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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引言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是一门以中国文学的现代进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有关它的学科性质和研究范围的认识,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学术问题。一般来说,较早使用的“现代文学”概念,大体相当于“新文学”。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20世纪中国文学”、“新文学整体观”等一系列新观点的提出和持续至今的文学史“重写”,有关认识的内涵及研究范围逐步扩大。首先是从时间上向上将一部分原称“近代文学”的内容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范围;其次,向下朝“当代文学”开放了学科边界;同时,逐步突破“新文学”界限,尝试将所有发生在这一时段内的文学现象囊括进来。现代文学研究范围的变化,也反映着有关它的性质认识的变化。最初以“新文学”为对象的“现代文学”,对自身学科性质的认定有着较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愈到后来,它的范围愈大,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认识愈具有包容性,概念的时间划定意义愈加突出。考虑到这一学科目前的发展现状,本书对当代现代文学学科研究的论述,在力求全面呈现学科内涵、学科建构本身的历史发展的同时,对具体研究成果的介绍,仍将限于狭义的“现代文学”,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60余年这一学科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所面对的问题。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学科的构建,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根据不同时期研究展开的生活背景及研究者自身的身份定位,以及现代文学研究有关学科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等问题认识的不同特点,我们将共和国成立以来60余年的这一学科历史大体分作三个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为其第一阶段,大体可称为学科的初创期或构建期;从1979年到1993年,为其第二阶段,大体可称作学科的恢复期或重建期;从1994年至今,为其第三阶段,大体可称为学科的成熟期或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