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相关解释
语言的产生与人类的认知密不可分。当人们感知外部世界时,会受到来自生理、感知能力、原有知识结构、外在文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所以世界再反映到人们头脑中时,是一个经过加工的世界,是一个主客观相互结合的产物。因此人类用语言反映外部世界时,语言要素不可能和外部世界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与人类生存的环境、文化、认知息息相关,所以语言是一个生理基础、客观现实、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的产物,语言系统是人类认知能力和外部经验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德国语言学家L.Weisgerber认为语言是一种决定人们世界观的积极力量,语言是精神上的“中间世界”,它是客观实际和人的内部世界之间的一种媒介[3]。R.Jackendoff也认为,语言传递的信息并不是真实世界,而是真实世界反映在头脑中的投射世界[4]。
既然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在运用语言表达外部世界时,人的经验和周围文化环境必然参与其中。没有独立于这些因素之外的所谓意义,也没有独立于这些因素之外的客观真理。
在人们认识、概括、反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认识和充分利用客观世界,需要对纷繁复杂的客观事物进行分门别类,并人为地命名各类范畴和概念。这一分门别类的心理认知过程被称为范畴化,范畴化的产物就是一个个认知范畴。若没有对千差万别的现实加以范畴化的能力,人类便无法理解自己的生活环境,无法对经验进行处理、构造和存储,周围一切都将混沌一片地存在于人们的大脑之中。
那么如何对千差万别的事物进行范畴化呢?通常一个物体、一件事情、一个概念会有很多属性,人的认知往往会较多关注本质属性,然后根据本质属性对事物进行分类,从而得到一个个范畴。范畴和范畴之间的界限不是明晰的,而是模糊的,范畴内部的成员不是由共同特征决定的,而是由家族相似性决定的,也就是说范畴中的成员如同一个家族的成员,每个成员都和其他一个或数个成员共有一项或几项属性,但几乎没有一项属性是所有成员共有的。有的成员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的共同特性,这些成员就是该范畴的典型成员或中心成员,即原型,其他成员则是非典型成员或边缘成员。原型是范畴中的典型代表,具有最大的家族相似性,人们在识别范畴中的原型样本时,心智处理最容易,费时最短,所以通常具有无标记性。而在识别非典型样本时,心智处理就相对困难,费时也比较多,所以通常具有有标记性。
所谓“标记”,是指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5]它是布拉格学派N.Trubekzkoy和R.Jakobson在研究音位学时创立的。Trubekzkoy认为音位有三种对立:缺值对立、级差对立和等值对立。在传统的标记理论中,只承认“二分模式”:一个范畴只有两个成员的对立,一个是有标记项,一个是无标记项。但事实上很多语法范畴的标记项不止两个,就拿“数”来说,有单数、复数、双数、三数,甚至还有少量数,因此传统的“二分模式”发展到了“相对的”的多分模式,“二分模式”可以看做是“相对模式”的一个特例。除了“相对的”多分模式以外,标记理论在发展过程中还注重若干范畴之间标记的“关联模式”。在传统的标记理论中,只建立一个范畴内两个成员的标记模式,比如在“数”的范畴中,单数是无标记的,复数是有标记的,但是新的标记理论要求把一个范畴和另一个范畴联系起来,这样就建立了“关联模式”。如:
个体名词 集合名词
单数 无标记 有标记
复数 有标记 无标记
在这个矩阵中,把“数”的范畴和“词类”的范畴联系起来,构成了两个范畴之间的“关联模式”。[6]个体名词的单数是无标记项,如维吾尔语“(女人)”,个体名词的复数是有标记项,如维吾尔语“(女人们)”。集合名词的复数是无标记项,如英语“bread(面包)”,集合名词的单数是有标记项,如英语“a piece of bread(一片面包)”。个体名词和复数,集合名词和单数构成的都是有标记的“配对”,这种关联模式叫做“标记颠倒”[7]。
在判断一种语言现象是有标记项还是无标记项时,通常有六种标准[8]:(1)组合标准:一个语法范畴中用来组合成有标记项的语素数目比无标记项的多,至少也一样多;(2)聚合标准:聚合成一个无标记范畴的成员比聚合成一个有标记范畴的成员多,至少也一样多;(3)分布标准:在句法中无标记项可以出现的句法环境比有标记项的多,至少也一样多;(4)频率标准:无标记项的使用频率比有标记项的高,至少也一样高;(5)意义标准:语法中无标记项的意义一般比有标记项的意义宽泛,或者说有标记项的意义包含在无标记项之中;(6)历时标准:从历时上看,一种语言如果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都有标志,总是有标记项的标志先于无标记项的标志出现,晚于无标记项的标志消失。
定语在修饰、限制核心词时,有时需要附加形式标记,有时不需要附加形式标记,这与定语是否是该类语法单位中的原型成员有关,也与定语和核心词之间距离的远近有关。当定语和核心词之间距离较远时就需要附加形式标记,距离较近时则无需附加形式标记。这正如Haiman所说的“语言成分之间的距离反映了所表达的概念的成分之间的距离。”[9]通俗地说,就是指元素之间的表层形式连接越紧密,其意义联系也越紧密,形式关系是意义关系的临摹,这一原则被称为“距离象似原则”。对此,Croft提出了一条蕴涵性语言普遍特征“如果某个语言有两个语义相近的构造,其结构在语言距离上有所区别,则它们在概念距离上也有平行的语义区别。”[10]因此我们在判别定语修饰、限制核心词时是否用标记,“距离象似原则”是经常用到的一个原则。
本课题主要关注的是多重定语的语序问题。关于语序的相对位置,学者们经常会用“可别度等级”进行解释。“可别度”跟“定指性”或“指称性”很接近,可以说是广义的指称性。如果把“可别度”看作一个“原型”概念的话,那么指称性是它的核心内容,而新旧、生命度、数量、有界性等则是它的边缘内容。为此,陆丙甫提出了“可别度领前原理”: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可别度高的成分前置于低的成分;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那么对所属名词短语可别度贡献高的定语总是前置于贡献低的定语。[11]因此在多重定语语序中,更易出现在前面的定语的可别度等级更高一些。
人们理解语言时,不是一个词一个词去理解,而是将词和词,词和短语组成板块后再进行理解,每一个板块都有一个核心,在不同语言中,核心不同,板块组合就不同,语序也会发生变化。
本课题在描写汉维语定语构成的基础上,将梳理出汉维语多重定语语序的共同点和相异点,然后用“范畴化”、“标记理论”、“距离象似原则”、“可别度等级原理”、“板块组合”等理论来解释形成这些语序的原因,最终得出“一个定语在形式上离核心词距离越近,它在概念上离核心词就越近,可别度等级越低,更倾向于采取基本语序或者无标记语序”这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