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核心概念、研究现状及原则
简单地说,生态的现代词义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发展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生态”一词,词源来自希腊语,是由Oikos派生出来的,意思是住所或房子。在19世纪以前,独立的“生态”一词与生态学学科是不存在的。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E.海克尔(E.Haeckel,1834—1919)最早提出生态学的概念。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三好学与1985年把ecology一词译为“生态学”,后经武汉大学张挺教授介绍到我国。海克尔认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也可以说是一门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20世纪60年代,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基于生态环境危机的感受和体验,从人类生存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出发,引发出对生态政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绿色思潮和绿色运动开始兴起,生态政治理论也应运而生。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生态政治运动的推动下,生态学与政治学联姻形成了生态政治学、政治生态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在目前研究领域,除了出现政治生态学、生态政治学概念,与此相近的表述还有生态(社会)主义政治、绿色政治、绿党政治等,有些研究者将这些概念完全等同。本书认为,这些概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虽然它们在表述上略有不同,在研究的目标、原则和关注点上也不尽相同,但是其研究的逻辑起点都是大体相同的。犹如政治生态和生态政治概念,本书认为两者只是对政治发展不同程度的特定表述。所谓政治生态就是政治系统中的诸要素在运行和互动中所形成和显示出来的整体状态。这种整体状态有好有坏(生态或非生态),当政治生态中的各要素由消极要素变为积极要素,各要素间处于协调共生、和谐互补的动态平衡状态时,这种政治状态就属于优良政治生态,或者叫生态化政治(生态政治)。因此,生态政治概念其实反映的是政治生态发展到一定阶段,已经达到理想状态和生态化了的政治状态。本书旨在以生态视域考察政治的发展状态及其演变过程与规律,故将政治生态作为本书的统一概念。下面从纵、横两个维度来考察政治生态的研究状况。
一 演变历程
从发展的纵向维度来看,西方政治生态理论经历了理论萌生、理论初创、理论发展、理论现代化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是政治生态理论萌生阶段。这一时期的政治生态理论主要关注的是环境问题,代表性著作有:雷切尔·卡尔逊的《寂静的春天》、赫伯特·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和于尔根·哈贝马斯的《走向理性社会:学生抗议、科学与政治》等。其中,雷切尔·卡尔逊的《寂静的春天》首次揭开了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提出环境伦理问题。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为政治生态理论初创阶段。这一时期的理论以对人类未来深重的生存危机感和力主改变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结构为特征。这一阶段的理论探索主要集中在对悲观模式(增长的极限)政治根源上的追问[6],代表性理论成果有罗马俱乐部编写的《增长的极限》、生态主义杂志编辑的《为了生存的蓝图》两个报告。这两个研究报告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开始从全球化视角审视生态环境危机,发出人类未来生存危机的警示。这一时期,各种绿色政治思潮,诸如: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由主义、生态女权主义等相继兴起。从此,人类生存环境危机、地球生态的脆弱性、人类可利用资源的有限性,成为全球性政治焦点话题。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政治生态理论沿着生态自治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两个方向进入理论深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以“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和1992年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为标志”[7]。这一时期的理论以反思环境问题背后的社会关系和文化价值基础为特征。绿色政治与后物质主义进一步兴起,欧洲各国相继建立绿党,并相继进入国家政治生活舞台,集中表达了人类对生态文明和生活质量的诉求。据统计,80年代以来,欧洲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英国、法国、瑞典等国家,以及90年代东欧及其他多党制的发展中国家,相继建立了绿党组织。1979—1989年,西北欧15个国家的绿党共有117名成员进入11个国家的议会。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西方社会政治发展主题开始转换,政治生态理论转向了民主、公正、民权等政治学基本主题,生态理论走向生态现代化和生态现实主义阶段,其中,以2002年召开的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为标志。绿色政治与后物质主义“倡导的主题——环境保护、女性平等、自助、分权化——在政治议程中已经赢得非常稳固的地位”[8]。在这一理念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社会民众主张推行民众自治的基层民主和构建民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市民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人的价值的实现,越来越强化公民的权利意识、自我实现意识,生态环境问题自觉转变为政治问题。
