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城市土地政策研究:以重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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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料与方法

民国时期,对土地行政系统研究较早的是王晋伯,1943年由文信书局出版其地政专著《土地行政》,之后1947年黄桂的《土地行政》由江西地政局印行,1948年大东书局印行了董中生编著的《土地行政》。土地行政在当时仍然属于新生事物,“在今日犹不失为一崭新之事业”,“而在一般行政官吏与社会群众固犹未能了解其内容与重要也”。[68]而城市土地行政研究,笔者没有看到相关专著。

《地政月刊》《地政通讯》等杂志刊登了一些调查资料,翻译了欧美日等国的地政理论,[69]主要内容以农村土地行政为主,城市土地行政仅是略有涉及。针对土地行政问题,伍受真在《民国经界行政述要》一文中初步探讨了民国初年的土地行政;[70]曾济宽《我国地政机关的组织系统之商榷》论述了地政的意义、范围、地政发生的原因和目的,认为地政机关的性质是“普通行政机关”。[71]该文对于研究民国时期的土地行政有很大参考价值。1934年郑震宇的《中国土地行政概况》是这一时期土地行政的综合研究之作。萧铮主编的《中国地政研究丛刊·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为20世纪20年代土地行政研究的汇编,其中吕思俭著的《市地利用之研究》等也提供了一些研究城市土地的资料。

以上皆为研究城市土地行政及土地政策提供了珍贵资料,是后来者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笔者查阅的档案资料主要有:重庆市档案馆第53全宗之第35、71、242、262、263、299、300、960、1149、1214、1418、1436、2555卷,第54全宗之第685卷,第60全宗之第29卷,第61全宗之第283卷,第64全宗之第13、21、24、25、45、47、142、564、573、613、714、719、874、879、1094、1127、1174、1194、1196、2031、2032、2095、2164、2284、2323、2325、2326、2328、2342、2347、2349、2358、2728、2953、3507卷,第65全宗之第731卷,第67全宗之第281、336卷,第277全宗之52卷;其他还有重庆市图书馆藏民国书籍,四川省档案馆藏第147号全宗(四川省地政局),其中有许多涉及本书的案卷。此外还有当时的政府公报,如《重庆市市政公报》《广州市市政公报》《上海特别市市政公报》及《成都市政府公报》等;各类报刊资料,如《大公报》《申报》《新蜀报》《新华日报》《新新新闻》《地政通讯》《地政月刊》《人与地》《东方杂志》及《地理学报》等上百种;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文史资料、地方志及相关专著和论文,也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材料。其他还包括成都市档案馆藏第31全宗(成都市土地管理处),该全宗主要是当时成都市土地管理处的政府档案,总计286卷;成都市档案馆藏第32全宗(成都市新村筹备处),总计130卷。

在研究方法上,本书主要以城市土地行政内容为视角,借助法学、土地经济学、土地行政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学等学科的一些基本原理围绕城市土地政策这一主题展开研究。在研究中还运用了许多统计表,从大量的数据及其变动趋势中,尽可能分析得出可靠的结论;运用案例来分析土地行政过程中的冲突,且在文中插入一些表来充实内容,直观地说明问题,弥补单纯文字表述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