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立学校运动及其对小学教师的需求
在美国建国初期的几十年中,普及教育的话题受到普遍关注。1779年,杰弗逊最早对知识普及机构做了较为准确的界定:它们由公立初等学校、半公立文法学校、一所公立学院和一所设在里士满大公共参考图书馆共同构成。1796年,华盛顿在他的离职演讲中也概括了这一思想:“应把知识普及机构作为一项首要的事情来推动。当政府机构赋予民意以更大的影响力时,启蒙民意相应地成为一项根本之举。应把传播知识的机关培植起来,并把这项任务当作极为重要的任务。因为政府既依靠群众意见来施政,群众就必须受到启发而免于愚昧。”[1]
许多州的议会先后通过立法程序,把初等教育列为政府的职责。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等州于1789年先后以法令要求市镇建立小学。
1812年,被称为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的对英战争,使英国放弃了以加拿大为根据地来侵略美国的企图,美国开始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2]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步步深入的民主主义运动,激起人们对接受教育的渴望,“受教育应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成为当时最响亮的口号。1816年印第安纳州《宪法》明确提出:“州议会的职责是,一旦条件许可,即行通过法律规定一种普遍的教育体制。它依正常顺序自城镇学校依次递升至州立大学,免收学费,平等地面向一切人开放。”
与此同时,欧洲学校正处在改革的热潮中,并取得了一些成就。美国的一些教育先行者在与欧洲国家的频繁交往中,深受启发和鼓舞。在他们的努力下,从19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美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立学校运动。1825年,伊利诺伊州首次制定教育法,明确指出公民的智力是社会的财富和国家的力量,认为国家有义务办理公共教育来增进全体公民的知识、发展他们的智力,这一法令为公立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认识和法律基础。
公立教育是指由公共税收维持、公共教育机关管理、所有公民均能享受的免费教育。其中公共税收的支持是公立教育的核心,也是这一制度建立过程中要突破的最大难点。贺拉斯·曼、巴纳德(Henry Barnard)等人为此进行了艰辛的努力。在教育改革先驱G.卡特(Gordon Carter)和霍尔(Samuel Real Hall)等人的努力下,马萨诸塞州于1837年建立了州教育委员会,贺拉斯·曼担任该委员会的秘书长。1843年,贺拉斯·曼从德国考察教育回国后,积极建议州政府普建公立学校。他大力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撰写了12篇报告,论述学校建筑、学校卫生、课程、教育方法、欧洲各国教育、女教师和师范学校等许多现实问题,唤起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和重视。他在1837—1848年任局长期间,多方努力、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建立起广泛的免费公立小学[3](Common school)。他还创办了《公共学校杂志》,宣传教育主张,该杂志先后发行10期,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贺拉斯·曼的努力,使马萨诸塞州的公立学校教育制度领先于全美各州,成为各州公立教育的榜样,贺拉斯·曼也被称为“美国公立学校之父”。在马萨诸塞州的带动下,到19世纪中叶,美国大多数州已成立了教育局,免费公立小学也快速发展起来。
公立教育的第二要点是强迫入学。1852年,马萨诸塞州第一个颁布义务教育法,规定8—12岁适龄儿童每年须入学12周。纽约州紧随其后,到19世纪末,全美已有2/3的州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令。免费教育是这一时期公立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832年,纽约州第一个实施免费义务教育,随后,马萨诸塞、特拉华、宾夕法尼亚等州纷纷开始实行。
税收制度对教育的支持、强迫入学以及免费教育等保障措施的同步进行,有力地推动着公立教育运动的开展。公立教育是美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开端,它为美国教育制度建立、公立中学开办奠定了基础,在培养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型劳动力、把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移民融合在一起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立学校的发展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摆脱宗主国影响,开始独立发展教育的标志,教育史上称这一时期是美国“教育的觉醒时代”。
随着免费公立小学的迅速发展和义务教育的实施,学校对教师的需求量急速上涨。1850—1890年的40年中,康涅狄格州的人口增加了一倍,公立学校的教师增加了74%。[4]
在地方分权制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公立学校的建立和发展是州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19世纪初,美国教师还是一个没有专业地位的职业,教师水平较低。为了提高教师素质,确保公立学校教育的质量,俄亥俄州于1825年颁布了第一个规范教师资格的教师证书法令。法令详细规定了教师资格审查员的任命、任期及职责等问题,教师入职的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各县的地方证书中。1825年县证书规定:“1年或3年期限的小学教师证书申请者,在通过考试的基础上,再有30 个小时的培训,其中包括15个小时的教学工作;1年或3年期限的特殊学校教师证书申请者,同样要求在通过考试的基础上,再有30个小时的培训,包括15个小时的教学工作。”[5]
教师证书对教师提出了具体的入职要求,为了实现这些要求,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各州政府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培训小学教师的专门机构——师范学校,师范学校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起来。1860年,全国只有12所州立师范学校、6所私立师范学校,1865年州立师范学校增加到20所。[6]
1865年美国的南北战争结束后,资本主义迅猛发展,在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同时,率先开始第二次技术革命,到19世纪90年代末,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产值跃居世界首位。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世纪最后几十年,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文化教育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初等义务教育在经济发展的刺激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普及。1870年,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州只有十几个,1885年有14个州和6个未成立州的地区颁布了义务教育法。[7]1891年,已有26个州(当时全国有48个州)实施了义务教育。1918—1919年,随着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等最后两个州通过了义务教育法,美国用了60年的时间,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经过近100年的发展,形成现代教育制度的基本框架,建立起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师范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制度。
在公立学校运动一开始,教师问题就受到教育领导者的重视。贺拉斯·曼曾经指出:“允许教师的品德水平降低,则公立学校就会变为赤贫小学。……没有师范学校,那些公立学校就会失去它本身的力量和恢复活力的能力。”[8]规范教师资格,培训合格教师,成为确保公立学校发展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