政治生态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体现了生态学与政治学的融合趋势,以及政治生态理论由生态问题政治化到政治问题生态化的发展脉络。也即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巨大进步,生态危机的产生与发展成为政治生态学兴起的动因和基础,政治生态化发展反过来又成为政治生态学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政治生态化是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9]概言之,政治生态理论发展反映了人类对生态环境严重性问题的认识日益明确,并由此引发政治上的自觉和政治价值观、政治行为的深刻变化,政治生态理论从初创到发展、到逐渐走向成熟已成为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也开始关注和探讨政治生态理论。主要著作有:周穗明的《智力圈》,郇庆治的《绿色乌托邦:生态主义的社会哲学》、《环境政治学:理论与实践》,佘正荣的《生态智慧论》,李泊言的《绿色政治》等,这些著作主要以比较东西方思想界生态思想的演变及特点为重点,着重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进行哲学分析。也有一些著述从生态视角开展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主要有王雨辰的《生态批判与绿色乌托邦: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徐艳梅的《生态马克思主义研究》、郭剑仁的《生态地批判——福斯特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李惠斌、薛晓源的《生态文明与马克思主义》等。对政治生态理论演变的阶段划分,国内也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郇庆治先生将西方生态政治发展概括为理论萌生、理论初创、理论深化三个发展阶段。[10]还有学者将生态内涵演变概括为四个阶段,即:20世纪20年代以前是指生物有机体与周围环境关系; 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是指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末是指人类与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关系; 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是指人类环境中各种关系的和谐。[11]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关于政治生态理论的研究仍处于发展初期。
二 研究分类
从发展的横向维度来看,国内外关于政治生态研究的基本观点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生态研究;第二类是关于政治发展的政治生态研究;第三类是关于微观层面对优化政治生态建设的实践探索。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生态理论,其研究的主体是生态,认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于政治,相应地需要从政治的高度、用政治方式去解决生态环境危机,其研究的落脚点仍然在环境生态。该理论侧重从物质经济生产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问题,认为生态环境问题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意。其思考和探究的重点是政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政治体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保护;所寻求的是用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去思考和认识经济、社会、文化等问题,探求政治体系、政治发展、社会进步如何有利于自然环境保护,从而更好地调整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其实质是把生态问题提到政治的高度,把环境问题纳入到政府决策、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来,进而使政治与生态环境的发展一体化,把政治与生态有机辩证地统一起来,最终促进全球政治与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12]
国外对以生态环境为主的政治生态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集中研究“绿色政治运动”以及在此背景下形成的民间环保组织和“绿党”对社会政治的影响;二是集中在如生态主义、生态自治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女权主义、生态自由主义等方面的政治生态理论研究。生态主义主张用生态规则和生态智慧建构政治理念和制度,以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绿色社会的变革。生态社会主义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在自然生态环境的有限性上,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这一理论主张运用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相关理论,指出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刻根源主要在于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本性、社会异化和阶级矛盾;因此,只有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麦克洛斯基的《生态伦理学和政治》、卡普拉·F.斯普莱特纳克的《绿色政治》、纳斯的《生态学、共同体、生活方式》、安德烈·多布森的《绿色政治思想》、佩伯·D.的《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哈罗德·T.的《政治理论与生态价值》、柏瑞·J.的《绿色政治的再思考》、伊文斯·J.的《女权主义和政治理论》、高兹·A.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生态学》等。
关于政治发展的政治生态理论研究的主体是政治,研究的落脚点也在政治,主要是运用生态学的原理研究政治社会现象的一种理论和方法。这种观点认为,政治本身需要做符合生态属性的改变,要借助于生态学的方法来探究政治现象,从政治及其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中研究政治现象的产生和发展。[13]政治生态理论主要是运用生态学的观点、理论与方法,研究政治现象和政治发展规律,虽然也涉及自然生态环境等问题,但自然生态环境不是它关注的焦点,充其量只是政治行为的外在影响因素而已。其基本观点包括:政治系统与自然系统具有相通性,主张运用生态学的思维方式重构全新的政治学理论体系,用生态方法、生态原则和生态智慧重新建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民主等政治范式。其研究对象与一般政治学理论无异,所不同的是在研究视域上跳出政治本身看政治,在研究方法上也不是采取传统的静态比较分析方法,而是把政治系统看作动态的过程,把政治系统放到社会、自然等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生态大系统中予以整体性、系统性考察。其理论目的在于通过对各种政治生态环境因素与政治系统之间复杂的、动态的关系分析,揭示政治发展的规律和结构功能特征,探索优化政治组织结构、过程、作为及其与政治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从而为现实社会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实践提供理论参考。一定意义上,生态化的政治机制是政治理论借鉴生态科学而衍生出的一种政治形式。它源自于一种理论推导和理论创新,而不是对政治现实的抽象。比如,仿照生态系统,建构政治环境,参照生态功能互动结构,实现政治体制民主化;依照协同共进的原则,建立国家、地区间平等、和谐共处等。
