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众星捧月
徐志摩爱得执着,爱得无悔,但是,1924年6月,林徽因还是与梁思成一起登上了远渡美国的客轮。
在苦苦守候林徽因的这些日子里,徐志摩几乎是在煎熬中度过的,随着林徽因归国时间的临近,这种煎熬越来越成为徐志摩心头沉重的负担。
1928年,林徽因重新踏上了故土,与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林徽因,已经升级为林太太了。
换句话说,徐志摩的一腔痴情并没有换来应有的结果,两个人的生活轨迹反倒是渐行渐远了。
就如同两支队伍在拔河,大家都是卯足了劲,把力气留给自己这一方,时间一长,必然会有一头应声倒地,倒地的这一方,一定会伤得不轻。
也许,在徐志摩看来,他的这番浓烈的情感一定会有一个结局,这个结局一定是美好的,如他所愿的;而在林徽因看来,徐志摩对自己的热烈追求,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他的为人,就像他的诗歌一样,乍一看,会让人沉醉其中,细细品味过后,却发现,作为一个著名诗人,他的情感太过于外露,太过于张扬,最重要的是,他自己也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身处甜蜜恋爱过程中的人都知道,男人选择他的另一半,首要的是外貌,其次是思想,最后是灵魂。林徽因出身名门,自小受家庭文化气息影响颇深,思想本就高人一等,而她的口才也是极为了得,尤其是对时事、时人的评价,张口就来,见解独到不说,难得的是,竟然没有一句废话,这已经足够让人嫉妒的了,偏偏她的相貌还十分出众,所以,但凡是见到林徽因的人,无论是与她初相识,还是已经和她成为挚友,都会惊为天人,击节叫好。
一句话,林徽因一生中结交的朋友不少,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她本人就非常优秀,自然而然地,她的身边也聚集了一帮杰出的人才,当时,但凡是文艺界能够数得上的各个领域的顶尖人才,都应邀到林徽因家中,参加她主办的家庭沙龙。像著名文学家胡适,翻译家梁实秋等,尽管大家是个顶个地学识渊博,但在这里,林徽因妙语连珠的言论,缜密严谨的推理,以及咄咄逼人的气势,让与会者大为叹服。
说到这里,相信有读者已经明白了,这样的沙龙,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文艺研讨会,不过,场地小,思维碰撞起来四溅的火花可不小,在这样的沙龙中,大家无一例外地收获良多,沙龙结束之时,大家都会感慨,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时间都去哪儿了?
所以,每当林徽因开始筹划下一次的家庭沙龙之时,大家总是欢呼雀跃,巴不得它早点到来。
徐志摩开办新月社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与林徽因再续前缘;而林徽因举办家庭沙龙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了看见一个人。
然而,这个人并不是徐志摩——尽管他也常常参加这样的聚会,事实上,在结婚以后,林徽因就像大多数普通的家庭主妇一样,经常要面对生活中乱七八糟的大小事情,并为此头疼不已,随着婚后烦心事的增多,林徽因渐渐地看清了婚姻的本质:婚姻,说穿了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外加七大姑八大姨腆着脸登门提要求、聊闲话。
进入婚姻生活,意味着两人已经不可能像爱恋的时候那样只是专注于爱情了,毕竟,爱情不能当饭吃,生活总不能让现实打败。
林徽因看得很清楚,遗憾的是,徐志摩不懂。
纵观徐志摩一生,他对林徽因的爱,毫无疑问是纯净的,不掺杂任何污垢的,这种爱从始至终是专一的,从来没有变过。即便徐志摩后来又跟陆小曼成婚,但是,说到底,他最爱的人,依然是林徽因。
在情感路上,徐志摩就像一只飞蛾,林徽因就像那一豆灯火,在飞蛾的世界里,灯火就是号召,为了它而生,也为了它而死,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
拼了命地去追求,拼了命地去守护,这就是徐志摩。
或许,他的感情之路充满非议,但是,无论如何,他为他觉得最应该去珍惜的感情付出了一生,这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在众多来宾中间,有一个人让林徽因注意了很长时间。
这个人是徐志摩带来的。
一见面,林徽因便多留意了他几眼。
他个子很高,走起路来很是精神,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那么神采奕奕。
在民国时期,社会风气开放,这个人有时也会像《英雄本色》中,由发哥饰演的小马哥那样,身着一袭黑色风衣,雪白丝滑的白色围巾随意地披在身上,脸上表情严肃,鼻梁上架着一副很是耀眼的墨镜,在地板上踱来踱去,看到此情此景,人们多半会忍不住赞叹:不愧是留过洋的先生,西方的绅士礼节全都学过来了!
事实上,这种打扮在民国时已然遍地都是,不过,这副打扮放在这个人身上,就有趣得多了。
有时候,这个人也会穿一身笔挺的西服,奇怪的是,他在西服外边又套上一件长袍,头上还戴着一顶八路军部队中流行的棉帽,整个形象中不中,洋不洋,让人捧腹不已。
他的学识,在众多才人中间,也是星光熠熠:他是融汇中西方哲学文化于一体的集大成者,清华大学哲学系就是他与著名哲学家冯友兰一起创办的,自此,哲学在中国文化界也有了一席之地。
除了日常教学工作之外,他著作等身,代表性的有:《逻辑》、《论道》、《知识论》……尤其是《知识论》,从写作到出版,整整耗费了他几十年的光阴,可以说,这部书凝聚了他毕生哲学研究的心血,它的价值,远不是现在粗制滥造的网文可以替代的。
他的名字,在中国哲学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他,就是金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