斤、K粉25.3克、麻古360粒、冰毒25.79克。高平市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咖啡因案,收缴毒品咖啡因710公斤,创下晋城市单案收缴毒品咖啡因数量最多的纪录。2008年,缴获毒品海洛因364克、冰毒等新型毒品190克、咖啡因323公斤。2010年,市公安局摧毁聂亚丽、毕二线为首的特大吸贩毒网络,破获“3·15”特大跨省贩毒案。
2012年6月26日,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启动仪式暨公开焚烧毒品大会在市物茂广场举行,现场焚烧毒品400多公斤、罂粟10株,市中原街中学、中原街小学被授予“山西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牌匾。2010—2012年6月,全市共破获涉毒违法案件1690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910人,缴获各类毒品800余公斤。2013年11月21日,晋城市禁毒委组织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部署“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工作。2014年3月3日,泽州县公安局在晋庙铺镇草底铺路段设卡盘查时,查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贩卖毒品案,当场缴获毒品铵钠咖粉35公斤。4月25日,阳城县公安局在晋焦高速公路丹河收费站破获特大跨省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海洛因681.9克、冰毒10.6克。
2..严打
1985年,重点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对全市88个放映录像点进行多次检查,全年收缴各种录像、录音带507盘(其中淫秽性质的61盘)、黄色书刊250本、手抄本2本,查封放映机13部。1986年,先后开展反盗窃斗争,打击和预防杀人、抢劫、强奸、流氓、重大盗窃五类严重犯罪活动和查禁取缔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专项斗争。1987年,针对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开展打击盗窃、扒窃、抢劫、强奸、杀人,查禁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整顿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整顿公共复杂场所秩序,整顿特种行业,整顿交通秩序等专项斗争。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78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00起,缴获赃款赃物总值100余万元。1988年,挖出各类犯罪团伙380个,缴获淫秽物品600多件,缴获赃款赃物总值142万余元。
1990年初,开展集中扫除赌博、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贩卖吸食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和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六害”活动的专项斗争。查破案件680起,打掉团伙296个,取缔窝点214个,收缴淫秽物品6000盘(册)、毒品112公斤,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9人。是年,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90个,抓获逃犯83人,端掉犯罪窝点120多个,缴获价值300多万元的赃款赃物。1990年5月—1991年2月,抓捕历年批捕在逃、批劳在逃和负案在逃的案犯93人,破获重特大积案204起。缴获现金145.7万元、各类枪支39支、凶器154件、雷管1.53万枚、炸药2.76万公斤、导火索12万米、毒品58公斤、汽车4辆、摩托车41辆、自行车345辆、电视机29台,赃款赃物总值250余万元。
1992年6月,开展以打击杀人、爆炸、抢劫、强奸、流氓滋扰、重大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夏季打击行动,破获一批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共打掉犯罪团伙40个,涉及成员218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523人,追回批捕、负案和批劳在逃犯罪分子51人。缴获汽车1辆、摩托车15辆、自行车86辆、电视机12台、雷管1.3万枚、炸药1200公斤,赃款赃物总值30余万元。1993年3月,开展围歼“车匪路霸”专项斗争。7—9月,重点打击流氓犯罪团伙。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29个,抓获团伙成员920人,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破获“5·30”涉枪流氓集团案、李天佑假冒军人诈骗案、阳城工行巨款被骗案等,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并被公安部以“情况摘报”直报中央领导。1994年,集中开展“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行动,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09个,抓获在逃犯92名,缴获赃款赃物总值170余万元。破获陵川县以宋庆锋、郭红卫为首的9人流氓团伙案,城区以赵海龙为首的25人盗窃摩托车团伙案,沁水县以王伟为首的盗窃、抢劫、强奸、贩卖假币的犯罪团伙案和特大奸淫幼女案,郊区以21名陕西镇安籍外来民工组成的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犯罪团伙案。1995年,开展以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破获重特大案件609起,破获年前积案、隐漏案、涉外案405起,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09个,抓获各类案犯268名,查处治安案件3842起,缴获赃款赃物总值519余万元。1996年,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收黑枪、治乱点”为重点,开展严打整治。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28起,破获年前积案、隐漏案198起,协外破案208起,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22个,缴获赃款赃物总值651.3万元。市公安局协助太原警方抓获全国通缉的山西省“2·26”流氓械斗案3名重大在逃犯佟光、赵亮、刘保成。
2003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强化对有组织团伙性、集团性犯罪日常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态势。2005年,全市共立各类现行命案52起,破48起,破案率为92.31%,位居全省第一。高平市公安局、陵川县公安局、沁水县公安局、北石店公安分局实现现行命案全破,泽州县公安局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1.67%。2006年,继续坚持“命案必破”原则,全市共立各类现行命案49起,破47起,破案率达到95.92%。此外,侦破破坏盗窃电力、电信设施案件107起。2007年,全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抓获涉案成员49人,破获刑事案件66起、治安案件19起,缴获枪支3支。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对八类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立案737起,破481起。其中命案立39起,破38起;伤害案立232起,破202起;强奸案立48起,破37起;抢劫案立427起,破216起;抢夺案立374起,破214起;盗窃案立5258起,破1346起。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766起,破2568起,其中八类危害严重刑事案件立274起,破1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29人,打掉恶势力团伙8个。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6.4%,各类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2%,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655起,破4192起,其中八类危害严重刑事案件立269起,破2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82人,打掉恶势力团伙12个。2013年,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9个。2014年,全市打掉黑恶团伙12个,侦破命案22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80起,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8329件,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案件755件1053人,提起公诉1512件2043人,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3..专项行动
2001年5月2日,摧毁以宋魁祥为首的高平“黑猪”黑社会犯罪组织,抓获黑社会组织成员43名,缴获大批赃款、赃物。2003年4月25日,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全市共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267起,打掉盗窃机动车团伙21个66人、抢劫机动车团伙2个7人,缴获汽车20辆,缴获摩托车213辆,追缴赃款赃物总价值746.82万元。同年,开展为期4个月的攻坚战役,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11起,其中现行案1296起,危害严重的八类案件207起,刑事拘留389人,批捕356人,劳动教养8人。破获市级督办案件5起,抓获省级督捕逃犯4人、市级督捕逃犯5人。此外,还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割通讯电缆犯罪活动。2004年,全市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各类现行命案48起,破获42起,破案率为87.5%。破获网上杀人积案8起,破获其他杀人积案5起,抓获外地杀人在逃犯2名。2005年,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全市共破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571起,打掉“两抢一盗”犯罪团伙99个442人。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249起。2006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2007年,全市共立各类命案41起,破38起,破案率为92.68%,破获命案积案4起,抓获外省市命案逃犯7名,本省外地市命案逃犯5名。共追缴被盗抢汽车41辆,破获“两抢一盗”犯罪系列案件39起。4月起,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全市共破获各类“三电”犯罪案件2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名,打掉盗窃团伙9个55人,缴获财物总价值23.4万元,查处治安案件36起,治安处罚19人,其他处罚17人。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主动进攻、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假币犯罪、打击公路沿线吸贩毒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同联手,打掉以赵五庆、崔晋霞、毋红梅为首的三个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涉案金额10亿多元,追缴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价值约1.3亿元,涉嫌赌博、开设赌场、绑架、寻衅滋事、非法买卖爆炸物、故意伤害、非法经营、骗取贷款、诈骗、伪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毁灭证据、窝藏等犯罪15类195起,遏制赌博犯罪滋生蔓延的势头和由此引发的诸多治安问题。2010年,先后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行动,成功破获城区2002年“6·15”出租车司机被杀抛尸案、泽州“1·1”两人死亡特大故意杀人案、高平2000年“8·8”河西镇牛庄村命案积案、阳城“10·2”下孔村三人死亡特大杀人案、陵川2000年“8·20”三死五伤特大命案积案、沁水1991年“9·19”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北石店1995年“10·2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等一批重、特大恶性案件。
2011年,开展严打整治“夏季攻势”、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晋安利剑”“五打四防三整治”、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在保持命案全破的同时,打掉一大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破获一大批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案件。全年22起现行命案实现全破,命案侦破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市公安局打掉一特大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爆炸物、贩卖毒品、网络赌博的犯罪团伙,缴获炸药17吨,雷管1.5万余发,海洛因、冰毒等毒品250余克。破获全省首起特大利用CPU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价值1091万余元。2012年,以“爆霸毒假流”为打击整治重点,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五打四防三整治”“破案追逃竞赛”“利剑行动”、扫黄扫赌“无声风暴”“铲赌患·正风气”和“打网络、追来源、断通道”禁毒堵源截流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打掉赌资达8000余万元的网络赌博团伙,破获涉案3亿多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13年,围绕“爆霸毒流假”打击整治重点,持续开展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保持对各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针对电信诈骗新型案件高发多发的实际,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与市银监局及15家银行制定防范打击协作工作机制,阻止电信诈骗案件35起,为群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18万余元。