关于政治发展的政治生态理论研究始于美国公共行政学家、哈佛大学教授J﹒高斯的《政府生态学》问世。1961年,弗雷德·W.里格斯的代表作《行政生态学》出版,是对这一理论的重要发展,标志着政府(行政)生态学正式创立。弗雷德·W.里格斯创立了以生态学的方法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行政问题,使行政生态学成为一门系统的学科,并在行政学理论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里格斯认为,要了解行政行为必须走出行政系统本身,由社会背景入手,探寻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研究这一理论,目的在于通过对各种政治生态环境因素与政治系统之间复杂的、动态的关系分析,揭示政治发展的规律和生态机制,探索优化政治组织结构及其与政治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从而为现实社会政治实践提供理论参考。比较来看,能够充分运用生态原理研究政治现象或者说是包含生态意蕴的政治学著作不在少数。公共政策的学科奠基人拉斯韦尔就十分重视从生态角度研究公共政策问题。他在《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近期进展》中阐释了政策科学的三个学科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情境性”(contextuallyty)。所谓情境性,就是:“一个整体社会过程的认知图(cognitive map),公共政策问题不可能脱离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14]之后,有研究者用一个公式概括公共政策与政治生态的关系:P =(E,G),其中P指公共政策(policy) ; E指政治生态(ecology) ; G指政府(government),即公共政策是政府与政治生态相互作用的一个函数。[15]戴维·伊斯顿在《政治生活的系统》一书中,运用全局性的、充分包容性的系统概念框架来分析政治生活,将政治生活当作一个被各种不同的环境所包围的开放系统,并始终受到来自外部环境的压力。他首次将社会政治生活定义为政治要素与政治环境内外不断进行输入输出沟通的自适应系统,认为政治系统就是将支持和需要的特殊结合转变成系统的输出(政策)工具。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当代比较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创始人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所著的《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等系列著作,他对政策分析和政治评价的方法进行了新构想,将政治国家看作一个处于动态发展的政治体系,并与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环境之间保持互动关系。阿尔蒙德认为,早先的著作都沿用政府、民族或国家这类词语来描述我们所说的政治体系,旧的术语局限于法律和机构意义,会使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现代西方社会中通常可见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机构,但是正式的政府机构其作用是千差万别的,而且在所有的社会中,正式政府机构的作用都要受到非正式的集团、政治态度和多种人与人的关系的影响和制约。政治体系是一个生态学的概念,它包括环境、输入、转换、输出和反馈等部分的系统。这一概念可使人们注意到社会内部政治活动的整个范围,它强调政治领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当我们在详细阐述公共政策时,政治体系常常成了自变量,而社会和国际环境则成了因变量。所有政治体系,为实现本身的目标,都要有相应的政治结构以及组成政治结构的各种政治角色。所有政治结构实际上都行使着多种功能,与结构相对应,这些功能也可以分为体系、过程和政策三个层次。研究任何一种政治体系,不能只限于政治结构及其作为,还应该了解和分析它的基本倾向即政治文化。同时,他还认为,作为一个观察者,我们还要考虑不同的政治体系在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政治产品”),以及这种生产和产品达到了怎样的程度。阿尔蒙德认为,对政治体系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是一般政治分析家往往试图回避而实际上回避不了的问题。鉴于像我们这样努力把评价性的看法纳入科学分析框架中去的情况并不多见,因此我们所做的将不过是个开端。但是,我们认为有责任做这样的努力,也希望我们的读者做出自己的贡献。[16]阿尔蒙德建立的这一分析框架,推动了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新发展,同时也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基本参照和分析脉络。
受西方行政生态理论的影响和启发,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出现关于政治发展研究的政治生态学著作,诸如王沪宁、王邦佐、李惠康、刘京希等知名学者,都对政治生态问题开展过相关研究,涉及行政生态、政党生态、国家(或地区)政治生态等。其中,王沪宁著的《行政生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是国内出版的第一部政治生态学著作,该书主张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主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社会圈层的相互关系,即通过生态系统的模拟来研究行政系统。王邦佐、李惠康共同主编的《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将政党制度置于社会系统中进行考察,分析其产生、变革的方式与根源,是运用生态学理论与方法进行政治学研究的新尝试。刘京希著写的《政治生态论:政治发展的生态学考察》(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是国内目前研究政治生态问题的颇具影响力的一部著作,该书对政治生态基本概念和政治生态学的学科体系、内容结构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以政治体系为核心、政治—社会—自然三位一体的政治生态理论体系。
除此以外,近年来,国内还有相当一批学者开始关注并积极开展政治生态理论的研究,研究视角涉及多个方面。例如,方世南先生从生态政治视角来研究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问题,认为生态政治的重大价值追求是生态安全,而生态安全观是一种新的政治观和新的人权观,对于政治价值观、政治结构、政府职能、政治稳定以及公民社会的建构都具有重要影响。[17]他还认为生态问题实质上是政治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着政治生态学并推动着它的发展。[18]桑玉成先生提出,一国政治发展之所以形成种种差异或采取了不同的政治发展模式,主要在于其生存的生态环境不同,而自然地理条件、物质生产方式与水平、社会传统、文化习俗、民族构成等都是政治的生态环境因素。[19]乔耀章先生从社会转型视角,提出社会转型问题与政治生态的联系。他从对政治生态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分析来寻找“社会转型陷阱”形成的政治性成因,并将政治生态分为政治自系统的相对于某个政治主体的政治生态,以及政治自系统以外非政治系统各要素所构成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复合型”政治生态。[20]此外,还出现了从生态政治的理论体系、网络发展、生态党建、生态行政、生态伦理、生态规制、生态法治等视角来开展研究的相关文章。
