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经验借鉴
本节总结分析我国及东部苏南地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历程和经验,为本书研究提供借鉴。
一 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及启示
回顾历史,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业支持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农业现代化滞后城镇化和工业化。改革开放后,城镇化推进较快,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快速提高到2015年的56.1%。但农业现代化一直滞后于城镇化。目前,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总结经验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时基本上是传统农业国家,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程度都很低。1949年大陆地区只有69座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大约有2000个,城镇人口5765万,城镇化率为10.6%。[46]之后,我国城镇和农业的关系经历了比较复杂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五个阶段。
1.农业支持城镇化、农业和城镇化相对协调发展阶段(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激发了农民巨大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产出增加,城镇化和农业发展基本同步。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1950—1952年,我国的粮食产量和国家控制的商品粮数量都在逐年增加。粮食、棉花总产量由1949年的11318万吨、44.44万吨分别增长到1952年的16391.1万吨、130.37万吨,分别增长了51%、193.7%。[47]但是,这时农业是典型的传统农业,1952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只有25万马力,大中型拖拉机1307台,联合收割机284台。[48]这时,我国要进行工业化,在缺乏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发展资金只能大部分来自农业。1952—1957年,国家通过税收、“剪刀差”和储蓄等途径,从农业转移到城镇的资金有461.43亿元,占“一五”时期531.8亿元预算投资总额的86.9%。[49]这使农业技术装备难以改善,制度变革的潜力释放后,农业生产效率难以进一步提高。
这一时期,我国城镇化发展较快,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765万人增加到1957年的9949万人,增长了72.58%;同时,城镇化水平从10.6%提高到15.4%,8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设市城市数量从135个增加到178个。[50]这个时期不仅农村人口流向城镇,城镇人口也向农村流动,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城乡双向流动态势,是新中国成立后城乡关系比较协调的时期。但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1953年国内粮食贸易量由上年的467.8亿斤猛增到613.2亿斤,增加了31.2%。[51]城镇粮食供应开始紧张,农业难以支撑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
在农业生产力水平难以快速提高的情况下,国家开始通过控制粮食收购和供应来保证城镇化和工业化。1953年10月,中共中央做《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国家全面控制粮食的采、供、销等环节,以保障城镇粮食供应。1955年10月开始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制度,城镇居民凭票证购粮。[52]
2.农业生产和城镇化出现较大波动阶段(1958—1963年)
在城镇化方面,城镇化经历了大起大落。由于“大跃进”期间急于实现工业化,开办了大量工业企业,农村劳动力爆发性地涌进城镇,致使城镇化进入一个过快发展阶段。1958—1960年,城镇新增人口3100万,新设城市33座[53],1960年城镇化率达到这一时期的最高值19.75%(这也成为1978年以前的最高值)。
在农业方面,农业生产技术没有有效提高,同时农业政策出现一些失误,导致粮食产量出现较大波动,1961年我国粮食产量下降到13650万吨,比1958年减产6115万吨,下降幅度为30.94%。[54]人均占有粮食从1958年的303千克锐减至1960年的217千克。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从1961年开始动员城镇人口返回农村,到1963年年底,全国返乡城镇人口1887万人,城镇化率下降到16.8%[55],三年下降2.95个百分点。
3.农业支持城镇、城镇化停滞和农业现代化起步阶段(1964—1978年)
1965—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徘徊在17%左右,几乎没有提高,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逆城镇化”。如1962—1979年,全国下乡的城镇知青累计有1776万人,同时还有数百万机关干部和职工下放农村劳动。[56]
城镇化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我国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不平等形式,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地把农业剩余转移到了城镇与工业。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大约转移了5100亿元,同期农业税收入978亿元,财政的农业支出1577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4500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获得的资金净额达155亿元。[57]由此农业缺乏资金积累,生产工具难以改善,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农业现代化总体水平很低。到1978年,机耕面积、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只有27.0%、29.9%,每公顷化肥施用量58.8千克、拥有农业机械化总动力只有0.78千瓦。粮食商品率几乎没有提高,1952年为20.3%,1978年仍是20.3%。[58]
这个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开始起步。从表2-3可以看出,由于1965年基数较低,1965—1978年,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速度较快,农机总动力、机耕面积、化肥使用量分别提高了9.7倍、1.6倍、3.5倍。另外,建立了从国家、省(市、区)、地(市)级、县级、公社五级较为严密的农业科学研究和推广机构,修建起完整的水利系统。加上农业劳动力投入增长较大,1965年和1978年,农业从业人员分别为23396万人、28318万人[59],增长了21.0%。使我国粮食总产量得到较大提升,1978年粮食产量达到30476.5万吨,比1965年增加11023.5万吨,增长了56.6%。但是,由于人口总数较快增长,1978年,人均占有粮食只有316千克,只略高于1957年的水平。这也说明,当时在传统农业为主的基础上采用农业集体生产方式,我国农业支撑城镇化率的极限是17%左右。
表2-3 1965—1978年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4)》,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年版,第169—175页。程漱兰:《中国农村发展:理论和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7页。
4.农业支持城镇、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1979—2000年)
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确定了农业的家庭经营模式和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中农业生产监督成本过高和激励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见表2-4)。农业生产开始由小农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生产转变,农业机械动力增长了347.4%,人均粮食产量不断增加。农业就业比重下降了20.5个百分点(见表2-5),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为城镇化持续推进创造了基本条件,城镇化率也提高了18.3个百分点。不过,这个时期国家继续实行“偏向城市”的分配格局。仅1979—1994年的16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1755亿元,财政中农业支出3769亿元,政府获得农业转移资金净额为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向城镇的资金811亿元[60],这也不断强化城乡二元结构。
