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春秋:姓名文化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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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人名与性别

(一)汉族女子称谓的历史状况

古代汉族妇女有姓无名者为多,这反映了中国社会重男轻女的历史民俗发展轨迹。汉族妇女的称谓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姓氏加行第。古代绝大多数女子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应明确表示自己的姓氏,以适应“同姓不婚”的人伦规约。周代贵族妇女在人名称谓中往往是行第序号加上姓氏,以示与其他同胞姊妹的区别。如:伯姬(姬家长女)、孟姜(姜家长女)、仲隗(隗家次女)、叔詹(詹家三女)、季姒(姒家四女)、少嬴(嬴家最小的女儿)等。发展到后世,就是王二姐、尤三姐、刘四姐、杨八姐、苏小妹之类姓名格式。

2.姓氏加“姬、娥、娘”等。这里的“姬、娥、娘”等只是对女子的一般性的称呼,并非其人真正的个性化名字,例如历代文艺作品中的虞姬、温姬、赵姬、曹娥、秦娥、窦娥、吴娘、萧娘、徐娘等。在姓氏和“娘”之间加上行第序数,是上述两种女子姓名格式的融合,如:公孙大娘、孙二娘、扈三娘、黄四娘、赵五娘、辛十四娘等。

3.已婚妇女以夫家姓氏称。这又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称为“某人妻”。如《后汉书·烈女传》中的“渤海鲍宣妻、太原王霸妻、广汉姜诗妻”等。汉末《胡笳十八拍》的作者、著名的女诗人蔡琰,字文姬,可以说是有名有字的一位特殊的女性了,但在《汉书·烈女传》的卷首仍称之为“陈留董祀妻”。汉乐府长诗《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有名有姓——刘兰芝,但诗的正题仍为《焦仲卿妻》。

(2)称为“某人妻某氏”。在丈夫姓名后加上女子娘家的姓氏,例如《焦仲卿妻》的序言写道:“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晋书·烈女传》也是这样:“羊耽妻辛氏、杜有妻严氏、王浑妻钟氏”等。

(3)用夫姓加父姓并称为“某某氏”。如王二妞嫁给姓孙的,就叫“孙王氏”;刘三姐嫁给姓李的,就叫“李刘氏”。万一碰上相声里说的那种两个姓氏组合为词语谐音不雅或语义滑稽者,如“孙侯(孙猴)氏、祁马(骑马)氏、陶王(逃亡)氏”之类,就可省去夫姓而直接称为“侯氏、马氏、王氏”了。

(4)儿子成名后,以儿子姓名加上“母某氏”为称谓。例如“陶侃母湛氏、虞潭母孙氏、周颀母李氏”等。在封建时代,这叫“母因子贵”。这种对已婚妇女的称谓习俗在当代农村中仍留有痕迹,以夫名称之,如:“满仓媳妇、保田家里的”等;或以子女名称之,如:“栓柱他娘、小翠儿她妈”等。

(5)已婚妇女以丈夫名加“嫂”字称之。旧时一般女子并没有自己真正的名字,只是依其排行,称为“大女、二丫、三妞、四姐、五妹、老丫”等;出嫁后,依其丈夫排行,称为“大嫂、二嫂、三嫂”等;年长后,称为“大娘、二娘、三婶、老婶”等。这是妇女在家族内的称谓,在社交场合就多以“夫名+嫂”来称呼了。如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孙犁《荷花淀》中的水生嫂、刘知侠《铁道游击队》中的芳林嫂等,都是颇有名气的文学人物;至于这三位女性姓字名谁,读者就无从知晓了。另一种称谓就是“夫姓+丈夫排行+嫂”,如鲁迅《故乡》中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吕剧《李二嫂改嫁》中的“李二嫂”等。

(二)港台地区已婚妇女的称谓格式

在港台地区,已婚妇女往往在自己姓名前冠以丈夫的姓,形成“夫姓+父姓+名”的格式。如香港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陈”是丈夫的姓,“方”是父亲的姓。香港临时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范”是夫姓,“徐”是父姓。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长、香港前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陈”是夫姓,“冯”是父姓。

