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主体间意义建构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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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书稿写作缘起“西方传播学本土化”话题,目的在于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传播学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所谓“在未来一百年取代所有人文社会学科”的宏愿。传播学在西方世界因战争宣传而成为显学,但就现实研究取得的成果而言,仍然难成一家之言。施拉姆宣称传播学可以取代所有人文学科,我们假定施氏所称是科学的、正确的。要取代所有人文学科,就会出现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必须知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所在。毋庸置疑,人文社会科学均以人类行为,以及人和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目的在于揭示人类社会交往行为的本体意义。

意义学说,涉及广泛,几乎无所不包。从意义建构之初的哲学、心理学,到意义形构与传播的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等学科。贯穿研究,笔者颇有迷失之感。曾经无数“山重水复疑无路”,遥遥不可及于“柳暗花明又一村”。但纵观研究整体,也并非一无是处。研究初步建构了“主体、主体间意义建构与传播”的理论框架,提供了一个诠释人类主体行为意义的坐标体系。哲学上认为,人类行为意义在于“成人”与“成己”,二者互为条件。“成己”是“成人”的前提和条件,“成人”是“成己”在更高社会层次的升华。意义,作为人类社会交往行为的动机与本质,形构着人类社会的本体理性,并物化为人们生存与生活的客观世界。

意义,意味着人对自身及所处环境的理性认知。人的主体认知,既是人类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意味着主体间纷争的根源。上帝将偷吃“禁果”(“知是非果”)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因为从那时起人开始有了独立于上帝的“是非”观念,即自身的主体意识。为了惩罚人类,上帝让脱离蒙昧的人们历尽苦难,并且摧毁了人类谋求共同体幸福的“通天塔”。从此,人们因具备主体意义而涅槃重生,却也因拥有主体理性而历尽劫难。书稿撰写,意在探究主体意义建构的方法、过程,以及主体间意义共享的结构和过程性要素。哪怕只是不经意间撩开了皇帝新装的一角,想来也颇有“细思极恐”之感。如是而已。

2017年10月 于廊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