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络舆情发展概述
一 3G/4G时代网络舆情基本理论研究
3G即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国际电联规定: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要能兼容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同时要提高系统容量,提供对多媒体服务的支持以及高速数据传输服务。与前两代系统相比,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主要特征是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相结合,可提供丰富多彩的移动多媒体业务。4G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这种新网络可使电话用户以无线形式实现全方位虚拟连接。4G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网络传输速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00M,完全能够满足用户的上网需求。这样它就完全可以同现代的高速网络技术相媲美。从内容上讲,3G/4G时代,手机作为终端,其基本的信息传播方式与基于互联网的电脑并没有本质区别,收到的信息如文字、图像、语音也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手机媒体的绝大部分信息仍是从现有的互联网运营商处获得。于是许多学者认为手机媒体只是网络媒体的延伸与补充,对此无须太多关注。
但3G/4G发展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别于以往的无线通信系统,4G将能够提供全息录音、远程控制卡以及移动虚拟现实等功能。4G将不仅仅应用于蜂窝电话通信领域,日本及欧洲一些移动运营商正在开发相关增值服务,而美国的固定无线通信服务商则试图通过改变网络灵活性向4G过渡。另外,由于无线LAN技术提供的速率已接近4G的水平,4G将融合新型无线LAN技术。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3G/4G业务将迎来常态性发展高潮。
现阶段,3G/4G时代手机短信、手机电视、手机网站以及各类手机智能终端﹙iPad/ITouch﹚等媒介与网络传播相互交融,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网民手机网络应用发展平稳,尤其在信息获取和交流沟通类应用上使用率较高。与网络舆情相比,3G/4G网络舆情是指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发生后,网民通过手机等无线载体在互联网空间上对此所持有的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的总和。3G/4G网络舆情除具有常规网络舆情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其自身独有的诸多特性:超时空性、泛在性、超强互动性、零时延性、群体极化性、井喷型爆发等特点。
第一,超时空性。保罗·莱文森曾在《手机》一书中提到:“人类有两种基本的交流方式:说话和走路。可惜,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这两个功能就开始分割,直到手机横空出世。”手机载体突破了时间、地域、电脑终端设备的限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地接收图像、声音、文字等信息,随机随时传播接收,传送迅速,受众精确,反馈及时,真正实现了用户与信息同步。其传播效率空前提高,信息的交流速度和交流频率进一步增强,时效性更强。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其实时传播性较之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要更胜一筹。可以这样认为,直到3G/4G网络的出现,手机媒体才把现代社会人类的两种重要的生存方式——通过网络接收发布信息和自身必要的物理移动这两种重要的生存方式——结合在了一起。近年来的诸多突发事件,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两三分钟后就有网民通过手机发送信息,而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反应均要滞后。2013年的雅安地震,更是让公众记住了微信。
第二,泛在性。网络泛在性的意义在于它实现了社会阶层纵向贯通的同时,也实现了地域范围的横向延伸。传统意义上的民众意见表达往往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局限在较小的社会群体范围之内,借助传统媒体发布的舆论由于议程设置的限制和时空﹙版面、时段﹚的不足,不能照顾所有,其舆论波及也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周期。而互联网跨越时空的特点使得网络舆论的主体遍及世界各个角落,某个焦点事件一旦出现,立刻引起巨大范围内的群体注意和讨论,并迅速形成平面状不断扩散的意见波动。手机媒体的传播介质较网络媒体更加适于信息的快速传播,虽然它依附于互联网,但具有自成一体的无线网络。虽然它的受众群从时空上来讲也是广泛和分散的,但以手机号码形式出现的受众比起以网址出现的电脑网民更加固定和容易确定,从而将受众与传播者的距离抹掉。它拥有两个相对独立的话语空间,一个是点对点的私人空间,另一个是连接互联网形成的点对面的公共空间;而“一网打尽”的互联网只有一个互联网空间,里面的各种话语割据空间而立。手机传播能够真正实现信息传播的5W:无论何时﹙Whenever﹚,无论何地﹙Wherever﹚,无论是谁﹙Whoever﹚,无论什么内容﹙Whatever﹚,能找到对方﹙Whomever﹚。即任何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获取任何信息并联系上任何人。