有学者说:这种称谓格式是受英语姓名结构的影响产生的。笔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早在上古时期,中国的贵族女子结婚后就有“夫姓”加上“父姓”作为称谓的先例。如姬姓女子嫁给孔姓男子为妻,就叫“孔姬”;姜姓女子嫁给赵姓男子为妻,就叫“赵姜”。后来,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大多没有自己正式的名字,她们婚后的称谓格式是“夫姓+父姓+氏”。因此,港台地区已婚妇女的称谓格式与中国古老的称谓传统是一脉相承的。

这种已婚妇女姓名前冠以夫姓的习惯,在香港地区沿袭已久。以前,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明确女性的婚姻状况,通常在已婚女性姓名前加夫姓。但这种规定是比较宽松的,比如演艺界或知识界的女性,为了强调自身的独立性,许多人婚后仍用原名。在台湾地区虽然有“妻冠夫姓”的户籍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妻子有权就“是否冠以夫姓”做出决定。

近年来在内地有一些年轻夫妇,为了强调男女平等,为孩子取名时也采用“父姓+母姓+双名”的格式。这就使四字姓名大量出现,如“张杨舒仪、杨柳娉婷、周袁妤华”等。

内地的这种“父姓+母姓+双名”的姓名格式与港台地区已婚妇女“夫姓+父姓+双名”的格式,从外在形式上很难加以区分,因而容易产生误解。如港台人士看到“张杨舒仪”小姐之名,会误以为名花有主;同样,看到港台“姚林秀琼”之类名字,内地人会误以为此人父亲姓姚,母亲姓林。这两种性质不同而形式相同的姓名形式如何区分,恐怕是两岸社会语言学家需要研讨的一个问题。

无论是“妻名冠夫姓”,还是“父母姓氏加名”,这两种形式都面临着两个难题:一、夫妻或父母为同一姓氏,怎么办?总不能叫“张张淑贤”或“周周玉娟”吧?二、两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词或短语,其谐音滑稽或不雅者,即遇上相声里说的“孙侯(孙猴)氏、齐马(骑马)氏、陶王(逃亡)氏”之类,那就难办了。

(三)人名性别色彩的异化

女名用字里“姐、妹”成堆,按说不应出现“兄、弟、男、雄”等字眼儿,但以往女名中“弟”字出现频率却不低。例如“招弟、领弟、来弟、连弟、引弟、迎弟、接弟、顺弟、盼弟、望弟”等。这是生了女儿之后,给女儿取名时,寄托再生一个儿子的愿望。再如“犹男、胜男、赛男、超男、赫男、亚男、胜雄、超雄、亚雄”等女名,昭示“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志向与豪情。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以及对外交流日益频繁,人名的语义选择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不仅仅表现在女性取名语义的扩展,更多地表现为男女人名共同的变化和发展。

所谓人名性别色彩的异化,即指女名男性化、男名女性化。在《1995年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册》里,马险峰、张光楚、李国民、王立勤、郭跃进、杨学钧、郭庆年、曹成林、包光良、夏望麟、刘庚南、何忠民、周殿雄、李光辉、刘维杰、耿玉杰、黄学平、张高津、魁建忠、祁亚民,这些偏于阳刚的人名,却标明为女性。而李文芳、张国芳、王德芳、林文芳、张文英、赵继英、孙振英、何华英、林树英、王国英、刘英华、王彩凤、李建红、姚红林、瞿彩红、陈嘉珍、曹如玉、罗林妹、林梅燕、朱荣荣,这些偏于阴柔的人名,却标明为男性。这表明当代人名性别色彩的异化并非偶然的、个别的现象。而这种取名趋势造成社会交往中许多麻烦,应引起关注。在今后的取名中应加以积极引导,使其逐渐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