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率先启动的先行部门和地区
准备阶段另一方面的工作,是在恢复经济的过程中,业已开始的局部建设。这里,顺带讨论一个并非毫无意义的问题,即新中国建立后,重新启动的国家工业化起于何时,又从哪个产业部门和哪个地区首先开始?
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和过渡时期的开始,中国革命从此转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但在最初的几年,呈现一种前后两个阶段的某些任务互相交错的情况。他说:“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1]
经济的恢复和建设,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三年内,有恢复,同时有新建和改扩建;恢复中也往往包含了部分新生产要素的加入,具有新建的内容。不是像修复古代建筑那样,“修旧如旧”。改扩建工程也力求保存和利用既有生产要素,不是弃如敝屣。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制度变革,水患治理和水利建设等举措互相结合;被视为重要基础设施的原有铁路线路的修复和新线路的修筑几乎同时进行,并行不悖;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鞍山钢铁公司的恢复和建设,整个东北重工业基地的恢复和建设,更是恢复与改扩建和新建工程犬牙交错进行的典型例证。
有理由认为,工业化大业的重新启动,计划经济建设序幕的拉开,几与共和国的诞生相伴,早于“一五”计划期。
1949年10月1日,统一领导全国财经工作的机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成立,中央财经计划局也在同一天成立。当时,编制全国国民经济计划的条件尚不具备,东北已经开始编制地区生产建设计划,中央各部开始编制本部门的生产建设计划。全国经济建设投资由中财委统一分配,建设项目则分别由中央各部提出,报中财委审批。[2]
可见,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的计划经济建设,事实上已经展开。从产业部门说,首先抓农业和铁路运输部门;从地区说,首先抓东北地区,构成中国重启国家工业化的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