二、改革户政管理,方便群众办事
(一)户籍管理
1985年建市初,全市由13个公安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和管理。非农业户口登记及管理,由县(区)公安局和派出所负责;农业户口登记和管理,城区和各县城关镇由派出所负责,其余乡镇由乡(镇)行政秘书代管。家庭户口簿只有少数居民按家庭户发放,其余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家属均登记为集体户口。1987年3月,开始理顺家庭户口,凡是有固定居住地址和有亲属关系的城镇居民和非农业户口均发放家庭户口簿。1990年,全市设有户口管理的派出所增加到54个,各所均配备户籍员。同年,全市进行户口整顿,各县(区)均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底册和4项变动(城市7项)登记簿,并发放家庭户口簿5.38万本,其中首次发放农村家庭户口簿1.46万本。
1994年,晋城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始筹建,总投资370余万元。至1996年底,全市有54个派出所实行户籍业务网上审核和纸质材料定期送审双轨制运行,40个派出所实现人口信息系统自动化前台办公,为全市人口信息联网运行打下基础。1996年,城区、泽州县和高平市公安局成立户政科,全市所有农村户口全部收归派出所管理。至年底,共为全市121个乡镇、6645个自然村的47.05万户、172万余农业人口发放了户口簿,1/4的行政村制作了街、巷、院、户牌,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1998年,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实现人口信息系统自动化前台办公。2000年,完成全国人口信息“百城联网”工程,建成全市211万常住人口数据库。
2002年5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改革我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6月1日开始实施,对全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改革。2005年7月20日,对全市73个户籍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络化办公。全市共录入并报送公安部常住人口信息2115125人,户口核对588436户,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1199837项,解决未落户人员上户5114人、应销未销人员8336人。共发现并纠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8126对、错号1514人,换发重错号人员身份证6075人,补编公民身份号码39899人,注销常住人员重复户口5553人。共录入常住人口相片1117765张,占16周岁以上人口数的67%;共清理未装钉门(楼)牌93300处,补钉39198处,更新更正9638处,解决人户分离312861人。录入、修改街路巷、门(楼)牌信息181295条,变更常住人口住址信息412348人。2003年至2005年,晋城市连续三年被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评为全省户政工作第一名。2007年,全市办理各类户口业务124286次,解决人户分离人员4883人,清理解决无户口人员2002人。2008年,全市办理各类户口业务156310次,列管重点人口3791人。2009年,针对一人多户、应销未销、应落未落、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违规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问题,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市共清理一人多户户口179人,整改167人;应落未落常驻户口2588人,整改1691人;应销未销常住户口1967人,整改1678人;户口登记项目差错1380项,更正1017项。2010年7月,公安部确定晋城市为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示范建设单位,全市户政系统开展了地理信息平台门楼牌地址库的采集、录入等工作,共采集门楼牌地址237981条。
2011年,按照“谁办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取消派出所所长户籍审批环节,实行户籍内勤直接审核负责制;取消省内“新生儿未落户”书面证明手续,将“网上核实新生儿是否落户”的范围由晋城市外延至山西省范围内;取消新生儿上户须计生部门证明,为新生儿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建立健全户籍民警委托代办、户口督办、DNA亲子鉴定上户、预约服务、延时、错时、上门服务等工作制度,为长年“黑户”、在家出生和无收养手续的百姓办理上户手续。至年底,全市共办理出生上户37263人,死亡注销17615人,迁入51555人,迁出39121人,移入13127人,移出13600人,变更更正33471个,办理农转非4595人,督办解决疑难户口问题9人,通过DNA技术手段上户的42人。2013年11月,市政府出台《晋城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简化户籍办事程序,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职业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降低稳定住所的条件,增加引进人才和解决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落户等多项改革措施。
(二)居民身份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全市于1986年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制证点设在市公安局三处。1986年至1989年3月为集中发证阶段,共为116万16周岁以上公民颁发居民身份证,占应发证人数的91.34%。1987年12月,全省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晋城市召开。1989年8月,晋城市被省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评为“颁证工作优秀单位”。1989年4月后,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进入日常工作和管理阶段。1986—1996年,全市颁发居民身份证152.59万人,约占应发证人数的97%。1996年,开始独立制作新工艺防伪居民身份证,缩短制证周期,提高制证质量。
2006年,全市开始换发“二代身份证”工作,各基层公安派出所采取弹性工作制、人像异地采集、外出人员代办、老弱病残接送、上门办证等形式,为办证群众提供服务。2007年,全市共受理“二代证”512696人,发证513488个。其中外出返乡人员“二代证”8620人,上门送证5112个。市公安局被山西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山西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先进集体”。
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受理“二代证”175.2万个,制作“二代证”1686287个,占全市户籍人口的78.86%,占全市16周岁以上应换发证人口的97.36%。提前2个月完成全市集中换发二代身份证任务。2009年,全市户籍民警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节假日不休息等服务,办理居民身份证更加方便快捷。全年受理外出返乡群众“二代证”1440个,制作临时身份证113个,上门送证2243个。为高考考生办理二代证6215个,其中加快证207个,办理临时身份证215个,上门送证1816个。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集体”。201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成立工作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
1986年10月前,境内的道路交通分别由交通、公安、农机三个部门管理,其中:全市的公路和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县的县城道路(街道),全市的车辆和驾驶员业务管理以及事故处理,由交通监理部门负责。发生死人交通事故后,由公安部门配合处理;市区内的道路、街道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全市拖拉机等农用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由农机部门管理。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原来由交通监理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能以及管理人员,全部移交公安机关。1987年8月1日,晋城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简称市交警支队)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车管所、安全科、人教科、财务科5个职能科室和3个直属交通警察大队。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县分别成立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此后,全市的城乡道路交通统一归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受同级公安机关领导,基层交警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交警部门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2006年,泽州县成立交通警察大队。2008年,市交警支队设11个职能科室、9个交警大队,有正式民警380名、协勤人员419名。
2013年底,市交警支队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计财科、秩序科、事故处理大队、科技设施科、宣教科、法制科、车管所、驾管科、特勤大队、教考中心、后勤保障中心、指挥中心、督查科15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直属交警大队和泽州县交警大队、高平市交警大队、阳城县交警大队、陵川县交警大队、沁水县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机关有正式民警208名、协勤人员238名。
(一)交通秩序管理
1..交通安全设施
1987年8月,市交警支队成立时,仅市区内有6个交通指挥岗台。到1996年底,全市设有较标准的交通指挥岗亭18个,新增各种交通标志577个、交通隔离带1848米、隔离墩1900块、便道护栏6.64万米、交通标线6.95万米、公路龙门架34座。规划了城市和县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基本上做到各行其道。
2011年,在国道207线和省道陵沁线、坪曲线等示范公路的多处下坡和转弯路段增设警示牌和减速带,安装闪烁警示灯10台、水泥防护墩14处。在市区道路施划标线83.26公里、589456平方米;新增隔离9239米、油漆隔离9029米,拆装泽州路风台街隔离11898米,整修隔离4530米,清洗隔离20667米;新增标志299块,整修标志216套;整修限高架6次,维修信号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等143次。2012年,改建升级自适应信号系统53套、人行横道信号灯17套,新增电子警察158套、道路交通监控系统50套、交通诱导系统8套。将凤台街慢车道改为快车道,由双向四车道增加为双向八车道,设立公交专用车道。2013年,按照交通技术规范与标准,改造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升级硬件设施。重点完善市区改造路段和十字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护拦等,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全年共改建升级信号控制路口52个,并与指挥中心联网,实现单向绿波带;在市区安装高清数字监控系统40处;新建电子警察闯红灯系统158个,实现实时高清录像功能;新安装交通诱导屏8处;新增350兆集群,扩容建设350兆无线基站、增加四个位道3个延伸站、一个车载应急指挥系统和10个车载台。
2..交通秩序整顿
1990年,市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在干线公路沿线村镇分片设立34个交通治安联防区、55个交通事故报警点。12月上旬,省交警总队在晋城市召开全省公路交通管理现场会,推广晋城市的经验和做法。1992年5月至7月,集中开展以清除路障和拆除违章建筑为重点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顿,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529户、933间、1.63万平方米,清除道路两侧私设煤场、乱堆乱放等非法占道2167处,整顿路边饭店、停车点134个,清理各种乱设摊点1575个,解决乱和堵两大难题。此后,针对客运车、农用车违章、超速、超载等10种严重违章及公路“三乱”等突出问题,多次进行专项治理整顿。1995年9月,市交警二大队采取“先通路、后治乱、再规范”的工作思路,仅用三个月时间,基本解决了太行山上堵车的老大难问题。《山西日报》以《打通太行关》为题,刊登长篇通讯,详细介绍市交警二大队的先进事迹。1997年起,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路(街)活动。2001年,开展治理货运车辆严重超载活动。2003年6月,全省治理公路“三乱”暨治超现场会在晋城市召开,推广晋城市交警支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经验。同年12月,经公安部验收,晋城市区达到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2004年,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路面行车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2005年,经公安部、住建部验收,晋城市区达到D类城市一等管理水平。2007年,市政府召开全市预防交通事故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会议,把创建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意见,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2009年,多措并举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在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4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遏制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加强与交通、工商等部门的协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联合刑侦、治安、特警、督察及部队警备纠察等部门,多警联动、重拳出击,开展治安清查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400余起。全市机动车临时登记完成指标8118个,完成率81.18%,全市机动车临时管控登记总量39782辆。11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今(当)冬明(来)春客运车和旅游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62178起,其中无证驾驶149起、酒后驾驶62起、醉酒驾驶38起、超速驾驶13376起,客车超员24起。2010年,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警车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大幅裁减警车,取得了明显整治效果。警车年检率达到100%,警车保有量由原来的201辆,减少到101辆。
