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2章 质权的善意取得
第一节 质押权善意取得概述
一 质押合同的生效
质权是指质押人与债权人约定,移转担保物的占有或者为质押权利登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就质押物或权利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
后续精彩内容,请登录阅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