城镇化快速推进。1978—2000年我国城市由193个增加至663个,增长了243%;建制镇由2173个增至19692个,增长了806%;城镇总人口由17245万人增至45844万人,增长了165%;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0年的36.22%,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
表2-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后粮食总产量、单产、人均等数据比较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版。
表2-5 1978年和2000年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率基本情况比较
注:第一产业主要指农业。下同。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2)整理。
5.城镇反哺农业,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趋于协调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我国城镇化呈加快发展态势,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3.7%,2000—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4个百分点,比1978—2000年的平均速度提高了63%。特别是2011年以后,城镇化率突破50%,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乡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以农业社会为主进入到以城镇社会为主的发展阶段,具有历史性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城镇和农业关系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即由以前的农业支持城镇、工业逐渐转变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首先是对农业“少取”。国家连续出台政策,不断减少对农业的索取。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安徽及全国一部分县(市)进行取消乡统筹及农村教育集资等行政事业收费、调整农业和农业特产税等改革试点。200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具备了城镇支持农业的基本经济条件,当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免征农业税。2006年1月1日我国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农业与城镇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次是对农业“多予”。2002年以后,逐步实施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增支补贴以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开始城镇全面反哺农业。
城镇反哺农业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见表2-6)。一是实行农业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我国首次实现了粮食的“十连增”。粮食产量从2000年的46217.5万吨增长到2013年的60193.8万吨,人均粮食占有量从365.9千克增长到442.3千克。粮食问题不再是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二是农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2000—2013年,农业机械总动力提高了97.6%,化肥施用量提高了42.5%。小麦主产区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插、机收和玉米机收开始普及,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使更多的农民能够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进入城镇,2000—2013年,农业就业比重下降了18.6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了17.48个百分点。
表2-6 2000年和2013年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率基本情况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4)》整理。
(二)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的启示
通过对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的回顾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经验及启示:
1.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协调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农业剩余始终是制约城镇化的基础性因素。在新中国发展史上,凡是农业发展较好的时候,城镇化就能顺利进行;反之,城镇化就会出现曲折。城镇化速度同农业现代化水平密切相关,两者同向变化,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见表2-7)。特别是我国城镇化人口规模巨大,农产品供给必须立足自身解决。因此,要使城镇化顺利推进,就必须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表2-7 我国城镇化的变化与农业增长率的关系
资料来源:冯海发:《农村城镇化发展探索》,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2.确保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农业现代化首先要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粮则稳、无粮则乱”。回顾历史可以看到,粮食生产能力决定了我国城镇化水平。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人均占有粮食由1949年的209千克上升到1978年的318千克[61],城镇化率也由1949年的10.6% 提高到1978年的17.92%。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食物消费结构将持续升级,对肉蛋奶等粮食转化而来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将不断增长。同时粮食的工业用途扩展,工业用粮总量也将持续增加。从近几年看,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每年需求增加40亿千克,粮食供求将会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62]因此,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粮食安全。
3.城镇反哺农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效益低于非农产业,因此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城镇的支持。在计划经济时期,农业长期为城镇提供资金支持,农业现代化水平难以提高,也制约了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2000年后,城镇反哺农业,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培训、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农产品生产和农机购置、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4.不断创新适应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人民公社制度窒息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高,使我国农产品长期处于紧缺状态。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特点,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取得很好的效果,单位土地产出随之增加,在短短几年内就解决了城镇农副产品的供应问题。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与包产到户的成功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是,农户经营是农业最适宜的经营方式。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反哺农业,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城镇化转移了大量青壮年农业劳动力,相应地对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提出更高要求。这就进入到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农业“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63]时期。这需要我们及时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打造更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经营机制。
