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一 宗教
本书所谓宗教,是指客观现实在人们头脑中的歪曲的反映,是人们对其幻想中某种超自然力、超自然体的崇拜。
宗教是一个社会的、历史的动态概念。自原始社会以来,宗教在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经历了许多不同形态。诸如原始的自然崇拜(或称自然宗教),人格化的自然崇拜(即动植物及其他精灵崇拜)、鬼灵崇拜、图腾崇拜、巫术(一称巫教)、占卜、前兆迷信(例如汉代的识纬迷信)、儒教、道教、佛教,以及白莲教、红阳教、拜上帝会等各种民间宗教。
宗教,就其发育程度而言,可以分为完全宗教和不完全宗教,即准宗教两种。凡获得充分发育,即在意识上建立起超自然体—神的体系,创造了完整的宗教经典,在组织上具有宗教领袖、机构、教团,在修持上具有整套戒律与科仪者,为完全宗教;否则,为不完全宗教或准宗教。因此,前述道教、佛教、拜上帝会等属于完全宗教,而原始的自然崇拜、人格化的自然崇拜、儒教、巫教、占卜等则为准宗教(参阅拙著《中西宗教与文学》第二编:自发宗教与文学)。
二 三教
本书所谓三教,乃是一个传统概念。它包括儒、释(佛)、道。
从现代社会科学观点来考察,传统中的“儒”包括儒家学说和儒教两部分。儒家学说是孔子和孟子创立的宗法制政治(即建立在嫡长子制和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天下政治)伦理学说;儒教则是由董仲舒首创,将儒家学说与阴阳五行、识纬迷信乃至鬼神迷信相附会的准宗教。从现代社会科学观点来考察,传统中的“道”也包括道家学说和道教两部分。道家学说是老子和庄子创立的以“道”为世界本源的哲学学派(“道”是什么,学术界有“唯物”、“唯心”两种解释);道教则是由传说中的张陵、实系张修、张角首创,将老、庄神化为“太上老君”和“南华真人”,并奉《道德真经》(《老子》)和《南华真经》(《庄子》)为基本经典的宗教。
但是,由于古代思想家、文学家的思想局限,他们在阐述和表现儒、道、佛三种内容时,未能作出如上科学分析和区别,而笼统称之为“三教”。因此,在许多古典文学作品中,儒家与儒教是合二为一的,道家与道教是犬牙交错的;特别是有些鼓吹“三教同源”的作家,他们的所谓儒教,其实不过是儒家;他们的所谓道教,也包括了道家哲学在内。这是历史上的既成事实。顺便指出:在西语中没有区别“儒家”与“儒教”、“道家”与“道教”的词语。例如英语中的“儒家”与“儒教”都是Confucianism,“道家”与“道教”都是Taoism。
为了还作家、作品以真实的历史原貌,本书在评述儒教文学时,也将涉及儒学方面的若干代表性作家和作品;在评述道教文学时,也将涉及道家方面的若干代表性作家和作品;在评述“三教合一”的文学时,一般也是以三教的传统文化内涵为标准的。
“三教”和“三教合一”是中国宗教思想史和中国宗教文学史上的特殊现象。我们应当分析这个历史现象,但不能改变这个历史(参阅拙著《中西宗教与文学》第九章第一节“儒道佛与基督教”)。
由于政治的或其他的原因,中国人善于把一种思想学说转化为一种宗教。儒家政治伦理学说被转化为儒教,道家哲学学说被转化为道教,都是先例。现代社会也出现过这种返祖现象。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四人帮”(毛泽东语)神化毛泽东,在全国推行早请示,晚汇报(许多地方的农村称之为“早敬”“晚敬”)、跳“忠”字舞等科仪,人人佩戴毛泽东像章,家家设立“红宝书”台供一套“毛选”,与古代西方基督教世界之家家供一部《圣经》如出一辙,等等;从而把毛泽东学说转化为一种准宗教,西方宗教学术界有人称之为“毛教”(Maoism)。这一点,连毛泽东本人在世时亦不无反感[1]。与此相反,古代西方则从基督教教会中产生了科学家,例如批判基督教神学宇宙观“地球中心说”的人,恰恰是基督教教士哥白尼。他是在基督教教堂里完成其“太阳中心说”的。
三 宗教文学
