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讲演时,我们只是讨论了过失本身,而没有涉及过失与被干涉的有意动作的关系;大家知道,拿某些例子来说,过失好像有意义。假如过失有意义这个说法能在更大范围上成立,那么研究过失意义的研究会比研究引起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