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离土又离乡”时期(1992—2001年)
1989年开始国家/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为期三年的治理整顿,控制我国经济的过快增长,这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因此而放慢。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引发的乡镇企业改制和产权改革,许多乡镇企业由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向技术及资本密集型企业过渡。特别是一批发展态势良好的乡镇企业由于加大了技术进步和资本投入的力度,大大加快了乡镇企业的转型速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使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减弱。因此,在接纳农村劳动力方面,乡镇企业已由80年代的主角地位逐步退为配角地位。“离土不离乡”的模式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用逐步减弱。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政策的转变也促进了“离土又离乡”劳动力转移方式的形成。据有关资料显示,1984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84万人,而1989年到1994年,平均每年只吸纳412万人,这种情况意味着,农民继续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中获取就业和收入的难度已越来越大,因而不得不外出,寻找新的空间。[4]
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四小龙”产业的转移,外企、外资的大举进入,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的成功转型,使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丰富的劳动就业机会。同时,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面推进,城市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相对薄弱的城市建筑业、饮食服务业等部门开始得到迅速的增长,对劳动力需求大量增加。因此,中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东部城市和乡镇迁移。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5年半年以上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7073万人,其中从农村迁出的占60%。
20世纪90年代后期,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回落,就业容量下降。一方面城市人口就业问题逐渐突出,国有企业开始出现大量下岗人员,仅1999年和2000年就有1800万失业和下岗职工。下岗人员再就业矛盾尖锐;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吸纳就业增幅下降。尽管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新政也打开了农民工入迁城市居住之门,但在城乡分割体制未消除、经济就业吸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城市为安排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开始采取更为严格的准入制度。种种原因导致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总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速度上出现逐步放慢的趋势。
这一时期,农民工流动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第一,外出务工取代乡镇企业的就地转移,成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同上一阶段相比,本阶段劳动力转移不仅规模空前,数量增加到1亿多人,而且跨县及省际的流动比例大大提高,以“离土又离乡”形式为主。省际劳动力转移整体呈现由西向东阶梯状分布。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的数据,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的稳定就业劳动力有所下降,2000年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为11340万人,其中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本乡内就业的比例为45. 9%,在城镇就业的比例为65. 8%。[5]而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1. 2亿,其中农民工有八九千万。
第二,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呈现缓慢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两个高潮期:一是1984—1988年,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平均每年达到1100万人,年均增长23%;二是1992—1996年,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超过800万人,年均增长8%。自1997年以来,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的增长速度呈逐年下降趋势,1997—2003年年均转移5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约4%。[6]
第三,在流向上,跨省迁入和迁出地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流入重心向东部沿海和新疆地区偏移。人口净流入呈现“离土又离乡”的特点,东南沿海占比达到80%以上,开始形成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和新疆“四大迁入圈”。且浙江、上海和福建净流入人口占比加大。人口净迁出以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为主,占比达到70%以上。
第四,亿万农民从田间、乡村进入工厂、城市,用辛勤的劳动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其中在加工制造业占68%,在建筑业中占80%,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