本书所谓宗教文学,乃是泛指一切以宗教为题材的文学,而不是特指弘扬宗教的文学。只要作品的基本内容属于宗教范畴,则不论其作者的主体意识对宗教持什么态度,是弘扬也罢,是批评也罢,是怀疑也罢,是不置可否也罢,是游戏也罢,就都是宗教文学(参见弗莱等《哈珀文学手册》,英文版)。例如:弘扬佛法的《宣验记》、反对佛法的《谏迎佛骨表》、讽刺求仙的李贺歌诗、客观描述佛教寺院的《洛阳伽蓝记》、寄托社会、政治思想于神魔世界的《西游补》,以及两宋士大夫文人将禅宗佛教当作居家休闲的文化娱乐工具而“戏作”的许多玩禅诗词,乃至崇儒的《窦娥冤》,反儒的《西厢记》,嘲神的《雷公被污》、《城隍赤身求衣》、《批地藏王颊》、《金刚作闹》(均见《子不语》),以及反宗教迷信的《瞎骗奇闻》、《扫迷帚》、《玉佛缘》等,都是宗教文学。
给文学作品分类,有多种标准。按创作方法分类,有现实主义文学、浪漫主义文学、表现主义文学、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等。按体裁分类,有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按题材分类,有儿童文学、爱情文学、乡土文学、战争文学、宗教文学、政治小说、经济小说、科幻小说、哲理诗、田园诗等。
有一种片面性理解,把“宗教文学”仅仅视为弘扬宗教的文学。若此说成立,那么以宗教为内容但对宗教持批评主场、怀疑立场、游戏态度,以及客观描述宗教(包括建筑、掌故、历史、活动、人物等)的文学应当纳入何类?若此说成立,是否也应当把“战争文学”理解为鼓吹战争的文学,把“爱情文学”理解为爱情至上主义文学?
四 宗教神话
本书所谓宗教神话,是指关于一切宗教中的超自然力、超自然体(广义的神)的叙事作品。因此,举凡神仙、鬼怪、佛陀、菩萨们的故事,统称宗教神话。“宗教神话”是“宗教文学”的下位概念,而“仙话”、“佛话”、“鬼话”、“怪话”又是“宗教神话”的下位概念。
神话是宗教的派生意识,没有宗教就没有神话,故曰“宗教神话”。迄今为止,大量文学史著作论述上古神话不涉及上古宗教,论述中古和近古文学中的神话作品也不涉及中古和近古宗教。这就给人一种错觉:神话与宗教不相干。试问:如果没有宗教,神的观念从何而来?如果没有神的观念,神话文学从何而来?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神的观念与宗教意识同步诞生,而神话则是从神的观念衍生出来的故事。在西方,古希腊、罗马神话乃是西方上古宗教—奥林匹斯教神话。中古和近代有关上帝、耶稣、天使、魔鬼们的神话,乃是基督教神话。在中国,先秦神话乃是自然崇拜、鬼灵崇拜、祖灵崇拜、图腾崇拜、占卜、前兆等原始宗教神话,中古和近古有关神仙、鬼怪、佛陀、菩萨们的神话,乃是道教、佛教和其他民间宗教神话。宗教神话文学自古至今出现过各种提法:六朝时称“志怪”,宋元间叫“灵怪”,鲁迅名之曰“神魔”,林辰、段文桂主编的“中国神怪小说大系”命名为“神怪”。虽名目繁多,而所指则一。其本质特征,就是演述宗教超自然力、超自然体的故事。无论是原始宗教里的鬼灵和动植物精灵,还是道教万神谱里的诸神诸仙,以及佛教里的佛祖、罗汉、菩萨,名目虽千差万别,本质则同为宗教里的超自然体。因此,“宗教神话”应当成为这类作品的共同学名,而“志怪”、“灵怪”、“神魔”、“神怪”等提法可视为宗教文学之俗名或别名。
五 宗教文学作家
本书所谓宗教文学作家,是就其毕生作品中包含相当数量的宗教题材作品而言,并非全部作品都属于宗教题材。毕生只写宗教题材而不越宗教雷池一步者,几乎乌有。
本书论列的宗教文学作家,按其谋生的职业,分为宗教徒作家和士大夫文人(包括准宗教徒,如居士和在家牵道者)两大类。宗教徒作家以僧、道为业,士大夫文人以儒为业。但职业不等于作家的宗教思想和作品的宗教题材范围。有非宗教徒写的宗教文学,有宗教徒写的非宗教文学。例如:唐李贺的鬼诗属于前者,清诗僧清恒、天寥的山水诗属于后者。一般地说,僧伽以写佛教题材为主,道士以写道教题材为主,士大夫文人以写儒教题材为主,而实际情况则复杂得多。无论僧、道还是士大夫文人,就其宗教意识而言,往往是二教互补或三教合一;就其日常生活而言,往往是二教交游或三教周流。因此,在中国宗教文学史上,很少有一生只写某一种宗教题材或一生只弘扬某一种宗教思想的作家。他们之间的千差万别,各如其面。
六 宗教文学史
