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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秘书轻松写规定
规定,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针对某项具体工作或专门问题所提出的要求和规范,由主管部门或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制定。
规定由标题、签署和正文三部分组成。
第一,标题。规定的标题有两种写法:由“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由“事由”加“文种”组成,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的规定为“暂行”,要在标题内标明。如《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第二,签署。签署标明发布机关和发布日期。规定的签署有两种方式:涉及问题重大、面广、发文单位级别高的规定,签署置于标题之下。普通的规定,标题中已标明发布单位,签署时可不签发文单位,只标明时间就可以了。
第三,正文。规定的正文,同“条例”相比,写法上比较自由灵便。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开头简明地交代制定规定的目的和缘由,即说明为什么要作出这种规定;主体部分即规定事项;规定的结尾一般以生效日期、实施要求或解释权归属为内容,有些程序性的附加说明也可归入结尾部分。
【升职笔记】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一般由机关部门或主管部门制定,普通个人不能制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