第三,超强互动性。“所谓传播,实质上是一种信息传播行为,人们通过传播保持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关系。”与传统媒体相比,手机短信的传播是传、受双方双向互动的传播。在手机短信的传播中,个人成为信息加工和传播者,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不受监控,信息发送出去后能得到及时反馈,根据收到的变化信息来及时调整他们的反应。个人既是传者,也是受者,短信新闻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参与信息的定制、回复和再创造,互动性更强。3G/4G环境下,这种强互动性体现在手机短信、手机微博等业务上,经使用者们几次按键,信息便可传至全球,消息的传播已不可能被压制在发生地。虽然其短时间内受者到达率可能不及因特网,但这种传播是持续进行的,所以它最终的传播广度和受众到达率很高。另外,随着电信技术的提升,短信传播较少像上网浏览一样有掉线或等待的情况发生,这也更加增强了3G/ 4G舆情传播的超强互动性。
第四,零时延性。传统媒体及Web1.0的信息生产需要经过采访、撰稿、编辑、审核等一系列的生产环节才能完成。Web2.0虽然实现了用户生产内容﹙UGC﹚,将传统的信息生产时间大大缩短,但是仍然需要编辑标题,撰写文章内容,进行版式排列,保持条理清晰、段落有序,需要选择类别,方便推荐给该类别的用户;有的还需要自定义标签﹙Tag﹚,需要写摘要等等一系列的生产过程,才能完成信息发布。典型代表是博客,但Web2.0仍然没有实现信息生产的零时间。众所周知,3G/4G技术在通信容量、速度方面优于2G,它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实现无缝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移动的介质使得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布或者收看任何信息成为可能。当今舆情表现活跃的“微博”由于其内容简短,写作门槛低,加之发布渠道更加便捷化、多样化、同步化,使得信息生产趋向于零时间。另外,由于和手机媒体的结合,微博的信息传播零时延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信息源传播的零时间、信息再传播的零时间。用户同时可以利用多样化的渠道如客户端、手机等在第一时间接收信息,缩短了从信息源发布到信息传播的路径和时间。手机信息转发功能的便捷性,也使得3G/4G舆情信息的再传播具有零时延性。
第五,群体极化性。指群体成员中原本已经存在的倾向性,通过群体作用得到强化,使一种论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加强到具有支配性水平的现象。换句话说,群体交流和讨论会得到更加极端的决策,容易造成舆情表达的扭曲和极端化,这就是群体极化现象﹙group polarization﹚。有研究表明,手机网民的群体极化现象要高于互联网网民。[1]在央视新大楼失火的网络舆情中,手机网民对于中央电视台的质疑不满比例高于互联网网民,而对于烟花禁改限政策、烟花燃放是不是陋习等深层次的问题关注较少,说明手机网民比互联网网民更加“情绪化”,更容易产生群体极化性。这一特性在群体集合行为中也有较为明显的体现,海南柑橘事件中,短信量瞬间达到上千万条即为典型代表。
第六,井喷型爆发。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当一个事件发生时,网民可以立即在网络中进行意见表达,网民个体意见可以迅速汇聚形成公共意见,各种渠道的意见迅速进行互动,网上与网下相互影响,从而迅速形成强大意见声势,不断增强其舆情传播的影响力。在一定条件刺激下,网络舆情传播能量可以瞬间得到释放,相关信息及其评论在网络空间上快速生成,并产生巨大的传播效应。而手机舆情的爆发具有较突发性更过之的井喷型特征。厦门PX项目,在手机短信短期内的集聚传播情况下,形成强大的“井喷型”网络舆情,数万的民众在市政府前“散步”。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井喷型舆情甚至会左右事件演化方向和公检法等部门对事件的应对、处理和裁判。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在人类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2]从这个角度,手机终端因其在传播特性兼具其他媒体的优势,具备优于其他媒体的特性,能将与生俱来的技术优势与人文精神完美结合,是手机媒体的传播学特征的集中体现。因此,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结合3G/ 4G背景来考察舆情的发生、传播机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