2011年,制定《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安监、公路、交通等部门,对全市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72处,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50份,整治250处,整治率为91.91%。组织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保卫、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客货运整治、百日交通安全大检查、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三超一疲劳”等专项行动。与全市15家客运企业全部签订责任承诺书,1866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2012年,共查处409279起违法行为,其中超速50%以下168433起,超速50%以上5572起,醉酒驾驶551起,饮酒驾驶639起,超员20%以下596起,超员20%以上19起,报废拼装车8台,无证驾驶1288起,无牌1035起,故意遮挡号牌654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855起,假牌假证82起,套牌车36辆,货车载人1654起,疲劳驾驶1起,货车超载19起。春运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690起,其中酒后驾驶36起、客运车超员32起、超速行驶8600起。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同比下降11.3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8.18%、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7.57%,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2013年初,对直属大队和泽州县交警大队的管辖区进行调整,城区、开发区行政区域道路由四个直属大队分片管辖。将政府安排的100名“40、50”公益岗位人员分配到四个直属大队,充实路面警力;9月,委托市保安公司招聘60名保安交通协管员,辅助交警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从事路面管理的警力达730多人。1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治堵16条措施。在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基础上,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改建升级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善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即电子警察),新建交通诱导系统和交通管理综合集成平台,改扩建控制中心机房和储存设备,改造光纤通讯系统,在市区59处灯控路口改用裸光纤传输,19处交通治安卡口和50处单点采用10兆光纤,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与9个大队使用100兆光纤链接,初步实现全市交通管理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交通管理快速反应决策与统一调度指挥。推行“三定、四统、五规范”市区日常勤务模式,将主要警力、精力调整到路面巡逻和动态管理上,市区交通秩序有效改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得到缓解。
(二)交通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
1987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24起。1987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后,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04年全市因交通事故死亡328人,是晋城市交通事故的顶峰期。2005年,成立晋城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创造具有晋城特色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预防工作体系,形成政府领导、交警主抓、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取得显著成绩。当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53人,市交警支队获晋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状”。2006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减少29人,市交警支队荣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省公安厅交管局向全省推广晋城市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预防机制。2014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5人,交通事故指数连续10年全面下降。
1987—2014年晋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
附:交通事故案例
从1985年到2014年,境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共8起。
①1985年11月1日,沁水县境内一辆乘坐21人的汽车翻入沟中,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无证驾驶肇事者李王善被逮捕。
②1987年5月1日,沁水县下川乡上川村村民阎小林驾驶一部大卡车到东川村看戏,返回时乘30人。因车速过快,转弯时翻入56.1米的深崖,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
③1993年5月17日,长治市城区运输公司汽车司机程玉平驾驶带挂货车,行至晋韩公路阳城八甲口下坡处时,因严重超载制动失灵,撞在前方行驶的一辆卡车上,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两辆车严重损坏,两间房屋倒塌。
④2004年1月22日7时40分,晋L20311华丰6600型旅行客车下坡时驶入道路侧沟内,造成9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重伤4人,轻伤10人,客车严重损坏。
⑤2011年3月26日9时45分许,高平市北诗镇龙泉村李德明驾驶晋E08880金冠牌越野车(车内共11人),沿高平市北诗镇西诗村至龙泉村的村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吴庄村下坡左弯道路段,驶出路外撞向民房,造成车内8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⑥2012年2月25日9时27分,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驾驶人白光万驾驶河南省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分公司豫M08666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沿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319KM+950M处,在连续转弯下坡过程中,车辆失控,撞断道路右侧水泥防护墙后坠入约45米深的沟内,造成15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和豫M08666号客车严重损坏的单方重特大交通事故。
⑦2012年9月25日下午2时25分,由于雨天路滑,一辆车牌为晋A70308的大巴在长晋高速公路高平路段发生侧翻事故。造成2人死亡,37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较重。
⑧2014年3月1日14时50分,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两辆甲醇车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漏,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42台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经现场清理、走访排查和采取DNA鉴定等技术手段核查,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2..事故处理
建市初期,处理交通事故凭经验办案,从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到损害赔偿调解,一个人说了算,往往出现勘查现场简单粗糙,责任认定不准,损失赔偿调解不公等问题。
1991年,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颁布和实施后,交通事故处理开始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1995年8月,支队增设交通事故科,直接受理4个直属大队辖区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全市范围内涉外交通事故,对各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1995年,全市普遍设立和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实行“分体办案”制度,事故处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1996年12月,设立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与交通事故处理科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事故处理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10年11月,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各县(市)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四个直属大队成立调解工作站,逐步形成职能明晰化、分工精细化、制度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新机制。2013年,推进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机构,完善调解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提高调解率。9月,在高平交警大队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市推广高平经验。全年全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调解道路交通事故469起。2014年7月,市政府出台《晋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废止2007年6月15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晋城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车辆驾驶管理
1987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后,市交警支队设车辆管理所,有民警9人;各交警大队设立车辆管理股(组)。1994年12月28日,经市编委批准,车管所加挂培训中心牌子。1996年12月机构改革中,设车辆管理大队,与车管所为一套人马。1996年底,市交警支队和各大队专门从事车辆驾驶员业务工作的民警增至43人。同时,陆续建立的社会各单位的交安委组织,为本单位的车管机构和交警车管部门的辅助力量。在业务管理上,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除对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直接管理外,还负责对各大队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行协调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协助省车管所对本市政法各部门的警车、涉外合资企业用车、地厅级以上干部用车进行管理。各交警大队车管股(组),分别对本辖区内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年度检验审验。社会各单位交安委,在交警车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交警车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管理。
1..车辆管理
1988年1月,按照省交警总队统一安排,全市农用车统一换发专用号牌,公安车辆统一换发行车执照。1990年3月,根据《山西省机动车辆年度定期检验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年检工作。
1992年9月,根据《山西省个体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个体运输车辆、特别是个体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1992年12月,对小型客车、双排座客货车统一安装和使用安全带。1993年1月,农用车和摩托车管理下放到4个县(市)大队。1993年8月,根据公安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管理办法》,全市机动车开始上线进行安全检测,提高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质量。1994年8月,全市各类机动车辆统一启用、换发“九二”式牌照,并采用微机管理。1995年10月,取消公安专用号牌,换发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5部门统一使用的警车号牌。
