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为重
——且说李逵错怪宋江的故事
《水浒》第七十三回写李逵错怪宋江的故事,把两个农民起义的领袖之间的关系,描述得很生动。
按《水浒》的记载,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互称兄弟,誓愿同生死,共患难,他们的团结,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替天行道”——用现在的话或者可以解释成“为了农民的利益”。离开了这个共同目的,是团结不成的。
一次李逵经过刘太公庄上,听得他的女儿被一个自称宋江的和一个年轻后生抢去,不由得怒火三千丈,奔回梁山泊,直上忠义堂,砍倒杏黄旗,然后便要来砍宋江脑袋。他认为宋江违背了这个共同的目标。被人劝住之后,宋江自然不认账。于是便要宋江去对证,两个并且用脑袋打赌:若证明这女子是宋江所抢,宋江便要“舒着脖子,受你板斧”;若不然,李逵也自愿“输这颗头与你”。他们在“铁面孔目”裴宣那里立下了军令状。
结果自然是李逵输了。这件事暴露了李逵粗心、鲁莽的缺点。李逵的心是好的,他并不是故意和宋江作对。他说宋江劫人女子,虽然并无实据,却也事出有因。一来强盗冒名;二来那人“生的矮小,黑瘦面皮”,和宋江形体相似;三来两人同行,又和宋江、柴进在李逵之前还归山寨的时间,略相吻合;四来宋江在家乡曾和妓女阎婆惜来往,近日又到东京去会过李师师。这些情况凑起来,不由得李逵不疑。但是怀疑则可,判断则误。没有调查清楚,便要砍人脑袋,更是大错。所以,遇事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不能根据捕风捉影的情况轻下判断,这是李逵应该接受的教训。
矛盾这样尖锐,文章的下篇该怎样做下去呢?李逵是直性汉子,错了便自承认,也不去推客观、找理由为自己辩护。他说:“我性紧上,错做了事,既然输了这颗头,我自一刀割将下来。”办法虽然干脆,却只是徒然断送了一条性命,造成革命有生力量的损失,并没有一点好处。因此,燕青教了他“负荆请罪”的法子。
宋江自然也没有因为有军令状在手,便起报复之心,回过头来要了李逵的性命。他只要李逵“捉得那两个假宋江,讨得刘太公女儿来还他”。却又担心李逵独自一个,双拳不敌四手,再教燕青同去帮忙。等李逵得胜归来,还设了筵席为他作贺。弟兄之间,言归于好,从此心无芥蒂,不在话下。
看来,李逵虽然不是,却仍旧是可爱的。他没有把个人的恩怨放在人民的利益之上,知道错了之后,能够坦白承认,不怕别人笑话,并且用行动来改正错误——捉到了假宋江。这就是说,李逵虽然做错了事,却不是坏人,仍旧是自家兄弟,这就是重新团结起来的基础。另一方面,重新团结的造成,也还要靠宋江能够以团结为重。如果他开始便自恃没有干过坏事,完全是李逵存心诬蔑,当时便把李逵捉来杀掉;或者事后坚持按照军令状办事,这都一定会坏了弟兄的义气。即使他只是在事情弄清之后,反唇相讥,在众人面前把李逵大大奚落一番,恐也不是团结之道。如今他不但忍让于前,亲去对质,使李逵心服;而且让他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帮他创造改正错误的条件,这样一个宋江,也就更值得梁山泊上众家兄弟的爱戴,其结果是使山寨的力量更加巩固。
历史上讲内部团结、同仇敌忾的故事不少,就我看到的来说,最喜欢这一个。因为它的情况复杂,矛盾尖锐,最后的处置也比较得当,可以从许多角度给人以启发。
(《中国青年报》,196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