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一年六月八日,广东三十二岁的郁阿发在法庭上这样陈述:“六月六日早上六点多,肚子钻心的疼痛把我搞醒了,哇!她提着一把血淋淋的刀子站在我面前。我小腹的左下部被她扎了一刀,我疼得话也讲不出来啦,用手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