2007年1月1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实行“个性化”牌照管理。2008年后,市交警支队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实行一站式管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每年办理新车注册登记9000多辆。同时,各县(市)车管工作站也都开办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市有5个乡镇中队开办车辆注册登记业务。2009年,推行车驾管业务下放、开办流动车管所、网上车管所等措施,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各县(市)车管工作站、乡镇中队都开办车辆注册登记业务,高平大队车管所将摩托车注册登记延伸到高平市区摩托车销售企业,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2011年,利用互联网建成“网上车管所”,开通网上提交身体证明、网上预约驾驶人考试、网上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等业务。建成“流动车管所”,定期组织车管民警到农村乡镇集中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业务。开办车管业务代办点,在市区形成驻长河检测线车管工作站、驻通达检测线车管工作站、驻三安检测线车管工作站、驻华洋4S店车管便民服务点和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的业务网络,车管服务站的业务量达到总业务量的50%以上。2013年,加强“五类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对全市客运企业和大型公司七座以上接送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备案登记检验。市交警支队在华洋4S店开展办理小型免检汽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零警力”服务模式。车管所业务大厅实行“一窗式”服务,可办理车、驾管业务19项。全年,共办理各类机动车业务298905辆(次)。其中,注册登记44753辆,转移登记13813辆,变更登记14512辆,抵押登记11001辆,注销登记43796辆,转入业务2398辆,档案更正767辆,车辆年检143965辆,其他23900辆。
2..驾驶员管理
1987年,全市有驾驶员培训学校7所,年培训能力为900名。1995年底,驾驶员培训学校增加到14所,市区和各县(市)都设立了驾驶员培训学校,年培训能力达7200多人。至1996年,全市累计培训驾驶人员6万多人(次)。从1991年起,市交警支队配合省交警总队多次组织人员对各驾校进行严格考评,校舍和教学设施、理科教员、术科教练、教练车辆符合条件者,才发给办学许可证,教员、教练资格证书,教练车牌证。从源头上保证新增驾驶员的素质。
1990年,换发启用新式驾驶证。从1995年起,对驾驶员的术科考试,开始使用桩考仪和路考仪。从1996年9月起,根据公安部《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对驾驶员管理和考试工作简化手续程序,放宽条件限制。
1987年至2008年,在驾驶员年度安全审验工作中,对违章严重、事故多发的驾驶员,分别给予延审、吊扣驾驶证或取消驾驶资格;对违章肇事严重且触犯刑律的驾驶员,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适时进行公处。在全市机动车驾驶员中,开展“安全行车无事故”“红旗驾驶员”等评选活动,形成遵章行驶、安全礼让、文明行车的良好风气。
2011年,制定考试员轮岗制度、发放“监督卡”制度、“公示栏”等一系列制度,避免违规办证现象发生。至年底,市交警支队教考中心完成扩建,高平市、阳城县筹建以交警大队为行政主管单位的考试中心。2012年,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举办全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培训班。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坚决执行“谁考试,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将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下放到各县(市),组织考试员定期下县考试。全面落实科目二必考项目和随机选考制度,严格执行科目三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推广应用指纹、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驾驶人考试监管。
3..车辆与驾驶员数量
1987年,全市有在册机动车1.11万辆。1996年,全市有在册机动车7.28万辆,增长近7倍。2003年,全市在册机动车数量首次突破10万辆,达11.59万辆。2006年,全市在册机动车数量突破20万辆,达20.52万辆。2011年,全市在册机动车数量突破30万辆,达31.49万辆。201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35489辆,其中汽车保有量266236辆,摩托车保有量63893辆。2014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65289辆,其中私人汽车25.9万辆,新注册汽车4.2万辆。
1987年,全市有机动车驾驶员1.68万名。1996年,全市有机动车驾驶员7.62万名,增长3.5倍。2000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突破10万人,达10.88万名。2006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突破20万人,达21.24万名。2010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突破30万人,达31.74万名。2012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突破40万人,达40.17万名。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达49.91万名。
1987—2014年晋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及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统计表
(四)交通安全宣传
1987年,市交警支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安全科兼顾。1994年12月,支队人教科更名为宣传教育科。各大队确定专职宣传民警,全市专职宣传民警增加到15人。各县(市、区)、乡(镇)、村,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设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基本形成交通安全宣传网络。至2008年,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及各大队均配备摄像机、放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专用设备。市电视台、《太行日报》、市人民广播电台及各县(市、区)电视台、有线广播电台开辟了专栏或专题节目,各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交通法规宣传更加普及,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逐年提高。
2008年后,交通安全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化,由最初的贴标语、发传单、组装宣传车,发展到报纸、电视、电台、网络主流媒体宣传,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和商业广告宣传,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009年,全市交通安全宣传形成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的宣传格局,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2011年,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综治月宣传活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文明交通进企业主题宣传周、“醉驾入刑”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爱心送考在行动”专项宣传、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题宣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宣传活动、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月、“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宣传、“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等12次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高平市、陵川县在机动车数量较大的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联络员,配合交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012年,开展“春运”“3·26”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喜迎十八大,牵手平安行”主题宣传、“122”交通安全日、“红灯停、绿灯行”文明交通行为养成活动等10余项主题宣传活动。2013年,全年共展出宣传展板3800块,悬挂宣传标语5250条,展示挂图4310余幅,发放宣传品120万余份,发放提示牌35770个,发送手机短信130万条,发布交警官方微博2468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300篇,宣讲交通安全课1600次,播放警示教育光盘78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80万余人次。
通过持久深入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大增强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境内的交通安全环境大大改善,出现了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伤人数连年双下降的可喜局面。
四、加强消防工作,减少火灾损失
(一)壮大消防组织,构建消防网络
1..公安消防组织
1985年9月,晋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成立,同时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市消防大队牌子,隶属于晋城市公安局,业务上受省公安厅消防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总队消防处)指导。城区、郊区公安分局设消防科。1993年5月,市消防大队升格为消防支队,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防火监督处。2008年,有现役消防官兵200名。2013年,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防火处4个部门,有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下设城区、泽州、高平、阳城、陵川、沁水、开发区、北石店8个消防大队(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7个现役消防中队(每个中队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总编制警力240人,实有官兵264人。
晋城市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2..其他消防组织
2008年底,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18个乡镇将消防知识列入普法范围,按标准安装公共消火栓。全市共组建农村一专多能义务消防队20支,另有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和7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全市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数达1万多人。2009年7月10日,召开晋城市消防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体会员大会,首批发展单位会员160个。至年底,协会发展单位会员260个,个人会员120名。2013年,全市有泽州巴公、阳城北留、沁水端氏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4名;有10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队员311名。全市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及其他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专业消防力量体系。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消防专业人员达到500余名。
(二)完善消防装备,提升救援能力
1985年,市公安消防大队直属中队有老式解放牌汽车2台;12月,购进四川成都消防器材厂产3.8吨东风牌水罐车1台。1987年12月,省保险公司赠送市公安消防大队3.8吨新式解放牌水罐车1台。1988年12月,购进四川成都消防器材厂产泡沫车1台。1989年12月,购进重庆红岩机械厂产16米登高平台车1台。1992年12月,购进辽宁抚顺起重机总厂产32米登高平台车1台。1996年6月,购进上海格拉曼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产高低压泵消防车1台。1996年底,市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增加到6台,全部为功能比较齐全的新式消防车。高平中队有执勤车2台;晋矿消防大队有执勤车6台、指挥车2台;石油公司消防队有执勤车2台、指挥车1台;江淮机械厂消防队有执勤车1台;二五四处消防队有执勤车2台;市纺织厂消防队有执勤车2台;五七一六厂消防队有执勤车2台。1997年,市消防支队加大特种器材装备的投资,购置了空气充填泵、火场排烟机、切割机、扩张器、机动链锯、液压组合工具、缓降器、消防呼救器等特种器材。2000年,投资70余万元一次性购置消防车3台,分别是东风牌干粉车、东风牌泡沫车和东风牌水罐车。2002年,投资23万元改装的多功能消防指挥车投入执勤备战。2005年,新建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购置350兆基地台7部、350兆集群对讲机20部、350兆常规对讲机30部,建成消防无线三级组网。2006年12月,增添20顶F1SF法式消防头盔。2007年12月,投资25万元建成覆盖主城区的灾害现场图像传输系统,进一步加强了灾害现场事故通信指挥能力。2007年,投资600余万元购置执勤车辆、业务用车和各类消防器材装备11台,所有基层中队消防车数量达5台以上,一线消防员装备11种个人基本防护,执勤中队抢险救援班配齐装备器材。2008年,加快消防装备更新换代步伐,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A类泡沫车、移动供气车等特种车辆;为所有中队配备五十铃主战消防车、抢险救援车。
