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经历四个阶段: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中国经济在要素驱动及政府主导的投资驱动下经历了高速增长阶段,正迈向中高速增长阶段。告别旧态势,进入新常态的“先手棋”就是创新驱动。目前,中国已具备实施创新驱动的良好基础:一些重要领域如通信设备等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某些领域如高铁技术等正由“跟跑者”转向“领跑者”,在某些高端产业也已涌现出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自主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毋庸置疑,中国的创新实力仍有待提升,如高端装备制造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低、装备主机“空壳化”等,开放创新仍是中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发展战略。
随着全球互联网应用的快速普及,以互联网络为平台的开放式创新已成为企业创新的发展新范式,有价值的技术知识将广泛分布于产品价值链的每一个网络节点,存在于包括传统的技术研发领域及竞争对手、供应商、用户、网络创客等更大的群体之中。中国正在实施国家高度的“互联网+”战略,开放创新模式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来自实践及学者们的研究发现,开放式创新模式在给企业带来较高创新绩效的同时,也给企业的创新活动带来了困扰,如开放不当导致创新资源分散、技术泄密风险加大,以及过度依赖外部技术等。因此,如何应用开放式创新模式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且避免因开放不当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已成为学者与企业家共同关注的命题。
本书从企业应用开放式创新模式的视角,在梳理创新理论体系的基础上,采用案例呈现与数据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开放式创新模式在企业中的应用做了详细的阐述,并对开放式创新模式应用中不可回避的创新开放度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剖析,构建了企业技术创新开放度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模型。然后通过以中国企业为样本的调查研究,采用结构方程及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进行理论假设的检验。
基于社会资源及技术的生命周期理论,技术获得环境和技术特性因素从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的开放式创新模式。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资源易得及网络交互程度等因素分别从法制环境和网络环境层面促进了企业的开放式创新。针对高不确定性、高缄默性及不可模块化技术的创新,企业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研发的难度较大,而可模块化程度高、显性高的技术有标准界面,可编码性较强,在企业间开展技术合作的可能性大,企业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更易实现创新目标。
基于资源基础理论,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模式的重要因素,从内部影响企业的开放式创新。在研发人员、设备及技术知识积累较贫乏时,企业乐于通过外部组织获取技术资源,开放创新意愿较高;随着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企业的组织创新能力越强,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交流越有效率,技术信息与客户信息共享程度越高,越有助于企业与外部的合作;若企业的技术协同能力强,则企业能更大范围地与异质性技术资源的组织协同,有效地将企业内、外部的技术资源进行整合再造,并通过技术交流及技术外溢带动合作伙伴,实现“1+1 ﹥2”的创新协同效应,企业应用开放式创新模式的创新绩效得以显现。
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技术特性的不稳定性以及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变化性,企业应动态地调整适宜的技术创新开放度以获得最佳的创新绩效。本书假定的前提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应用开放式创新进行技术资源的获取以增进自身的技术创新,因而采用随机的方式收集企业数据,并没有考虑开放式创新模式对某些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影响。同时,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敬请读者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