二 我国苏南地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经验借鉴
传统意义的苏南是指苏州、无锡、常州三市,本书以传统意义的苏南为研究对象。苏南地区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有比较优势:第一,传统农业比较发达,有“鱼米之乡”的美称。第二,地处长三角,是我国近代工业和民族工业的发祥地,又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先发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城镇反哺农业能力强。第三,农民的自身素质较高,创业的农民较多。第四,紧靠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上海,有利于接受其辐射。但是该地区农业发展也有不利条件,突出表现在: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尖锐;随着外来人口的快速增加、耕地不断减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本地自给率降低,由粮食主产区变为粮食主销区。目前,苏南地区是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做得最好的地区之一,其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地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历程
1.城镇化快速推进
根据推动城镇化的主要力量可以将苏南城镇化分为三个时期:一是乡镇企业兴起带动小城镇发展;二是抓住经济外向型发展机遇,加快发展大中城市;三是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兴起带动以小城镇为主要形式的城镇化。80年代,苏南乡镇企业迅速兴起,要素和产业在小城镇不断集聚,成为苏南城镇化的直接推动力。以苏州市为例,1984—1991年,苏州市建制镇数量由18个增至88个,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由9.95%增至41.5%,建制镇非农人口占全市非农人口的29.36%。[64]基于这一时期苏南小城镇发展的成功,1983年费孝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的农村就地城镇化道路,提倡通过发展小城镇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2)20世纪90年代的外向型经济成为苏南城镇化的新动力,城镇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苏南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新区、开发区、县城以上的城市成为苏南城镇化的重点区域。以苏州市为例,1998年苏州市有国家级开发区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5个。1984年7月建立的昆山市开发区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接受上海浦东辐射,2000年有近40家跨国公司进入园区,园内“三资”企业243家,“三资”企业自营出口20.12亿美元[65],推动了昆山城镇化。到2007年,苏南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026.07平方千米,是2000年的1.8倍。[66]外向型企业不仅吸纳了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也吸引了大量外来农民工,2010年,苏南外来农民工达到1094万人,其中外省流入745.9万人。[67]
(3)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时期。苏南是我国较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区域。21世纪初,苏州市利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修编机会,打破城乡地域分割,率先实现市域规划全覆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较大成就。苏州市所有乡镇能在15分钟内驶上高速公路,农村公交车或班车通达率达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9%,已达到城市水平。[68]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工业化、城镇化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充足的非农就业途径,城镇通过城乡土地指标挂钩置换向农村输入大量资金。通过对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改革,保障了农民的土地及集体资产的权益,较好地解决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农民利益的保障问题。[69]2013年苏州市城镇化率达73.15%,农民人均纯收入21578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1∶1。[70]苏南地区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城乡发展最协调的地区之一。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苏州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
2.城镇化进程中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
苏南农业现代化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引进日本农机设备在无锡、吴县等地建立农业现代化试验区开始的。[71]80年代,为解决大量农民进厂务工所造成的土地“抛荒”问题,苏南各地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1987年,苏南无锡县、吴县、常熟市率先成为全国农业现代化试验区,引导农业由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在1990年年底的“江苏省第三次农业现代化试验区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决定将苏南三市列为省农业现代化试验区。[72]在政策的支持下,苏南农业现代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江苏省明确提出力争2015年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1)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世纪90年代初,苏南推行“两田制”,把农户承包的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只承担农业税,而责任田除承担农业税外,还要完成定购任务。口粮田按人承包,每个农业人口均等一份,责任田以竞争承包方式交给种田能手或骨干农户机械化规模耕种。
进入21世纪,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民主管理和按股分红。这既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又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掌握在农民手里,探索出融承包制和合作制优势于一体的农业经营新模式。至2009年年底,苏州市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577家,入社农户28.89万户,入股耕地面积46.66千公顷,其中92%以上从事第一产业。[73]平均每个合作社规模为1212亩,基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吴中区胥口镇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是典型代表,该合作社设个人股和集体股两类股权,其中个人股1380股,由883户农户的1380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成为股份合作社股东,并颁发股权证书;集体股100股,由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入股。农户入股的土地由镇资产经营公司统一规划、储备、开发、监督,实行市场化运作。股份合作社实行保底红利和根据效益浮动红利两部分分红,个人股每年每股保底分红500元。2003年每股分红600元,其中100元为浮动红利。[74]2013年,苏州市通过流转实现91%的承包耕地规模化经营,52.2%的农民集中居住。[75]