2009年,投入930万元,为各大队、中队配备一批高、精、尖的器材装备,更新移动指挥车1台、主战消防车3台,为5个铁军攻坚组配备价值600万元的器材装备,在全省率先按标准完成灭火攻坚组装备器材配备任务。全市消防部队各类执勤消防车辆达40台,常规、特勤灭火救援器材达12类3078件(套)。加强晋城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大指挥系统平台建设,为每名干部配备“消防通”,为执勤车辆安装GPS车辆动态管理系统,建成单兵图像传输系统和重大危险源灾害评估系统。2010年,市政府投资2480万元,在城区西武匠村建设全省领先的消防训练基地,完成油罐、化工生产装置、气体储罐、电气火灾事故处理、化学危险品槽车等训练区和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训练塔等设施。2013年,全市公安消防组织建成公安消防站7个,其中特勤消防站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二级普通消防站4个,有各类执勤消防车39台,其中灭火类消防车21台(水罐消防车12台、泡沫消防车6台、压缩空气泡沫车2台、干粉消防车1台)、高举类消防车5台(登高类消防车3台、举高喷射消防车2台)、专勤类消防车10台(抢险救援消防车7台、通讯指挥消防车1台、排烟消防车1台、防化洗消防车1台)、战勤保障消防车3台(加油车、装备抢修车、饮食保障车各1台),另有冲锋舟7艘。全市执勤消防车一次性车载灭火剂总量151吨,其中载水140吨、B类泡沫灭火剂8吨、A类泡沫灭火剂2吨、干粉灭火剂1吨;配备各类器材6923件(套),其中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2629件(套)、特种防护装备2091件(套)、抢险救援器材894件(套)、灭火器材1309件(套)。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有各类消防车6台(其中水罐消防车3台、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消防车1台、干粉泡沫消防车1台),消防车载灭火剂总量23吨(其中载水20吨、泡沫灭火剂2吨、干粉灭火剂1吨)。10支企业专职消防队有各类消防车27台(其中水罐消防车17台、抢险救援车2台、泡沫消防车8台),消防车载灭火剂总量150吨(其中载水140吨、泡沫灭火剂10吨)。
(三)采取多种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1985年建市初,执行国务院制定的“消防十项标准”,各单位实行防火岗位责任制,重点防火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20世纪90年代,部分重点防火单位配置干粉车。针对本市乡镇企业、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增加较快的实际,在开展经常性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的同时,先后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集贸市场、高层建筑、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等多个专项治理,改善上述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000年9月29日,市消防支队在煤海大厦进行大型灭火演练。2004年2月19日,市政府制订出台《晋城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07年8月1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晋城市消防基础工作现场会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阳城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北留镇皇城村组建义务消防队、规范并推行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和派出所消防工作取得的先进经验,推动各级政府、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预防措施和责任制。2009年,以国庆安保、“两节”“两会”、冬季防火等重要时段消防安保工作为重点,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和中小学校为主的12次专项整治,督促三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前销案摘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2012年,加强建筑内部装修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工作,有效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次,共检查单位1万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万余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25份,责令“三停”187家,临时查封场所309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22件。2013年,全市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消防工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的考评范围,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各个行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重点单位实行消防标准化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汲取事故教训,降低生命财产损失
1985—1996年,全市共发生较大火灾484起,死人17名,伤人106名,直接经济损失371.7万元,12年中,火灾事故在50起以上的有3年,最多的1985年达65起。火灾事故在40起以上、50起以下的有2年,30起以上、40起以下的有6年,30起以下的1年。最少的1995年,全年发生火灾事故2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经济损失为31.65万元。
2009年至2013年,全市共发生火灾922起,直接财产损失1498.7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1985—2014年晋城市火灾统计表
在1985—2014年发生的火灾事故中,有较大和重特大事故23起,按年度划分:
1985年为5起,即:3月29日,晋城农产品公司仓库因小孩纵火发生火灾,烧毁皮胶、塑料桶、玻璃、安全帽、档案柜等库存物品,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4月16日,沁水县端氏镇国营春光电工厂临时家属区发生火灾,烧毁房屋12间,受灾4户11人,经济损失2.16万元;6月23日,郊区南村镇青杨掌村村民翟小进,用汽车拉小麦时,排气管排出火星引起火灾,烧毁解放车一辆、小麦1000斤,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8月8日晚,高平县唐安缫丝厂配电室因电器设备老化短路起火,烧毁配电室自动配电盘8面、电动机22台、房屋8间,直接经济损失1.61万元;11月10日晚,高平县粮食局汽车队车库因临时工点燃蜡烛盗油引起火灾,烧毁汽车3辆,受灾1户,直接经济损失3.06万元。
1986年为2起,即:5月22日,郊区金村乡孟匠村金属回收公司临时工切割废铁引起火灾,烧毁水轮机组2l箱部件;12月16日,阳城县北留镇大桥联办煤矿工人违章操作引起火灾,烧毁两台柴油发电机组部分配件和配电箱,烧毁柴油200千克,烧毁房屋3间,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
1987年为3起,即:4月3日,沁水县苏庄乡当处庄高岭上村民李福荣因上坟烧纸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8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3.79万余元,王被依法逮捕;5月9日,城区西街办事处西街居委会百货门市部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烧毁鞋帽、五金、百货等商品和房屋9间,折款3.44万元;5月30日,晋城市教育局仪器库由于盛装化学试剂瓶破损致使多种化学试剂混合引起火灾,烧毁电教仪器16种609台(件、套),烧坏库房3间,直接经济损失9987元。
1988年为2起,即:1月4日,驻沁水县嘉峰镇潘庄村的省煤田勘探二二九队工人将炉渣倒在地面的柴油上引起火灾,烧毁跣机设备,造成经济损失1.3万余元;4月17日下午,晋城矿务局工程处油库发生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24万余元,在火灾扑救中有44人被烧伤。
1989年为2起,即:7月25日,高平县马村镇马村综合加工厂犯罪分子纵火烧毁麦秸938吨、卷扬机1台、造纸毛布1条,直接经济损失5.74万元;12月7日,郊区大箕乡前圪套村橡胶厂因胶粉大量堆积蓄热分解起火,烧毁房屋8间,橡胶成品、半成品、废品共5吨,烧毁补偿器2件,造成经济损失2.16万元。
1997年为2起,即:1月14日凌晨,阳城县红旗商场因二号窗户处租赁人杨小侠放置在窗户外厨窗内的火炉烤燃周围商品起火,后烧穿厨窗与商场的隔板,大火蔓延至商场内的大百货柜,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25万元;4月13日,高平市东方大厦海马歌舞厅由于2号包厢内电视机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机内变压器绝缘层老化短路,引起火灾。烧毁海马歌舞厅、东方录像厅全部装潢和音像设备以及其他物品,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2000年为1起,即:4月20日,阳城县旭东商贸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5万余元。
2002为1起,即:年8月29日,阳城县蟒河镇上白桑村友联化工厂在装运二硫化碳过程中,因工人违章操作导致二硫化碳自燃,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万元。
2005年为1起,即:3月3日凌晨,城区东仓巷57号发生一起纵火案件,死亡3人。
2011年为2起,即:1月1日凌晨,城区凤台街与泽州路交叉口的工商银行晋城分行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6450元;2月10日10时,城区新市西街124号百纺公司蓝天商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5.72万元。
2014年为1起,即:3月20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陵川县附城镇南河村村民在责任田燃烧荒草时,引燃该山松树等植被,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96亩,成灾面积72亩,造成经济损失75924元,属于较大森林火灾。
(五)快速抢险救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均及时出动予以扑灭,使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大减少。1990—1997年,市消防队共参加消防灭火317次,出动车辆649辆次、警力4362人次。
1998年后,交通事故类抢险救援较多,占出动总数的51%,以高速公路煤、气运输事故、崖道事故、隧道交通事故为救援重点。
历年进行的较大抢险救灾活动有10次,分别是:
①1988年4月17日下午,晋城矿务局工程处油库发生重大火灾。市消防大队立即出动直属中队仅有的两辆解放牌水罐车,同时调集晋城石油公司、五七一六厂、二五四处企业专职消防队增援。共出动消防车1l台、指战员110人,连续奋战5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②1997年1月14日凌晨,阳城县红旗商场发生火灾事故,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阳纺专职消防队、支队直属中队、晋矿和石油公司企业专职消防队6辆消防车和44名官兵投入灭火,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14日8时左右时将大火扑灭。
③2005年7月27日早晨,城区北街街道太平仙村一女孩因地面突然塌方掉入洞中,城区消防中队出动官兵10名、消防车2台火速赶赴现场,成功解救被困女孩。
④2006年6月16日上午,城区北石店镇山西兰花科创化肥分公司尿素生产车间3#液氨泵因内部密封装置失效,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市消防支队立即出动8辆消防车、47名指战员奔赴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援战斗的官兵临危不惧,不怕牺牲,历经1小时的艰苦抢救,成功化解险情,生产车间转危为安。
⑤2007年7月29—31日,晋城市范围内出现强降雨天气,局部地区降特大暴雨,降雨量突破200毫米,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使各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发生水库决堤、道路桥梁被毁、民房坍塌、车辆人员被困等灾害事故。7月31日,消防支队与沁水消防大队历经7小时紧张救援,成功营救23名被困沁河孤岛的中石油开采煤层气工人;7月29—31日,高平消防大队连续奋战34小时,成功处置9起洪灾事故,营救遇险群众13人,协助高平市政府转移因河底水库决堤的受灾群众500余人;7月29日,阳城消防大队迅速出警,冒雨搜救6名因房屋坍塌被压群众;7月31日,城区消防大队鏖战围滩水库,勇救7名被困群众。据统计,29日至31日,市消防支队在抗洪抢险中共出动警力204人次、车辆38台次,营救遇险群众52人,疏散群众1000余人,抢救直接财产1000多万元。
⑥2007年6月19日下午,一辆由山西太原江阳炸药厂开往河南平顶山的炸药运输车,途经泽州县山河镇境内时发生翻车事故,车上装的15吨炸药散落一地,险情一触即发。危急时刻,晋城消防支队官兵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历经6个小时的艰苦战斗,化险为夷。
⑦2007年10月9日晚,一辆满载25吨甲醛的槽车在晋焦高速公路牛郎河隧道追尾,发生甲醇泄露事故。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一中队、二中队指战员50名、消防车6台,紧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全体指战员连续奋战8个小时,成功解救被困人员81名,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⑧2011年10月25日凌晨,长晋高速公路晋城南段发生15辆半挂车连环相撞事故,导致11人被困。城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出动官兵15名、消防车2台赶赴现场。全体官兵奋战6小时,成功解救11名被困人员。
