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跨越:在共同缔造中提升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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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的大变革时期。改革开放以来,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中国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经济建设成效显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奇迹”横空出世!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财富的迅速积累、社会结构的深刻转型,中国已然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在产生了经济发展上的“中国奇迹”之后,“中国式焦虑”接踵而来,并且发展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集体焦虑。人们焦虑财富、焦虑就业、焦虑环境、焦虑身份、焦虑入学、焦虑结婚生子,甚至焦虑空气质量。这些焦虑在人们心中滋长蔓延,相互传染,逐渐形成社会问题,并演化成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如何成功化解矛盾冲突,有效治理社会,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道绕不开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中国政府的顶层设计从未停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思路。十七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并将社会管理创新的命题提出来。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是对社会管理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同时,报告中也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时隔一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要求,将社会管理发展为社会治理,适应了中国新时期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期待,为社会领域的全面改革指明了方向。至此,中国政府告别了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走向了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