(2)城镇反哺农业,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要素投入。强化城镇对农业投入。以苏州市为例,一是财政直接投资农业。2008年之后苏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二是强化补贴政策。除国家的“四项”补贴外,市级还有稻麦良种购种补贴、稻谷收购价外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三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态补偿机制,对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水稻田,补偿200元/亩;1000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水稻田,补偿400元/亩;对县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偿100元;对处在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的行政村给予50万—100万元的补偿;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和粮食保障基金。[76]总计每亩平均比西部地区多补贴500元。
不断提高农业机械水平。苏南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13年苏州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77]太仓市稻麦耕翻、植保、收获机械化率达到100%,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2%,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实现了100%的机插秧。[78]
不断引进现代种植技术。2008年,太仓市在江苏省率先启动工厂化育苗工作,这种技术使秧苗根系受到保护,移栽时不受损伤,根系活力好,能获得高产;苗子轻,适合远距离运输和机械化移栽。工厂化育秧产出高,一亩地可以育300亩秧苗,比大田育秧多出50倍。[79]
政府不再从农业转移资金。吴中区制定《关于规范发展农民投资性股份合作社的意见》,规定了税收奖励政策,5年内地方税收留存部分全额返还合作社,农产品股份合作社生产、收购、销售本社范围内农产品,按农产品自产自销性质予以免税等。[80]
(3)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多种农业经营模式。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一是以田娘公司为代表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该公司流转6800亩耕地,其中2050亩由田娘公司标准化示范种植优质稻米,剩下的4000多亩吸引周边的37户家庭农场经营。采用“六统一”(统一良种供应、机械化育插秧、病虫草害防治、新技术运用、标准化生产、品牌销售)管理模式,提高了生产水平。田娘公司种植的水稻、小麦亩产分别达到626千克和337千克,比周边分别高50.5千克和26千克。[81]这种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能够给农业带来技术、资本、市场,有效地拉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二是“土地股份合作+家庭农场”模式。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对入股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规划、土地整理和建设,再租赁给农户发展家庭农场。三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良种供应、技术指导、粮食烘干、仓储用房、统一销售等农业生产服务。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截至2013年,苏州市建成万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6个、千亩以上80个,现代农业园区总面积54.3千公顷。[82]园区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机械化、专业化、规模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4)农业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苏南现代农业不仅仅提供农产品和就业岗位,而且不断拓展农业新的功能,如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苏南地区的“稻田水库”总库容相当于两个半太湖。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开发与城镇发展相结合,丰富和增强城镇功能,提升了城镇形象。
(二)苏南地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经验借鉴
1.城镇化引领和带动农业现代化
一是苏南地区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够在非农产业就业,缓解了苏南人多地少的矛盾,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基本条件。二是城镇化为农产品提供了更大和更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引领农业发展。三是随着苏南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反哺农业的能力越来越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趋于协调发展。
2.农业现代化支撑城镇化
(1)苏南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了更多经济要素。农业现代化提高了苏南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城镇化提供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1980—1987年苏锡常地区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民达227.2万人,年均转移18.9万人。[83]
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扩大了城镇规模。但是这对农业现代化也带来不利影响,苏南粮食产量已不能满足本地需求。以苏州市为例,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由2000年的487.04千公顷下降到2014年的253.02千公顷,其中粮食播种总面积由290.33千公顷下降到151.29千公顷。[84]1998—2009年苏州市从粮食产需基本平衡转变为全省最严重缺粮区。[85]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南一方面开垦新耕地,累计增加近10万亩良田,缓解城镇化所造成的农地资源损失。[86]另一方面,努力提高耕地质量,苏州市永久性保护水稻田有100万亩以上,截至2013年,累计增加高标准农田158.3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5%。[87]
(2)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农产品。耕地减少和比较效益偏低使苏南粮食生产受到影响,但苏南地区加强粮食生产,确保基本口粮供应。例如,苏州市2012年实种水稻面积125万亩,平均单产625千克,种植小麦107.5万亩,单产345.7千克。针对城镇的需求和农产品特点,苏南大力发展名优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养殖等效益较高的生鲜农产品和休闲农业。苏州市2012年实现养殖总产量26万吨,全市累计蔬菜播种面积150万亩,总产量295万吨。[88]
3.发挥政府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打通城乡要素流通通道
在农业现代化初期,农民、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在观念、经济实力、技术等方面难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政府制定符合本地农业发展实际的具体政策进行扶持、引导。例如,苏州市吴中区制定《关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是以镇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镇里建立土地流转中心,合作社委托土地流转中心进行流转。
政府在城乡要素流通过程中发挥着引导作用。一是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农村剩余资源向城镇集中。如苏州市通过“三集中、三合作、三保障”[89]模式促使城乡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苏州市通过发展“三大股份合作”,九成农民持股分红,构建了一种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制,为农村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额、持续的资金来源。二是在城镇和农业经济要素流动中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如常熟市为规范土地流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的意见》,明确土地流转费必须以实物折算为货币返还农户,每亩标准在850元以上,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对西部而言,需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具有西部本地特色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模式。