⑨2012年2月25日,晋豫边界207国道泽州县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掉入30多米深的悬崖,34人被困。泽州中队出动指战员18名、消防车2台前往救援,经过6个多小时救援,解救轻伤员4名、重伤员15名。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
⑩2014年3月1日14时50分,二广高速晋城岩后隧道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起火和爆炸。先后调集晋城、长治、临汾18个消防队、66辆消防车、429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展开救援,经过84小时连续作战,成功处置事故。
五、创新城市管理,建设太行明珠
(一)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
晋城市是一个新兴城市,要由一个原来的县城建设成为一座现代化的中型城市,不但百业待举建设任务繁重,城市管理工作也必须紧紧跟上。为此,在建市当年的11月,就成立晋城市城市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市级机关南迁办公、生活小区及城市建设工作。1987年2月10日,晋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城管委)成立,城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城管办),附设在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自此,晋城市建立专门的城管机构,开始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机制。1989年,成立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后改称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市政、园林、市容、环卫等方面日常监察管理。1985年11月至2003年9月,是晋城市城市管理体制的不断摸索阶段,或者称市城管办阶段。
2003年6月20日,省编办批准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年7月1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晋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范围是:城市市容环卫、规划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公安交通、文化娱乐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9月16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布成立并开展组建工作。组建中,撤并了市城管办、市城建监察大队及其市政、园林中队、城区市容队等建制,取消规划、环保、文化等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设立5个(含城区分局)执法大队,将市区(含矿区、北石店)划分为4个勤务区。第一、二、三勤务区分别由直属第一、二、三大队轮流负责;第四勤务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分局)第五大队负责。第四大队为机动大队,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环保方面的行政执法与临时应急勤务处理。2003年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分局和市第五大队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机构编制、人员配备、行政领导、财政体制归属城区,执法业务归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晋城市城市建成区(第一、二、三勤务区)的环境卫生行政执法和第四勤务区(北石店镇、矿区办事处)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2004年,先后组建市容环卫管理处(后更名为晋城市城市市容管理处)、户外广告空间亮化管理处、城市车辆停存清洗管理处、城市早夜市摊点管理处4个管理处。2006年,成立市机动车辆服务行业协会、市城市管理协管服务中心。至此,晋城市的城市管理系统机构基本健全。2007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晋城市市容管理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容管理机制,理顺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程序,促进市容管理工作效能全面提升,解决了监管缺位、效能低下问题。2003年9月至2013年底,是晋城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逐步健全完善阶段,或者称市城管执法局阶段。
(二)开展文明执法,提升城市品位
2003年,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后,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构建和谐城管”目标,树立“文明、规范、严格、公正”宗旨,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培养,城管执法水平逐步提升。2005年9月23至26日,全国部分城市2005年城市管理工作研讨会在晋城市召开,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个城市代表参加研讨会。
2011年,以“两创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工作)为主线,以城市数字化管理为手段,全面实施监管处罚,城市管理效率、市容环境秩序整体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12年,全力推进“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建设,建立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城市管理合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是年,晋城市荣膺“国际花园城市”称号。
1..市区亮化管理
2004年,首先在泽州路、凤台街、黄华街实施街道亮化工程。之后,围绕“方便、温馨、开放、现代”的亮化建设理念,持续开展市区亮化工程。2007年,市区出入口和主要街道完成亮化工作。2008年,按照“整体规划、节约节能、以人为本、分类投资、协调配合”的原则,改造凤台街92个建筑单元的亮化设施,建立覆盖市区156个亮化单元的集中监控中心。2009年,完成凤台街8公里范围内92个亮化单元设施改造任务,打造3个主景区和24个景观节点,淘汰高耗能、高成本、低效率的传统灯具,使用节能、环保的LED、CCFL和太阳能光源,实现节能60%~70%、灯具寿命延长4~5倍的目标。2010年,开展街景亮化设备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对泽州路、凤台街、黄华街街景亮化设施集中控制。2012年12月25日,总投资5668万元的主城区整体亮化工程完工,对31处118个单元节点进行亮化美化。2013年,解决亮化景观集中控制难题,14个节点实现按指令定时开关。景观亮化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
2..数字化管理
2006年,晋城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数字化城管试点城市,开始探索尝试数字化城市管理。2009年10月,晋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开工。2010年9月,全面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10月20日开始试运行,12月通过建设部预验收。2012年,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成立晋城市数字化城管工作领导组,形成高位指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指挥和评价体系,再造工作流程,实行“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事件和部件管理法”,形成符合晋城市实际的“统一平台、双轴并行、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整体联动”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2013年,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接处事件和部件类问题6.5万余个,结案率达90%以上,达到住建部规定的相关标准。升级“城管通”手机客户端和服务器终端,更新“城管通”硬件设备,研发了违章停车系统,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
3..违法建设管理
2004年后,持续不断开展违建查控专项行动和日常督查。2007年,组织开展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建设大会战,制止违法建设1000余处,面积约20万平方米,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87件。2008年,控制各类违法建设400余处,强行拆除违章建筑100余处1.3万余平方米。与42家建筑单位签订《依法规范建设工程目标责任书》,对8家施工不文明单位进行教育和处罚。2009年,与117个建设和施工单位签订《依法规范建设工程目标责任书》,控制各类违法建设250余处,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8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2010年,共查控违法建设120余处,控制违法建筑面积2.1万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50余处,拆除面积5100余平方米。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依法规范建设工程目标责任书》,查处占道施工不设围栏或围栏不达标行为70余次,督促设置围栏1万余米。
2011年,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86件,拆除违法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督促30多处工地进行整改,硬化场地3000多平方米,规范堆放和苫盖物料2000多平方米。2012年,开展百日违建查控行动,立案查处违建案件123件,处罚金额1040余万元。拆除违章建筑30余处,拆除面积1.7万余平方米。2012年,继续组织开展百日违建查控行动,建立“日查周报、通气分析、快查适处、督查反馈”违建查控工作机制,违法建设的发现率、控制率、查处率明显提升,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23件,处罚金额670余万元,拆除违章建筑30余处,拆除面积1.7万余平方米,市区违法建设现象逐渐减少。2013年6月,开展“集中力量查处违法建筑、依法整治城市建设秩序”专项行动,对2010年以后规划重点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排查出2010年以后遗留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111个。
4..停车秩序管理
2007年,7家单位开放自有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停车泊位400余个。规范停车标识牌,设置禁停标识牌50余块。拆除路沿石水泥爬坡,引导使用可移动设施。规劝、纠正和查处违规停车行为1.5万余次。2008年,编制《市区非机动车辆停放设置点辖区分布图》,强化对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监督管理。开发其他停车资源,60家单位开放自有停车场,提供停车位1600余个。规劝和纠正乱停乱放行为2万余次,张贴停放车辆“温馨提示卡”3000余张,查处违法停车案件3000余件。2009年,推行停车计时收费管理试点,凤展商业区周边停车泊位使用率提升。强化凤台街停车秩序示范街管理,运用电动巡逻、数码鹰技术加强停车监管。2010年,共查处、纠正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5600余次,粘贴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温馨提示单”2200余张。
2011年,查处、纠正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3200多次,增划占道机动车停车位830多个,更新机动车停车泊位线10.3万米,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500多个,粘贴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温馨提示单”2500多张。拆除人行道水泥爬坡9000多米,设置橡胶爬坡200多米。2012年,市城管执法局与交警部门建立违停案件查处联动机制,纠正和查处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行为1.2万余次,处罚1500余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3100余件。增设占道机动车停车位13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30余个,更新停车泊位线9.6万余米,粘贴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温馨提示单”3100余张。2013年,完善与交警部门的联动机制,在交警部门车辆检测线增设3个窗口,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下达违停告知书1.4万余份,处罚2024起,移送交警部门处理9200余起。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线13万米,清除废(旧)泊位线3200余米。上调停车泊位占道费50%。开展凤台街停车秩序示范街试点建设,沿街增设机动车停车位200余个、停车标识牌12块,凤台街沿线的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5..违规占道管理
2007年,审批临时占道635件,重新审核过期占道摊点,取缔不规范摊点5000余个,新建、改造规范化便民场点20个,纠正和查处店外店、流动商贩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1万余次,清理马路市场18处。集中清理市区学校的周边环境,与8669家沿街单位和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市区主干道和学校周边无违法占道经营现象。2008年,重新审核规范化占道摊点,取缔不达标摊点300余个,纠正店外店、乱摆摊点、马路市场等违章占道行为2万余次,依法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实施处罚4000余次。整治和规范马路市场6处,取缔占道烧烤经营点120余次。查处和取缔违法占道演出7次、无证占道庆典活动80余次。2009年,按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整治和规范马路市场5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店2000余处,取缔流动摊点4.6万余个(次)、占道露天烧烤经营点2000余个(次),市区各主干道及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无占道经营现象。2010年,共清理、纠正店外店3900余处、违规占道促销点60余处、流动摊贩6000余人(次)。强化对学校周边的监管,组织专门力量实行错时监控、定时蹲守,学校周边200米内无流动摊贩和店外店。
