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变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实验
第三个实验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实验,即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源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规则,怎样分配给社会各个群体的。研究社会分层的专家早就指出,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的核心问题是两个:第一,谁等到了什么?第二,为什么等到?[5]这当然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每一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社会,能够影响资源分配的力量有哪些呢?传统上有所谓三元社会力量之说,指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是社会的三大构成部分或三大社会力量,社会资源的配置是在这三大力量的制衡中实现的。三大力量的制衡在解释欧美等西方社会时还是有解释力的,但是,在解释中国社会时就会发现这三种力量的严重不平衡的特征。笔者试着总结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多年历史中配置社会资源的社会力量,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六种方式。
第一,政府干预,即政府动用行政体系,直接干预或直接进行资源的配置。当然,此种方式在毛泽东时期最为突出,上文已述,无论是土地改革还是私有企业的改造,都是政府直接干预或操作的。改革以前,就连一般的生活用品也是通过政府发行的票证分配给广大公众的。由于当时政府干预的基本原则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均等化,所以,配置的结果自然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改革以后,政府的干预与过去比有明显变化,市场机制逐步被启动,所以,这一时期的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往往交织在一起。当然,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重大功能,仍然不可忽视。这一时期由于指导资源配置的原则变化了,开始强调竞争的机制,所以配置的结果是不均等有了明显的增长。
第二,市场机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明显特征就是引入了市场机制,所谓市场通常由三驾马车组成: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信用市场。
当然,以崇尚竞争为标志的市场机制显然也有其负面效应。市场机制引入的直接结果是与市场接近的群体成为直接受益者,与市场远离的则利益受损。谁与市场接近呢?当然是做买卖的工商业层,所以,90年代中期曾有一段时间出现全民下海、全民经商的浪潮。只是,由于我们的市场机制初建,很多环节都不健全,比如:市场的审批环节还比较烦琐,市场竞争机会并不均等,于是,官商勾结、靠批件赚钱、市场寻租变得很普遍,所以,权力及社会关系与市场搅在一起,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逐渐蔓延开来。
第三是权力的作用,这里讲的更多的是个人动用公共权力。个人利用公共权力获取财富毫无疑问属于腐败行为。改革以来的三十多年,有三个巨大的资源配置受到了这种权力的干预,所以也是腐败频发的领域。第一是土地资源,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就开始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实验,但是,迄今为止,中国的土地资源很大程度上仍然是采用“划拨”的方式。这样,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之间就有一个巨大的差价,这个差价的利益常常受到个人权力的干预,因此这一时期与土地利益相关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第二个受到权力干预的巨大资源是矿产资源,尽管在法律上,中国的一切矿产资源均归全民所有,但是,实际上,在改革中,地方上的一些矿产资源被私人承包的现象屡见不鲜。第三大资源是国有资产。改革以前,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是国有的或集体的资产。上个世纪90年代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突飞猛进的年代,包括“抓大放小”、“股份化”、“破三铁”、“优化组合”、“下岗分流”等等多种举措。比如,在“抓大放小”的过程中,很多国有资业被拍卖了。但是,这种拍卖的价格是否合理呢?对谁有利呢?情况非常复杂。在国有资产转制中,一些人利用权力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屡见不鲜,国企的多数职工失业下岗,成为弱势群体,而少数有权力者却获得巨额财富。
第四是关系的作用。对于中国社会,社会学常常称之为“关系社会”,中国自古就是人际关系极其发达的社会,其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没有任何其他民族可以相比。社会关系网也不能说完全都是负功能,它也是一种润滑剂,在改革过程中,常常是运用社会关系网突破了体制的束缚。所以,中国改革的一个特点是制度不僵化、制度有弹性,造成了制度具有灵活性,而人际关系是松动制度的重要渠道之一。当然,在资源配置方面,关系对于制度的侵蚀也对法制社会形成巨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法制的原则被关系冲破了。例如,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合理的市场机制,都是“公开招标”、“公开招拍挂”,其实都是内部关系在运作,公开性都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在关系网的作用下,配置资源非常不合理的事件频发。所以,怎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实现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对我们仍然是一道难题。
第五是单位的作用。在中国,单位一直就是一种特殊的体制,每一个就业者的利益与自己的工作单位密切相关。虽然市场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雇员对于一般企业、公司的依附性,但是,迄今为止,在所有的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单位,特别是那些行政级别比较高的单位,个人的利益完全取决于单位对于资源的控制能力。
第六是老百姓的博弈。中国民间力量在参与资源配置方面明显不足,主要是体制机制的建设薄弱。中国每年也有“两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代表、委员作出种种提案,但是,两会不是常设运作,代表、委员不是专职,所以,开完会运作也就结束了。但是,资源配置常常直接涉及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样每当资源配置影响到老百姓利益的时候,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款、住房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拖欠工薪、劳资冲突等等,老百姓就会发动起“群体事件”。中国近些年来的群体事件数量之多为历史上罕见。在这些群体事件中,老百姓为切身的利益而抗争,也常常导致开发商、征地者、工程方、雇主方作出让步,这样,老百姓也在资源配置中争得了一些利益,只是,代价十分惨痛。
笔者在阐述配置资源的六种方式时,批评得多了一些,这并不是说这个实验是失败的。而只是说,目前正在进行的这个实验还有很多不合理之处,还需要逐步改进。资源配置方式的实验当然也有其成功的方面,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采用新的收入分配体制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经济发展的活力,带来了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
对于上述资源配置中的问题,中央政府当然也看到了。在与社会分层密切相关的政策、理念上,中央政府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口号。“注重社会公平”的提法,最初是从2004年9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的,此后的一系列文件,包括中共十七大报告(2007)、国家“十二五规划”(2011)等,都明确表述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观点。这样一种注重公平的政策取向也落实为一系列的具体政策,这些具体政策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改革、重视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创造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和谐劳动关系、教育优先发展与教育公平、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谐文化与思想道德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等等。
上文已经陈述了,由于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是政府主导型的,又由于中央在资源配置政策上的重要调整,采取了一系列更加注重公平的措施,采取了通过再分配向低收入者转移支付的政策。所以,可以预期,在未来,中国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会有所缓解,贫富差距的水平会有所调整。
当然,从长远的政策取向看,如果要真正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笔者以为,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对策不可忽视:其一是城乡关系的调整,中国最为主要的贫富差距还是出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所以,解决“三农”问题才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根本出路;其二,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与贫困是孪生关系,所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解决失业下岗可以缓解贫困;其三,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这是调节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渠道;其四,通过税金调整,完善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等多种调节手段;其五是推进基础教育,以往的研究证明,一个国家的平均教育水平与贫富差距是反比例关系,所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可以缩小贫富差距,随着全民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中国社会最终将会步入“橄榄型”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