最后,是关于在微观层面对优化政治生态建设的实践探索,开始出现对区域政治生态、行业政治生态现状及对策分析的研究,主要有易志华、黄济福、杨银乔、李抒望、邱炜煌等。在实践层面由政府主导的政治生态建设也相继开始出现。实践层面研究以探究政治生态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以及与改善党群关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关系为主。安徽政治生态建设是一个具有创新意义的样本。在2007年12月底召开的安徽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委正式提出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命题,并以强制性的文件形式,将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推动。此种行动是地方政府对当前政治生活中“非生态”现象进行革新治理的一种理论自觉。打开安徽这个样本,不仅让我们观察到新时期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更能清晰地感受到政府层面实施政治生态建设的脉动和可贵探索。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开展的反对“四风”活动,正是中央向不健康的传统政治生态说“不”,为官场生态注入清新风气,树立清正、清明政治生态的有效举措。反“四风”之举犹如暖阳乍现,正在消融如冰川般厚积的官场陈规陋习。
但总体来说,目前关于政治生态基本理论及其建设问题,无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概念及理论体系尚不完善,不够系统。
三 理论原则
由于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而人又是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政治形态必然相对、相通并相似于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进而呈现有机性、关联性和动态性等生态特质。因此,要准确理解政治生态概念和理论内涵,必须把握政治生态的体系性、有机性、关联性和变革性等关键特征,以及以下基本理论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科学发展的整体化趋势就是科学发展的生态化。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的全部关系的科学。它运用生态系统整体性观点认识事物,揭示各种事物和现象之间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强调相互依存和因果联系。政治要获得持续发展就必须以生态的眼光协调政治域、社会域、自然域以及国际环境之间的关系。政治生态理论以整个政治系统为研究对象,揭示政治与整个政治生态环境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是对政治系统整体性、系统性的把握。
(二)有机性原则。根据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政治生态理论把生态系统理论作为其基本理论之一,将政治系统看作一个有生命的有机构成,具有与生命系统相似的生态特征。政治体系及其运动过程是一个由各种政治要素组成的活的机体,要从这活的机体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出发,来把握当代中国政治的变化发展。一方面,政治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不断进行着能量、信息的流动、交换。另一方面,所有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政治与社会互为资源,社会是政治发展的基础与动力,两者相互联动,既对立又统一,都是维护人类生活的有机体。所以,政治须因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适自身的行为与结构,如果政治不能与社会环境沟通适应,将会失去生命力。
(三)主体性原则。生态学中各种生物都分别占据、适应和利用特定的生物环境,这种生物环境就是生态位。在政治体系内部,诸次体系及其要素各有自己相应固定的“生态位”,发挥着独有的主体性功能作用,并且所有主体都是独立的、平等的、交互的。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格局中,政治各角色主体的功能和职责都是相对固定和明确的,而且相互之间不能随便侵入另外一个功能体系,否则就会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就会导致政治功能紊乱和无序状态。
(四)开放性原则。任一系统都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和制约,脱离外界的、绝对封闭的系统是不存在的。没有与外部环境的信息沟通和能量上的输入,系统便会失去动力供给和能量递补而日趋封闭。只有开放的政治系统,才会与社会环境处于良性沟通协调中,其结构与内容才能因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没有开放就没有发展。
(五)平衡性原则。生态平衡表明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物质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都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当生态系统所受的外界干扰超过自身调节的能力时,就会引起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失调,使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生态平衡是政治系统生态特征的重要表征,表现为政治系统内部各子系统在结构上的有机关联和互动,政治系统与外部环境在信息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上处于均衡、平衡的状态。
(六)多样性原则。竞争与多元是生态系统富于活力的源泉,而多样性的存在是生态竞争的前提与基础。政治生态理论遵循的重要价值准则之一,就是尊重和坚持政治生活的多样性,也只有在多样性中才能求得政治制度的不断创新,求得政治权力资源的平衡与制约,求得政治社会系统的动态稳定。在某种程度上说,政治治理的历史命运取决于它的多样性。
(七)动态性原则。动态性是政治系统富有生命力的必要条件。政治系统的动态性是以政治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环境之间,以信息与能量的不断交换为表征的。外部环境的不断刺激形成政治信息输入,并不断为政治系统提供能量,政治系统对输入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形成新的政治产品,再输出给外部环境,以满足环境发展的要求,以此不断重复形成一个无限循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