2011年,查处“马路车间”等占道加工行为500多次,清理、整治马路市场20多处,清理纠正店外店3500多处、违规占道促销80多处、流动摊贩7000多人(次)。取缔违规占道饮食摊点200多处、露天烧烤点100多处。取缔违规设置的早、夜市摊点120多个,整改规范早市50多处、夜市70多处、便民点50多处、便利亭10多个。2012年,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月活动、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马路车间”占道加工500余次,取缔马路市场20余处,清理店外店2500余处。取缔违规占道促销150余处、流动摊点7000余个。取缔违规占道饮食摊点200余个,规范早市摊点50余家、夜市摊点40余家、便民服务点30余个。2013年,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活动、食品类早夜市和占道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中原街违规占道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马路车间”300余次,取缔马路市场20余处,清理店外店3000余处,取缔违规占道促销320余处、临时占道庆典60余处、流动摊点8000余个。严格按照“六统一”(统一编制、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制度、统一执法、统一办公条件)的管理标准,疏导规范早、夜市摊点280余家、便民服务点50余个。
6..大气污染防治
2007年后,配合环保部门大力查处各类污染市区大气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燃用劣质煤、露天烧烤、扬尘污染等行为。2012年,参与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排查建筑工地80余处,查处扬尘污染案件3件,督促施工单位硬化、清理场地8000余平方米,督促设置施工围栏、围墙2000余米、苫盖建筑物料2000余平方米,查处运输散装物料造成抛洒的车辆20余辆。2013年,按照全市环境质量攻坚行动的安排,整治露天烧烤和施工扬尘污染,取缔露天烧烤摊点60余处,改造无烟烧烤20余处;排查建筑工地90余处,查处扬尘污染案件50余件,督促施工单位硬化(清理)施工场地1.27万余平方米、设置施工围栏(围墙)1.6万余米、苫盖建筑物料2.5万余平方米,查处未按规范要求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190余辆,市区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7..市容管理
2004年后,加强市容卫生日常监管,加大整治力度,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2007年,对违规设置、严重影响市容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其载体实施拆除,共拆除大型广告牌937块,面积3900余平方米。2008年,与8600余家单位或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420个不达标单位和门店进行整改,并对情节严重的69家单位实施处罚。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重点整治,中原街、二圣头村等重点、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09年,对泽州路、凤台街、新市街、文昌街、太行路、迎宾街、黄华街等19条街道的乱拉线路、废弃线路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和整治各类线路83.5千米。对乱摆乱扔、乱涂乱画、乱堆乱挂等影响市容及卫生的现象进行治理,与6000余家单位和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10年,实行建筑垃圾运输申报制度,对17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调查和监控,共查处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110余次。
2011年,“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8%以上,18个小区清理“四堆八乱”1300多处。清理和规范市区各类空中网线,拆除废弃线杆50多根,梳理、整治、规范乱拉乱接线缆1.6万多米。2013年,对市区33条主次干道、6000余家单位和门店进行常态化监管。
8..户外广告管理
2007年,批办户外广告审核登记565件,规范户外广告1.8万平方米,更新清洗广告画面5200平方米,设置公益性广告4900平方米,占广告总面积的23%。2008年,重点整治影响市容、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制定《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凤台街大型户外广告整治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规范及标准》,开展户外广告设置安全检查,对27条街道的4.8万平方米户外广告进行摸底登记。2009年,开展户外广告及设施排查工作,规范户外广告2.3万余平方米。完成凤台街、陵沁路、迎宾街和东上庄立交桥周边户外广告位的勘测定位、价格测算、拍卖方案制订等工作。2010年,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街道悬挂宣传条幅的通告》要求,清理违规设置条幅3200余条。2011年,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大排查活动。引导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1.09万多平方米,占市区户外广告总面积的34%,超出全国文明城市规定标准14个百分点。2013年,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排查行动。加强户外广告年检登记管理,新办户外广告审核登记证200余个。
9..门店牌匾管理
2007年,整改临街门店招牌,提出招牌设置要求。整改规范市区路名牌、公交站牌、电话亭、快报亭和交通指示牌。2008年,制定凤台街、泽州路等6条街道的《沿街门店招牌高标准设计拟订方案》,开展高标准招牌设置试点工作,对临街新店面设置招牌进行前置监管。2009年,开展门店招牌标准化设置示范点建设工作,改造和规范凤台街、泽州公园南门的门店招牌400余块。2010年,加大对门店牌匾及附属设施的规范管理。2011年,对桂圆小区、蕴麒家园等9处新建临街建筑实施门店牌匾前置管理。2012年,整治凤台街、中原街、泽州北路、西环路沿街门店招牌的旧、损、乱问题。2013年,开展门店牌匾整治工作,查处违规设置门店牌匾行为370余次,更新破损牌匾56块、960余平方米,拆除违规设置牌匾165块、1300余平方米。对6处新建楼体的门店牌匾实施前置管理,确保新设门店牌匾规范、整齐。
10..园林绿化管理
2007年后,开展纠正踩踏草坪、树上悬挂衣物等行为,加大查办损坏绿地草坪案件,广泛宣传爱绿护绿知识,加大园林绿化专业巡查和监控力度。
六、加强村政建设,推进民主法制进程
建市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和妇女干部所占比例大幅上升,农村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全市普遍建立起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依法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广大农民的选举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普遍得到保障,民主意识空前高涨,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阳城县、沁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1988年10月,选择郊区鲁村乡开展试点工作,是当时全国首家以乡为单位进行换选的试点单位。1991年起,全市有重点、有选择、分期分批开展了以“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至2014年底,全市共涌现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1个,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1个;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2个,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1个。
1999年,开展“建立三项制度,实行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推行村务公开的村达到2100个,占全市农村总数的90%以上。2001年,以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四个民主”全面发展。出台《三项制度指导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0%以上的村委会推行了“两公开”。2002年,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市撤并村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共撤并村委174个,村委数量由原来的2417个减少到2243个。2003年,全市2200多个行政村建立健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组织,普遍形成重大事项村民讨论决定、一般事务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日常工作村委会负责的民主决策格局。各地围绕“三个自我”“四个民主”的村民自治精髓,对涉及村里经济、内部管理、社会秩序、村办实体等,普遍实行民主管理机制。98%的村依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规程”,建立健全村务管理、财务管理及村民小组等民主管理组织机构,民主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通过“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全市村民自治水平整体提升,阳城县荣获“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县”称号,高平市荣获“全省村民自治示范县”称号。
2004年,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提高,不断完善创新和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各县(市、区)完善了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民主理财小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广大村民群众不仅能够通过民主选举选择自己满意和信得过的发展致富带头人,而且能够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村中大小事务行使自己的权利,真正做到让民做主、村民自治。9月11日,召开全市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流动现场观摩会议,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共有457个村开展这项活动,建成高标准示范村33个,泽州县北义城镇刘轩窑村和陵川县小召村被民政部、司法部表彰为首批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
2007年,制定出台《晋城市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及工作职责》,90%以上的村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阳城县和城区的北石店镇、泽州县的北义城镇、沁水县的张村乡被命名为全省村务公开示范县和示范乡镇。2008年,全市2207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村务公开率达到100%。2009年,市民政局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难点村”治理工作。2010年,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按照《晋城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全市39个难点村有31个得到完全治理。召开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推进会,在陵川县开展试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2011年,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39个“难点村”治理目标按期实现。2012年,全市村民委员会全部依法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项制度,初步形成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积极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部纳入“阳光农廉网”,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7月,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沁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1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运行的通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监督事项和监督程序,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达到“办公有场所、对外有标牌、监督有制度、监审有公章、工作有台账、经费有保障”的建设标准。8月29日,全市“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现场会在陵川县召开,推进“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2014年底,全市村务公开公开率达100%,高标准公开的示范村达1436个,占62.63%。
2014年晋城市农村基层组织情况
七、加强社区建设,夯实社会和谐基础
建市初期,全市仅城区设有11个居委会。1989年,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城区开展撤村设居试点工作,原红星村分设成立2个居民委员会。之后,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整建市区基层组织领导组。1992—1994年,开展市区基层组织整顿工作。1993年,高平撤县设市后,也开展了居民委员会的改建工作。到1994年底,全市居民委员会数量达到62个。