[1]郑良芳:《应充分发挥金融和财政部门作用——美国农业现代化对我国的启迪》,《中国农民合作社》2012年第1期。
[2]顾朝林:《论中国当代城市化的基本特征》,《城市观察》2012年第3期。
[3]张奋勤:《农业革命奠定美国20世纪文明——美国百年经济奇迹(三)》,《湖北日报》2009年9月24日第7版。
[4]冯海发:《农村城镇化发展探索》,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5]张奋勤:《农业革命奠定美国20世纪文明——美国百年经济奇迹(三)》,《湖北日报》2009年9月24日第7版。
[6]罗必良:《现代农业发展理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7]钟涨宝主编:《农村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9—20页。
[8]罗必良:《现代农业发展理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9]李树、陈刚:《国外财政支农的经验与启示》,《今日国土》2009年第3期。
[10]朱启臻:《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和政府责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45—246页。
[11]李正信:《美国农业如何实现高投入高产出目标》,《经济日报》2011年5月28日第8版。
[12]朱启臻:《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和政府责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45—246页。
[14]李树、陈刚:《国外财政支农的经验与启示》,《今日国土》2009年第3期。
[15]罗必良:《现代农业发展理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16]刘奇:《现代农业规模化的五大着力点》,《中国发展观察》2013年第3期。
[17]杨万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1页。
[18][日]神门善久:《日本现代农业新论》,董光哲等译,文汇出版社2013年版,第65页。
[19]町步:日本传统的土地面积单位,1町步约为99.2公顷。
[20][日]冈部守、章政等编著:《日本农业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21][日]冈部守、章政等编著:《日本农业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22]刘奇:《家庭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农民日报》2013年6月1日第3版。
[23][日]冈部守、章政等编著:《日本农业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
[24]罗晓梅等:《西部自我发展能力的政策创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55页。
[25]第一类兼业农户是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第二类兼业农户是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
[26][日]神门善久:《日本现代农业新论》,董光哲等译,文汇出版社2013年版,第62页。
[27]杨万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1页。
[28][日]冈部守、章政等编著:《日本农业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29]王明利等:《中国牧草产业经济》,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年版,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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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冯海发:《农村城镇化发展探索》,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234页。
[34]杨万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4页。
[35]杨万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36][日]神门善久:《日本现代农业新论》,董光哲等译,文汇出版社2013年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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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杨万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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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刘奇:《家庭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农民日报》2013年6月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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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4)》,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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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罗小龙、张京祥、殷洁:《制度创新:苏南城镇化的“第三次突围”》,《城市规划》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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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刘远:《苏南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的经验及启示》,《学海》2012年第6期。
[69]刘远:《苏南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的经验及启示》,《学海》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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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民·股民:股份合作改革吴中创新》,古吴轩出版社2011年版,第114—117页。
[75]苏州市统计局:《2013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tjcn.org/tjgb/201409/27546.html,2015年4月9日。
[77]苏州市统计局:《2013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tjcn.org/tjgb/201409/27546.html,2015年4月9日。
[78]李力、乔金亮:《亿万农民的黄金十年--从江苏太仓看中国农村十年巨变》,《经济日报》2012年7月3日第9版。
[79]李力、乔金亮:《亿万农民的黄金十年--从江苏太仓看中国农村十年巨变》,《经济日报》2012年7月3日第9版。
[80]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民·股民:股份合作改革吴中创新》,古吴轩出版社2011年版,第108页。
[81]李力:《不信土地不生金——江苏田娘家庭农场调研》,《经济日报》2013年7月18日第11版。
[82]苏州市统计局:《2013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tjcn.org/tjgb/201409/27546.html,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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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温铁军等:《解读苏南》,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87]苏州市统计局:《2013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tjcn.org/tjgb/201409/27546.html,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