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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伊斯兰教组织构成要素及特点
宗教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是次级社会群体的一种形态,作为一种社会单位,其主要目的是给一群个体创造、维护和提供宗教。中外学者根据各自的国情和不同宗教提出各自的宗教组织分类理论。中国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它们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此外还有部分蒙古族等其他民族穆斯林,总人口有2300多万人。中国伊斯兰教组织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类是以清真寺为中心的教坊组织,包括道堂、拱北、麻扎、清真寺、稍麻等;第二类为各教派门宦组织,具体包括四大教派,即格底目、伊赫瓦尼、西道堂、赛莱非耶,四大门宦,即哲赫忍耶、虎夫耶、嘎德林耶、库布忍耶以及属于虎夫耶学理的30余个小门宦;第三类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及各省、市、县伊斯兰教协会组织。