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哲学的基础问题和主导问题
我们前面已经对作为强力意志的意志作了一种总体的特性刻画,目的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揭示出我们现在必须深入其中进行追问的那个视野。
我们要从最后第四章“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开始来解释第三篇“一种新的价值设定的原则”。[38]我们首先要大体说明一下尼采把艺术理解为什么以及尼采是如何着手对艺术的追问的;这样,我们同时亦可澄清:为什么一种对强力意志的核心部分的解释恰恰必须从这里(从艺术)开始。
诚然,这里决定性的事情乃是把握住解释工作的基本哲学意图。让我们再次来明确一下这个意图。问题在于追问什么是存在者。西方哲学的这一传统的“主要问题”,我们称之为主导问题。但它只是倒数第二个问题。最终的问题、亦即第一个问题乃是:什么是存在本身?这个必须首先得到阐发和论证的问题,我们称之为哲学的基础问题(Grund-frage),因为在这个问题中,哲学首先把存在者的基础作为基础来追问,同时也来追问它自己的基础,并且由此来为自己奠定基础。在专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哲学若要为自己奠基的话,就始终必须借助于一种知识学说或者意识学说来确证自己,必须始终保持在一条道路上,这条道路可以说仅仅通向哲学的前厅,而并没有围绕哲学的中心本身。这个基础问题对尼采来说还是陌生的,就如同他之前的思想史一样。
但当我们追问主导问题(什么是存在者?)和基础问题(什么是存在?)时,我们问的是:“什么是……?”对存在者整体的揭示和对存在的揭示乃是思想的目标。存在者应当被带入存在本身的敞开域中,而存在应当被带入其本质的敞开域中。我们把存在者之敞开状态称为无蔽状态——ἀλήθεια[无蔽],即真理。哲学的主导问题和基础问题追问存在者是什么和存在真的是什么。[39]对存在之本质的问题,我们是这样来进行追问的,即:在此问题之外再无其他,甚至连虚无(Nichts)都没有。因此,存在真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同时也必须追问真理本身是什么,即存在在其中被照亮的那个真理是什么。真理与存在一道处于基础问题的领域内,并不是由于真理的可能性首先在认识论上受到了怀疑,而是由于真理在别具一格的意义上已然共属于基础问题的领域,成为这个基础问题的“空间”。在关于存在和存在者的基础问题和主导问题中,我们同时地、并且内在地也追问了真理的本质。这里,我们说“也”追问了真理,却是完全表面的说法;因为真理不可能是什么与存在并存“也”还在某个地方出现的东西。毋宁说,这里突现出来的问题倒是:真理与存在两者在本质上如何是一体的又是相互疏异的,它们“在何处”、在哪个区域里根本上是一道出现的,以及这个区域本身是如何“存在”(ist)的。诚然,这些问题乃是超出尼采之外的追问,但是,只有这些问题才能够保证我们把尼采的思想带入自由之境并且使之富有成果,而另一方面也能使我们经验和认识到其中的本质性界限和不同之处。
可是,如果是强力意志规定着存在者之为存在者,亦即在其真理中的存在者,那么,在把存在者解释为强力意志的语境中,就必定也总是会出现关于真理的问题,亦即关于真理之本质的问题。而且,如果对于尼采来说,在把一切发生事件(Geschehen)都解释为强力意志这样一项任务的范围内,艺术具有一种突出的地位,那么,恰恰就在这里,关于真理的问题也必然起着一种首当其冲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