本书评述范围,上起先秦,下迄清代,目的在于勾勒出一条中国历史上的宗教文学之轨迹。现代宗教文学,例如“五四”时期的《故事新编》,“文革”期间的毛教文学等,不属本书评述范围,期待有人从事《中国现代宗教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
迄今为止,大量综合性中国文学史著作对历代宗教文学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和评介。这与西方的综合性文学史(例如《剑桥英国文学史》,英文版,十卷本)多辟专章、专节评述各个时期的宗教文学的现象,形成鲜明反差。造成这种对历代宗教文学视而不见,见而不谈,谈而与宗教脱钩(例如评介《西游记》)的现象,其原因是统治我国思想、学术界长达半个世纪的极“左”思潮和“左”派幼稚病。
众所周知,马克思不但高度评价过古希腊奥林匹斯教神话,也高度评价过意大利天主教诗人但丁。但丁的《神曲》就是按照天主教神学宇宙观及其救赎教义而创作的一部政治讽刺长诗。没有天主教就没有神,没有神就没有《神曲》,没有《神曲》就没有马克思高度赞扬的诗人但丁。在西方,根据基督教题材创作的优秀古典文学还有很多。著名的如《天路历程》、《失乐园》、《力士参孙》等。在我国,根据佛教题材创作的《西游记》,根据道教题材创作的《封神演义》,也是家喻户晓的。只不过我们的文学史家在评介这些作品时,一般或多或少地与佛教、道教脱钩,有意无意地斩断了源与流的联系。其实,作为基督教徒朝圣记的《天路历程》,就是西方的《西游记》;作为佛教徒朝圣记的《西游记》,就是东方的《天路历程》。这两部朝圣文学的构思、情节都十分相似。这固然是一种巧合,但也有必然性在其中,因为全世界各种宗教都有一种共同的宗教活动——朝圣。当然,同为朝圣,又不能忽视各自不同的目的:“我国人之西行求法,非如基督教徒之礼耶路撒冷,回教徒之礼麦加,纯出于迷信的参拜也。其动机出于学问。”(梁启超《翻译文学与佛典》)这一区别,也体现在《西游记》与《天路历程》两部作品中。
在综合性的文学史中,中国历代的宗教文学既然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和评介,那么,编著一部专门的中国宗教文学史作为补充,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宗教文学的发展,接受两方面的制约,一是接受宗教发展史的制约;二是接受文学发展史的制约。宗教前进力与文学前进力共同产生的合力,就是宗教文学史的轨迹。本书力图再现这一历史合力的轨迹。
本书以时间为经,以作家和作品文本为纬。有些作品,源于民间口头创作,经历几百乃至千万年之后才由文人写定。这样的作品,一律置于文本第一次写定的时代加以评述(个别例外)。例如《山海经》、《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中,均追述了许多从原始社会传承下来的原始宗教神话。本书对于这些神话,均置于上述各书写定的时代加以评述,而不从各书中抽出来另辟“远古神话”专节加以介绍。因为在没有文字的原始时代,这些神话到底呈何形态,不得而知;而当它们在后世被文人写定时,其文本已各具被写定时代的思想文化特征。例如王母神话,先后见于战国时代的《山海经》、汉代的《汉武故事》以及被认为是魏晋时代作品的《汉武帝内传》中。三种文本,各具其三个写定时代的特征。由此不难断定:即使《山海经》里的王母神话文本,也不是原始时代王母神话的原形。
七 参考书
本书在撰著过程中,对古今学术成果多所参考。书中对历代宗教文学的述评,“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文心雕龙·序志》)。本书目的在于向读者勾勒出一条中国宗教文学之轨迹,而不在是非曲直之争论,故凡涉及与古今诸家观点异同之处,未遑一一标出。
[1] 信奉伊斯兰教的美国拳王泰森,把毛泽东像和穆罕默德像并列绣在两臂上,证明了他是从宗教领袖角度,而不是从革命领袖角度去崇拜毛泽东。拳王需要从这两个人物战无不胜的戎马生涯中汲取精神力量,以便在拳台上击倒对手。耶稣、释迦牟尼、老子、孔子都没有上述两个人物的所向披靡的战争经历,都不能成为他的拳击生涯中的精神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