1999年6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2000年,市委下发《关于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作用的意见》。这两个文件,明确了街道对辖区的管理地位,确定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社区管理体制,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事权,社区服务得到全面发展,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4个,社区服务站143个,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健身中心、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社区医疗服务点等遍布城市社区。
2001年,制定社区建设方案、规划,推进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营造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2002年,制定《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市区凤翔社区、建设路社区等9个社区改制试点,召开社区建设城区现场会并推广城区试点经验,建立健全新社区的党支部、居委会、成员代表会、协商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2003年,城区基本完成社区改制任务,新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18个,陵川县完成撤村建居社区改制任务,其余县(市)均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开展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根据《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城区58个社区均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城区7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达到“四有”(即有办公用房,有活动场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标准。2004年,突出抓城市社区改制工作,城区99个居委会改制为58个社区委员会,并参照太原市的经验和做法,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设施。在此基础上,注重4个县驻地的撤村改居工作,泽州县(规划县城)、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先后完成县城驻地的撤村改居工作任务,全市社区总数达到81个,其中城区58个、泽州县2个、阳城县5个、陵川县7个、沁水县9个。指导开展城市社区示范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初步在城区58个社区中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直接选举制度,保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内重大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深入开展社区示范活动,城区在10多个社区中开展示范活动,并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路、带头和辐射作用,巩固提高现有水平,掀起争创全国示范社区活动新高潮。2005年,全面开展社区改制工作。启动争创“全国(省)社区建设示范城、街道、社区”活动和“万家图书援建与万家社区”活动,推进“四个一”(一处办公用房、一部电话、一套规章制度、一支过硬干部队伍)社区居委会建设工程,全市共建设社区服务中心97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35个、社区医疗服务点68个、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站) 11个、市民学校85所。2006年,贯彻《晋城市关于社区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功能,逐步实现管理有阵地、服务有载体、活动有依托的工作目标。全年新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6个。2007年,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全市2个社区服务中心和16个社区服务站初具规模。在全市社区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08年,建立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片)长三级组织网络。制定《晋城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道路。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创建国家级和谐社区1个、省级和谐社区13个、市级和谐社区32个。开展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探索活动。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展开。2010年,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出台《晋城市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安排意见》,全市共有社区志愿者4.1万,注册登记的社区志愿组织达到14个。继续健全和完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由国家、省资助的城区南街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1年,开展城中村社会管理现状和创新的调研活动,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2012年,在全市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召开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选取城区南街办事处作为试点,重点在“走访摸底调查,合理划分社区,科学设置网格,明确工作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信息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全市6县(市、区)的16个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完成141个城市社区网格划分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共有497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占到全市农村社区的23%。在沁水县郑村镇开展“三化协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试点。2013年,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三有一化”建设要求,建立市社区网络服务中心,搭建信息平台,初步形成城市社区“一刻钟服务圈”。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市试点农村社区基本达到“六有”(即有牌子、有机构、有场所、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目标,每个乡镇建设3—5个高标准实验样板村,全市30%以上的村达到服务机构基本健全、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服务活动基本规范的实验村标准。11月,全省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在晋城市召开。
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143个。其中,城区75个,泽州县4个,高平市29个,阳城县5个,陵川县7个,沁水县9个,晋城经济技术开发14个。共创建国家级和谐社区2个、省级和谐社区13个、市级和谐社区32个。
八、创新社团管理,发挥社团作用
(一)社团登记
1990年初,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始承担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当年,全市登记社团31个,其中市直社团12个。1991年,依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开始清理整顿社团组织。1991年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部署全市社团清理整顿工作。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999年,开展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到2000年底,社会团体清理整顿结束,市级社会团体共保留46个,撤销42个;县级社会团体保留72个,撤销31个。到2002年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28个,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7个。2006年,全市共有社会团体303个,其中市级131个,县级1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5个,其中市级54个,县级11个。
2012年,出台《晋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城区开展试点并取得实效。2013—2014年,贯彻省民政厅、省综治办《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意见》和《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市、县两级直接登记行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44个。城区、高平市开展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备案51家。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892个,其中社会团体57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9个;全市性社会组织406个(社会团体25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3个)。社会组织成员达2.5万人,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100余人,直接服务对象达10多万人。社团活动覆盖工商经济、学术研究、三家服务、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经济社会的多个层面,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分布广泛、门类齐全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等级评估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购买服务提供能力和公信力依据。2011年,完成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和煤焦领域等行业协会与政府“脱钩”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监管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下发《关于印发〈晋城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参照民政部标准,对评估方法和程序、评估内容和标准、评分细则和分数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筹备成立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等机构,完成首批申请评估的30家社团的评估工作。2013年,对社会组织评估的范围、指标、方式和内容进行细化和科学分类,社会组织评估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评估扩大到专业类、学术类、联合类等全部社会团体。市直社会组织申报评估20家,全部完成评估。截至2014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共评出5A级9家、4A级12家、3A级19家。
(三)财政扶持
为促进全市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政府不断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2011年12月,市政府出台《晋城市市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探索建立财政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鼓励激励制度。2012年,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63家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共发放扶持资金339.4万元。2013年,按照单位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财政扶持经济行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85个,共下达扶持资金485.6万元。
(四)清理整顿
2009年,对市直11个重点行业协会进行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民间组织年检率达到92%。2011年,加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市直年检社会组织265家,撤销社会组织32家,年检率达到83%。2012年,制订《晋城市社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对298家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90%,合格率达到83%以上。2013年,市直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数327个,实际参加并合格的298个,年检率达91.13%。2014年,下发《关于印发<晋城市全市性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社团工作,重点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化倾向,超期(龄)不换届,一人多职、交叉任职,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不接受管理、不按时年检等五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